❶ 智慧城市建設中「智慧」面臨哪些挑戰
智慧城市就是運用信息和通信技術手段感測、分析、整合城市運行核心系統的各項關鍵信息,從而對包括民生、環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務、工商業活動在內的各種需求做出智能響應。其實質是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實現城市智慧式管理和運行,進而為城市中的人創造更美好的生活,促進城市的和諧、可持續成長。
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未來城市將承載越來越多的人口。目前,我國正處於城鎮化加速發展的時期,部分地區「城市病」問題日益嚴峻。為解決城市發展難題,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建設智慧城市已成為當今世界城市發展不可逆轉的歷史潮流。
智慧城市的建設在國內外許多地區已經展開,並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國內的如智慧上海、智慧雙流;國外如新加坡的「智慧國計劃」、韓國的「U-City計劃」等。
作為重大的創新和投資的驅動力,「智慧城市」運動在各級政府不斷涌現和發展,IDC Government Insights的全球智慧城市分析團隊提出了 2013 年該市場的10大預測,認為其將對技術投資、管理和評估的方向及幅度產生最為重大的影響。
10大預測如下:
在 2013 年,智慧城市項目的全球支出中有 70% 將集中在能源、交通和公共安全領域,其中90%的項目將至少由國家或國際政府提供一部分資助。
至少 50% 的智慧城市計劃將在業務線或城市職能層面發起。
智能水資源解決方案的全球支出在 2013 年將達到 18 億美元。
智慧城市面臨的信息挑戰將開始被視為一個大數據問題。
地方政府在機器對機器(M2M)的通信技術方面將仍然停留在研究和評估階段,而針對非常具體的城市功能的增長將主要出現在大中型城市。
使用開放數據措施的城市所推動的專屬型、大眾型和眾包型移動應用程序將比其它城市多出50%。
在2013年,地方政府將通過移動終端設備和社交媒體實現與市民的交流,從而加快一種新型市民/政府關系的誕生。
智慧城市計劃將嘗試一種新的、風險回報共享的公私合作夥伴模式,使資金保持可持續狀態。
至少又將有三家一線全球ICT(信息和通信技術)供應商帶著自主品牌的智慧城市解決方案進入這個市場,導致現有供應商面臨更激烈的競爭。
將在2013年至2015年期間獲得成功的智慧城市計劃中至少有70%將由市領導作為關鍵管理代表的合資企業完成。
隨著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的推進和指標體系的逐步完善,也將規范和推動國內智慧城市的健康發展。一些城市將智慧城市建設當做數字城市的新包裝,一些城市被企業營銷牽著鼻子走,國內智慧城市虛火過旺和盲目貼標簽的行為也廣為詬病。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將在試點探索和指標體系的實施過程中,對國內智慧城市建設存在的諸多誤區和認識進行矯正和澄清。必須認識到,智慧城市引領的新型城市化是對傳統城市發展的揚棄,它是低碳、智慧、幸福及可持續發展的城市化,是以人為本、質量提升和智慧發展的城市化。智慧城市建設不可偏廢或僅僅是強調技術應用而忽視社會經濟層面的創新,智慧城市的試點也必將規范和推動智慧城市的健康發展,構築創新2.0時代的城市新形態,引領中國特色的新型城市化之。
智慧城市是一個在不斷發展中的概念,是城市信息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隨著技術、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不斷持續完善。藉助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地理信息、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強大驅動力,發展智慧應用,建立一套新型的、可持續的城市發展模式,從而勾勒出一幅未來「智能城市」的藍圖。
2013年,中國已有上百個城市宣布建設智慧城市,覆蓋了東中西部地區。除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超級大城市外,杭州、廈門、珠海等一些東部沿海地區經濟發達城市也開始智慧城市建設。湖北、湖南、山東、遼寧、四川、河南、安徽等省則提出建設「智慧城市群」。其中,湖北省和廣東省的「智慧城市群」分別涉及17個和21個省內城市。
截止2012年年底,全國智慧城市建設中信息技術投資將超過1萬億元,到2015年將超過2萬億元。隨著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發展應用,智慧城市建設掀起一輪新的熱潮,正逐漸改變著中國新一輪城市競爭格局。
❷ 根據本講,以下選項中哪些是智慧城市績效評價指標
它的優點一是可以充分利用跨機構和部門的信息,幫助城市的領導制定智慧的決策;二是預見問題,使異常終端對城市服務和運營造成的影響最小化;三是協調跨機構的資源快速有效提供應急響應。智慧城市建設存在的問題:缺乏長期有效規劃、信息孤島、缺乏統一的標准體系、缺乏合適的投資運營模式。
從提出智慧地球和智慧城市的概念以來,我們一直在思考,是什麼讓城市區別於以往的城市?不可否認的是,如今的城市管理者們藉助信息科技的力量,擁有了過去想像不到的能力,使得我們的城市變得更加智慧。從科技層面看,這其中有3個重要的促進因素,第一個是物聯網(Instrumented),通過感測器和現場採集設備,讓我們採集到城市各方面原始的數據;第二個是互聯化(Interconnected),通過互聯網讓數據實現傳輸和共享;第三個是智能化(Intelligent),通過對數據的挖掘和分析,讓城市的管理者制定更好的決策並執行。這三個賦予了城市新的運轉方式、新的智慧。
目前智慧城市的建設如火如荼,國內在建設過程中也面臨一些挑戰,集中體現在:第一,缺乏長期有效規劃和穩定持續的發展思路。地方對信息化全局的工作缺乏有效的規劃,導致部分重復建設。城市缺乏自己的特色以及執行力面臨著很多不足。第二,信息孤島的現象比較嚴重,各個部門、各個行業信息化建設分散,不能把信息化數據系統更好地連接起來,發揮綜合效應。第三,缺乏完整、統一的城市信息化的標准體系,不同的部門、組織制定的信息化標准之間不協調。第四,缺乏合適的投資和運行管理的模式。長期以來,重視建設而忽視利用和運營,缺乏適合不同類型城市使用的、有特色的建設與運行模式。
智慧城市要有全面的戰略規劃、要搭建智能運行中心、要挖掘利用行業的解決方案、要建造IT基礎架構。
城市管理者通過評估,可以迅速發現「熱點」或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以便快速展開智慧城市之旅。結合上述提到的挑戰和問題,以下五個方面需要給予重點的考慮。
第一是智慧城市建設要有一個全面的、綜合的戰略和架構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先行」,規劃已被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大家普遍認識到成為智慧的城市是一次漫長旅行,並非一朝一夕之事。好的規劃不是流於形式,而是能圍繞著城市的自身優勢,同時基於科學的方***,對現狀、發展目標進行詳細分析,制定出具體路線圖,並對項目實施進行監控評估,適時進行調整優化,並為下一步規劃打下基礎,做到結果可控。為了搭建和優化城市信息化的架構,我們需要對城市進行多角度、多層次的分析和建模。譬如,研究需要收集什麼數據來進行主動預測以及如何更合理地分配資源來提高城市的運營效率。智慧城市規劃針對不同城市發展狀況有不同做法,有老城區智慧功能改造升級,有新區建設,更有以產業園為代表的特殊城市區域規劃。規劃可以以一個城市、一個區域進行規劃,也可以以現代城市的六大核心系統(人、商業、運輸、通信、水、能源)中的某一功能部門進行規劃。
第二是搭建城市的智能運行中心。通常,關鍵信息往往被埋藏在各個城市機構的獨立部門的不同系統中,城市管理者無法獲得管理所需的清晰視圖,很難整體協調各機構的工作。如果沒有對事件、事故或潛在危機的整合性單一視圖,就無法快速分享信息,無法持續提供城市服務、保護市民,更不能推動未來經濟增長。page
IBM的智能運行中心(IOC)整合了全球不同城市可重復的最佳實踐模式,提供整合的數據虛擬化、實時的協作和深入的分析,幫助城市機構為解決潛在問題做好准備,協調和管理危機響應及處理工作,並持續提高城市的運營效率。它的優點一是可以充分利用跨機構和部門的信息,幫助城市的領導制定智慧的決策;二是預見問題,使異常終端對城市服務和運營造成的影響最小化;三是協調跨機構的資源快速有效提供應急響應。
第三是充分挖掘、利用行業的解決方案。智慧城市所涉及的領域非常多。譬如談到智慧交通,如何優化對現有交通資源的使用,使人和物能夠有效地「流動」。我們不僅需要紅綠燈來管控交叉路口的車輛通行,保證安全,還需要掌握道路上車流的密度、速度等數據,優化路段或區域的車流量,提升道路的通行能力。這是「智能交通」概念產生之初的核心目標之一。智能交通系統就是對利用感測、通信和信息處理技術提高交通運輸效率和安全性的各種應用系統的總稱。基於我們之前提到的3個「I」,一個完整的智能交通應用系統需要包含3個部分:一是各種數據採集設備,可能是安裝在路端的線圈或攝像頭、微波探測器等,也可能是安裝在車船上的衛星定位裝置,還可能是移動終端如IC卡或手機,甚至收費系統數據;二是將數據由採集點傳輸到管理控制中心的通信網路;三是對數據進行整合分析,將其轉化為交通業務智能的信息處理和服務系統。其中前兩部分屬於智能交通的基礎設施,第三部分信息處理分析,則是實現數據向智慧轉化的核心,是實現智能交通「智慧」的關鍵所在。
再譬如談到智慧的公共安全。首先,公共安全管理機關需要採用先進的數據採集手段來採集各方面的信息,通過這些新技術提供准確的事態感知。其次,公共安全管理機關需要利用先進的數學模型和計算機模擬來研究公共安全事件的規律和特點,洞察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最後,在很多突發事件之間存在著內在的關聯性,需要多部門協同處理。公共安全管理機關需要對這些突發事件的快速響應和多部門之間進行有效協作。所有這些需求都需要智慧的城市公共安全解決方案,再進一步挖掘細分,可以包括城市應急指揮解決方案、智能化視頻監控解決方案、犯罪預測和預防解決方案等等。
第四是建造智慧城市的IT基礎架構。智慧城市關鍵技術支撐就是數據中心
,它既可以對城市的智慧功能提供支持,也可以對城市產業提供支持。從業務支持,到業務驅動,再到業務創新,數據中心、特別是智慧的雲數據中心和雲管理平台已經成為數據中心發展的方向。在這種情況下,數據處理需要通過基於雲計算模式的優化系統來實現大規模的數據挖掘與分析。
當前,不同的數據中心可能處於不同發展階段,有需要建設一個全新的數據中心;也有需要發掘現有數據中心的潛力,優化IT成本結構;或者需要引入雲計算等新的技術和管理模式;或者正在努力使數據中心更加節能環保。智慧數據中心應具備雲計算能力,擁有靈活性、成本效益以及主動監控和管理,並不斷改進的特性。
最後是投資和運營管理。從投資的角度看,智慧城市的項目投入是非常巨大的,而且這么多的項目,如何平衡和決策?我們可以從投資主體、運營主體,以及收益的模式上多進行一些思考。對政府來講,除了自建自營,還可以考慮BOT模式,即考慮讓企業先行投資墊付,項目建設完成後政府回購。以及考慮資金分期支付的方式,譬如利用IBM的融資租賃,在減少資金壓力的同時,翹動金融杠桿。
為了達到更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我們可以多藉助市場的力量進行運營和運維。
譬如,除了考慮外包,還可以考慮譬如IBM的管理服務。管理服務是介於自建自營和全面的外包之間,即有選擇性的外包和託管,不牽涉到人員和資產的轉移,同時又可以利用到各個行業信息化建設中的好的方法、工具和技能以及專業知識。總之,就是在確保資金利用的效率和安全運營的前提下,吸引社會資本和市場的力量投入到智慧城市的建設中來。
如今,居民對所居住的城市有越來越多的期待,他們希望高品質的生活、希望參與到公共話語中,並希望城市管理者卓有見地。滿足這些期待並不容易,需要城市管理者完成深刻的思維轉變,從更整合的視角,系統化理解城市不同體系之間的內在聯系。
❸ 智慧城市的運營模式有哪幾種
中國智慧城市建設的主要重點集中在七個領域:智能電網、智能交通、智能環保、智能城管、智能旅遊、智能醫療、智能家居。智慧城市關鍵技術主要包括:無線感測器網路技術。
智慧城市的切入點主要集中於以物聯網產業發展作為建設智慧城市的重要關注點;以基礎設施建設為先導作為智慧城市的建設切入點;以民生保障與服務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關注點;以社會管理與服務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突破口;以促進本地特色產業發展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突破口。
模式一:政府獨自投資建設和運營,如美國德克薩斯的Corpus Christi市無線城市,特徵是政府負責基礎設施/平台的投資、建設、維護和運營。優勢是政府有絕對控制權;劣勢是,政府財政壓力較大,必須獲得足夠的收益才能維持網路運轉,同時也面臨業務的運營、推廣以及後期維護等困難。
模式二:政府和運營商共同投資,運營商建設並運營,如「無線費城」。它的特徵是由政府和運營商共同出資、共同擁有,日常建設和運營管理由運營商進行;優勢是,可以減輕政府財政壓力;劣勢是,面臨著產權難以界定、利用運營商網路資源會產生糾紛等問題。模式三:政府投資,委託運營商/第三方建設、運營,如新加坡「智能國家2015」。它的特徵是政府進行投資,並通過招標等方式委託一家或多家運營商建設和運營;優勢是,政府有絕對控制權,專業公司進行運營和維護;劣勢是,政府財政壓力較大,後續網路的升級、運維等容易導致權責不明朗。模式四:政府牽頭,BOT(建設-經營-轉移)模式,如「無線台北」。它的特徵是通過市場化方式引進企業資金投資基礎設施建設,許諾投資方在建成後的一段時期內擁有經營權,到期後再由政府收回管理經營;優勢是,減輕政府財政壓力;劣勢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造成企業的短視,政府運營經驗的缺乏導致到期收回對政府壓力較大。模式五:運營商/第三方獨立投資建設和運營,如上海市智慧虹橋商務區。它的特徵是綜合實力較強的運營商或者第三方獨立負責智慧城市子任務(例如一項基礎設施、平台或者應用建設)的投資建設和運營工作;優勢是,產權清晰,減少政府財政壓力,可以充分利用電信運營商經驗和實力解決「無線城市」的運營、管理和維護等問題;劣勢是,需要有持續的盈利模式。模式六:聯合建設運營,如台北市智慧園區。它的特徵是產業鏈上運營商、應用開發商、系統集成商、終端設備提供商中的兩家或多家聯合開發智慧平台或應用並共同推廣;優勢是,利於產業鏈良性運轉,綜合解決能力較強;劣勢是,多方合作,合作協調工作量大。
模式七:聯合公司化運營,如杭州市一卡通項目。它的特徵是由產業鏈成員,如運營商、應用開發商、系統集成商等共同成立一個管理公司及系列子公司進行智慧城市的投資、建設、運營;優勢是,利於產業鏈良性運轉,綜合解決能力較強,公司化運作更加靈活;劣勢是,多方合作,合作協調工作量大。
(智慧城市研發平台匯新雲徐生)
❹ 什麼是智慧城市智慧城市的特點是什麼
智慧城市就是運用信息和通信技術手段感測、分析、整合城市運行核心系統的各項關鍵信息,從而對包括民生、環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務、工商業活動在內的各種需求做出智能響應。
其實質是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實現城市智慧式管理和運行,進而為城市中的人創造更美好的生活,促進城市的和諧、可持續成長。
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展,未來城市將承載越來越多的人口。目前,我國正處於城鎮化加速發展的時期,部分地區"城市病"問題日益嚴峻。為解決城市發展難題,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建設智慧城市已成為當今世界城市發展不可逆轉的歷史潮流。
智慧城市的特點:
1、 智慧城市可以有效的推進城市的節能減排,推動城市產業結構調整。
2、 能夠整合公共服務設置,最大限度的滿足人們在醫療、教育、出行等方面的要求。
3、能夠快速響應處理突發事件。
4、 能夠建立有效的安全監控網路,保證食品葯品安全。
(4)智慧城市資金壓力擴展閱讀
一、形成因素:
智慧城市不僅需要物聯網、雲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支撐,更要培育面向知識社會的下一代創新。信息通訊技術的融合和發展消融了信息和知識分享的壁壘,消融了創新的邊界,推動了創新2.0形態的形成,並進一步推動各類社會組織及活動邊界的「消融」。
創新形態由生產範式向服務範式轉變,也帶動了產業形態、政府管理形態、城市形態由生產範式向服務範式的轉變。
二、社會影響:
「智慧城市」是IBM「智慧的地球」策略中的一個重要方面。「智慧的地球」提出以更智慧的方法,通過新一代信息技術改變人們交互的方式,提高實時信息處理能力及感應與響應速度,增強業務彈性和連續性,促進社會各項事業的全面和諧發展。
而「智慧城市」的行動正成為「智慧的地球」從理念到實際、落地中國的現實舉措。在中國經濟和城市化發展的加速進程中,「智慧城市」旨在打造符合中國特色的息化樣本,探索未來中國城市發展方向。
❺ 如何藉助資本的力量,促進智慧城市的建設
網格化管理是我國基層政府自上而下主導推動的城市社會治理變革。它對「社區制」進行了改進和完善;但在實施過程中也產生了一些非預期的後果。這不僅影響了網格化管理自身的效能,也干擾了我國城市基層社會治理體制的運行。
一、「技術化」治理強調治理形式可能導致偏離目標實質
本世紀以來,為了應對深化改革過程中出現的種種矛盾,我國政府日益將法治化、規范化、技術化和標准化作為行政建設和監督的核心議題,將經營性的政府行為轉變為以公共服務為本的治理體系,從而實現了政府「從總體支配到技術治理」的過渡。從制度層面看,技術治理強調社會建設的目標導向,以及通過規范、標准和可控的過程實現治理目標;從手段層面看,技術治理往往引入並藉助數字信息技術提升治理效能。顯然,網格化管理即可視為政府技術治理的一種微觀實踐機制。
二、「科層化」組織結構帶來的治理復雜化
馬克斯·韋伯將科層制視為是一個理性的社會組織結構,它在精確性、穩定性、紀律的嚴明性和可靠性上都優於其他任何形式,因此在現代社會日漸普及。但是,科層制並非完美無缺,低效率、保守性、對變革的抵制等都是其重要的反功能。包括治理在內的現代社會組織機制可以說就是在科層制正、反功能糾結纏繞的過程中形構與發展的。從金水區的實踐來看,網格化管理增強了治理的「科層化」傾向。這主要體現在:第一,嚴格按照既定標准將轄區劃分為不同級別的治理單元,即網格,組織體系結構穩定、等級明顯,資源配置以及信息的收集與反饋等均嚴格按照上述等級結構進行;第二,系統的治理目標被各級網格以量化指標的形式層層分解和下達,上級網格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對下級網格及其責任人進行政治和經濟方面的獎懲,通過一種類似於「壓力型體制」的方式來保證治理目標實現;第三,基於形式主義或者說文牘主義的考核評定, 「查台賬」和「看現場」等,是保證網格化管理有效
三、「行政化」治理制約社區社會資本的生成與發育
中國的社會管理及其體制有三個突出特點。一是政府主導;二是主體多元,政府無法替代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人的作用;三是以社會秩序的維系、為和諧社會建設服務為其根本目標。就城市基層治理而言,政府主導既是我國從街居制、單位制到社區制發展的制度慣性使然;又體現了社區建設運動中城市基層政權權威重建的現實需要。而政府無法替代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人作用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社會組織運行和社會成員互動的過程會產生以信任、互惠規范以及參與網路為主要特徵的社會資本。它通過促進合作行為來提高社會效率,同時也降低了社會治理成本。
四、「選擇性執行」行為導致治理目標的不完全實現
各地網格化管理實踐中多會詳細規定網格的任務,並通過一套考評體系來保障治理目標實現。金水區網格化管理制度規定了四大類任務目標。第一是「基礎工作」,主要是網格化管理系統運轉的組織、人員和制度等方面的基礎性工作。具體內容如「確定各級網格職責,組織街、社區培訓各至少1次」等。第二是「規范運行」,主要是為網格化管理機制的運行提供標准化和規范化依據。具體內容如「二級網格依託社會力量每月開展1次以上為居民服務活動」等。第三是「工作成效」,要求各網格實現「群眾訴求處置率100%」和「群眾訴求處置滿意率75%以上」。第四是「群眾評價」,要求通過網格化管理實現群眾「對網格化模式知曉率80%以上」、「對網格化工作滿意率75%以上」和「對網格人員工作作風滿意80%以上」。
五、「目標導向」下存有治理手段運用不當的風險
既然網格化管理由基層政府主導推動,那麼很容易在其實踐中看到我國基層政府運作的制度慣性。「目標責任制」便是其中之一。所謂「目標責任制」,就是在「壓力型體制」下,地方政府為了完成其發展目標,而將其當年的發展目標進行細化分解,並與下級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要求下級政府如期完成各項指標,並嚴格進行考核,獎優罰劣的管理制度。網格化管理復制了與之類似的治理制度與方式,形成了一種「目標導向」的運作邏輯。
六、「網格泛化」使得基層治理邊界模糊、主體權責不清
有學者發現,網格化管理在初起階段是以整合資源、溝通信息、強化服務為主要內容,關注的是在技術、資源及公共服務之間建立起嵌合關系,更強調數字技術服務平台的建立。到2005年後,網格化治理開始與以「維穩」為主要目標的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相結合,其應用范圍不斷擴大,開始擴展到黨的建設、工會、婦聯等領域,並延及其他行業的管理。也有學者將此稱為是網格化管理的泛化現象。即網格化的功能被泛化到可以解決任何問題的地步;網格化的實施范圍也被大大擴散了。
從公共治理技術與流程的角度而言,網格化管理延長了治理鏈條、下沉了治理資源;有利於改善我國社會治理中長期存在的條塊分割現象,也有利於打破各職能部門間的壁壘、整合社會治理資源;此外,一些地方還通過引入數字信息技術提升了社會治理的精細化水平。從社會治理體制以及基層政權建設的角度而言,網格化管理在街道和社區的組織構架基礎上,增加了一個治理層級;通過加強基層黨政組織的服務能力以及鏈接來自市場、社會的服務資源,構建起了管理與服務並重的治理體系;同時還通過網格主動吸納和積極滿足社會利益訴求。總的來說,網格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國以社區制為核心的城市基層社會治理體制,加強了基層政府與市場、社會組織的互動合作,有助於公共服務需求滿足、社會秩序整合以及基層政府的權威重建。
然而網格化管理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非預期的後果。主要包括:「技術化」治理強調治理形式有可能偏離目標實質;組織結構的「科層化」帶來高效率的同時也加大了治理的復雜程度;此外,治理的「行政化」制約了社區社會資本的生成與發育;「選擇性執行」行為導致了網格化管理目標的不完全實現;「目標導向」淡化了對實現目標過程手段的要求,並容易誘發基層治理中的「打擦邊球」、「開口子」,甚至是明顯違規的行為;「網格泛化」則模糊了基層治理多元主體之間的邊界、致其權責不清,使基層政府無限承擔了社會治理的責任並因此陷入在高成本和高壓力下運行的狀態。
上述非預期後果出現的根源在於:網格化管理是政府自上而下主導推動的城市社區治理變革,因此,它不可避免地體現我國城市基層社會治理體制發展變遷的制度慣性與路徑依賴。只有在網格化管理中構建起政府、市場和社會之間的良性互動、相互制衡、彼此增能的制度性權力關系,改變目前政府在基層社會事無巨細、大包大攬的治理思路,投入資源來培育社會組織以及引導市場組織參與基層社會服務與治理,真正形成多元主體協同共治的格局,才能消除網格化管理非預期後果的負面效應、創新基層社會治理體制。
1、要保持基層黨政組織在網格化管理中的主導
就目前我國基層社會的實際而言,大多數治理資源仍然掌握在政府手裡,社區建設領域的一些問題僅僅依靠市場和社會組織還難以解決。因此在網格化管理中,一方面要加強網格黨組織的建設,創新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方式。網格黨組織應立足於服務社區居民、做社區居民工作,以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為抓手,著重做好規劃、統籌和協調工作。避免疲於應付各種具體事務,又要切實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另外一方面則要著力建設服務型和回應型的基層政府組織。要強化基層政府的服務意識、服務職能並不斷提高其服務能力,使之成為基本公共服務的提供者和社會服務體系建設的參與者。同時,網格中的基層政府組織還要改變對上負責的慣性思維,更多地面向社區居民,有效回應、吸納和滿足基層社會的各種利益訴求。
2、要培育各類基層社會組織,增強網格自我管理與自我服務的能力
政府主導網格化管理的另一面即體現為:各類社會組織發育遲緩、基層民眾的公共參與有限、社區自治能力不足。這與多元協同共治的基層治理體系是相悖的。因此在網格化管理實施過程中,要擴大社區居民自我管理的渠道,將屬於網格這一利益共同體的公共決策權交與網格居民,培養其公共參與的意識和能力;要推動包括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在內的居民自治組織以及其他各類社會組織的發育成長,發揮社會組織在基層治理中秩序整合與利益表達的功能,從而避免數量龐大的社會成員直接面對政府可能導致的失序,同時又能夠對政府權力產生有效的監督與制約;還要進一步健全和規范社區自治的相關法律法規,為社會組織在網格化管理中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提供製度支持。
3、要充分發揮市場組織在網格化管理服務中的作用
「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要求基層政府在承擔基本公共服務職能的同時,逐步退出部分社會服務領域,轉交給市場和社會組織來承擔。然而目前我國市場組織進入這一領域的渠道十分狹窄,作用發揮相當有限。因此基層政府要對網格化管理各職能進行徹底梳理,基於效益和質量的雙重指標重新明確各服務職能的供給主體,並制定網格服務職能外移與讓渡的日程表。政府還要創造寬松的環境,通過財政補貼、政策扶持、稅收減免等措施鼓勵企業進入社會公共服務領域;扮演好規則制定者和比賽裁判員的角色,而不是直接干預服務供給過程;制定相應的市場法律法規,並切實發揮監督監管作用保障其有效落實。
4、要尋求政府、市場和社會的良性互動與彼此賦權
行政權力、市場權力與社會權力的協同共治是提升網格化管理效能的必要前提。因此,要以網格為單元形成政府、市場和社會組織間相互嵌入的關系網路,構築多元主體共同參與、各司其職、各盡所能的協同治理空間;要明確政府、市場和社會組織的權利責任與相互關系,將網格系統變成一個制度化的協作體系;要逐漸改變以行政權力為基礎、主要依靠命令和動員的方式來達到目標的治理思維,各治理主體應當以公共利益最大化為准則,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各種形式的、平等和理性的協商與合作,通過民主協商促進基層社會治理創新。
金鵬信息智慧城市解決方案
❻ 有誰知道智慧城市建設資金來源的主要途徑嗎
政府知道模式 政府出錢,,商業模式的,公司出錢,,,這些錢也就是我們民眾交的稅,我們人民的錢,拿著人民的錢
❼ 行政單位智慧城市建設支出如何做賬務處理
一般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資金,大部分屬財政性資金,一般應對其進行單獨核算,業務相對單純,但如不理清思路,也容易出現賬務處理混亂現象。通用的建設帳務處理一般如下做法
一、收到財政等基建撥款時(「基建撥款」科目應根據核算需要設置「以前年度撥款、
本年預算撥款、本年基建基金撥款、本年自籌資金撥款、本年其他撥款」等明細科目)
借:銀行存款 。貸:基建撥款—本年預算撥款等明細科目
二、用撥款購買設備時
借:設備投資 。貸:銀行存款
三、向施工企業預付工程款時
借:預付工程款—工程項目—施工單位 。貸:銀行存款
四、向施工企業預付備料款或自行購買材料時
借:預付備料款—工程項目—施工單位(預付備料款時)
貸:銀行存款
五、向施工企業結算支付工程款時
借: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應付工程款
預付工程款
銀行存款
六、發生除建築安裝工程投資和設備投資以外的並能單獨形成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各種
其他投資時(如購置房屋和辦公傢具等)
借:其他投資
貸:銀行存款
七、發生江河清障、城市綠化、項目報廢等特殊支出時
借:待核銷基建支出
貸:銀行存款
發生的待核銷基建支出,應在下年初報經批准後沖銷有關資金來源
借: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等
貸:待核銷基建支出
八、發生建設單位管理費、土地徵用及遷移補償費和監理費等待攤投資時
借:待攤投資—明細項目
貸:銀行存款
待攤投資有直接分攤和間接分攤,間接分攤一般採用概算比例法和實際比例法兩種。應
在竣工驗收和辦理結算手續後,結轉交付使用資產的實際成本,一並結轉應分攤的待攤投
資
借:交付使用資產
貸: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待攤投資
九、建設項目自用固定資產報廢、毀損時
借:待攤投資
貸:固定資產
十、資金來源方的各種本年撥款項目,在年度決算批復後,下年初建立新賬時,即轉入
「以前年度撥款」項目
借:基建撥款—本年預算撥款等明細科目
貸: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
十一、交付使用資產項目的年末數,在年度財務決算批復後,第二年年初與相應的資金
來源對沖
借:基建撥款—以前年度撥款
貸:交付使用資產
同時,在單位經費賬上記錄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❽ 智慧城市建設須把握哪幾個方面
智慧城市是運用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空間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促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服務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建設智慧城市,對加快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融合,提升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也暴露出缺乏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體制機制創新滯後、網路安全隱患和風險突出等問題,一些地方出現思路不清、盲目建設的苗頭,亟待加強引導。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的通知》(中發[2014]4號)和《國務院關於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2號)有關要求,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按照走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道路的總體要求,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強和完善政府引導,統籌物質、信息和智力資源,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應用,加強城市管理和服務體系智能化建設,積極發展民生服務智慧應用,強化網路安全保障,有效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居民幸福感受,促進城鎮化發展質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務實推進。智慧城市建設要突出為民、便民、惠民,推動創新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方式,向城市居民提供廣覆蓋、多層次、差異化、高質量的公共服務,避免重建設、輕實效,使公眾分享智慧城市建設成果。
因地制宜,科學有序。以城市發展需求為導向,根據城市地理區位、歷史文化、資源稟賦、產業特色、信息化基礎等,應用先進適用技術科學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在綜合條件較好的區域或重點領域先行先試,有序推動智慧城市發展,避免貪大求全、重復建設。
市場為主,協同創新。積極探索智慧城市的發展路徑、管理方式、推進模式和保障機制。鼓勵建設和運營模式創新,注重激發市場活力,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投資和運營,杜絕政府大包大攬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預。
可管可控,確保安全。落實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強化網路和信息安全管理,落實責任機制,健全網路和信息安全標准體系,加大依法管理網路和保護個人信息的力度,加強要害信息系統和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確保安全可控。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輻射帶動作用大幅增強,綜合競爭優勢明顯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務、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網路安全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公共服務便捷化。在教育文化、醫療衛生、計劃生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住房保障、環境保護、交通出行、防災減災、檢驗檢測等公共服務領域,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居民、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的信息服務體系,公眾獲取基本公共服務更加方便、及時、高效。
城市管理精細化。市政管理、人口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安全、應急管理、社會誠信、市場監管、檢驗檢疫、食品葯品安全、飲用水安全等社會管理領域的信息化體系基本形成,統籌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城市地理空間信息及建(構)築物資料庫等資源,實現城市規劃和城市基礎設施管理的數字化、精準化水平大幅提升,推動政府行政效能和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生活環境宜居化。居民生活數字化水平顯著提高,水、大氣、雜訊、土壤和自然植被環境智能監測體系和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在線防控體系基本建成,促進城市人居環境得到改善。
基礎設施智能化。寬頻、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基本建成。電力、燃氣、交通、水務、物流等公用基礎設施的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運行管理實現精準化、協同化、一體化。工業化與信息化深度融合,信息服務業加快發展。
網路安全長效化。城市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基礎網路和要害信息系統安全可控,重要信息資源安全得到切實保障,居民、企業和政府的信息得到有效保護。
二、科學制定智慧城市建設頂層設計
(四)加強頂層設計。城市人民政府要從城市發展的戰略全局出發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設方案。方案要突出為人服務,深化重點領域智慧化應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社會服務;要明確推進信息資源共享和社會化開發利用、強化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准確可靠以及同步加強信用環境建設、完善法規標准等的具體措施;要加強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城鄉規劃以及有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做好統籌城鄉發展布局。
(五)推動構建普惠化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實施信息惠民工程。推進智慧醫院、遠程醫療建設,普及應用電子病歷和健康檔案,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建設具有隨時看護、遠程關愛等功能的養老信息化服務體系。建立公共就業信息服務平台,加快推進就業信息全國聯網。加快社會保障經辦信息化體系建設,推進醫保費用跨市即時結算。推進社會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務卡、居民健康卡、交通卡等公共服務卡的應用集成和跨市一卡通用。圍繞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和滿足市民終身學習需求,建設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構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的有效機制,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與服務。加強數字圖書館、數字檔案館、數字博物館等公益設施建設。鼓勵發展基於移動互聯網的旅遊服務系統和旅遊管理信息平台。
(六)支撐建立精細化社會管理體系。建立全面設防、一體運作、精確定位、有效管控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整合各類視頻圖像信息資源,推進公共安全視頻聯網應用。完善社會化、網路化、網格化的城鄉公共安全保障體系,構建反應及時、恢復迅速、支援有力的應急保障體系。在食品葯品、消費品安全、檢驗檢疫等領域,建設完善具有溯源追查、社會監督等功能的市場監管信息服務體系,推進葯品陽光采購。整合信貸、納稅、履約、產品質量、參保繳費和違法違紀等信用信息記錄,加快徵信信息系統建設。完善群眾訴求表達和受理信訪的網路平台,推進政府辦事網上公開。
(七)促進宜居化生活環境建設。建立環境信息智能分析系統、預警應急系統和環境質量管理公共服務系統,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污染源實施智能化遠程監測。依託城市統一公共服務信息平台建設社區公共服務信息系統,拓展社會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展面向家政、養老、社區照料和病患陪護的信息服務體系,為社區居民提供便捷的綜合信息服務。推廣智慧家庭,鼓勵將醫療、教育、安防、政務等社會公共服務設施和服務資源接入家庭,提升家庭信息化服務水平。
(八)建立現代化產業發展體系。運用現代信息化手段,加快建立城市物流配送體系和城市消費需求與農產品(10.16, 0.02, 0.20%)供給緊密銜接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系。加速工業化與信息化深度融合,推進大型工業企業深化信息技術的綜合集成應用,建設完善中小企業公共信息服務平台,積極培育發展工業互聯網等新興業態。加快發展信息服務業,鼓勵信息系統服務外包。建設完善電子商務基礎設施,積極培育電子商務服務業,促進電子商務向旅遊、餐飲、文化娛樂、家庭服務、養老服務、社區服務以及工業設計、文化創意等領域發展。
(九)加快建設智能化基礎設施。加快構建城鄉一體的寬頻網路,推進下一代互聯網和廣播電視網建設,全面推廣三網融合。推動城市公用設施、建築等智能化改造,完善建築資料庫、房屋管理等信息系統和服務平台。加快智能電網建設。健全防災減災預報預警信息平台,建設全過程智能水務管理系統和飲用水安全電子監控系統。建設交通誘導、出行信息服務、公共交通、綜合客運樞紐、綜合運行協調指揮等智能系統,推進北斗導航衛星地基增強系統建設,發展差異化交通信息增值服務。建設智能物流信息平台和倉儲式物流平台樞紐,加強港口、航運、陸運等物流信息的開發共享和社會化應用。
三、切實加大信息資源開發共享力度
(十)加快推進信息資源共享與更新。統籌城市地理空間信息及建(構)築物資料庫等資源,加快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應用體系建設。建立促進信息共享的跨部門協調機制,完善信息更新機制,進一步加強政務部門信息共享和信息更新管理。各政務部門應根據職能分工,將本部門建設管理的信息資源授權有需要的部門無償使用,共享部門應按授權范圍合理使用信息資源。以城市統一的地理空間框架和人口、法人等信息資源為基礎,疊加各部門、各行業相關業務信息,加快促進跨部門協同應用。整合已建政務信息系統,統籌新建系統,建設信息資源共享設施,實現基礎信息資源和業務信息資源的集約化採集、網路化匯聚和統一化管理。
(十一)深化重點領域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城市人民政府要將提高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水平作為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大力推動政府部門將企業信用、產品質量、食品葯品安全、綜合交通、公用設施、環境質量等信息資源向社會開放,鼓勵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等機構將教育、醫療、就業、旅遊、生活等信息資源向社會開放。支持社會力量應用信息資源發展便民、惠民、實用的新型信息服務。鼓勵發展以信息知識加工和創新為主的數據挖掘、商業分析等新型服務,加速信息知識向產品、資產及效益轉化。
四、積極運用新技術新業態
(十二)加快重點領域物聯網應用。支持物聯網在高耗能行業的應用,促進生產製造、經營管理和能源利用智能化。鼓勵物聯網在農產品生產流通等領域應用。加快物聯網在城市管理、交通運輸、節能減排、食品葯品安全、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民生服務、公共安全、產品質量等領域的推廣應用,提高城市管理精細化水平,逐步形成全面感知、廣泛互聯的城市智能管理和服務體系。
(十三)促進雲計算和大數據健康發展。鼓勵電子政務系統向雲計算模式遷移。在教育、醫療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重點民生領域,推廣低成本、高質量、廣覆蓋的雲服務,支持各類企業
充分利用公共雲計算服務資源。加強基於雲計算的大數據開發與利用,在電子商務、工業設計、科學研究、交通運輸等領域,創新大數據商業模式,服務城市經濟社會發展。
(十四)推動信息技術集成應用。面向公眾實際需要,重點在交通運輸聯程聯運、城市共同配送、災害防範與應急處置、家居智能管理、居家看護與健康管理、集中養老與遠程醫療、智能建築與智慧社區、室內外統一位置服務、旅遊娛樂消費等領域,加強移動互聯網、遙感遙測、北斗導航、地理信息等技術的集成應用,創新服務模式,為城市居民提供方便、實用的新型服務。
五、著力加強網路信息安全管理和能力建設
(十五)嚴格全流程網路安全管理。城市人民政府在推進智慧城市建設中要同步加強網路安全保障工作。在重要信息系統設計階段,要合理確定安全保護等級,同步設計安全防護方案;在實施階段,要加強對技術、設備和服務提供商的安全審查,同步建設安全防護手段;在運行階段,要加強管理,定期開展檢查、等級評測和風險評估,認真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增強日常監測和應急響應處置恢復能力。
(十六)加強要害信息設施和信息資源安全防護。加大對黨政軍、金融、能源、交通、電信、公共安全、公用事業等重要信息系統和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護,確保安全可控。完善網路安全設施,重點提高網路管理、態勢預警、應急處理和信任服務能力。統籌建設容災備份體系,推行聯合災備和異地災備。建立重要信息使用管理和安全評價機制。嚴格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准,加強行業和企業自律,切實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十七)強化安全責任和安全意識。建立網路安全責任制,明確城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害信息系統運營單位負責人的網路信息安全責任,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高智慧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維護等各環節工作人員的網路信息安全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鼓勵發展專業化、社會化的信息安全認證服務,為保障智慧城市網路信息安全提供支持。
六、完善組織管理和制度建設
(十八)完善管理制度。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快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設的標准體系、評價體系和審計監督體系,推行智慧城市重點工程項目風險和效益評估機制,定期公布智慧城市建設重點任務完成進展情況。城市人民政府要健全智慧城市建設重大項目監督聽證制度和問責機制,將智慧城市建設成效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推動電子政務和公益性信息服務外包和利用社會力量開發利用信息資源、發展便民信息服務。
(十九)完善投融資機制。在國務院批准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額度內,各省級人民政府要統籌安排部分資金用於智慧城市建設。城市人民政府要建立規范的投融資機制,通過特許經營、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智慧城市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募集資金開展智慧城市建設,嚴禁以建設智慧城市名義變相推行土地財政和不切實際的舉債融資。城市有關財政資金要重點投向基礎性、公益性領域,優先支持涉及民生的智慧應用,鼓勵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對市政設施進行智能化改造。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本指導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等要建立部際協調機制,協調解決智慧城市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對各地區的指導和監督,研究出台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以及信息化促進城鎮化發展的相關政策。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智慧城市建設的領導,採取有力措施,抓好全過程監督管理。城市人民政府是智慧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細化措施,扎實推進各項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智慧城市建設健康有序推進。
智慧城市作為一種新的城市發展模式,是通過綜合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整合信息資源、統籌業務應用系統,促進城市在規劃、建設、管理、運行和服務上的科學發展。住建部將智慧城市建設重點放在城鎮化建設,於2012年啟動國家智慧城市試 點工作,先後公布兩批共193個試點。數據顯示,這些試點共涉及重點項目近2600個,投資總額超萬億元人民幣。科技部與國家標准委也於2013年9月底 選擇了20個城市開展智慧城市技術與標准試點示範工作。截至目前,已有超過100個城市政府表達出申報第三批智慧城市試點的明確意向。
另悉,為提高我國智慧城市規劃設計和管理水平,推進試點城市重點項目建設,住建部建築節能與科技司將於2014年8月-10月期間舉 辦智慧城市重點項目建設系列培訓。第一期培訓於8月27日開始,主要為智慧城市申報培訓,面向申報本次試點的城市、企業。
❾ 你在感受或參與智慧城市中,最大的困惑是什麼
現如今,智慧城市建設已然成為我國解決城市發展難題、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不可逆轉的潮流。隨著新型城鎮化與兩化融合的推進,大數據、物聯網、低功耗廣域網、工業4.0、PPP融資模式、政府購買服務等新機會、新模式、新理念的出現,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即將進入黃金發展期。然而,熱潮背後也同樣存在一些影響智慧城市建設的突出問題,建設方式過於單一,無法整合各方面資源合同發展,以人為本的思想貫徹不夠徹底等。只有合理有效地解決這些問題才能幫助我們更好地收獲智慧城市建設帶來的巨大社會效益。
關鍵詞:智慧城市 大數據 物聯網 新模式 理性
中圖分類號:F4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6)10-0243-01
一、引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的通知》關於實施信息惠民工程的工作部署,經國務院同意,《關於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於2014年8月正式發布,這成為我國智慧城市建設第一份系統性的文件。2016年作為「十三五」開局之年,「智慧城市」首次寫進國家政府工作報告,相關政策文件也層出不窮,李克強總理在國內、國際的會議中多次提及智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