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聽說村鎮銀行發放貸款的最高額度是銀行注冊資本的2倍,不知道到底有沒有這個說法,求高人指點
不可能,銀監會規定單筆最大授信金額不能超過注冊資本10%!
㈡ 我在銀行貸款,銀行讓我交了授信額度承諾費,這個授信額度承諾費是什麼意思,還有交的錢退的嗎
就是讓你的信用變好,這是銀行貸款的潛規則,你就是交點錢能更好更快的貸到款,錢是不退的.
㈢ 銀監會怎麼查消費貸款
據報來道,日前,銀監會審慎規制局源局長肖遠企在「今年以來銀行業運行及監管情況」通報會上指出,監管層將嚴厲嚴查挪用消費貸款資金,防範房地產泡沫風險。
報道稱,專家表示通過刷信用卡湊首付的還款人,短期還款壓力較大,極易造成逾期,影響個人徵信。並且,一旦被銀行發現貸款資金流入房地產,可能會降低額度,得不償失,監管層應嚴厲嚴查挪用消費貸款資金,防範房地產泡沫風險。
銀監會審慎規制局局長表示,金融消費群體較大,是銀行的重要客戶對象,也是銀行的重要業務,各家銀行2017年消費貸款增速較快。鼓勵銀行發放個人消費貸款用於購買大宗耐用品,用於教育、旅遊等,進一步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服務的便利性。
但是實際上有不少金融機構對消費貸款資金管理不嚴格,導致消費貸款資金最終流向了股市、房地產等領域的現象,嚴厲嚴查挪用消費貸款資金,也是確保金融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要防止居民杠桿率過快的上升。
希望類似的情況可以早日被查處!
㈣ 銀監會對銀行貸款利率有沒有什麼要求
存款利率有上限,沒下限。貸款正相反,有下限沒上限。通俗的說就是國家不容許高息攬存和低息放貸,但是絕對容許低息存款和高息放貸。
如果你嫌利率高,可以換一家銀行呀,只要別的銀行也做信用貸款。
㈤ 銀監會 什麼時候開始 控制信貸額度
銀監會已經向國有大行定出今年新增信貸額度。其中,去年放出內1.1萬億元人民幣新增容貸款的中國銀行被要求大幅調低信貸增量,新的額度不超過65
相關公司股票走勢
中國銀行3.49+0.041.16%
00億元人民幣。並認為,官方正在啟動窗口指導。
銀監會方面表示:銀監會始終要求商業銀行以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率、大額風險集中度、流動性、杠桿率等審慎監管指標為底線,以實體經濟有效需求為條件,科學把握信貸投放的節奏和質量,從不直接控制銀行的信貸額度。一般而言,商業銀行的信貸計劃由其董事會負責研究制定。
對於近期有關官方縮減銀行信貸傳言沸沸揚揚,有市場人士指出,不排除投行機構炒作銀行傳言,並通過股市套利。
今年以來,監管層回收流動性的動作頻頻。1月初,3個月央票發行利率突然上調,達到1.368%;1月12日,具有風向標意義的1年期央票跟進上調,達到1.840%,市場對加息的預期越來越濃。
隨著2010年第一周各銀行放貸就已超過6000億元,央行終於在時隔18個月後,再次上調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據業內人士計算,至少回籠資金3000億元。盡管對各銀行影響十分有限,但其象徵意義和警示作用不容忽視。
㈥ 什麼是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是指銀行向借款人提供的以貨幣計量的貸款數額。除了人民銀行、銀監會或國家其他有關部門有明確規定外,個人貸款的額度可以根據申請人所購財產價值提供的抵押擔保、質押擔保和保證擔保的額度以及資信等情況確定。按照國發[2010]10號文,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
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
貸款人應按區域、品種、客戶群等維度建立個人貸款風險限額管理制度。風險限額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外部經營環境、整體發展戰略和風險管理水平,為反映整個機構組合層面風險,針對具體區域、行業、貸款品種及客戶等設定的風險總量控制上限,是其在特定領域所願意承擔風險的最大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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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銀監會對以貸還息規定
「以貸還貸」又稱「借新還舊」,這一概念由IMF等國際金融機構於20世紀80年代首先提出,其目的是解決拉美國家外債的還本付息問題,以緩解其金融危機。我國在外債管理的實踐中也借鑒過這一做法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我國國內的銀行貸款業務中,一般認為所謂「以貸還貸」,是指債權人與債務人在舊的貸款尚未清償的情況下,再次簽訂新的借款合同,以新貸出的款項清償部分或全部舊的貸款。但由於現行金融法律、法規、規章對「以貸還貸」的含義、性質沒有明確界定,對其本身的法律屬性以及相關的擔保問題爭議頗多,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以貸還貸其實是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原有貸款情況下銀行無奈辦理的貸款,因而是特殊背景下發生的銀行貸款業務,以貸還貸的做法在銀行貸款業務中已成為十分普遍的現象。但是對於「以貸還貸」這種行為本身,以及由此引發出來的保證責任等相關法律問題,目前除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九條涉略到以外,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尚無明確界定,實踐中也存在較大分歧。
銀監會提出信貸七禁止規定
一位業內人士稱,銀行信貸業務存在的存貸掛鉤、以貸收費等問題,此前也曾存在。在2011年,銀行信貸規模變得越來越緊俏之後,銀行議價能力迅速提升,為了獲得貸款,即使有的銀行要求明顯不合理,企業也只好答應銀行的條件。
例如,在負債壓力日趨加大的情況下,存貸掛鉤的操作開始增多。有的銀行發放貸款時,要求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有的甚至規定「存一貸一或存一貸二」。
在2月7日銀監會召開的會議上,銀監會副主席周慕冰甚至舉例稱,某銀行蘇州分行2011年在向企業發放短期貸款1000萬元時,要求將其中500萬元轉作承兌匯票保證金存款。「再如某銀行深圳分行明確要求客戶要將貸款金額的45%存為定期存款。」
而為了做大中間業務,有的銀行更是借發放貸款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例如,在未提供實質性服務的情況下,假借利率優惠、浮動利率之名,將部分利息通過賬戶管理費、財務咨詢費等名目額外收取費用。
「從去年三季報來看,絕大多數上市銀行中間業務利潤增速遠高於全行利潤增速。」一位銀行業分析師表示,在相當程度上,這些中間業務是由信貸業務派生的。也就是說,從信貸的盤子里切一塊利潤給中間業務。
上述知情人士還稱,有的銀行將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本應由銀行承擔的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導致客戶財務負擔不合理增加。
周慕冰在會上稱,信貸是銀行傳統業務,商業銀行應嚴格遵循相關業務流程,獨立組織信貸經營,貸款定價必須嚴格執行信貸和利率管理相關規定,不得附加任何條件。
銀監會提出「七個不準」的禁止性規定,即不準以貸轉存、不準存貸掛鉤、不準以貸收費、不準浮利分費、不準借貸搭售、不準一浮到頂、不準轉嫁成本等。
㈧ 2018年銀監會對信貸方面的新規有哪些
有的網貸都是非法的,為什麼沒受控!?
讓一些本身就困難的人雪上加霜?!!!
㈨ 銀監局對各銀行貸款利率有規定嗎
您好,目前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0-6月(含6月)貸款年利率是4.35% ,專6月-1年(含1年)是4.35%,1-5年(含5年)是4.75%,5-30年(含30年)是4.90%,以屬上回答由融聯偉業為您提供,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