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2月5日國務院批准1989年3月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 本辦法所稱境外投資是指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外設立各類企業或者購股、參股(以下統稱境外投資企業),從事生產、經營的活動。
境外投資有關外匯事宜,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經批准在境外投資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境內投資者),應當持下列材料向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和投資外匯資金匯出手續:
(一)國家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二)外匯管理部門關於投資外匯風險審查和外匯資金來源審查的書面結論;
(三)投資項目的合同或者其他可證明境內投資者應當匯出外匯資金數額的文件。
辦理前款登記和投資外匯資金匯出手續時,外匯管理部門應當對境內投資者的投資外匯資金來源進行復核。 境內投資者在辦理登記時,應當按匯出外匯資金數額的5%繳存匯回利潤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保證金應當存入外匯管理部門指定銀行的專用帳戶。匯回利潤累計達到匯出外匯資金數額時,退還保證金。保證金存款的利息按照國家規定標准支付給境內投資者。
境內投資者繳存保證金確有實際困難的,可向外匯管理部門作出書面承諾,保證境外投資企業按期匯回利潤或者其他外匯收益。 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者,外匯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境內投資者限期調回,並可按應調回資金數額的10%至20%處以外匯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情節嚴重者,外匯管理部門對境內投資者可處以人民幣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其他條款規定者,依照《違反外匯管理處罰施行細則》的規定處理。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㈡ 中國對外匯管制,能否去香港或國外、美國投資美元
確實國內來外匯管制對資金流源向海外變得很難操作,當然也不是不可以操作,首先你要有海外銀行的賬戶,然後國內的資金可以有幾種方式轉到你海外賬戶哦。
目前大家都會選擇用香港和美國的銀行作為自己首用的海外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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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境外資金如何轉入國內進行投資
1、憑身份證件將外匯兌換成人民幣,每年每人5萬美元或等值外匯。如果需要結回匯超過5萬美元,需要答憑身份證件還有合法合理的外匯來源、外匯用途證明材料辦理。
2、如果您的朋友需要從國外將款匯回來,完全可以先在國內銀行(如中國銀行)開立一個外匯帳戶,然後從國外將錢匯入這個帳戶,這個金額是沒有限制的,但是需要注意匯款時用途不要填寫投資或類似的用途就可以了。
3、收到外匯後,您的朋友可以憑身份證件結匯成人民幣(僅憑證件一人一年5萬美元以內),也可以支取外匯現鈔,或者存為定期都可以。如果需要匯出國外,也是可以的。
4、通過出口貨物方式進來是不行的,一個是核銷問題,另外一個這是虛假交易,如果被外匯管理查到,是要罰款的。正當的款項,就通過正當的方式進來。
㈣ 境外投資外匯風險有哪些
境外投資風險是指跨國企業在進行境外投資是所面臨的風險與挑戰。
境外投資風險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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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決策風險企業因缺乏對海外投資環境、投資項目的有效風險評估,致使海外投資存在一定盲目性,從而可能出現風險。目前,國內缺乏專門的海外投資風險評估機構以幫助海外投資企業分析和評估海外投資項目的可行性,企業本身受信息渠道、自身評價或判斷能力等方面因素的影響很難正確判斷某項目在國外是否具有發展前景。由於部分海外投資企業對投資項目的前期調查不充分、不科學,從而導致項目投資後經營虧損。
經營管理風險近年來,我國企業跨國經營雖然取得了一些進展,但與發達國家相比仍很落後。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海外企業中盈利的佔55%,其中多為非生產性企業;收支平衡的佔28%;虧損的佔17%,而且以生產性企業居多。我國企業缺少跨國經營管理的經驗,管理體制尚不適應國際化經營的需要,往往使得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遭遇意想不到的風險,這在國有企業中更為明顯。
從管理體制上看,一些境外國有企業尚未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機制,所有者代表監管不到位,存在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在實施跨國經營決策時,缺乏風險意識和風險制約機制,在投資項目、環境分析、地點選擇、合作夥伴選擇、經營策略的制定與執行等方面,都缺乏足夠的科學論證,因而往往造成重大決策失誤,導致國有資產受到嚴重侵蝕。「中航油」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證。
從管理人才的培養來看,我國企業也缺乏一整套適應國際市場競爭需要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許多從事跨國經營的企業還沒有建立起現代化的人力資本觀念,對人才資源管理的認識仍舊停留在人事制度管理的層次上,導致外派人員專業能力和積極性都不高,遠遠不能適應當今國際市場競爭的需要。
分散化經營與惡性競爭風險我國設立的境外企業分散化經營現象嚴重,使得企業不但無法在資本、技術、市場、信息以及生產等方面實現資源共享與互補,甚至反而會引發越來越嚴重的內部過度競爭。這說明這些企業投資母體之間缺乏聯系和合作。
另一方面,在當今經濟全球化趨勢下,跨國企業都以兼並或建立策略聯盟作為發展手段以實現規模效應,而我國企業顯然尚未跟上這種跨國經營的潮流。由於我國從事國際化經營的主體主要是國有企業,至今依然存在著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使得海外的國有企業分支公司即使在業務上有相似和交叉之處,也難以進行有效的合作和信息交流。
國有企業自身機制與國際上跨國公司的通行體制存在較大差距,限制、束縛了海外企業的經營活力和經營理念,使海外中資企業難以像跨國公司的子公司那樣以各種手段進行兼並和聯盟經營。在同一項目的競爭中,我國企業間往往出現競相壓價、惡性競爭的局面,難以建立起戰略聯盟,這也從內部進一步增大了企業跨國經營的風險。
境外投資風險的主要問題
編輯
由於國際經營環境及管理的復雜性,中國境外投資面臨著許多風險,按不同的研究角度分類,其主要風險表現為企業境外融資風險。投資決策風險。政府監管及服務風險、境外投資保護風險。投資環境風險等,其中從政府角度看,主要有監管及服務風險。投資保護風險;從投資所在國角度看,主要是投資環境風險;從企業角度看,主要是融資風險和投資決策風險,其風險程度受投資所在國環境和政府監管、服務與保護力度制約。具體分析如下:
1.企業境外融資風險
我國企業境外投資普遍存在資金短缺問題,究其原因表現為:
一是境外投資企業日常運作中融資渠道主要是當地銀行融資、全球授信,應收貼現3種途徑,相對於國內融資渠道來說,企業境外投資融資渠道較為狹窄;
二是企業對國際融資環境的研究和重視不足,對國際融資環境還不熟悉,利用國際融資的能力不強;
三是我國對境外投資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比如不完善的國內金融市場無法形成為海外企業輸血的融資機制,政府沒有建立完善的融資支持以及便利化服務體系等。
2.投資決策風險
決策的失誤是企業最大的失誤。在境外投資活動中,決策的正確與否往往決定企業的目標能否實現。我國境外投資決策風險主要表現在:
(1)決策盲目,沒有建立必要的決策風險分析和控製程序。決策程序通常是根據確定的目標,制定多個備選方案,然後評估各個方案的風險和收益,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選定決策方案,否則很難保證決策的正確性與科學性。
(2)決策實施過程失控,缺乏事中的監督和控製程序。許多境外投資企業沒有建立相配套的事中監督和控製程序,不能保證決策按照預先的計劃和方案正確實施,在決策環境和企業具體情況發生變化時,沒有及時的補救措施,致使投資風險進一步惡化。
3.政府監管及服務風險
從管理角度看,由於我國境外投資存在如多頭管理、審批手續繁雜、政府管理制度滯後、境外投資的總體戰略規劃不清晰等問題,使得企業面臨著難「走出去」和盲目「走出去」的風險從監督角度看,政府監督弱化使得境外投資面臨國有資產流失。銀行信貸控制不力,缺乏事前監督機制等風險;
從政府服務角度看,由於我國政府對海外投資的宏觀調控基本上就是一個項目審批制度,對投資後的監管。跟蹤、統計。分析等管理服務功能薄弱,缺乏對海外中資企業的指導。信息咨詢等公共服務,因此使很多境外投資企業面臨著因對投資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外匯政策、稅收政策、環保政策的規定了解不夠充分,對其變化了解不夠及時.從而造成投資決策時信息不充分。不對稱風險。
4.境外投資保護風險
企業到境外投資除了面臨國內投資遇到的正常生產經營風險之外,還面臨著東道國的政治風險。如果一個國家缺乏境外投資保護制度,那麼境外投資企業除了要承擔商業性風險外,還要承擔政治風險。一方面由於我國對境外投資缺乏整體戰略和行業指導,使得我國企業在境外投資時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無序性;另一方面由於沒有合理的投資保護協定,也使得企業因東道國政治風險遭受的境外投資損失得不到補償,從而增加了企業境外投資的安全隱憂。
5.投資環境風險
這是因投資所在國環境變化而給企業帶來的風險,它包括政治風險,如國家政局不穩定,政權更迭頻繁等給境外企業帶來的風險,它是海外投資最大、最不可預期的風險,是經營者不能控制的風險;經濟風險如匯率風險,合作對象企業的信用風險、經濟形勢的急劇變化風險等;法律風險如知識產權保護及技術標准壁壘的風險等,它是由於企業外部法律環境發生變化,或由於企業自身及有關各方未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有效行使權力、履行義務形成的風險;自然風險如地震、海嘯、洪水、凍災等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壞帶來的風險。
㈤ 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如何辦理
准備一下相關材料到國家外匯管理局當地分局辦理
行政許可(審批)條件及需提回交的材料
1、 書面 申請答並填寫《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申請表》、《境外投資企業登記信息表》
2、 外匯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材料
3、 境內機構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4、 境外投資企業外方股東為境外人的,提供該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外方股東為境外機構的, 提供其機構登記注冊證明文件
5、 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對該項投資的核准文件或證書
6、 如果發生前期費用會出的,提供相關文件及會出憑證
7、 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㈥ 境外投資外匯怎麼操作
您知道如何投資境外匯嗎,今天筆者為您揭秘境外投資外匯操作指南,讓您輕輕鬆鬆學會境外投資外匯操作。下面,請跟著筆者的思路一起來了解境外投資外匯操作指南吧。境外投資外匯業務流程(外商投資企業除外):第一步:擬在境外投資企業的投資主體持有關材料向注冊所在地外匯局提出申請,由外匯局對其資金來源進行審查;第二步:投資主體向商務部或其授權的部門申請批准設立境外企業;第三步:經商務部或其授權的部門批准後,投資主體持有關材料向注冊所在地外匯局申請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及資金購匯或匯出核准;第四步:投資主體持外匯局外匯資金匯出核准件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資金匯出。境內機構(外商投資企業除外)辦理境外投資申請人需報送什麼材料?資金來源審查(1)填寫《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申請表》;(2)境外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3)經工商管理部門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4)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5)外匯資金來源證明,包括:使用自有外匯資金的,應提供有關外匯賬戶的開戶批准文件和最近一期的余額對賬單;使用國內商業外匯貸款的,應提供投資主體與貸款行簽定的貸款意向書、貸款行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使用援外合資合作基金外匯貸款、外貿發展基金外匯貸款等國內政策性外匯貸款的,應提供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使用該項政策性資金的批准文件;(6)視情況要求的其他材料。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各分局(外匯管理部)的外匯資金來源審查的審核許可權,超過分局(外匯管理部)審核許可權的由分局(外匯管理部)初審後報總局審批法規依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簡化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有關問題的通知》境外帶料加工裝配項目申請人需報送什麼材料涉及購匯或匯出外匯的,需進行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和外匯風險審查,應提交:、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業務申請表(簡要說明項目的基本情況,重點說明外匯資金來源和投資所在國對外匯流出、流入的有關規定)和國家經貿委確認該項目為境外帶料加工裝配項目的有關文件;2、項目建議書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300萬美元以下的項目可以合並編制;300萬美元及3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項目建議書經國家經貿委批准後方可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企業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同時,應提交國家經貿委對項目建議書的批復);3、項目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對該項目的確認意見;4、項目的投資構成、用匯清單;5、項目的資金來源證明(使用自有資金應由企業提供銀行外匯帳戶對帳單;使用境外帶料加工項目支持基金外匯貸款、援外合資合作基金或援外優惠貸款的,應提交有關管理部門的相關文件或證明;使用商業銀行外匯貸款的,應提交貸款銀行的有關確認文件);6、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7、項目的投資回收計劃;8、如成立境外合資企業,需提供合資合同或協議(草簽文本)及當地政府或中介機構出具的合資夥伴背景及資信材料;9、我國駐投資所在國使領管意見;10、如在外匯管制國家進行投資,企業需有投資所在地外匯管制實際情況的報告及制定詳細的外匯風險防範措施。
㈦ 民總,跨國企業對外投資,可否向外管局提出申請,不受外匯管制限制或提高限額
一、到商務局辦理的手續:持公司合同、章程或以上文件的修訂案到商務局辦增資,商務回局同意後答出具批准企業變更事項的批復文件、變更後的批准證書。 二、外匯局增資手續: (一)增資變更登記 1、變更登記申請書; 2、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IC卡; 3、商務(或行業等)主管部門批准企業變更事項的批復文件、變更後的批准證書; 4、經批准生效的合同(外商獨資企業除外)、章程或以上文件的修訂案; 5、新增投資者中,中方投資者為境內機構的提供該境內機構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營業執照副本;中方投資者為境內自然人的提供該自然人的身份證;外方投資者為境外個人的提供該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外方投資者為境外機構的提供其機構登記注冊證明文件。 6、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二)變更賬戶限額 1.書面申請; 2.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IC卡; 3.針對前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㈧ 中國公民投資境外公司外匯
可以投資,目前澳大利亞,塞普勒斯監管比較松,而且構建平台成本不大,重要的是宣傳
㈨ 關於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的問題
首先去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核准件,一張境外投資的IC卡。不能弄丟,如果是你說的那家公回司應該是有的。答。我幫他們做過投資款匯出。。。購匯和匯款是同時的,中國是外匯管制國家,在銀行辦手續批匯後直接購匯匯出。這是同步的。。所以是購匯多少就用掉多少。。不一定是總金額,每一次付款都要在外匯管理局的直投系統登記,來消掉系統中資本金的使用額度。。如果他以前的用完了。。那就要帶著新的材料去增加額度。。外管局多跑跑,多問問,態度好點。。或者我明兒幫你問個電話。。你讓你朋友咨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