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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交割方式外匯遠期

發布時間:2021-04-26 04:51:57

A. 簡述即期外匯、遠期外匯和掉期外匯交易的區別與聯系

外匯市場也是金融市場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進行外匯和用外幣計價的票據及有價證券買賣的市場,也可以說是一切外匯交易業務的總和,包括外匯借貸,兌換,拆借及不同種類外幣的買賣.它是由各國中央銀行,外匯銀行,外匯經紀人和客戶組成的買賣外匯的交易系統.外匯市場有實現購買力的國際轉移,為國際間資金融通提供便利,減少外匯風險等作用.外匯市場是由多種要素組成的有機整體,它有自己的形成和運行機制,包括供求機制,匯率機制和效率機制等,傳統的外匯市場交易主要包括:即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套匯交易,套利交易和掉期交易
1.根據外匯是否可自由兌換分為自由外匯和記帳外匯.
2.根據外匯買賣的交割時間分為即期外匯(或現匯)和遠期外匯(或期匯).
3.根據外匯的來源分為貿易外匯和非貿易外匯.

1.即期外匯交易 (Spot Transaction):
又稱"現匯交易",是指外匯買賣雙方成交後在兩個營業日內進行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2.遠期外匯交易 (Forward Transaction):
又稱"期匯交易",是指外匯買賣雙方成交後,按約定的匯率於未來某一日期進行實際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3. 掉期交易 (Swap Transaction):
(1)概念:在買進或賣出某種外匯的同時,賣出或買進同一幣種,同等金額但交割期限不同的外匯.
(2)形式:
a)即期對遠期的掉期
b)即期對即期的掉期
c)遠期對遠期的掉期

即期外匯交易:又稱為現貨交易或現期交易,是指外匯買賣成交後,交易雙方於當天或兩個交易日內辦理交割手續的一種交易行為。即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最常用的一種交易方式,即期外匯交易占外匯交易總額的大部分。主要是因為即期外匯買賣不但可以滿足買方臨時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幫助買賣雙方調整外匯頭寸的貨幣比例,以避免外匯匯率風險。

遠期外匯交易:跟即期外匯交易相區別的是指市場交易主體在成交後,按照遠期合同規定,在未來(一般在成交日後的3個營業日之後)按規定的日期交易的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是有效的外匯市場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70年代初期,國際范圍內的匯率體制從固定匯率為主導向轉以浮動匯率為主,匯率波動加劇,金融市場蓬勃發展,從而推動了遠期外匯市場的發展。

掉期交易(Swap Transaction)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交易形式。更為准確他說,掉期交易是當事人之間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等價經濟價值的現金流(Cash Flow〕的交易。較為常見的是貨幣掉期交易和利率掉期交易。貨幣掉期文易,是指兩種貨幣之間的交換交易、在一般情況下,是指兩種貨幣資金的本金交換。利率掉期交易、是相同種貨幣資金的不同種類利率之間的交換交易,一般不伴隨本金的交換。掉期交易與期貨、期權交易一樣,是近年來發展迅猛的金融衍生產品之一,成為國際金融機構規避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的重要工具。

B. 遠期外匯交易方式有哪些

在遠期外匯交易中,一般有幾種交易方式,分別是:

直接的遠期外匯交易:是指直接在遠期外匯市場做交易,而不在其它市場進行相應的交易。銀行對於遠期匯率的報價,通常並不採用全值報價,而是採用遠期匯價和即期匯價之間的差額,即基點報價。遠期匯率可能高於或低於即期匯率。

期權性質的遠期外匯交易:公司或企業通常不會提前知道其收入外匯的確切日期。因此,可以與銀行進行期權外匯交易,即賦予企業在交易日後的一定時期內,如5-6個月內執行遠期合同的權利。
即期和遠期結合型的遠期外匯交易。 遠期交易的報價

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外匯報價較為復雜。因為遠期匯率不是已經交割,或正在交割的實現的匯率,它是人們在即期匯率的基礎上對未來匯率變化的預測。在後面的難點分析中我們將對其進行介紹。
基本術語的提出

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常常可以看到許多專業術語,令初學者摸不清頭腦,所以,有必要在這里對這些術語進行了解。

升水:當某貨幣在外匯市場上的遠期匯價高於即期匯率時,稱之為升水。如,即期外匯交易市場上美元兌馬克的比價為1:1.75,三個月期的一美元兌馬克價是1:1.7393。此時馬克升水。

貼水:當某貨幣在外匯市場上的遠期匯價低於即期匯率時,稱之為貼水。如,即期外匯交易市場上美元兌馬克的比價為1:1.7393,三個月期的一美元兌馬克價是1:1.75。此時馬克貼水。

套算匯率:兩種貨幣之間的價值關系,通常取決於各自兌換美元的匯率。如1英鎊=2美元,且1.5德國馬克=1美元,則3馬克=1英鎊,兩種非美元之間的匯率,便稱為套算匯率。

C. 遠期外匯交易的類型

遠期外匯買賣根據交割日是否固定,分為兩種類型:
1.固定交割日的遠期外匯買賣(fixed forward transaction)即事先具體規定交割時間的遠期買賣。其目的在於避免一段時間內匯價變動造成的風險。固定方式的交割期以星期和月份為單位,如1星期、2個月(60天)、6個月(180天)等,這是實際中較常用的遠期外匯交易形式。
2.選擇交割日的遠期外匯買賣(optional forward transaction)稱擇期遠期外匯買賣,指交易的一方可在成交日的第三天起至約定的期限內的任何一個營業日,要求交易的另一方,按照雙方約定的遠期匯率進行交割的交易。其特點是:
①交割日期隨客觀形勢與主觀判斷而轉移,並不固定,它意味著客戶可以在擇期的第一天,也可在最後一天履行交割手續,
②銀行不給這類業務活動以優惠匯率。
確定擇期遠期交易的方法有兩種:
①事先把交割期限固定在兩個具體日期之間。如某一出口商在1999年9月25日成交一筆出口交易,預期3個月內收到貨款。這樣,該出口商馬上在外匯市場上賣出一筆3個月的遠期外匯,並約定擇期日期為9月29日至12月29日。這就意味著該出口商在這段時間內,隨時可以將收到的外匯賣給銀行。
②事先把交割期限固定在不同月份之間。如上例中,出口商可視其需要,將交割期限規定為第一個月、第二個月、第三個月這三個月中的任意兩個月,或擇期3個月。
擇期遠期交易在外匯買賣當中發展迅速。這是因為:交割日期固定就缺乏靈活性和機動性,難以滿足進出口商的需要。在實際貿易中,諸如福匯環球金匯等外匯交易商往往事先並不知道外匯收入或支出的准確時間。但他們仍然希望通過遠期市場避免匯率變動風險。因此,他們便與銀行簽定一項合同,保證按雙方約定的匯率,在將來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外匯買賣。

D. 遠期外匯交易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一是直接遠期外匯交易,指的是直接在遠期外匯市場進行交易;二是期權性質的遠期外匯專交易,公屬司一般情況下不會提前知道其收入外匯的確切日期,所以,可以和銀行進行期權外匯交易;三是即期和遠期結合的遠期外匯交易。

E. 遠期外匯交易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在遠期外匯交易中,一般有幾種交易方式,分別是:
直接的遠期外匯交易:是指直接在遠期外匯市場做交易,而不在其它市場進行相應的交易。銀行對於遠期匯率的報價,通常並不採用全值報價,而是採用遠期匯價和即期匯價之間的差額,即基點報價。遠期匯率可能高於或低於即期匯率。
期權性質的遠期外匯交易:公司或企業通常不會提前知道其收入外匯的確切日期。因此,可以與銀行進行期權外匯交易,即賦予企業在交易日後的一定時期內,如5-6個月內執行遠期合同的權利。 即期和遠期結合型的遠期外匯交易。 遠期交易的報價
資深黃金外匯分析師景良東提醒大家,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外匯報價較為復雜。因為遠期匯率不是已經交割,或正在交割的實現的匯率,它是人們在即期匯率的基礎上對未來匯率變化的預測。在後面的難點分析中我們將對其進行介紹。 基本術語的提出
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常常可以看到許多專業術語,令初學者摸不清頭腦,所以,有必要在這里對這些術語進行了解。
升水:當某貨幣在外匯市場上的遠期匯價高於即期匯率時,稱之為升水。如,即期外匯交易市場上美元兌馬克的比價為1:1.75,三個月期的一美元兌馬克價是1:1.7393。此時馬克升水。
貼水:當某貨幣在外匯市場上的遠期匯價低於即期匯率時,稱之為貼水。如,即期外匯交易市場上美元兌馬克的比價為1:1.7393,三個月期的一美元兌馬克價是1:1.75。此時馬克貼水。
套算匯率:兩種貨幣之間的價值關系,通常取決於各自兌換美元的匯率。如1英鎊=2美元,且1.5德國馬克=1美元,則3馬克=1英鎊,兩種非美元之間的匯率,便稱為套算匯率。

F. 遠期外匯交易與擇期外匯交易的區別和聯系是什麼

(一)遠期外匯交易的含義

遠期外匯交易(Forward Transaction),又稱期匯交易,是指買賣雙方(其中至少有一方是銀行)成交後,不立即進行交割,而是在未來的某個約定日期(至少是成交後第三個營業日以後)進行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通過遠期外匯交易買賣的外匯稱為遠期外匯或期匯,使用的匯率稱為遠期匯率。

遠期外匯交易是通過合同(合約)來完成的,它是買賣雙方達成的協定。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履行,不能任意違約。合同中一般包括五方面的內容:貨幣種類、匯率、數量、交割期限以及買賣外匯的類型(到期買進還是賣出)。

常見的遠期外匯交易的期限為1個月、2個月、3個月、6個月、9個月及12個月,當然也有短至幾天或長至1年以上的,不過這在實際中比較少見。

綜上,我們可以總結出遠期外匯交易的特點:即三個固定:價格(遠期匯率)固定、數量固定、交割期限固定。

(二)遠期外匯交易的種類

遠期外匯交易,根據交割日的不同可分為固定交割日遠期交易和擇期交易兩種類型。

1、固定交割日遠期交易

固定交割日遠期交易是指交割日期固定的遠期外匯買賣活動。這種交易的特點在於交割日一旦確定,雙方的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變動。我們通常所說的遠期外匯交易指的就是這種固定交割日遠期交易。

2、擇期交易

擇期外匯交易,是指在做遠期交易時,不規定具體的交割日期,只規定交割的期限范圍。在規定的交割期限范圍內,客戶可以按規定的匯率和金額自由選擇日期進行交割。

客戶在簽訂貿易合同後經常不能把未來收付款的具體日期確定下來,只能預期將來的某一段時間內將收、付一定外匯款項,為了防止收付款時匯率的變化產生損失,客戶可以通過銀行為其敘做擇期外匯買賣,這樣,在約定的時期內,客戶可以自由選擇交割的日期。客戶在做擇期外匯買賣時,應盡可能地縮短未來不確定時間,以便獲得更有利的遠期匯率。

例如:某公司2003年4月3日向中行提出用美元購買歐元,預計對外付款日為7月7日於8月5日,但目前無法確定準確交割日期。公司與中行敘做擇期外匯買賣,交割日為7月7日至8月5日中的任何一銀行工作日,遠期匯率為1.0728。無論匯率如何變化,公司都可選擇7月7日至8月5日中的一銀行工作日按匯率1.0782從中行買入歐元。

G. 遠期外匯交易和遠期結售匯有何區別

(一)市場參與者有所不同 從事遠期外匯交易雖無資格限制,但實際上遠期外匯市場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與中、小企業極難有參與機會;而在外匯期貨市場上,任何投資人只要依規定繳存保證金,均可通過具有期貨交易所清算會員資格的外匯經紀商來進行外匯期貨交易,因而使外匯期貨交易發展成為一個活絡而有效率的市場。 (二)交易場所與方式不同 傳統的遠期外匯交易,分為銀行之間的交易及銀行對客戶的交易兩種,兩者均以中國、電報、電傳等電訊中國絡來進行,遠期匯率通常是由買賣雙方的詢價和報價來確定,價格的變動不受任何限制;外匯期貨交易則是由場內經紀人、場內交易商在指定的交易欄旁通過公開喊價,競爭拍賣的方式進行,價格的波動有上下限的限制。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進行,一般沒有具體的交易場所;外匯期貨交易只能在受政府管理的期貨交易所里進行,具有嚴格的交易規則和程序。 (三)交易金額、交割期的規定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的交易金額、交割期均由交易雙方自由協商決定。而外匯期貨交易對上述事項則有標准化的統一規定。要想在期貨市場上進行套期保值或外匯投機,只能按合約標准化的數額或其倍數進行交易。例如在芝加哥國際貨幣市場上,每份英鎊合同的交易額為二.5萬英鎊,每份德國馬克合同金額為一二.5萬馬克,日元合同金額為一二50萬日元,法國法郎合同金額為二5萬法國法郎,瑞士法郎合同金額為一二.5萬瑞士法郎,加拿大元合同金額為一0萬加元,墨西哥比索合同金額為一00萬比索。另外外匯期貨合約也有標准化的交割期限,一般以每年的三月、陸月、9月和一二月份為交割月,且到期日固定在交割月份中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四)交割方式與報價性質不同 只有很少的外匯期貨合同在到期日進行實際交割,絕大多數期貨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對沖方式了結;而大多數遠期外匯交易在交割日以實際交割兌現。 (五)交易成本與信用風險情況不同 在遠期外匯市場上,銀行為客戶辦理遠期外匯買賣時所發生的費用都包括在買入匯率與賣出匯率的差價中,通常不再另外收取傭金。而外匯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不僅要交保證金,而且要交傭金。因此,相比而言,外匯期貨交易的交易成本較高。 (六)有無保證金的不同 遠期外匯買賣一般不收取保證金。如果某外匯銀行對於對方銀行或商業客戶的信用程度評價較低,可能要求對方繳納一定的保證金或提供某種擔保,如要求客戶存入大約為遠期合同金額5%~一0%的資金作為其履約的保證。而外匯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均需繳納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量由期貨交易所決定,根據外匯期貨價格的波動情況進行調整,通常每張合同的保證金為900~二吧00美元。 (七)受監管的方式不同 遠期外匯市場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行管理的,在這個市場上做的每筆交易僅受一般的合同法和稅法的制約。外匯期貨交易則受到政府較嚴格的管制。

H. 遠期外匯交割日的確定法則為( )

交割日的確定慣例:
1、遠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的確定一般是以即期外匯交版易的交割日為基準,在權當天即期外匯交易交割日的基礎上加上遠期合同期限;
2、遠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必須是交易雙方的營業日,如正好碰上非營業日則交割日順延;
3、實行月底對月底的原則;
4、不跨月原則。

I. 遠期外匯交易中採用固定交割日交易方式可以在到期日前任何時候完成交易

固定交割日的遠期外匯買賣交易,一般客戶須在到期交易日進行資金交割內(部分銀行可以提供容3天的寬限期)。
如果客戶需要在到期日前進行交割,則需要讓銀行通過掉期交易將交割日向前調整,這么處理一般會增加客戶交割成本,客戶提前交割採用的交割匯率一般會劣於約定的遠期交割匯率。

J. 外匯期貨交易的交割方式―對沖方式了解是什麼意思

外匯期貨,也就是遠期外匯交易。一般採用到期現貨交割的方式,外匯交割期一般與日歷月份回相同 , 多為每答年的3月份、6月份、9月份和 12 月份。一年中其他月份可以購買但不交割。交割日一般是到期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因為受外匯管制的因素,國內投資者進行外匯現貨交割限制很多。大多數的選擇是在合約到期交割日前,進行對沖平倉獲利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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