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對個人香港匯款受不受外匯管制
個人對個人香港匯款不收外匯管制,只是手續費較高
2. 外匯管制對於香港公司匯入個人香港賬戶有限制嗎
匯款時需要注意:
【一】轉至國內個人賬戶用途可寫:傭金,勞務費等,不要出現專樣品費,貨款等字眼屬
【二】盡量做到多卡或多人輪流結匯
【三】盡量避免同行轉賬結匯(私戶與離岸是同一銀行)
【四】如果金額太大,可以和國內進出口公司,兌換人民幣
3. 香港賬戶說是沒有收到外匯管制,但是為什麼我轉入大陸,還是要受管制是嗎
1、因為我們國內有外匯管制
2、每人一年只能有5w美金的換匯
3、香港是沒有限制的
4. 香港外匯管制嗎
那是肯定的
首先正規途徑個人無法攜帶那麼多現金去香港的
能帶出去的話,想專買什麼屬都可以,帶出去就是違法了
不算違法的話,至少是要通過銀行的正規渠道匯出去
比如購買QDII基金等投資香港就是合法的,但是自己通過非正規途徑轉移資金去香港投資就是違法的,不過這種方式去香港的資金很多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5. 香港公司和中國大陸公司的外匯管制上有什麼區別
香港公司和中國大陸公司區別主要有
1、外匯限制區別
香港是金融中心、自由貿易港,沒有外匯管制的。大陸公司受外匯管制,企業必須具有進出口權,且經過海關申報的貨物或代扣繳了稅金以後方可收支外匯。個人是每年5萬美金的結匯額度。
2、經營范圍區別
香港公司基本無限制,公司可視需要決定是否將經營范圍標示在商業登記證上。
大陸公司對有些行業是有限制的,特別是一些資源、教育等敏感行業,另外,在中國的證照上必須列示經營范圍。
3、經營地址區別
香港公司無需實際租賃辦公地址,可掛靠其他寫字樓,可使用香港虛擬辦公室或家庭地址。
大陸公司必須實際租賃寫字樓。
(5)2017中國外匯管制香港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五條
國家對經常性國際支付和轉移不予限制。
第六條
國家實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
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應當對國際收支進行統計、監測,定期公布國際收支狀況。
第七條
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為客戶開立外匯賬戶,並通過外匯賬戶辦理外匯業務。
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向外匯管理機關報送客戶的外匯收支及賬戶變動情況。
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並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九條
境內機構、境內個人的外匯收入可以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的條件、期限等,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和外匯管理的需要作出規定。
第十條
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依法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遵循安全、流動、增值的原則。
6. 香港沒有外匯管制
香港是世界四大黃金市場之一,香港沒有外匯管理局,對貨幣買賣和國際資金流動,包括外國投資者將股息或資金調回本國,都沒有限制。
7. 中國對外匯管制,能否去香港或國外、美國投資美元
確實國內來外匯管制對資金流源向海外變得很難操作,當然也不是不可以操作,首先你要有海外銀行的賬戶,然後國內的資金可以有幾種方式轉到你海外賬戶哦。
目前大家都會選擇用香港和美國的銀行作為自己首用的海外賬戶。
更多信息可一起交流
8. 如何從國內往香港匯人民幣受外匯管制嗎
香港賬戶不受外匯管制的
9. 外匯管制升級,內地居民如何開通香港銀行賬戶及
國內外匯管制從2017年開始加強了很多,進出都不方便了。然而香港銀行賬戶卻不受回國內人民銀行管制(答一國兩制),所以香港銀行比較適合外匯、香港保險和港股朋友。
然而好事並未逢雙,香港銀行開戶並不容易開到,目前大家主流開:匯豐,渣打,恆生和中銀,如果直接去香港銀行是開不到賬戶的,除非購買銀行指定的理財產品,一般在十幾萬。另一種方案是找有經驗熟悉香港銀行經理的朋友幫忙啦,樓主要開這些香港銀行我可以幫上你成功開到賬戶
10. 2017年外匯管理有什麼新規定
最新的個人購匯說明書中,明確給出了境內個人在辦理個人購匯業務時的六項禁止行為,分別是:
1、不得虛假申報個人購匯信息
2、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分拆購匯
5、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6、不得參與洗錢、逃稅、地下錢庄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10)2017中國外匯管制香港擴展閱讀:
主要類型:
1、各國外匯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嚴格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都實行管制,實行這種外匯管制的國家通常經濟比較落後,外匯資金短缺,市場機制不發達,因而試圖通過集中分配和使用外匯以維持穩定的匯價、保障國際收支平衡、維護民族經濟的發展。
2、第二種是部分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的外匯交易原則上不加限制,但對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進行一定的限制。如日本、丹麥、挪威、法國、義大利等約20個國家。
3、第三種是完全自由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均不進行限制,外匯可自由兌換、自由流通、自由出入國境,實行金融自由化。這類國家有美國、英國、瑞士、荷蘭、新加坡和外匯儲備較多的石油輸出國(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等)。
4、中國外匯管理體制基本上屬於部分型外匯管制,對經常項目實行可兌換;對資本項目實行一定的管制;對金融機構的外匯業務實行監管;禁止外幣境內計價結算流通;保稅區實行有區別的外匯管理等。這種外匯管理體系基本適應中國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也符合國際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