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CIF出口時候按照什麼確認收入
一、會計上,個人覺得應該以全部的CIF價確認收入,運費及保險作為銷售費用。這就類似國內銷售,由銷售方承擔運費,銷售方將運費計入銷售費用一樣。
出口銷售中是CIF價,訂單上明確了出口的貨款、運費、保險。運費是從出運港口至國外的目的地口岸,報關單、發票金額均為CIF價,即全部的貨款、運費、保險。其中發票是列出了各項明細,稅務上計算出口退稅,一定是以FOB價來做的,也就是不含運費及保險。
另外的好處是金額會與報關單一致,審計向海關函證出口總額時也容易對應。
二、會計確認收入與稅法確認收入的原則、依據等不一致,所以不僅僅是在出口環節,日常的增值稅等稅種的申報也可能出現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表數字的不一致,我們實務中的處理原則也都是調表(申報表)不調帳(財務帳)。您可以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1號)二、生產企業「免、抵、退」稅計算 (一)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應根據出口貨物離岸價、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上的離岸價為准(委託代理出口的,出口發票可以是委託方開具的或受託方開具的),若以其他價格條件成交的,應扣除按會計制度規定允許沖減出口銷售收入的運費、保險費、傭金等。若申報數與實際支付數有差額的,在下次申報退稅時調整(或年終清算時一並調整)。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離岸價,企業應按實際離岸價申報「免、抵、退」稅,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貳』 有銷售商品和服務性質的貿易公司如何界定收入
銷售為主的話,銷售收入是記入主營業務收入,
技術服務收入記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技術服務的成本和費用記入其他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收入指企業從事某種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
本項指標在各行業會計制度中的名稱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業會計制度或報表定義的口徑進行填報。
『叄』 轉口貿易是確認主營業務收入還是代理費收入
轉口貿易是確認主營業務收入。
轉口貿易又稱中轉貿易(intermediary trade)或再輸出貿易(Re-Export Trade),是指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貨品的生意,不是在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直接進行,而是通過第三國易手進行的買賣。這種貿易對中轉國來說即是轉口貿易。
貿易的貨品能夠由出口國運往第三國,在第三國不通過加工(轉換包裝、分類、選擇、收拾等不作為加工論)再銷往消費國;也能夠不通過第三國而直接由生產國運往消費國,但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並不發生貿易聯系,而是由中轉國分別同生產國和消費國發生貿易。由於中國是世界上遭遇反傾銷最多的國家,所以這種貿易形式,也幾乎變成躲避貿易制裁的專用方式之一。
『肆』 什麼是基差交易
這個應該復是期貨上的術語。
基差制交易是進口商經常採取的定價和套期保值策略,它是指進口商用期貨市場價格來固定現貨交易價格,從而將轉售價格波動風險轉移出去的一種套期保值策略。用這種方法,進口商在與出口商談判時,可以暫時不確定固定價格,而是按交易所的期貨價格固定基差,有進口商在裝運前選擇期貨價格來定價。一旦進口商選擇了某日的期貨價格,則他同時會在期貨交易所建立空頭交易部位。等到轉售貨物時,進口商再以等於或大於買入現貨的基差價格出售貨物,並在期貨交易所以多頭平倉。這樣,無論期貨價格如何變化,進口商都不會在現貨交易中受到任何損失,而且如果賣出現貨的基差大於買入現貨的基差,進口商還會取得基差交易的盈利。
也有些投機者運用基差進行套利交易。
『伍』 請問貿易公司怎樣確認收入的如果賣給個人不開票怎樣確認收入
怎樣確認收入?你將商品交付買家,商品的主要風險轉交給了買家,同時你也獲得取收款權利,此時收入形成,你就要確認收入了。
如果不開票怎麼樣確認收入?根據你實際的銷售金額情況確認收入。
貿易公司一般主要交增值稅吧,但也不一定,也可能有消費稅,營業稅等。。。要看公司的經營業務內容有哪些了。
『陸』 外貿企業什麼時候確認收入
銷售出口的英文發票入賬確認收入是在當月嗎?還是填完出口退稅系統才可以記賬,及結轉成本。
發出貨物,開出發票,收入即予確認。本月即應將收入入賬並結轉產品銷售成本和申報出口。至於申報退稅需要等出口報關單等單證收回後才能申報。當然,如果本月有關單證已收齊應該同時申報退稅。
僅供參考。
『柒』 關於對外貿易收入確定的問題
1.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確認銷售收入的時間是以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為準的;2.入帳金額為兩種應建雙幣台帳,並註明其與本位幣的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