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金銀是限制流通物
金銀是硬通貨
雖然現在不是 金本位了
為了防止有人 金銀囤積 影響金融秩序
2. 古代黃金是可以流通的嗎
春秋戰國時期,黃金已是社會經濟生活中的重要貨幣之一了,與早期的銅鑄幣並回行使用。秦統答一後,規定黃金為上幣,以鎰為單位。西漢承襲秦制,黃金仍為法定貨幣,單位改為斤。這一時期,是中國貨幣史上使用黃金貨幣最盛的時代。當時的貨幣流通,小宗買賣都使用銅錢,凡價值大和支付額多的交易都以黃金計算。
東漢至晉隋期間,由於各種原因,黃金數量不斷減少,黃金愈加貴重,人們對黃金的用途有了很大改變。用於大額支付和商品交易的情況銳減,作貯藏飾品和其他方面用處的大為增加。這樣,黃金就逐漸退出了市場流通范圍,成為大家競相貯存的對象,倒不是因為被禁止。
實際上金錠不同於銅錢,銅錢除了官鑄外是不允許私鑄,而金錠一直是允許民間私鑄。
3. 黃金現在還限制流通嗎
呵呵 是金融市場慢慢解禁。。。這是必須的。關於黃金,國內這塊還沒有個明確法律出台。
黃金本來就是限制流通物品啊 在哪裡都一樣
當然 金融市場慢慢解禁,中國的金融領域勢必和國外接軌,那麼我們可以期待更多。
4. 央行限制黃金進出口審批什麼意思
就是限制黃金進口的意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制定了《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辦法》,現予發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行為,加強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黃金是指未鍛造金,黃金製品是指半製成金和金製成品等。
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是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主管部門,對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實行准許證制度。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家宏觀經濟調控需求,可以對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的數量進行限制性審批。
列入《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目錄》的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口或出口通關時,應當向海關提交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簽發的《中國人民銀行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准許證》(附1)。
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海關總署制定、調整並公布《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商品目錄》。
第四條法人、其他組織以下列貿易方式進出口黃金及黃金製品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辦理《中國人民銀行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准許證》:
(一)一般貿易;
(二)加工貿易轉內銷及境內購置黃金原料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黃金製品的;
(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與境內區外之間進出口的。
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公益事業捐贈進口黃金及黃金製品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辦理《中國人民銀行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准許證》。
個人攜帶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境的管理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海關總署制定。
5. 黃金對貨幣有什麼限制
金本位制就是以黃金為本位幣的貨幣制度。在金本位制下,每單位的貨幣價值這種制度下的匯率,因鑄幣平價的作用和受黃金輸送點的限制,波動幅度不大。
6. 黃金屬於流通物還是禁止流通物
(1)流通復物是指法律允許在民制事主體之間自由流通的物。如:衣服、電視機等。
(2)限制流通物,是指法律對流通范圍和程度有一定限制的物。如:黃金、白銀等。
(3)禁止流通物,是指法律明令禁止流通的物。如:假冒偽劣商品、淫穢物品、毒品等。
7. 戰國時期黃金的流通有哪些局限性
我國古代的黃金主要產於楚國。楚國有一種有銘文的金鈑,這種金鈑大多呈方形,少數呈圓形,上面用銅印印為若干個小方塊,看似烏龜殼。完整的重約500克,含金量一般在90%以上。
金鈑上的銘文有郢爰、陳爰、專爰、隔爰等。這些帶「爰」字的金鈑,習慣上被稱為「爰金」或「印子金」。爰金有形制、銘文、重量,是楚國的一種稱量貨幣。
爰金在今湖北、安徽、陝西、河南、江蘇、山東等地均有發現,尤其以郢爰為多。
「郢」是先秦時楚國都城的名稱,首都郢始建於公元前689年,位於湖北江陵,後幾經遷移,公元前278年秦軍破楚郢,楚王遷至陳城,即今淮安。至公元前241年,考烈王又在壽春即今壽縣建都,名為郢。
「爰」是楚國的重量單位,一爰,即楚制一斤,約250克。從出土實物來看,整塊金鈑的「郢爰」每件約重250克至260克,正面都刻有排列整齊的「郢爰」印記,印記多少不等。
戰國時期黃金的流通限於上層社會,而且只在國際禮聘、游說諸侯、國王贈賞、大宗交易時才使用。它是我國最早的原始黃金鑄幣。使用時,根據需要將金鈑或金餅切割成零星小塊,然後通過特定的等臂天平,稱量使用。
楚國有銘文的金鈑
8. 黃金、毒品都屬於禁止流通物嗎求解答,謝謝!
這種說法有問題。黃金的流通必須是在合法的前提下的,要不然會犯走勢貴金屬罪,至於毒品,在國內肯定是禁止流通的,要不政府部門也不會一直宣傳毒品的危害。而販毒和走私毒品都是嚴重的刑事犯罪。
9. 哪一年中國解禁了黃金的私有流通
1950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下發《金銀管理辦法》(草案),凍結民間金銀買賣,明確規定國內的金銀買賣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經營管理。
1982年,中國人民銀行開始發行熊貓金幣。
1982年9月,在國內恢復出售黃金飾品,邁出中國開放金銀市場的第一步。
1983年6月15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規定「國家對金銀實行統一管理、統購統配的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機關、部隊、團體、學校,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切金銀的收入和支出,都納入國家金銀收支計劃」;「境內機構所持的金銀,除經人民銀行許可留用的原材料、設備、器皿、紀念品外,必須全部交售給中國人民銀行,不得自行處理、佔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單位和個人不得計價使用金銀,禁止私自買賣和借貸抵押金銀」。
1999年11月25日,中國放開白銀市場,封閉了半個世紀的白銀自由交易開禁,為放開黃金交易市場奠定了基礎。12月28日,上海華通有色金屬現貨中心批發市場成為中國唯一的白銀現貨交易市場。白銀的放開視為黃金市場開放的「預演」。
2000年8月,上海老鳳祥型材禮品公司獲得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批准,開始經營舊金飾品收兌業務,成為國內首家試點黃金自由兌換業務的商業企業。
2000年10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發表有關黃金市場開放的研究報告。同年,中國政府將建立黃金交易市場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綱要。
2001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宣布取消黃金「統購統配」的計劃管理體制,在上海組建黃金交易所。
2001年6月11日,中央銀行啟動黃金價格周報價制度,根據國際市場價格變動兌國內金價進行調整。
2001年8月1日,足金飾品、金精礦、金塊礦和金銀產品價格放開。
2001年9月29日,中國國家黃金集團公司成立。
2001年11月28日,黃金交易所模擬試運行,黃金走過了一條從管制到開放的漫長歷程。
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黃金交易所開業,中國黃金市場走向全面開放。
2003年11月18日,中國銀行上海分行推出「黃金寶」業務,個人炒金大門被撞開。
2004年6月,高賽爾金條推出,國內首次出現按國際市場價格出售與回購的投資型金條;7月中金黃金與其他公司合作分別成立鄭州黃金交易中心、大連黃金交易中心。
2004年8月16日,上海黃金交易所推出AU T+D現貨延遲交收業務。
2004年9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倫敦金銀市場協會(LBMA)上海年會上表示,中國黃金市場應該實現從商品交易為主向金融交易為主轉變,由現貨交易為主向期貨交易為主轉變,由國內市場向融入國際市場轉變。
2004年11月2日,鑫力黃金交易中心正式成立。
2005年1月8日,山東黃金交易中心正式成立。
2005年1月16日,中國農業銀行與山東招金集團聯手推出「招金」個人黃金業務;隨後中國銀行開立計帳式紙黃金業務;中國建設銀行於2月28日推出個人帳戶金交易業務。
2005年7月18日,上海黃金交易所與工行上海分行聯合推出「金行家」業務,這是上海黃金交易所首次推出的面向個人的黃金投資產品。
2005年8月,山東招金黃金交易中心正式開業。
2008年12月30日,天津貴金屬交易所在天津濱海新區空港經濟區注冊,注冊資本金為一億元人民幣,公司營業范圍為「貴金屬(含黃金、白銀)、有色金屬現貨批發、零售、延期交收,並為其提供電子平台;前述相關咨詢服務及許可的其它業務」。
交易所於2010年2月開始試運行,2012年2月正式運行。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品種有鉑、鈀、白銀、黃金四種貴金屬。2010年度總成交金額為1,432億元,創稅1,500餘萬元;2011年總成交額為16,309億元,創稅約1.6億元;截至2012年1月,交易所共有簽約會員85家,保有客戶逾13萬戶。
2014年11月,國務院取消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
10. 黃金是怎樣退出流通貨幣范圍的
兩宋時期,白銀已具有貨幣的各項職能,使用量進一步增大,商品也開始出現以白銀作為價值尺度來衡量的狀況。
這種狀況到了元代則得到全面發展,這主要是受到北方少數民族尤其是女真族和蒙古族的影響,因為這些少數民族一直是以白銀作為貨幣來進行流通的。
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即位不久,便鑄了一批每個重50兩的元寶。元寶的名稱雖然早在銅錢上用過,但白銀的元寶,卻是元代寶貨的意思。而此段時期黃金在使用上並沒有什麼變動。
明代的貨幣制度歸納起來可以分為:鈔、錢、銀。明代早期用鈔不用錢,禁止民間以金銀交易,後來改為以紙幣為主,銅錢為輔,錢鈔並用。至明代中葉以後,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白銀的流通更加廣泛,盡管朝廷禁用金銀交易,但民間一直在使用白銀。
明英宗年間,明代朝廷對這種狀況先是默認,後是承認。明代在法律上由於允許白銀的使用,白銀的流通便公開化,朝野上下都使用白銀,白銀取得了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兩種基本職能,成了正式通貨,並且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白銀流通制度。此時的銅錢仍為輔幣。與之相對應的是,隨著白銀的普遍使用,黃金漸漸退出了流通貨幣的范圍,主要作為貯藏和裝飾用了。
清代基本上繼承了明代的貨幣制度,實行銀錢平行本位,大數用銀,小數用錢,而且銀錢之間比價大體維持在1000文一兩上下。朝廷的重點在用銀,尤其不主張用鈔。此時的各種交易中,已經極難再見到黃金的影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