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可轉債:最新股價低於轉股價意味著什麼
可轉債,如轉股復不成功到期還制本付息,具有債性保護;如轉股成功,則隨正股上漲而分享收益,同時具有股性。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
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1)可轉債大宗交易最低價擴展閱讀: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❷ 股票通過大宗交易的價格怎麼比當日成交的最低價還低
第一點是正常的抄,否則沒必要大宗交易,直接二級市場買賣就行了。
有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范圍內確定。
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價之間自行協商確定。
❸ 可轉債交易時最大漲跌幅是多少
可轉債雖然復也是通過股制票賬戶進行交易,但可轉債不設漲跌幅限制,價格可隨著市場的供求關系自由變動。不過可轉債交易價格也有一些限制。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其他債券盤中交易價格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30%(含)的,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
需要注意的是,盤中交易價格一次性上漲或者下跌超過30%(含)的,直接觸發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具體停復牌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
(3)可轉債大宗交易最低價擴展閱讀
可轉債買賣技巧
可轉債雖然沒有設置漲跌幅限制,但一般轉債也不會無限制上漲。可轉債發行公告中一般都有明確寫明「強制贖回」條款。
一般上市公司的正股價連續15-20天高於轉股價130%的閥值(一般是當期轉股價的130%),則會觸發強制贖回。
強制贖回價通常不會很高,所以投資者如果沒有及時將債券賣出或者轉股,那麼有可能因強制贖回而損失一部分利潤。
❹ 為什麼證券法對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股價格的最低值要做出限制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版換成公司股權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轉股價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與轉股價格緊密相聯的兩個概念是轉換比率與轉換溢價率。
轉換比率是指一個單位的債券轉換成股票的數量,即轉換比率=單位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面值/轉股價格
❺ 深市可轉債最低可買多少
2020年5月22日晚,深交所發布一則通知,明確深市可轉債將於2020年6月8日執行新的臨時停牌規定,值此之際,咱們來全面了解一下可轉債的各種交易規則,只有了解了這些規則,才能在投資可轉債時游刃有餘。
一、基礎的交易規則
1、操作方面和股票相同,點擊「買入」或「賣出」,輸入代碼、數量、價格,下單即可。
2、最小買賣單位是10張(深市叫10張,滬市稱1手)
3、T+0交易(當日買入當日可賣出),不用交印花稅,交易手續費和券商溝通,一般都比股票交易便宜得多。
4、沒有漲跌幅限制(但滬市有停牌制度,深市原本沒有,現在增設)
二、停牌規則
滬市:
(1)首次漲跌±20%,臨時停牌30分鍾,如果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則14:57復牌;
(2)單次漲跌±30%,停牌到14:57;
(3)臨停期間,無法進行委託(委託了直接廢單)。
深市:
原來深市無漲跌幅停牌限制,最近變更為如下規則,
(1)交易價格漲跌±20%,停牌30分鍾;
(2)交易價格漲跌±30%,停牌30分鍾;
(3)盤中臨停期間,可以委託,也可以撤銷委託;
(4)臨停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先撮合一次復牌集合競價,借著直接進入收盤集合競價。
這里需要特別舉一個例子,不然小夥伴們還不是很清楚,那就是如果某個深市可轉債上市首日開盤價130元,那麼就停牌到10:00復牌,復牌後,只要價格不跌到80元,那麼當天無論怎麼漲都不會在此觸發臨停。
三、競價規則
滬市:
(1)集合競價階段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70%;
(2)連續競價階段的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於上述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於該平均數的70%;
*連續競價規則解讀一下:
其實就是需同時滿足兩個范圍:1、最高買入價的90%與最低賣出價的110%;2、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70%與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
(3)滬市無尾盤集合競價。
深市:
(1)上市首日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2)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❻ 股票通過大宗交易的價格怎麼比當日成交的最低價還低不是應該在當時的最高價和最低價之間的嗎
不是抄的,既然是交易就有買賣雙方約定的價格成交,大宗交易的賣出是一定比市價底的,因為,幾百萬或者幾千萬甚至幾個億的股票籌碼通過慢慢的賣出,可能股價就很低很低啦,既然有人看好,可以在比市價低的價位達成交易,這樣避免了買賣雙方的損失和風險。
❼ 滬深股市買賣可轉債最低要多少份或多少手,一手是多少份
可轉債的發行面值都為100元,申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1000元。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可通過2種方式直接或間接參與可轉債投資。
1、可以像申購新股一樣,直接申購可轉債。由於可轉債申購1手需要的資金較少,因而獲得的配號數較多,中1手的概率較申購新股高。
2、投資者通過提前購買正股獲得優先配售權。由於可轉債發行一般會對老股東優先配售,因此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正股,然後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權,獲得可轉債。
當債券持有人將轉換成股票時,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可供選擇:賬面價值法和市價法。
1、賬面價值法
將被轉換債券的賬面價值作為換發股票價值,不確認轉換損益。公司不能因為發行證券而產生損益,即使有也應作為(或沖抵)資本公積或留存損益發行可轉換債券旨在把債券換成股票,發行股票與轉換債券兩種為完整的一筆交易,轉換時不應確認損益。
2、市價法
換得股票的價值基礎是其市價或被轉換債券的市價中較可靠者,並確認轉換損益。採用市價法,股東權益的確認也符合歷史成本原則。
❽ 可轉債低於100元買入虧嗎
肯定不會虧。
可轉債是可以選擇的。票面價值不會低於100元+利息(年利率一般2-3%)。你當是存銀行。低於100元越多你的收益就越高。
❾ 可轉換債券交易規則
1、交易方式
投資者需要有股票賬戶才能買賣可轉債,具體操作也與股票類似。買入可轉債後,投資者可以一直持有,直至到期本息兌付,也可進行轉股。也可通過在二級市場交易,實行T+0交易。
2、交易價格
可轉債1張面值100元,買賣時以「手」為單位申報,1手等於1000元面值,即每次最少買入10張。例如投資者用1100元購買了10張面值是100元的可轉債,轉股價是10元每股。不考慮手續費的因素,只有當正股價高於11雲時,投資者才是賺的。
3、交易費用
投資者進行可轉債買賣時需繳納一定的傭金和手續費,深市按總成交金額的2‰交納傭金,滬市按每筆人民幣1元(上海)或3元(異地)交納手續費,成交後在辦理交割時,按總成交金額的2‰交納傭金。
(9)可轉債大宗交易最低價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
❿ 股票大宗交易問題,,,
大宗交易也被稱為大宗買賣,表示能夠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單筆證券買內賣申報,並且買賣雙方能容夠成交的證券交易行為。大宗交易也被稱為大宗買賣,表示能夠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單筆證券買賣申報,並且買賣雙方能夠成交的證券交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