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的交易成本是什麼
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又稱交易費用,最早由美國經濟學家羅納德·科斯提出。他在《企業的性質》一文中認為交易成本是「通過價格機制組織生產的,最明顯的成本,就是所有發現相對價格的成本」、「市場上發生的每一筆交易的談判和簽約的費用」及利用價格機制存在的其他方面的成本
所謂交易成本就是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人們自願交往、彼此合作達成交易所支付的成本,也即人—人關系成本。它與一般的生產成本(人—自然界關系成本)是 對應概念。從本質上說,有人類交往互換活動,就會有交易成本,它是人類社會生活中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交易成本理論是由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科斯(Coase, R.H., 1937)所提出,交易成本理論的根本論點在於對企業的本質加以解釋。由於經濟體系中企業的專業分工與市場價格機制之運作,產生了專業分工的現象;但是使用市場的價格機能的成本相對偏高,而形成企業機制,它是人類追求經濟效率所形成的組織體。 由於交易成本泛指所有為促成交易發生而形成的成本,因此很難進行明確的界定與列舉,不同的交易往往就涉及不同種類的交易成本。
總體而言,簡單的分類可將交易成本區分為以下幾項(Williamson, 1975):
搜尋成本:商品信息與交易對象信息的搜集。
信息成本:取得交易對象信息與和交易對象進行信息交換所需的成本。
議價成本:針對契約、價格、品質討價還價的成本。
決策成本:進行相關決策與簽訂契約所需的內部成本。
監督交易進行的成本:監督交易對象是否依照契約內容進行交易的成本,例如追蹤產品、監督、驗貨等。 違約成本:違約時所需付出的事後成本。
1985年威廉姆森(Williamson)進一步將交易成本加以整理區分為事前與事後兩大類。
事前的交易成本:簽約、談判、保障契約等成本。
事後的交易成本:契約不能適應所導致的成本;
討價還價的成本:指兩方調整適應不良的談判成本;建構及營運的成本;為解決雙方的糾紛與爭執而必須設置的相關成本;
約束成本:為取信於對方所需之成本。
Dahlman(1979)則將交易活動的內容加以類別化處理,認為交易成本包含:搜尋信息的成本、協商與決策成本、契約成本、監督成本、執行成本與轉換成本,簡言之,所謂交易成本就是指當交易行為發生時,所隨同產生的信息搜尋、條件談判與交易實施等的各項成本
㈡ 請問什麼是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 是一個經濟學概念,指完成一筆交易時,交易雙方在買賣前後所產生的各種與此交易相關的成本。深圳大宗商品為您提供的答案。
㈢ 交易成本
所謂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就是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人們自願交往、彼此合作達成交易所支付的成本,也即人—人關系成本。它與一般的生產成本(人—自然界關系成本)是對應概念。從本質上說,有人類交往互換活動,就會有交易成本,它是人類社會生活中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㈣ 什麼是交易成本經濟學
交易成本經濟學(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TCE)
以威廉姆森為代表的交易成本經濟學。他們認為,市場運行及資源配專置有屬效與否,關鍵取決於兩個因素:一是交易的自由度大小,二是交易成本的高低。交易自由度可以用交易頻率和交易不確定性來衡量。交易成本可以從狹義和廣義兩個方面定義。通常,我們可以把企業的成本可以分成三種,一是生產成本,二是管理成本,三是交易成本,生產成本和管理成本都發生在企業內部,而交易成本存在於企業外部,包括信息的搜尋、發布、討價還價、談判、簽約、監督、合約執行和違約帶來的一切成本。這里的交易成本就是狹義的交易成本的概念。廣義的交易成本是指生產成本以外的所有成本,也就企業內的管理成本和企業外的交易成本。
㈤ 在西方經濟學中,什麼是交易成本,給個具體的例子說明!!
交易成本指達成一筆交易所要花費的成本,也指買賣過程中所花費的全部時間和貨幣成本。包括傳播信息、廣告、與市場有關的運輸以及談判、協商、簽約、合約執行的監督等活動所費的成本。這個概念最先由新制度經濟學在傳統生產成本之外引入經濟分析中。
比如說:使用Internet來進行電子商務,最大的好處就是能降低交易成本。 Internet上有充足的信息,而你只要坐在計算機前,便可以到世界各地的網站搜索信息,因此Internet可以大幅降低交易成本中的搜索成本;由於Internet可以讓生產者直接面對消費者,省掉常規多層次的經銷體系,因此交易過程中的協商成本和契約成本可以大幅降低
㈥ 什麼是制度性交易成本
制度性交易成本又稱體制性成本,主要是指企業因遵循政府制定的各種制度、規章、政策而需要付出的成本。
制度性交易成本是企業盈利所需面臨的主要關卡,特別是對於新興產業及中小微企業來說,經營之初的高稅費壓力以及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經常會拖累發展的腳步。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可以有效地激發企業活力,增強企業創新能力,提高供給質量與效率,改善供給結構。同時,也能進一步收縮政府職能,減少政府對於企業經營的干預。
2015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五大任務之中,「降成本」位列其中,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又是降成本組合拳中的第一招。但制度性交易成本是企業自身努力無法降低的成本,只有依靠政府深化改革,調整制度、政策,才有可能為企業減負。同時,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還必須與供給側改革緊密結合起來,特別是通過結構性減稅、簡政放權、放鬆管制等改革,優化政府管理,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促進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轉變。
㈦ 交易成本是什麼
股票的交易成本,可以指的是交易股票上交的手續費,
交易手續費用分為傭金、印花稅、過戶費、雜費。
傭金最高是成交金額的千分之3,低的成交金額的是千分之0.2~~0.3。每筆交易傭金最低收5元。買賣都要收。
印花稅是賣出收成交金額的千分之1。
過戶費是滬市股票,每100股收0.06元。深市股票不收。
雜費有的公司沒有,有的公司收1到5元。
㈧ 什麼是交易成本"科斯定理"的含義是什麼
一、什麼事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指達成一筆交易所要花費的成本,也指買賣過程中所花費的全部時間和貨幣成本。包括傳播信息、廣告、與市場有關的運輸以及談判、協商、簽約、合約執行的監督等活動所花費的成本。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所謂交易成本就是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人們自願交往、彼此合作達成交易所支付的成本,也即人—人關系成本。它與一般的生產成本(人—自然界關系成本)是對應概念。從本質上說,有人類交往互換活動,就會有交易成本,它是人類社會生活中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二、「科斯定理」的含義
科斯定理,是由羅納德·科斯提出的一種觀點,認為在某些條件下,經濟的外部性或曰非效率可以通過當事人的談判而得到糾正,從而達到社會效益最大化。
其主要內容如下:
在交易費用為零的情況下,不管權利如何進行初始配置,當事人之間的談判都會導致資源配置的帕雷托最優;
在交易費用不為零的情況下,不同的權利配置界定會帶來不同的資源配置;
因為交易費用的存在,不同的權利界定和分配,則會帶來不同效益的資源配置,所以產權制度的設置是優化資源配置的基礎。
科斯定理的精華在於發現了交易費用及其與產權安排的關系,提出了交易費用對制度安排的影響,為人們在經濟生活中作出關於產權安排的決策提供了有效的方法。
希望採納
㈨ 交易成本到底如何理解
交易成本抄(Transaction Costs)又稱交易費襲用,是由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科斯(Coase, R.H., 1937)所提出,交易成本理論的根本論點在於對企業的本質加以解釋。由於經濟體系中企業的專業分工與市場價格機能之運作,產生了專業分工的現象;但是使用市場的價格機能的成本相對偏高,而形成企業機制,它是人類追求經濟效率所形成的組織體。由於交易成本泛指所有為促成交易發生而形成的成本,因此很難進行明確的界定與列舉,不同的交易往往就涉及不同種類的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