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有兩個,分別在上海與深圳。
上海證券交易所是我國目前最大的證券交易中心,成立於1990年11月26日,注冊人民幣1000萬元。深圳證券交易所是我國第二家證券交易所,籌建於1989年,於1991年7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正式營業。這兩個交易所開業以來,不斷改進市場運作,逐步實現了交易的電腦化、網路化及股票的無紙化操作。目前,這兩個交易所上市的證券品種有(A股、B股)、國債、企業債券、權證、基金等。截止1997年底,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有422隻(包括A股及B股),市價總值為9218.07億元。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有399隻(包括A股及B股),市價總值為8311.17億元。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按照國際通行的會員制方式組成,是非盈利性的事業單位。其業務范圍包括:1.組織並管理上市證券;2.提供證券集中交易的場所;3.辦理上市證券的清算與交割;4.提供上市證券市場信息;5.辦理中國人民銀行許可或委託的其他業務。其業務宗旨是:完善證券交易制度,加強證券市場權利,促進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與繁榮,維護國家、企業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由會員、理事會、總經理和監事會四個部分組成。會員是經審核批准且具備一定條件的法人,他們都享有平等的權利,有權參加會員大會,對交易所的理事和監事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交易所的事務有提議權和表決權。會員大會是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權力機關,每年召開一次。理事會為證券交易所會員大會的日常事務決策機構,向會員大會負責。總經理為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會提名通過報主管機關批准。總經理的職責是組織實施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並向其報告工作;主持本所日常業務和行政工作;聘任本所部門負責人;代表本所對外處理有關事務。證券交易所還設監事會,負責本所財務、業務工作的監督,並向會員大會負責。
㈡ 證券公司員工可以炒股嗎
證券公司的員工是不可以炒股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2)深圳證券交易所部門經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條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開除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和被開除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為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
第一百三十三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職的其他人員,不得在證券公司中兼任職務。
第一百三十四條國家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由證券公司繳納的資金及其他依法籌集的資金組成,其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㈢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歸什麼機構管理
歸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劃歸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證券市場的管理,理順證券交易所的管理體制,國務院決定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劃歸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證券交易所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由中國證監會任命,理事長、副理事長由中國證監會提名,理事會選舉產生。
1997年8月,國務院研究決定,將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統一劃歸中國證監會監管;同時,在上海和深圳兩市設立中國證監會證券監管專員辦公室;
11月,中央召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決定對全國證券管理體制進行改革,理順證券監管體制,對地方證券監管部門實行垂直領導,並將原由中國人民銀行監管的證券經營機構劃歸中國證監會統一監管。
1998年4月,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將國務院證券委與中國證監會合並組成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經過這些改革,中國證監會職能明顯加強,集中統一的全國證券監管體制基本形成。
1998年9月,國務院批准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進一步明確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是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主管部門,進一步強化和明確了中國證監會的職能。
證監會重點打擊的行為包括操縱市場、非法經營(證券服務)、違法違規(券商期貨)、違法減持和短線交易等五種,共立案40宗。
㈣ 我買了兩年以上的股票了,現在能直接買創業板股票嗎
創業板股票怎麼買賣?
創業板股票怎麼買賣?在哪可以看到創業板股票?要在創業板里交易要滿足什麼條件?還有創業板股票和普通股票的不同之處,優缺點等!
展開
最佳答案
1、創業板股票買賣的細節還沒有公布,請耐心等待。
2、創業板股票到時會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3、投資者申辦需要帶哪些證件?
具有兩年以上證券交易經驗的投資者,只需持身份證和股東卡到開戶證券營業部,營業部將安排工作人員見證客戶簽署過程,並對客戶抄錄申明內容進行必要的核對。
對於證券交易經驗不足兩年的客戶,營業部將安排專門人員講解風險揭示書內容,提醒客戶審慎考慮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賬戶。客戶提出申請後,經過該營業部總經理簽字批准!再經過5個交易日的審核過程,方可開通創業板交易賬戶。
4、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場,是指主板(普通股票)之外的專為暫時無法上市的中小企業和新興公司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是對主板市場的有效補充,在資本市場中占據著重要的位置。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大多從事高科技業務,具有較高的成長性,但往往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創業板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低門檻進入,嚴要求運作,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在中國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一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我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
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主要是上市公司的退市機制跟普通股票有很大區別:即不會跟投資者提前預警該企業什麼時候要退市,很可能該企業突然宣布破產而股價暴跌,甚至血本無歸)。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
各國政府對二板市場的監管更為嚴格。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除此之外,監管部門還通過「保薦人」制度來幫助投資者選擇高素質企業。
㈤ 溫書林介紹
溫書林,男,1961年10月5日生於山東省招遠市;1979年9月至1983年9月北京大學國際政治系讀大學本科,並取得法學學士學位;1983年9月至1990年9月先後任大學教師、北京通利公司經理,1990年至1992年9月美國懷俄明大學訪問學者,也是《南京大屠殺》一文的作者;1992年9月至2001年9月任富利昌公司總裁;2001年9月至今任天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龍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北京天力興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拓博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未被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為公司股東深圳拓博實業有限公司推薦提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福建三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任職日期2007-09-04 離職日期2010-03-24
溫書林,男,1961年10月5日生於山東省招遠市;1979年9月至1983年9月北京大學國際政治系讀大學本科,並取得法學學士學位;1983年9月至1990年9月先後任大學教師、北京通利公司經理,1990年至1992年9月美國懷俄明大學訪問學者,也是《南京大屠殺》一文的作者;1992年9月至2001年9月任富利昌公司總裁;2001年9月至今任天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龍僑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北京天力興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深圳市拓博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未被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處罰;為公司股東深圳拓博實業有限公司推薦提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福建三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任職日期2007-09-04 離職日期2010-03-24
㈥ 怎樣保障辦公室工作的信息《《《急》》》》》
內部信息保密制度
(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成都博瑞傳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內幕信息管理,加強內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以及 《成都博瑞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董事會是公司內幕信息的管理機構。經董事會授權,董事會辦公室作為董事會的常設綜合辦事機構,具體負責公司內幕信息的監管及信息披露工作。董事會秘書為公司內部信息保密工作負責人,證券事務代表協助董事會秘書做好內幕信息保密工作。
第三條 本制度規定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員,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泄露該信息,不得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建議他人買賣相關證券。
第四條 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各部門都應做好內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內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內幕信息,不得進行內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縱證券交易價格。
第二章 內幕信息的含義與范圍
第五條 本制度所指內幕信息是指為內幕人員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經營、財務或者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的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尚未公開信息是指尚未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網站上正式公開的事項。
第六條 內幕信息的范圍
(一)公司經營方針或者經營范圍發生重大變化;
(二)公司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三)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公司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滿足以下任一條件之事項為「重大」事項:
(1)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
10%以上,該交易涉及的資產總額同時存在帳面值和評估值的,以較高者作為計算數據;
(2)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主營業務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主營業務收入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2000 萬元;
(3)交易標的(如股權)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相關的凈利潤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 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 萬元;
(4)交易的成交金額(含承擔債務和費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 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 1000 萬元;
(5)交易產生的利潤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的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 萬元。
(五)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公司未能清償到期的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或者發生大額的賠償責任;
(六)公司季度、中期和年度財務報告;
(七)公司控股股東及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東所持股份變5
化比例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 %時,或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八)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九)證券市場再融資計劃;
(十)公司發行債券或可轉換公司債券;
(十一)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十二)董事長、總經理、董事(含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監事提出辭職或者發生變動;
(十三)公司盈利預測;
(十四)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
(十五)公司《章程》、注冊資本和注冊地址的變更;
(十六)公司無力支付而發生相當於被退票人流動資金 5%以上的大額銀行退票;
(十七)公司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十八)提供對外擔保以及債務擔保的變更;
(十九)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30%;
(二十)證券監管部門作出禁止公司控股股東轉讓其股份的決定;
(二十一)收購或者兼並;
(二十二)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有權機關責令關閉;
(二十三)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決議內容;
(二十四)公司的遠景規劃及短期重大經營計劃;
(二十五)重大的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
(二十六)公司的重大關聯交易;
(二十七)公司發生重大經營性或者非經營性虧損;
(二十八)公司資產遭受重大損失;
(二十九)公司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拍賣;
(三十)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定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無效;
(三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
(三十二)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三十三)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三十四)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上述重大事項,視同公司行為;參股公司發生上述行為且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屬於公司的內幕信息。上述事項涉及具體金額且未有明確規定的,比照《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內幕信息知情人的含義與范圍
第七條 內幕信息知情人是指任何由於持有公司的股票,或者公司中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由於其管理地位、監督地位和職業地位,或者作為公司職工能夠接觸或者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員。
第八條 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圍
(一)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二)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如公司從事證券、文秘、機要、檔案、財務、統計、審計、核算、文印工作的人員;
(五)公司其他知情人員。
第四章 信息保密制度
第九條 公司實行保密責任人制度。董事長、總經理為公司保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作為分管業務范圍保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控股子公司負責人作為各部門、控股子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
第十條 公司對內部信息實行統一管理和披露制度。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機構。公司信息披露嚴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執行,未經董事會批准,董事長或董事會秘書同意,公司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外界泄露、報道、傳送有關涉及公司內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內容。對外報道、傳送的文件、軟 (磁)盤、錄音 (像)帶、光碟等涉及內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內容的資料,須經董事長或董事會秘書的審核同意,方可對外報道、傳送。
第十一條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內部流轉保密制度,對於屬於重大內部信息,按照信息的重要性原則對相關信息由董事長或總經理劃分秘級,確定公司知情人員,明確保密責任。
公司各分(子)公司均應根據本制度及各自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內幕信息保密制度,並嚴格執行。
第十二條 公司建立有效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內部控制制度,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准確,財務管理部門、內部審計機構在相關財務信息公告前,應做好保密工作,防止財務信息的泄漏。
第十三條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泄密緊急處理機制。重大信息一旦泄密,保密責任人應當及時告知董事會秘書,報告董事長、總經理,由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共同協商確定泄密的處理辦法,同時立即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說明情況,並採取立即公開披露等方式予以補救。
第十四條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各部門、分(子)公司的負責人員及員工都應加強對證券、信息披露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學習,加強自律,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內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因工作關系接觸到應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員,負有保密義務。公司在與上述人員簽署聘用合同時,應約定對其工作中接觸到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擅
自泄密。
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及其他知情人員在公司信息尚未公開披露前,應將信息知情范圍控制到最小。
第十六條 公司應保證第一時間內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報刊和網站披露信息。在其他公共傳播媒體披露的信息不得先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報刊和網站。公司不得以新聞發布或答記者問等形式替代公司的正式公告。
第十七條 非內幕人員應自覺做到不打聽內幕信息。非內幕人員
自知悉內幕信息後即成為內幕人員,受本制度約束。
第十八條 內幕信息公布之前,內幕人員應將載有內幕信息的文件資料妥善保管,不準借閱、復制,更不準交由他人攜帶、保管。
第十九條 內幕信息公告之前,財務、統計工作人員不得將公司月度、季度、中期、年度報表及有關數據向外界泄露和報送。
第二十條 公司相關員工在列印有關內幕信息內容的文字材料時,無關人員不得滯留現場。
第二十一條 公司相關員工印製有關內幕信息的文件和資料時,要嚴格按照批示的數量印製,不得擅自多印或少印。
第二十二條 由於工作原因,經常從事有關證券、財務等內幕信息的崗位其相關人員,在有利於內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應具備獨立的辦公場所和專用辦公設備。
第五章 處罰
第二十三條 內幕人員違反《公司法》《證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規定的,由公司董事會辦公室負責進行調查並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報告調查結果。造成嚴重後果,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分別按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員給予以下處分:
(一)通報批評;
(二)警告;
(三)經濟處罰;
(四)記過;
(五)降職降薪;
(六)解聘、罷免;
(七)解除勞動合同。
以上處分可以單處或並處。
第二十四條 內幕信息知情人違反上述規定,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後果,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董事會。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董事會秘書工作制度》(2010年5月修訂)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運作,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董事會設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對董事會負責。
第三條 董事會秘書應當具備履行職責所必需的財務、管理、法律等專業知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個人品質,並取得公司股票上市的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董事會秘書應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頒發的董事會 秘書培訓合格證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三)最近三年受到過交易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評;
(四)公司現任監事;
(五)公司章程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之一的;
(六)公司股票上市的證券交易所認定不適合擔任董事會秘書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董事會秘書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與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其他證券監管機構之間的溝通和聯絡;
(二)負責處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督促公司制定並執行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關當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按照有關規定向深圳證券交易所辦理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
(三)協調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關系,接待投資者來訪,回答投資者在線咨詢,向投資者提供公司信息披露資料;
(四)按照法定程序籌備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准備和提交有關會議文件和料 ;
(五)參加董事會會議,製作會議記錄並簽字;
(六)負責與公司信息披露有關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相關知情人員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並在內幕信息泄露時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同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
(七)關注媒體報道、主動求證真實情況並澄清不實報道,促請董事會及時回復深交所所有問詢;
(八)負責保管公司股東名冊、董事和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名冊、控股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資料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文件和會議記錄等;
(九)協助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了解信息披露相關規定和公司章程中關於其法律責任的內容;
(十)促使董事會依法行使職權;在董事會擬作出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或公司章程時,應提醒與會董事,並提請列席會議的監事就此發表意見;如果董事會堅持做出上述決議,董事會秘書應將有關監事和其個人的意見記載於會議記錄,同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
(十一)協助董事會下屬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相關工作;
(十二)《公司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五條 公司應為董事會秘書履行職責提供便利條件,董事、監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應支持、配合董事會秘書的工作。
第六條 董事會秘書為履行職責,有權了解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情況,參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關會議,查閱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並要求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書面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
第七條 董事會秘書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受到不當妨礙和嚴重阻撓時,可以直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
第八條 公司應在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後三個月內或原任董事會秘書離職後三個月內聘任董事會秘書。
第九條 公司應在聘任董事會秘書的董事會會議召開五個交易日之前向深圳證 上海普利特復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秘書工作制度 券交易所報送下述資料:
(一)董事會推薦書,包括被推薦人(候選人)符合上市規則規定的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的說明、現任職務和工作表現等內容;
(二)候選人的個人簡歷和學歷證明復印件;
(三)候選人取得的深圳證券交易所頒發的董事會秘書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深圳證券交易所對董事會秘書候選人任職資格未提出異議的,公司可以召開董事會會議, 聘任董事會秘書。
第十條 公司應聘任證券事務代表協助董事會秘書履行職責。董事會秘書不能履行職責時,證券事務代表應代為履行其職責並行使相應權力。在此期間,董事會秘書並不當然被免除對公司信息披露事務所負有的責任。證券事務代表應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董事會秘書資格。
第十一條 聘任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後,應及時公告並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下述資料:
(一)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聘任書或相關董事會決議;
(二)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的通訊方式,包括辦公電話、住宅電話、移動 電話、傳真、通信地址及專用電子郵件信箱地址等;
(三)董事長的通訊方式,包括辦公電話、行動電話、傳真、通信地址及專用電 子郵件 信箱地址等。 上述通訊方式發生變更時,公司應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變更後的資料。
第十二條 公司解聘董事會秘書應有充分的理由,不得無故將其解聘;董事會秘書辭職比照公司章程中關於董事的規定;董事會秘書被解聘或辭職時,公司應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說明原因並公告;董事會秘書有權就被公司不當解聘或與辭職有關情況,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個人書面陳述報告。
第十三條 深圳證券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則建議公司更換董事會秘書,或者董事會秘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自相關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將其解聘:
(一)本制度第三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二)連續三個月以上不能履行職責;
(三)在履行職責時出現重大錯誤或疏漏給投資者造成重大損失;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其他規定和公司章程給投資者造成重大損失。
第十四條 公司在聘任董事會秘書時,應與其簽訂保密協議,要求董事會秘書承諾在任職期間及離任後持續履行保密義務直至有關信息披露為止,但涉及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的信息除外。董事會秘書離任前應接受董事會和監事會的離任審查,在監事會的監督下移交有關檔案文件、正在辦理的事項及其他待辦理事項。
第十五條 董事會秘書空缺期間,公司應及時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代行董事會秘書的職責,並報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同時盡快確定董事會秘書的人選。公司指定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的人員之前,由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第十六條 董事會秘書空缺時間超過三個月的,董事長應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會秘書。
第十七條 公司應保證董事會秘書在任職期間接要求參加深圳證券交易所組織的後續培訓。
第十八條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不得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
第十九條 董事兼任董事會秘書的,如某一行為需由董事、董事會秘書分別做出時,則該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會秘書不得以雙重身份做出。
第二十條 公司指定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向深交所和中國證監會辦理公司 的股權管理與信息披露事務。
第二十一條 公司指定董事會秘書或證券事務代表通過深交所指定的數字專區上 傳需披露的信息,完成信息披露事務。不能按預定日期公告的,應當及時報告深交所。
第二十二條 公司指定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紙和網站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體和網站。在選定或變更指定信息披露的報紙和網站後,在兩個工作日內報告深交所。根據法律、法規和深交所規定應進行披露的信息,公司應在第 一時間在上述報紙和網站公布。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秘書應當按《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 年修訂)及公司《公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做好公司信息披露事務。
第二十四條 保證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完整、准確。
第二十五條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 年修訂)及公司《公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公司發生重大事件,及時向深交所和中國證監會、公司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並公告。
第二十六條 公司發生重大事件,應及時編制重大事件公告書公開披露,說明事件的實質。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通過後生效。
㈦ 我現在性學習炒股有誰精通的請指教
新股民炒股全攻略
入市篇
如何辦理股票開戶手續
炒股需要先開戶,開戶的話可以找證券公司的營業部櫃台辦理,櫃台營業員會幫助辦理相關事宜;現在一些開通銀證通的銀行櫃台也可以代理開戶。具體流程可參考下面步驟:
投資者如需入市,應事先開立證券賬戶卡。分別開立深圳證券賬戶卡和上海證券賬戶卡。
(一)辦理深圳、上海證券賬戶卡
深圳證券賬戶卡
投資者:可以通過所在地的證券營業部或證券登記機構辦理,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法人:持營業執照(及復印件)、法人委託書、法人代表證明書和經辦人身份證辦理。
證券投資基金、保險公司:開設賬戶卡則需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直接辦理。
開戶費用:個人50元/每個賬戶;機構500元/每個賬戶。
上海證券賬戶卡
投資者:可以到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在各地的開戶代理機構處,辦理有關申請開立證券賬戶手續,帶齊有效身份證件和復印件。
法人:需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復印件,或民政部門、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法人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以及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委託他人代辦:須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
開戶費用:個人紙卡40元,個人磁卡本地40元/每個賬戶,異地70元/每個賬戶;機構400元/每個賬戶。
(二)證券營業部開戶
投資者辦理深、滬證券賬戶卡後,到證券營業部買賣證券前,需首先在證券營業部開戶,開戶主要在證券公司營業部營業櫃台或指定銀行代開戶網點,然後才可以買賣證券。
證券營業部開戶程序
(1)個人開戶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深、滬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
若是代理人,還需與委託人同時臨櫃簽署《授權委託書》並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法人機構開戶:應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證券賬戶卡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授權委託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預留印鑒。B股開戶還需提供境外商業登記證書及董事證明文件
(2)填寫開戶資料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證券買賣委託合同》(或《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同時簽訂有關滬市的《指定交易協議書》。
(3)證券營業部為投資者開設資金賬戶
(4)需開通證券營業部銀證轉賬業務功能的投資者,注意查閱證券營業部有關此類業務功能的使用說明。
選擇交易方式
投資者在開戶的同時,需要對今後自己採用的交易手段、資金存取方式進行選擇,並與證券營業部簽訂相應的開通手續及協議。例如:電話委託、網上交易、手機炒股、銀證轉賬等。
(三)銀證通開戶
開通「銀證通」需要到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開戶步驟如下:
1.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銀行同名儲蓄存摺(如無,可當場開立)及深滬股東代碼卡到已開通「銀證通」業務的銀行網點辦理開戶手續。
2.填寫表格:填寫《證券委託交易協議書》和《銀券委託協議書》。
3.設置密碼:表格經過校驗無誤後,當場輸入交易密碼,並領取協議書客戶聯。即可查詢和委託交易。
如何進行股票買賣
股民開立了股票賬戶和資金賬戶,並了解了有關股票交易的規定和原則之後,就可以進行正常的股票買賣。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通過一定的方式進行,包括以下三方面內容:
一、股票買賣的委託程序
二、股票買賣委託的內容
三、股票買賣的委託手段和方式
A股市場交易時間
每日9:15可以開始參與交易,11:30-13:00為中午休息時間,下午13:00再開始,15:00交易結束。
深滬證交所市場交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為前市,9:15至9:25為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為連續競價時間;下午為後市,13:00至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十一、春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業內人士王吉舟說「如果你從來沒有買過股票,如果你開戶的原因是打算賺錢而不是支援股市建設,那麼你一定要恪守軍規」,他建議新股民和准備入市的准股民一定要牢記15條軍規:
1.永遠不要相信經濟學家關於股市的預測;
2.永遠不要相信電視台的股評「老師們」;
3.如果你不知道每年的什麼時候發布年報、什麼時候召開股東大會決定分紅,惟一的辦法就是趕緊補課,因為那意味著行情;
4.如果你不知道權證與股票的具體區別,最明智的辦法就是在真的弄明白之前不要買入權證;
5.如果你的目標是收益10%,這很容易做到,如果你的目標是讓自己的股票價格翻一番,那你最好清醒一下;
6.當你開始賺到錢時,當你出手越來越彪悍時,要及時意識到「你最危險的時候到了」;
7.股市存在一天,莊家就會存在一天,千萬別大意;
8.在中國股市永遠不要相信長線投資,除非你確認自己的神經中樞足夠粗壯,堅韌到能使你等到秋收的那一天,否則,適度節制你的慾望才是最重要的;
9.永遠不要同時關注超過30隻股票,1個新股民同時關注30隻股票的結局與1個男人同時娶30個妻子的下場不會有任何區別;
10.無論這只股票的價格今天跌了多少,也永遠不要把你全部的錢一次投入;
11.永遠保持你的賬戶上有40%的現金,那是你應付突如其來的暴跌時惟一的彈葯;
12.如果你不幸買入一隻股票後,它還在繼續下跌,那麼,當跌幅超過10%時你要考慮的不是賣出,而是繼續買入,和絕大部分人往相反的方向跑;
13.當你決心成為股民的那一刻,勇於承擔責任就是你的義務,虧了不要怪社會與政府,因為你賺錢的時候從來沒有想過感謝他們;
14.不要試圖去搶基金經理們的飯碗,你只需要踏踏實實地研究行業排名與每股收益,從中「發現」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遠比「發掘」公司的投資價值更為實際——那是基金經理們的活兒;
15.不要去研究MACD指標理論、波浪理論、三線開花理論等等,這些書要麼是美國人寫的,要麼就是已經虧損得退出股市的人寫的,如果你已經學會了,那永遠只把這些技術指標作為參考,而不是依據,K線圖與成交量圖,是你惟一的技術必修課。
新股民千萬莫指望一夜暴富,心態要平和,要在股市中賺取快樂,不要只想在股市中賺錢。買股票若僅是為了「賺錢」,那就是踏出了錯誤的第一步,因為你會心為物役。很多人炒股的本意是為了生活得更好,若因炒股而變得惶惶不可終日,那還不如不炒股。
炒股只能用閑錢。用閑錢炒股會讓你有一種閑庭信步的感覺,不至於讓你被股市的漲跌打擾。若你在股市中投入了自己的大部分資金,甚至去融資炒股,那炒股就會變得像賭博一樣。記住,不要把所有的財產都投入股市,更切忌借貸資金購買股票。股市的漲漲跌跌都很正常,投資者要努力做到不以漲喜、不以跌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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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最新動態
日前深交所發布《關於推行交易日早間及非交易日信息直通披露制度的通知》,將在我國證券市場上首次實行早間信息披露制度。這是深交所繼2007年8月率先推出午間信息披露制度之後,貫徹中國證監會以信息披露為中心推進監管轉型工作部署,深化信息披露制度改革,持續提高服務水平的又一重大舉措。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經過緊張的技術開發和改造,深交所「交易日早間及非交易日信息直通披露」功能模塊於2015年4月8日正式上線運行。屆時深交所在現有交易日一日兩個信息披露時段(午間和收市後晚間披露時段)的基礎上,將增加每個交易日的早間時段(6:00~8:00)以及單一非交易日或連續非交易日的最後一日下午(12:00~16:00)信息公告直通披露時間窗口。
早間信息披露制度的推出,進一步增強了市場效率,提升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性,使上市公司在重大事項發生後能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從而可以大幅度減少股票停牌,充分保護投資者交易權,切實提高市場運行效率。
2016年1月9日,為貫徹落實《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減持規定》」),規范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並稱「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經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減持股份行為,明確具體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東此後任意連續3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二、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公司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人民幣特種股票(B股)時,減持比例 中的股份總數 按照境內外發行股份的總股本計算。
三、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的, 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 5% 。協議轉讓價格範圍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本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上市公司大股東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減持後持股比例低於5%的股份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後6個月內應當繼續遵守《減持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減持後持股比例達到或超過5%的出讓方、受讓方,在減持後應當遵守《減持規定》的要求。
五、本所結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預披露計劃及其實施情況以及協議轉讓情況,定期對其減持行為進行事後核查。發現存在違規行為的,將按照《 減持 規定》和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