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創業板開通條件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抄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實施後,新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應當符合《實施辦法》規定的以下條件:
一是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二是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數據來源:深交所
【風險揭示】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B. 認股權證問題。 認股權證存續期為24個月,行權期為認股權證存續期最後五個交易日(行權期間權證停止交易)
存續期間可以交易,不可以行權。所謂行權就是指按照約定的價格和數量買入股票。
C. 證券交易時間不低於24個月包括基金嗎
需要首次交易至今滿兩年,就是你買第一隻股票的日子到現在夠兩年
基金是不算的。
有相關問題需要解答可以關注找我
D. 2014年4月交的社保到2016年3月正好滿24個月為什麼房產交易中心拉單子只顯示23個月,怎麼辦
不是,社保和房屋交易有什麼關系呢,如果時間不對,最好對比一下他們的時間點,畢竟是兩個部門,他們認可的時間節點可能是有區別的。
E. 如何開通創業板
2020年4月28日起,個人投資者開通創業板的條件為:
1、資產要求: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專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屬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必須滿足)。個人投資者參與A股、B股、存托憑證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交易的,才可計入其參與證券交易的時間。相關交易經歷自投資者本人一碼通下任一證券賬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過證券公司向中國結算查詢。
如果您滿足條件,可通過券商櫃台或者交易軟體申請開通。
F.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應當符合的條件 具有6個月以上的證
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塊股票交易,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申請許可的前20個交易日開放證券賬專戶和資金屬賬戶的資產不低於500000元一天(不包括投資者通過證券借貸資金和證券);從事證券交易超過24個月;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件。
機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的股票交易,應當符合國內法律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規定。協會可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情況進行調整。成員在科技創新板上檢查投資者是否符合股票投資者的適宜性條件,對個人投資者的資產、知識水平、風險承受能力和信用狀況進行綜合評估。
(6)交易經歷24個月擴展閱讀:
科創板塊股票交易的相關要求如下:
1.科技創新板的存托憑證在證券交易所以人民幣計價交易。計算單位為每份存托憑證的價格。
2.其他與Keitc存托憑證交易有關之事項,依本規定及交易規則及其他有關證券交易之規定辦理。
3.科技創新板報告股價變動最小的單位,適用本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交易所可以根據股票價格的水平,對公告價格實行最低變動單位,具體事項由交易所另行規定。
G. 沒有24個月以上怎麼買300開頭的股票
代碼300開頭的是創業板股票,交易該板塊股票需要開通創業板的交易許可權。
2020年4月27日深交所回新規規定創業答板實行注冊制,開通條件為10萬資金和2年經驗。
在新規前即2020年4月28日前,開通創業板是沒有資金和經驗要求的,投資者有股票賬戶即可辦理,當時已經開通了創業板的投資者即便沒有2年交易經驗和10萬資金仍然可以交易創業板股票。
除此之外,不滿足的條件的投資者不能參與創業板股票的交易。
股票低傭金開戶流程可私,不清楚的還可以問我哦。
H. 開通創業板有什麼要求
2020年4月28日後,創業板的開通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1、資產門檻:申請開專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屬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必須滿足)。
滿足條件一般可自助在手機交易軟體申請許可權開通。
以上條件僅供參考,具體建議您咨詢您賬戶所在券商客服。
I. 銀行交了二年房貸,24個月,今天在手機上查下交易記錄,怎麼是多交了一個月25月怎麼回事,
非常大的可能性就是自己記錯了,畢竟時間跨度還是有點長的。不行,還可以查詢明細明細就一目瞭然了。
J. 分離交易的可轉債的權證存續期是否受24個月限制
分離抄交易的可轉債其債襲券、權證分別滿足上市條件上市。
其中權證非必須上市!第二十八條
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申請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中的公司債券和認股權分別符合證券交易所上市條件的,應當分別上市交易。第三十三條
認股權證的存續期間不超過公司債券的期限,自發行結束之日起不少於六個月。
募集說明書公告的權證存續期限不得調整。如果權證不上市,則只需要不超過債券存續期,如果要上市則要滿足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