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公允價值計量問題:比如我買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協議價是10元,但是公允價是7元。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以
1、"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借方--登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成本、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結轉的成本。
2、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0
貸:銀行存款 10
3、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期末計量。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
B. 回購協議通俗的解釋是什麼
回購協議(repurchase agreement)也稱再回購協議,指的是商業銀行在出售證券等金融資產時簽訂協議,約定在一定期限後按原定價格或約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以獲得即時可用資金;協議期滿時,再以即時可用資金作相反交易。回購協議從即時資金供給者的角度來看又稱為"反回購協議"。
參考http://ke..com/link?url=-zP3BEtHXgSlq1ADk9NObkZxoAPuh_G9DWiweIWaq
C. 回購協議 代表著什麼啊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回購協議(repurchase agreement)也稱再回購協議,指的是商業銀行在出售證券等金融資產時簽訂協議,約定在一定期限後按原定價格或約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以獲得即時可用資金;協議期滿時,再以即時可用資金作相反交易。回購協議從即時資金供給者的角度來看又稱為"反回購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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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請詳細說明一下什麼叫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1、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會計主體是買入方;買入對象是票據、證券、貸款等;買入方式是有協議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有回購返售協議或企業自行購入;賣出交易對象是原賣出方;特點是雙方有協議,有固定返售價格。
實質是通過交易市場將富裕錢以抵押的形式貸出;抵押品一般是債券;你是貸出方,獲得抵押權;本科目按類別和融資方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在符合資金使用規定的前提下,也可自行(無協議)購入有價證券(包括貨幣基金),風險自負。買入返售業務增多具體說來就是你現在手上有錢,可以通過交易市場將錢拆借出去,但是拆借是需要抵押品的,這個抵押品一般就是債券。
相當於短期抵押貸款,你是貸出方,「買入」就是你付出錢,獲得抵押權,「返售」就是你把券的抵押權還給對方,對方支付你本金和適當利息。因此,買入返售資產增多,說明你流動資金富裕,通過交易市場將錢以抵押的形式貸了出去。特點是雙方有協議、有固定了返售價格。
2、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根據返售協議買入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支付的款項和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2)資產負債表日,應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收入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科目。
收到支付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利息、現金股利等,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收股利」等科目。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大的,應採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3)返售日,應按收到的返售價款,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一些科目,按其賬面上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科目。
在交易對方違約的情況下,如企業有權取得本應按固定價格返售的票據、證券、貸款等資產的,應按取得的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貸款」等科目。
按交易對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及「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科目。
因取得票據、證券、貸款等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除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外,均應計入取得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3、科目余額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買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資產余額。
E. 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轉讓流程
關於金融資產交易所轉讓流程,費用,注意事項?相關事宜如下:
一、轉讓流程:內
1、確認信息:確容認基本信息符合要求;
2、簽訂協議:確認並簽訂居間服務協議;
3、盡職調查:收購方進場對轉讓方公司做盡職調查;
4、 正式協議:盡調沒問題開始變更,不符合要求退款或更換標的;
5、股權變更:盡調沒問題著手工商,稅務,銀行,社保等變更;
6、資質變更:資質變更;
7、 資料交接:交接公司所有材料。
二、盡職調查主要查詢內容:
1)目標公司無債權債務糾紛
2) 目標公司無不良銀行貸款
3) 目標公司無法院訟訴
4) 目標公司未拖欠員工工資
5) 目標公司不欠稅漏稅
6)目標公司主體資格及業務資質真實合法
7)目標公司在之前經營過程中未發生過集體擠兌現象
8)目標公司無監管處罰記錄
9)其他對目標公司經營造成重大影響的情形
F. 什麼是金融資產交易所 金融資產交易所有哪些
金融交易所的成立背景,綜合起來可以總結為以下四點:
一、 國內產權交易市場過度分散,回惡性競爭,缺答乏全國性的、具有公信力的產權交易平台。
我國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為了有效地進行國有資產的處置,各省市成立了一大批產權交易機構,全國各種各樣的產權交易所有300多家,產權交易市場形成了地方割據的局面,嚴重阻礙了產權的跨地域流動性。國有資產無法在全國范圍內流轉配置,沒有真正的價格發現機制,無法實現效益最大化。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一些區域的產權交易市場進行了聯盟,形成以上海產權交易中心為首的長江流域市場,以北京產權交易中心為首的北方市場聯盟,以天津產權交易中心為龍頭的北方共同市場。但是這些區域性市場都是鬆散型的行業聯盟,通過合作協議捆綁在一起,沒有統一的平台和統一的規則,也無法解決產權跨區域流動的問題。因此,目前我國仍缺乏一個全國性的、具有公信力的產權交易平台。
二、 金融資產交易市場分散,道德風險突出,呼籲一個全國性的、具有公信力的金融資產交易平台。
G. 回購協議最常見的交易方式是什麼
回購協議來是指商業銀行在自出售證券等金融資產時簽訂協議,約定在一定期限後按原定價格或約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以獲得即時可用資金;協議期滿時,再以即時可用資金作相反交易。
回購協議從即時資金供給者的角度來看又稱為「反回購協議」。
我國的回購協議則嚴格限制於國債、證券。
回購協議最常見的交易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證券的賣出與購回採用相同的價格,協議到期時以約定的收益率在本金外再支付費用;另一種是購回證券時的價格高於賣出時的價格,其差額就是即時資金提供者的合理收益率。
商業銀行通過回購協議而融通到的資金可以不提繳存款准備金,從而有利於降低借款的實際成本;同時,與其他借款相比,回購協議又是一種最容易確定和控制期限的短期借款。
H. 收取合同現金流量代表收取本金和利息,在這過程中不就已經出售了金融資產,和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1、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2、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3、在資產負債表日,兩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具體的會計處理方式不同。
企業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應將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當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時,就形成企業的當期收益;反之,則形成企業當期的一項損失。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處理有所不同
企業不需要對其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計提減值准備。在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了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趨勢為非暫時性時,就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損失,應確認減值損失和計提減值准備。但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一旦確認即使在以後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恢復,原確認的減值准備也不能通過損益轉回。
5、企業對兩類金融資產的重分類處理不同。
金融資產一旦劃分為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後,不能在重分類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也不能在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可以轉換,但不得隨意重分類,必須遵守有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