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大宗交易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
【法規】對於大宗交易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規則】
上交所規則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B股( 上海)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200萬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企業債、公司債的現券和回購大宗交易單筆最低限額在原來基礎上降低至:交易數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深交所規則
1、A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30 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 萬元人民幣;
2、B 股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3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 萬元港幣;
3、基金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200 萬份,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 200 萬元人民幣;
4、債券單筆交易數量不低於 5 千張,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50 萬元人民幣;
B. 有人知道大宗交易手續費是怎麼收的收多少
和券商協商,不超過萬分之五。
C. 股票大宗交易的費用如何收取
大宗交易的交易經手費按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下同品種證券的交易經手費率標准下浮。其中,股票、基金下浮30%,債券、債券回購下浮10%。
D. 滬市深市交易費用是多少怎麼計算要最新的
滬市:
A 股傭金不超過成交金額的 0.3% ,起點 5 元投資者交證券公司過戶費成交面額的內 0.1 % ,起點 1 元(大宗交易容專場的過戶費費率是正常標準的10%,優惠期至2008年12月31日結束)投資者交登記結算公司印花稅成交金額的 0.1%(出讓方單邊繳納)投資者交稅務機關(上證所代收)
深市:
1.傭金:不得高於成交金額的0.3%,也不得低於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經手費,起點5元(要約收購費用參照A股收費標准)。最終收費單位:投資者交證券公司。
2.證券交易經手費: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1475‰。備註:
a.由深交所收取(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由交易所自行計提,不另外收取)。
b.大宗交易收費:A股大宗交易按標准費率下浮30%收取;B股、基金大宗交易按標准費率下浮50%收取;債券、債券回購大宗交易費率標准維持不變。
c.此項費用包含在傭金之中。
3.證券交易監管費: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4‰。備註:
a.代中國證監會收取。
b.此項費用包含在傭金之中。
4.證券交易印花稅:對出讓方按成交金額的1‰徵收,對受讓方不再征稅。備註:代國家稅務局扣繳。
E. 股票大宗交易手續費怎麼收
沒聽過
每個股票交易商家都會有自己的手續費收取說明規則的。
像我在道富投資上操盤,他們網站上就有專門的一個頁面寫手續費包括有哪些,都很詳細的。
你說的這加應該也有吧。
F. 證券交易規則的大宗交易制度
中國的基本法制中缺少關於商事交易行為特殊性的一般規定。實際上,大陸法各國關於證券交易各類制度受到其商法一般規則的約束,這就是在法定條款限制下的意思自治制度。
從世界各國的證券交易制度來看,不同交易所所共同實施的交易制度有這樣三種:一是直接競價交易制度,二是大宗交易的制度,三是協議轉讓制度;這三種制度分別適用於不同的證券交易者,它們共同起到為不同類型的交易提供法律工具的作用。按照多數國家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大宗交易通常採取證券商報價制度;依照這一制度,凡交易量達到一定數額的證券交易者(我國滬深兩地的證券交易所規定為50萬股或以上),可以通過其證券經紀商的場內報單人在大宗交易市場報價買賣,而不須進入直接競價交易市場,其交易量應當統計在交易所當日的總成交量中。有的國家的證券交易所實際上還允許各證券經紀商自行儲存和買賣其客戶所報買或報賣的證券,故也有學者將這一制度徑稱為「做市商」制度。其實,證券商報價制度是由美國NASTAQ市場率先採用的大手數證券交易制度,後為紐約交易所和各其他交易所採用為大宗交易的基本制度。應當說,大宗交易制度對於區分不同類型的交易者和交易類型顯然具有重大的作用,它不僅區分了散戶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不同類型的交易(零售與批發),使得各交易規則更趨向於合理;而且有效地避免了機構投資人在直接競價交易市場中大買大賣,引起市場不必要的波動和對散戶不必要的誤導。
我國滬深兩地的證券交易所均規定有大宗交易制度,並且兩地的證券交易所均設有大宗交易櫃台。根據我國的證券交易規則,凡交易量達到或超過50萬股的股票交易均可以向大宗交易櫃台申請進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櫃台在接到申請後將貯存其交易報單而不立即撮合,在交易所當日直接競價交易結束時,再根據當日該股交易的平均交易價統一撮合成交;這就是說,我國對於大宗交易實際採取的是集合競價制度。我們認為,我國對大宗交易採取的這一制度是十分有害的。首先,這一交易制度所採取的集中存貯大宗交易報單的做法實際上否定了證券交易人報單中的報價因素,它使得大宗交易報單僅具有形式性意義和抽象性意義,使得大宗交易報單僅具有報買數量或報賣數量的意義,而不具有具體報價的意義。其次,這一制度實際上否定了大宗交易者意思自治的權利,而將與之無關的集中競價交易平均價格強加於當事人,否定了證券交易買賣中極端復雜的交易條件。總的來說,我國所採用的大宗交易制度實際上是僅有大宗交易形式而無大宗交易內容的制度;它僅僅反映了我國國資管理部門單一追求國股高成交價的意志,並且為實現這一意志不惜犧牲市場經濟中最基本的交易原則。
G. 大宗交易與協議轉讓的區別
1、含義不同
在證券市場領域,「協議轉讓」是相對於「做市轉讓方式」而言的一種制度安排,是新三板掛牌股票買賣的一種形式。
大宗交易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
2、內容不同
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時間進行,有漲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范圍內,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者當日競價時間內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由買賣雙方採用議價協商方式確定成交價,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成交。
股票轉讓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掛牌股票可以轉換轉讓方式。
3、持股不同
協議轉讓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單個受讓方的受讓比例不得低於公司股份總數的5%。
大宗交易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大宗交易的出讓方與受讓方,應當明確其所買賣股份的數量、性質、種類、價格,並遵守本細則的相關規定。受讓方在受讓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
H. 大宗交易制度的價格形成
機構投資者的特殊要求
一般而言,交易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
其中,直接成本包括傭金、手續費和交易稅,其中主要是傭金。無論是傭金是否自由化,都可以在成交之前確定其大小。而且近年來,機構投資者擁金費用一直處於下降趨勢。Stoll(1995)曾計算過,傭金費用在1982年大約每股17.8美分或市場價值的0.58%,是1992年的兩倍。此外,由於相互競爭、低成本的交易設備的大量使用、經紀商在大宗交易中的返佣及手續費、交易稅下降,大宗交易的直接成本下降。總的來說,直接成本的確定性及不斷下降,使其在大宗交易的成本函數中不會占據主要的位置。
I. 通過大宗交易平台交易與普通交易平台相比有何利弊
大宗交易平台在以前用的很少,主要是為了給大額流通A股提供一個交易性過戶的通道。
眾所周知,過去股權分置時代,流通A股的買賣場所是主板,法人股的買賣不需要場所,協議達成後辦理過戶即可,由於涉及大額交易的股份一般都是法人股,所以真正協議過戶用的很多,很少有協議的大額A股交易,但是總要流一個通道以防萬一,這就是大宗平台的意義。
費用少,一對一,股份不會被第三方買去,也不會買到第三方的股票。
現在大宗交易平台又衍生出了另一層意義,為大小非減持提供平台。
前段時間還是一對一形式的交易,交易對手及價格由自己去搞定,但是現在大小非太多了,這個形式滿足不了交易的需求,所以交易所現在又在嘗試為大宗交易平台添加找尋交易對手和價格發現的功能,目前在推大宗交易專場和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此事可以關注。
(9)大宗交易經紀費率擴展閱讀:
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時間進行,有漲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范圍內,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者當日競價時間內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由買賣雙方採用議價協商方式確定成交價,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成交。大宗交易的成交價不作為該證券當日的收盤價。
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盤後計入該證券的成交總量。並且每筆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價及買賣雙方於收盤後單獨公布最後還須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納入指數計算的,因此對於當天的指數無影響。之前學習過股票大宗交易好不好可以結合起來學習。
大宗交易平台是專門提供給那些交易數量和金額都非常大券商、機構、投資者進行交易的平台,深交所是最早提供大宗交易平台的。
大宗交易一般和機構投資者相聯系,和「主力」「莊家」的概念連在一起,所以對中小投資者而言,這種交易雖然表面上與自己無關,但實際上,知曉機構買賣動態對他們還是有著十分重要的參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