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新三板交易制度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版轉讓試點,因為掛牌權企業均為[1] 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新三板的意義主要是針對公司的,會給該企業,公司帶來很大的好處。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於天津濱海、武漢東湖以及上海張江等試點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國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主要針對的是中小微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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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板市場如何交易啊
三板股票交易規抄則與襲主板有所不同。三板交易的時間是每周的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轉讓委託申報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之後以集合競價方式進行集中配對成交。委託方式可採用櫃台委託、電話委託、互聯網委託等。由於所有委託指令均以集合競價方式配對成交,所以投資者可以在交易時間內(當然也可以參與集合競價)買入,買入後成交與否,不像A股可以立馬看見的,要等到下午3點才能知道是否成交。股份轉讓價格實行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限制為前一轉讓日轉讓價格的5%。 也就是集合競價產生價格
3. 新三板的交易方式及要求有哪些
新三板指數: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於3月日正式發布指數行情,首批指數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成份指數(指數簡稱:三板成指,指數代碼:899001)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做市成份指數(指數簡稱:三板做市,指數代碼:899002)。
新三板指數在編制方法方面,上述兩只指數均綜合考慮市值及股票流動性,剔除了無成交記錄的掛牌公司;指數計算採用流通股本加權法;採用市值覆蓋標准(不固定樣本數)確定樣本股數量;樣本股選取綜合考慮市值和股票流動性指標,按季度調整;指數樣本股行業分類參照全球行業分類系統(簡稱gics)標准;以2014年12月31日為基期,基點為1000點。
交易制度:
一
以機構投資者為主。自然人僅限特定情況才允許投資。
二
實行股份轉讓限售期。新三板對特定主體持有股份規定限售期,另對掛牌前增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轉讓股份等也分別規定了限售期。
三
設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額。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於1000股,投資者證券賬戶某一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託賣出。
四
交易須主辦券商代理。主辦券商代為辦理報價申報、轉讓或購買委託、成交確認、清算交收等手續,掛牌公司及投資者在代辦系統所進行的股份交易的相關手續均需經主辦券商辦理。
五
依託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新三板代辦交易系統依託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建設,與中小板、創業板等並列於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統。
六
投資者委託交易。投資者委託分為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委託當日有效。意向委託、定價委託和成交確認委託均可撤銷,但已經報價系統確認成交的委託不得撤銷或變更。
七 分級結算原則。新三板交易制度對股份和資金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原則。
交易規則:
1.新三板交易規則股票名稱後不帶任何數字。股票代碼以43打頭,如:430003北京時代。
2.委託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新三板交易規則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3.報價系統僅對成交約定號、股份代碼、買賣價格、股份數量四者完全一致,買賣方向相反,對手方所在報價券商的席位號互相對應的成交確認委託進行配對成交。如買賣雙方的成交確認委託中,只要有一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報價系統則不予配對。因此,投資者務必認真填寫成交確認委託。
4.股份報價轉讓的成交價格通過買賣雙方議價產生。投資者可通過報價系統直接聯系對手方,也可委託報價券商聯系對手方,約定股份的買賣數量和價格。投資者可在"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台"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欄目中或報價券商的營業部獲取股份報價轉讓行情、掛牌公司信息和主辦報價券商發布的相關信息。
5.新三板交易規則要求沒有設漲跌停板。
4. 什麼是三板交易的規則
從去年9月20日開始,根據股份轉讓公司的質量,在三板市場上實行股份分類轉讓版制度。凈資產為負和為正權的公司分別實行每周3次(周一、三、五)和5次(周一至五)的轉讓方式,轉讓委託申報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之後以集合競價方式進行集中配對成交,同時,投資者委託股份轉讓和非轉讓過戶,要交納印花稅和手續費。轉讓日申報時間內接受的所有轉讓申報採用一次性集中競價方式配對成交。
5. 新三板交易規則限價和定價的區別
新三板有種交易模式:
[1] 新三板集合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2] 新三板連續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3] 新三板做市商轉讓交易方式
[4] 新三板大宗交易交易方式
新三板轉讓系統提供三種交易方式:競價轉讓、協議轉讓、做市商轉讓。(註:1.自2018年1月15日起原有的協議轉讓類型股票將全部自動轉換為集合競價轉讓方式;2.所有轉讓類型的掛牌公司股票都可以進行盤後協議轉讓。)
新三板集合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1、申報時間:每個轉讓日9:15--11:30、13:00--15:00;
2、成交時間(每次撮合前3分鍾不可撤單):
①基礎層:每個轉讓日9:30、10:30、11:30、14:00、15:00撮合;
②創新層:每個轉讓日9:30(含)起,每10分鍾對接受的申報進行撮合,總計25次;
3、委託方式:限價委託(所有轉讓以同一價格成交);
4、委託數量
①買賣時,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可以1股為單位增減;
②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③單筆申報最大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股。
新三板連續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1、交易時間
①開盤集合競價:9:15--9:25(9:20--9:25不得撤單);
②連續競價:9:30--11:30、13:00--14:57;
③收盤集合競價:14:57--15:00(不得撤單);
2、委託方式:限價委託、市價委託;
3、委託數量
①買賣時,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可以1股為單位增減;
②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③單筆申報最大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股。
新三板做市商轉讓交易方式如下:
1、申報時間:每個轉讓日9:15--11:30,13:00--15:00;
成交時間:每個轉讓日9:30--11:30,13:00--15:00;
2、委託數量
①買賣時,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可以1股為單位增減;
②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③單筆申報最大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股;
3、委託方式:限價委託(成交價以做市商申報價格為准)。
新三板大宗交易(即「協議轉讓」)交易方式:
1、申報時間:每個轉讓日9:15--11:30,13:00--15:30;
成交時間:每個轉讓日15:00--15:30;
2、委託數量:單筆轉讓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轉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3、交易方式:
①成交確認委託方式(即買賣雙方達成成交協議);
②掛單時,只有買賣方向相反,其他信息(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委託價格、委託數量、成交約定號、對手方交易單元代碼、對手方證券賬戶號碼)相同的情況才能成交,我司的三板席位號為720200;
4、委託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無前收盤價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價格應當在當日最高成交價與最低成交價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