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證券回購協議的名詞解釋
『貳』 逆回購與正回購是什麼意思
逆回購,指資金融出方將資金融給資金融入方,收取有價證券作為質押,並在未來收回本息,並解除有價證券質押的交易行為。
正回購是一方以一定規模債券作抵押融入資金,並承諾在日後再購回所抵押債券的交易行為。也是央行經常使用的公開市場操作手段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購操作可以達到從市場回籠資金的效果。較央行票據,正回購將減少運作成本,同時鎖定資金效果較強,減少流動性。
主動借出資金,獲取債券質押的交易就稱為逆回購交易,此時央行扮演投資者,是接受債券質押、借出資金的融出方。
(2)回購交易名詞解釋擴展閱讀:
逆回購主要影響
1、逆回購放量本身已表明市場資金緊缺。央行巨量逆回購意欲緩解短期流動性緊張。
2、逆回購利率已成為市場新的利率風向標。
3、各期限逆回購交替使用,令資金投放更加精準。
4、逆回購位列各類流動性工具之首。
5、央行逆回購的意思基本上算是存款准備金率下調的縮影,差距在於量大小的問題。
從回購交易的起源看,回購交易一開始就與中央銀行操作密切相關。1918年美聯儲為推進銀行承兌匯票的發展而創設了回購交易,只不過當時以銀行承兌匯票而不是以債券作為質押物而已。因而由央行作為正回購方主動發起的債券回購交易就是我們所說的央行進行正回購操作。
『叄』 股票回購的名詞解釋
股票回購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現金等方式,從股票市場上購回本公司發行在外的一定回數額的股票的行為。答公司在股票回購完成後可以將所回購的股票注銷。但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將回購的股票作為「庫藏股」保留,不再屬於發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參與每股收益的計算和分配。庫藏股日後可移作他用,如發行可轉換債券、雇員福利計劃等,或在需要資金時將其出售。
『肆』 回購協議<名詞解釋>
也稱再購回協議,是指商業銀行進行短期融資的一種方式,其含義是指出版售證券等金權融資產時簽訂協議,約定在一定的期限後按原定價格或約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從而獲得即時可用資金。回購協議通常只有一個交易日。回購協議所涉及的證券主要是國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