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判断:货币供给的主体是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错。
(1)货币供给形成的主体是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包括接受活期存款回的金融机构),即答存款货币银行系统。
(2)两个主体各自创造相应的货币:中央银行创造现金,商业银行创造存款货币。
(3)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接受活期存款。
❷ 金融机构在货币供给机制中的作用
信用创造。理论上,央行可以控制金融机构的准备金率,改变货币乘数,从而影响货币供给。但货币乘数不仅与存款准备金率有关,还与现金比率有关。央行通过利率调整可以调整现金比率。继而调控货币供给。
❸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特征
独立系统
农村金融本身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具有整体性、相关性、环境适应性和动态性
所谓系统,就是按一定目的、条件和环境,按一定的关系组成的互相作用的若干要素的有机整体。系统论认为,宇宙中包括人类社会宏观和微观方面,都是若干大小系统。基于这一系统论基本原理,宏观经济可以看作一个系统,农村经济可以看做是宏观经济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而农村金融可以看做是农村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宏观经济系统的二级子系统)。农村金融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它也是由若干要素所组成的有机体。按照不同的层次划分,包括宏观层次的金融监管系统、中观层次的金融机构系统以及微观层次的金融需求主体系统,其中,宏观层次的金融监管系统和中观层次的金融机构系统构成农村金融的供给系统,金融机构系统是农村金融系统的主体,在整个农村金融系统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一)农村金融系统的整体性与相关性
整体性是农村金融系统的首要特征。如前所述,系统是由相互依赖的若干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构成一个综合的整体,以实现一定的功能。因此,农村金融系统各部分也不是简单的组合,而要有统一性和整体性,要充分注意农村金融系统各组成部分或各层次的协调和连接,提高农村金融系统的有序性和整体的运行效果。同时,农村金融系统中相互关联的各部分或部件形成“部件集”,“部件集”中的各部分的特性和行为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即具有相关性。农村金融系统中相互关联的各部分,有的相互关系较为强烈,有的相互关系较为软弱;有的相互关系是线性的,有的相互关系则是非线性的;有的相互关系是长久的,有的关系则是暂时的。这种相关性确定了农村金融系统的性质和形态。
(二)农村金融系统的环境适应性与动态性
农民期待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农村金融系统和包围农村金融系统的环境之间通常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各种环境要素的变化,如政府职能转换和经济工作重心的转移、宏观经济景气状态的变化、宏观调控的收与放、银根的松与紧、农村经济增长的快慢、农村市场开放度的增减、农村金融体系内部的相互竞争与合作态势的变化、区域投资环境的改善与恶化、社会信用状况的波动等等,与农村金融系统之间均有互动作用,都会引起农村金融系统特性的改变,相应地引起农村金融系统内各部分相互关系和功能的变化。为了保持和恢复农村金融系统原有特性,农村金融系统必须具有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为此,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农村金融系统,它在形成以后,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它也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特性,随着环境的变化,农村金融系统本身也需要发展,需要在变化了的新的环境下找到新的均衡,具有动态性。
行为特征
(一)重视正规农村金融,忽视非正规金融,改革缺乏必要的整体性和相关性
与我国经济改革的整体战略路径一致,金融领域的改革也采取一种渐进改革的方式,遵循“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的方式而展开,对金融改革特别是农村金融改革缺乏整体的系统性构思。在金融市场化的方向下,农村金融改革到底要达到什么目标,缺乏系统性论证。
因而,多年来的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主要着眼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系统内部关系的调整和改善,没有着眼于机构间运作机制的协调。改革视角始终停留在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上,而且仅就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来看,也缺乏必要的整体性和相关性考虑。
例如,对农业银行的改革是从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角度展开的,这样的改革必然导致农业银行从农村地区的撤离。而对于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则是在粮食市场化改革情况下不得不采取的举措。农村金融改革仅仅是为了构建一种完善的机构体制,而没有着眼于如何构建农村金融系统中各子系统间相互协调运作的长效机制。
农村
改革开放以来,多次调整和改变农村金融监管系统的运作方式,农村正规金融系统内部,也仅仅着眼于各金融机构系统内部的改革,而忽视非银行系统的安排,仅仅着眼于正规金融部门制度的演进,而忽视非正规金融部门制度的变迁。
事实上在农村私人借贷极为普遍,构成了农村借贷的主要方面。农户的支出比例从大到小依次为教育、生活、医疗和生产,当入不敷出时,农户往往更倾向于通过私人借贷的方式获得融资。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显示,农户从正规金融获得的借款占全部借款的比重不到1/3。这主要是因为通过正规农村金融机构获得借款非常困难。调查显示,农民借贷的问题并不在于利率的高低,而是根本借不到钱。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显然有其客观必要性,也有其优点。而且,非正规金融的存在也表明:我们不花钱,一样可能得到一个较好的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但问题是非正规金融游离于法律之外,不仅可能蕴含着极大的风险,而且其自身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二)农村金融系统改革与城市金融系统改革缺乏协调推进性
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次序,是经济改革先于金融改革。尽管我国经济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展开的,但是经济发展的路径却遵循着以东部和城市为中心推进的模式,与经济发展的路径一致,我国金融发展也遵循以东部和城市为中心推进的模式(何广文,2001),金融改革首先在城市进行,这就必然造成农村金融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脱节。农村金融改革落后于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供给不能适应需求的变化。农村经济和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带来了农村金融需求的变化。经济发展的过程在逐渐地削弱二元结构特征,城乡统筹、缩小城乡差距也成为政府现阶段经济工作的重心。同时,农村经济主体出现多元化、需求出现多样性。
然而农村金融系统却在固化这种城乡金融的二元结构特征。
一是和城市相比,我国农村历来是受管制最少的,农村金融市场应该是最能体现竞争机制的市场。
二是我国农村金融本身存在庞大的客观需求,具有内在的生存、发展和创新的能力和动力,即使在最贫困的地区,也有生存的土壤。
三是农村金融机构的命题特征应该为:体制上是私人的,对象上是立足于乡镇社区的,规模上是小型的,数量上是大批的。
四是这些金融机构本身可以充分竞争,繁荣发展,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
五是这些金融机构服务范围窄、影响小,风险比较容易控制。但以往和目前的改革措施往往是着眼于机构,侧重于监管,热衷于“拉条条”、“定框框”,把本来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改革、发展和创新形成极大的制约。
农村金融改革
(三)改革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外部支持环境
改革的推动者和行为主体的行为没有协调,监管者和金融机构之间缺乏协调机制,金融机构本身创新的动力和创新的主动精神缺乏。现有农村金融监管力量,分别来自于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省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往往出现职责上的分工问题,或者造成监管漏洞,监管不到位,或者监管过度。
农村金融改革需要一个良好的金融运行环境。
一是需要相应的法律和制度环境支持,对于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及非正规性金融机构,目前还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
二是需要有关的宏观政策支持。对于商业性或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在准备金管理、再贷款利率等方面,现有的制度安排还不是很合理,需要研究更符合现实情况的管理措施。
三是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道路、教育、医疗、水电、通讯和法律支持等公共产品供应不足,也制约了农村商业金融服务的改善。
四是一些配套改革也非常重要。例如,尽管有的农村土地制度使农村土地和房产已进入市场,也不能成为抵押品和担保品。农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教育、投资等方面的现有体制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构成了阻力。
(四)农村金融供给和需求之间不协调,农村金融改革与环境的适应性被忽视
农村金融服务的主体是“三农”,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区域性差异决定了全国各地“三农”问题的重心和表现形式是不一致的,农村金融需求也不同。
经济欠发达的贫困地区的金融需求主要表现为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和缓解贫困局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基本的金融服务,这是通过商业金融渠道所不能实现的;中等发达的传统农区的金融需求主要是农业生产发展所需,解决商业贷款能力较弱的农户融资难的问题;发达地区的金融需求主要体现为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解决推动私营经济发展和中小型企业发展所需的融资问题。
就现有农村金融市场供给而言,经济欠发达的贫困地区和中等发达的传统农区的金融供给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在实力不足状况下的低水平的金融供给,需要通过合作金融、政策金融、各种类型的民间小额信贷协同来满足。发达地区虽然业已形成了金融机构多元化格局和多渠道金融供给状况,由于私营中小型企业在商业信贷市场上的融资能力不足,需要政策金融各种形式的辅助。
可见,不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政策金融在农村金融供给中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并且需要政策金融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挥不同的功能。而就现阶段的中国农村政策金融的功能设定而言,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功能设定具有同质性,即为粮棉收购企业提供贷款,业务范围狭窄,功能退化,仅是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着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退化成“粮食银行”。而实际上,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政策金融需求是不一样的。
近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收缩县和县以下机构,涉农金融机构大量缩减,严重影响农村金融供给能力,实际上形成了农村信用社“独户挑重担”,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但是,农村信用社在满足农村金融需求方面的作用有限。
一是资金来源不足是农信社供给能力有限的最主要原因,在县域经济范围内,金融机构之间的存款竞争非常激烈。各商业银行虽然大规模收缩农村金融业务,但它们的储蓄网点还在强抓存款。同时,邮政储蓄凭借自身优势,大量挤占存款市场。这些机构抽走了大量农村资金,却大都不承担支农任务,不仅使农村资金严重外流,而且也造成农村信用社存款增长相对较慢。
二是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比例高,经营亏损严重。
三是支付结算体系的落后也成为农村信用社竞争能力拓展的重要障碍。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体系都十分落后,联行结算和电子汇兑业务远远落后于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这些技术制约不仅大量增加资金在途时间,时效性差,准确性低,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誉和形象,从而使相当一部分资金流失。
四是从市场经营看,农村金融机构最薄弱的环节在于市场竞争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匮乏,道德风险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五)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方案不知不觉又走了计划经济的老路
省联社与县联社的两级法人几乎就是原县联社与信用社两级法人的翻版。公司治理中最简单的道理,即权力与责任对等、努力程度与激励必须对等以及投资收益与风险必须对等,在省联社的体制中没有考虑进去,县联社需要通过增资扩股来满足监管当局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但却不必对股东负责;被剥夺了委托人权利的股东,追求的是不需要承担风险的高额收益;省联社有权任命县联社主任,但无需也没有能力承担县联社经营不善的责任。
此外,省联社体制形成了对整个农村金融部门事实上的垄断,使得农村信用社的道德风险便无可避免,可能形成信用社风险的集中化和国家化。省联社的体制还是垄断改革的根源,可能成为农村金融创新的主要制度性障碍,与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在省联社的体制之下,信用社之间的竞争将被当作“家丑”来处理,信用社信息披露的选择性将会更强,其他新的金融组织创新出现的难度将大大增加。
❹ 金融学问题
货币供给的口径
1、货币供给的口径
《人行货币供应量统计和公布暂行法》规定:货币供应量,是一国在某一时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总和,一般表现为金融机构的存款、流通中的现金等负债,即除金融机构和财政之外,企业、居民、机关团体等经济主体的金融资产。
M0=流通中现金;
M1= 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用卡类存款;
M2= M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外币存款+信托类存款+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
M3= 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划分不同层次的货币的依据是流动性不同。
(1)货币供给形成的主体是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包括接受活期存款的金融机构),即存款货币银行系统。
(2)两个主体各自创造相应的货币:中央银行创造现金,商业银行创造存款货币。
(3)银行系统供给货币的过程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实行完全的信用货币流通;二是实行比例存款准备金制度;三是广泛采用非现金货币结算方式。
在这三个条件下,货币供给的过程可分为两个环节:
一是由中央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
二是商业银行创造的存款货币。
在这两个环节中,银行存款是货币供给量中最大的组成部分,但商业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基础是中央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并且在创造过程中始终受制于中央银行,因此,中央银行在整个货币供给过程中始终居于核心地位。
基础货币的投放渠道
国外资产业务:主要是在外汇市场买卖外汇黄金,变动国外资产。
对政府债权: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政府债券、向财政透支或直接贷款,变动对政府债权。
对金融机构债权:对商业银行办理再贴现或发放再贷款,变动对金融机构债权。
商业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过程派生存款产生的过程,就是各级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转帐结算,不断地在各银行存款户之间转移,形成新的存款额,最终导致银行体系存款总量增加的系列过
❺ 如何理解货币供给的流动性概念及其意义。货币银行学的简答题
可用'货币流通次数即速度'来表示,即m1/m2,表示的是狭义货币供给相对于广义货币供给的比重。
意义:判明同一数量的货币供给;是判断经济发展态势的指标之一。
简答题嘛,字越少越好哈~我了解的!~^^~
❻ 宏观经济学关于"可贷资金的供给"的一个问题。可贷资金供给包括老百姓存款与参与金融机构的资金。。。
这个利率是市场浮动利率。它的降低,由社会投资总需求的降低(或者说增量不如可供贷专款增量大)属引起的。投资降低(或者增速降低),对GDP是减速效应。
资金总量=货币存量*准备金率的倒数*货币流通速度。所以资金总量实际上是动态的变化的。当投资不旺,利率下跌,实际上社会的资金总量是缩小的。
❼ 在我国的货币供给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你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对我国货币供给的控制力如何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转轨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这些特殊国情使得我国的货币供给量更加难以控制。而且在当今金融创新、金融放松管制和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背景之下,各个层次的货币供应量之间的界限更加不易确定,基础货币的扩张系数也失去了以往的稳定性,这又进一步强化了我国货币供给的内生性。
中国人民银行对货币供给的控制能力
一.基础货币与货币供给
基础货币的创造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各种资产业务推动的。影响基础货币的变化主要有四个因素:国外净资产,对政府的净债权,对银行机构债权,对非金融部门债权。中国人民银行各种资产增减变动的相互作用就决定了基础货币的增减。下面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来详细分析影响基础货币的几个因素:
(一)对银行机构债权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对于银行机构所持有的基础货币的形成和变动,央行主要有以下三种调控方式:(1)改变再贴现率;(2)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3)开展公开市场业务。“通过改变再贴现率对基础货币的操作上,央行是被动的。这里调控取决于商业银行是否愿意借入准备金,即使银行机构需要借入准备金,向央行贴现也只是其中一条实现途径,银行机构可以通过别的途径借入准备金,例如在国际金融市场融资、同业拆借等等。”而且这种调控能力还受到金融市场完善程度的制约,越不完善的银行机构对再贴现就越依赖。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虽然可以有力地影响银行机构持有基础货币的数量,但这种手段效果过于猛烈,不宜经常使用。而在公开市场操作过程中,央行有高度的调控能力。
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由于金融市场尚处于萌芽生成阶段,进行公开市场操作业务也处在发展阶段,还很不完善和规范。在我国银行系统银行准备金率没有市场化运作,还是受到国家的控制,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手段落不到实处。因此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控方式就主要集中在变动对银行机构的贷款规模上,对银行机构债权CB主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构成的。
央行对银行机构的贷款可分成常设融资便利 (standing facilities)和债券回购(securities repos)两大类。常设融资便利(standing facilities)通常有贴现贷款、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几种形式。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央行事先规定了利率(如贴现率等),商业银行可根据融资的需要,向央行提出贷款申请。如果央行对银行机构的贷款以债券回购(securities repos)为主,央行可以根据货币政策调控的需要,主动灵活地调整基础货币的供给,并可实行微调,这样央行调控基础货币的能力较强。但在我国央行对银行机构的贷款以常设融资便利(standing facilities)为主,债券回购为辅。央行控制基础货币要受到实体经济需求的影响(demand—determined),要受到整个银行体系对央行货币需求的制约。当银行的贴现贷款需求萎缩时,央行尽管可以通过降低贴现率来刺激这种需求,但是由于整个社会对经济前景悲观,所以央行可能出现有钱无处贷放的现象。而当银行面临资金困难时,作为“最后贷款人”的央行又很难坐视不救,它必须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央行控制基础货币是被动的,适应性的,不灵活,不能进行微调,基础货币的供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需求决定的,具有很强的内生性。
(二)国外净资产
国外净资产对基础货币的影响取决于汇率制度。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央行没有维持汇率的义务,国际收支状况不影响基础货币,央行可以独立地控制国外净资产NFA的变化。而我国尽管自2005年7月21日起开始实行更加灵活的汇率机制,但中国人民银行仍然还有控制汇率的义务。一般而言,在一个考察期这种作用过程有以下三种情况:(1)国际收支平衡?外汇储备不变?基础货币不变;(2)国际收支顺差?外汇储备增加?基础货币增加;(3)国际收支平衡?外汇储备减少?基础货币减少。这样国际收支状况就可以影响到基础货币的增减。在固定汇率制度下,央行失去了自己实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不能独立地控制国外净资产NFA对基础货币的影响。而且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一个行政部门,事实上还不可能超脱于其他政府机关部门之上而自主决定外汇储备总额。因此,与国外净资产相联系的基础货币主要作为内生变量而变动,中国人民银行对它的实际调控能力甚为低下。
(三)对政府的净债权
这一项与政府弥补财政赤字的方式有关。政府如果只依靠增加税收的方式来弥补赤字,向公众发行国债,不会对基础货币产生直接的影响,基础货币既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如果债券的发行影响到了利率水平、从而使得央行必须干预时,财政赤字就会影响到基础货币。如果政府弥补财政赤字是增发货币,也就是债务的货币化,这种方式就会带来基础货币的增加。在经济社会中存在完善的金融市场的条件下,央行完全可以根据经济运行情况相机抉择,利用公开市场业务,灵活地购进和卖出债券,对基础货币的形成和变动进行主动调控。
而我国的央行是国家的银行,是国务院的一个下设部门,对政府的净债权N03往往表现为央行对财政的支持,而且我国金融市场不发达,公开市场操作(Out right Transactions in the secondary security market)仍处于起步阶段,对财政赤字弥补往往会造成基础货币的增加,中国人民银行对这种基础货币的直接调控能力又受到各方压力的制约,使得中国人民银行很难独立于政府而独立地影响对政府的净债权NCG,控制基础货币的供给量。
另外还有一个因素是对非金融部门债权,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历史遗留下来的项目,其作用甚微,这里不做讨论。
二.货币乘数与货币供给
货币乘数(m):m=M/B=(D C)/(R C),其中M为货币供给,B为基础货币,C为流通与银行体系外的现金,R为商业银行保有的存款准备金(包括商业银行库存现金和超额准备金),D为经过派生的存款总额。
(1)定期存款的法定准备金和活期存款的法定准备金率是由央行决定的。
(2)定期存款和现金同活期存款的比例是由非银行的公众所决定。
(3)超额准备金是由商业银行决定的。
由此,整个货币乘数是由央行、非银行公众和商业银行三方面经济主体的行为决定的,而且后两者是独立于央行的,对货币供给的影响还很大。这也同时说明了央行无法完全控制货币乘数。
(一)商业银行
一般银行对货币供给的影响主要有两种行为:一是调节超额准备金比率;二是调节向央行借款的规模。后一点上文已经有所涉及。银行选择这些行为的动机一个是成本收益动机,另一个是风险规避问题。在自主经营的银行体制下央行在一定程度上对此是无法控制的,尤其是超额准备金率的决定。现实情况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外加我国的商业银行还没有完全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仍然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的支持,制度上还存在着一些缺陷,超额准备金率的大小更是变化不定,其量的大小取决于商业银行本身的行为以及具体的现实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即使能够了解也很难控制。
(二)非银行公众
非银行公众是通过流通中现金与活期存款的比率和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的比率来影响货币供给的。非银行公众从财富总额、资产收益率以及流动性等方面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资产组合,满足自己的实际需要,而且为自己带来收益的最大化。从风险角度看,由于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都是存在银行里的,都具有风险,所以当金融市场不稳定时,二者的比率很难确定,但是现金的比例会上升。总体上说非银行公众确定现金与活期存款的比率和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的比率取决于人们的偏好,没有什么规律。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难以进行评价和分析,更不要谈预测了。此外,“一些非法经济活动,逃避法律监督,倾向于用现金进行交易,但选择现金的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难以统计”。民营经济也存在类似的情况。这些都加剧了漏现率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各种因素的加总使其更难以估计和确定。央行要完全控制非银行公众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能的。
三.我国金融体制对货币供给的影响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转轨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这些特殊国情使得我国的货币供给量更加难以控制。
(一)“倒逼机制”
下文对我国一些其他具体情况的分析也会涉及一些这方面的内容,但由于这种现象在我国货币供给中影响巨大,故将其单独拿出进行分析。
货币供给的“倒逼机制”是一种源于我国经济运行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实证分析,与我国银行体系的准财政作用及其非独立性相联系,其源头在国有企业。由于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同传统计划体制下相比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因此它们总是和地方政府的行政力量相融合,在货币资金获取上向国有银行不断施加压力,国有银行在存在对国有企业实行所谓倾斜政策的大背景下,通常总是要在一定程度对国有企业的借款要求做出让步。当这种现象普遍化时,就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国有企业向国有银行的基层行施加压力突破了基层行的信贷配额防线,国有银行的基层行又层层向自己的上级行乃至总行提出扩张要求迫使总行增加额度甚至资金,各国有银行总行最后又向央行申请再贷款,迫使央行不得不扩张规模”。这种起源于国有企业借款要求自下而上的货币供给扩张过程,就是所谓的“倒逼机制”。
从经济效果上说,“倒逼机制”是央行货币政策贯彻中的不确定因素之一。在这种情况下,货币供给往往是被动地适应货币需求,央行很难实施各项既定的货币调解方案,无法控制货币供给量。
(二)银行、企业和住户行为与货币供给的决定
上文仅仅论述了企业、住户和银行行为对货币乘数的影响作用。下面就在“倒逼机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的经济特征,分析这三者在我国货币供给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企业虽然已从单纯国家附属机构逐渐向商品生产者转化,但国家与企业间的“父子关系”并未真正割断,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只负盈不负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与当地行政领导的政绩相联系。这样企业的货币需求行为都主要受行政力量支配,较少受市场因素约束。企业往往可以通过自身的主观努力对货币供给的决定产生扩张挤压行为,致使银行的货币供给服从自己的货币需求意愿。这也是“倒逼机制”中的一个环节。
我国的银行没有完全实现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银行还没有完全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需要不断协调与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不是完全以追求利润为经营方向。“在地方党政部门的压力以及企业和住户——他们以地方党政部门为介质——的扩张挤压行为面前,基层银行机构通常难以抵挡制衡,银行贷款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基本是被动的,自身并没有形成控制货币供给的机制,从而致使货币供给的决定在一定程度上单项倾斜。”
(三)究竟谁是货币当局
中国人民银行没有独立的决策地位,货币供给控制目标的真正抉择主体是更高层的政府部门,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所能做的,无非是根据自己对经济运行形势的判断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应当从松还是从紧的政策建议。因而只能认为货币政策的执行权在央行,但决策权并不在央行。中国人民银行不是真正的货币政策的制订者,不是真正的货币当局。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何谈对货币供给的控制呢?
(四)利率、准备金之类的调节手段没有实质性作用
对国有银行来说,利率对其从央行借款起不了多大的调节作用。因为它发放贷款的利率与央行借款的利率都是国家直接规定的,其间的利差已经考虑了他们的利益。准备金,以及类似的备付金、专项存款等,对于国有银行的具体行为具有决定性作用,但对这些比率的调整行政色彩极浓,并没有形成国有银行依据准备金率自行安排资金营运的机制,自主经营性较差。而且在国有银行依靠央行大量贷款支持的情况下,如果提高利率,往往通过从央行多取得一些贷款即可抵消。
(五)货币信息传导机制不通畅
利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货币稀缺程度,价格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央行可以根据这两个信号对货币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对比关系做出正确判断。但在我国,目前虽然价格已经放开,但是利率之类的反馈信号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由国家调控,国家不仅规定了所有金融工具的利率水平,而且对不同的融资规定了极其复杂的差别性利率与优惠利率,排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利率不能成为引导资源配置的信号。另外我国的统计数据在一定程度上的不精确,以及信息传导机制的时滞使得我国的货币信息传导机制并不通畅,而且金融市场的不完善也导致货币政策信号传导的失真。这使得央行很难获得真正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的信息反馈,难以观察到总需求与总供给对比关系变动的真实映像,增加了制定货币政策的难度,也增加了货币供给的内生性。
四.金融创新对货币供给的影响
80年代末以来的金融创新、金融放松管制和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使得各个层次的货币供应量之间的界限更加不易确定,基础货币的扩张系数失去了以往的稳定性,这又进一步强化了我国货币供给的内生性。
(一)货币供应主体增加
当代金融创新中,除了央行、存款货币银行之外,非存款货币银行也成了货币供应者。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业务综合化和金融机构同质化趋势,模糊了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混淆了这两大类金融机构在创造存款货币功能上的本质区别。随着融资证券化程度的提高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发达,支票账户电子资金划拨系统、可转让存单、电话存款、证券化贷款等业务的逐渐完善,使得存款货币的创造不再局限于商业银行,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有创造货币的功能。“金融创新以后,货币供给由过去的央行提供通货和商业银行提供存款货币二类主体扩展为央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三类主体。”
(二)金融创新加大了货币乘数不稳定性
央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前提条件是货币乘数必须稳定,金融创新使得货币常数变动随机性增强,预测货币乘数变得更加困难,央行通过控制基础货币来控制货币供给量的难度加大。对货币乘数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通货比率、定期存款比率、法定存款准备金和银行超额储备,金融创新使这四个因素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1)改变了通货/存款比率。通货/存款比率主要取决于可支配收入、持币的机会成本、金融制度的发达程度和其他非经济因素,如公众偏好、支付习惯等。通货/存款比率与货币乘数是反比关系。金融创新从提高持币机会成本和促进金融制度发达两个方面对通货/存款比率产生了向下的压力,在通货/存款比率的下降中,货币乘数反比例升高了。(2)定期存款比率有所变化。定期存款比率与货币乘数存在着反方向变动关系。在金融创新中非存款性金融工具大量涌现,金融市场发达,证券服务日益完善,从而提高了银行存款之外其他金融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但银行定期存款作为价值贮藏手段的吸引力降低时,定期存款比率会降低,加大货币乘数。但若银行在创新中也不断推出新型的定期存款工具,增加对公众的吸引力,当活期存款不变时,该比率又会有所上升,从而货币乘数降低。(3)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实际提缴率下降。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由央行确定的,在货币乘数的决定因素中经常被视为外生变量。金融创新对这类观点的存在前提及实际效果都提出了挑战。由于各国央行一般对不同提缴对象采用差别准备金率,这就为金融创新通过模糊对象界限,减少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实际提缴法定准备金提供了余地。(4)银行超额储备下降。超额储备与货币乘数是反向变动关系,金融创新主要从三方面降低银行超额储备:一是减少银行保存超额储备的机会成本;二是降低拆借储备金的价格;三是减弱公众对通货的偏好。三方面影响之和降低了超额储备比率,加大了货币乘数。
由此可见,“各参数由于金融创新的变化而变得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千扰了央行对货币乘数的准确估计,加大了其调节货币供应量的难度”。
(三)货币供给的内生性日益增强
货币供给的内生性主要指其受经济体系内部因素支配的程度。它与央行的可控性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传统的间接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是控制外生性的货币。而金融创新一方面通过发挥减少货币需求、加快货币流通速度等作用,改变了货币供应相对量;另一方面通过扩大货币供应主体,加大货币乘数等对现实货币供应产生决定性影响,致使货币供应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央行的控制,而变得越来越受制于经济体系内部因素的支配。因此,货币供给量就不再是间接货币政策工具能够完全控制的外生变量了,它受经济变量和金融机构、企业、居民行为等内生因素的支配性大大增强。
另外货币流通速度的不稳定性,我国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惜贷,我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微观经济主体的相互抵消作用等等因素也加强了我国货币供给的内生性,中国人民银行实现对货币供给的控制也是不现实的。
❽ 农村金融的供给主体包括哪些机构
——聚土回答抄
农村金袭融供给包括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和农村金融供给服务,其中农村金融供给主体是指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供给服务是指农村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
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在我国主要分为两大类,其中一类是国字辈的,像是农业相关的银行,信用社,甚至还有些商业银行,都是我国现有的主要供给主体。
另一类是民间的一些金融机构,其中有部分机构专门针对农业,三农等服务,这样的机构在进入新世纪来,在互联网的推动下,发展十分迅速,在全国已经有不少是名声在外了。并且可能不仅仅是金融,还包括农村的服务,土地流转,农村金融等一系列。具体也可参考聚土。
农业供给服务是供给主体为客体服务而生的产品,如今的金融服务还在大力发展中,产品种类在不断完善,制度监督也逐渐建立,规模化,简单化,普遍化将成为未来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特点。
❾ 怎样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增加金融有效供给
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增加金融有效供给的方法:
要鼓励发展更多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态,填补空白,增加竞争,改进服务,切实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降低融资低成本。
1、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设。要大力发展以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资源区域布局,通过政策激励和考核约束,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小微企业。高度关注民间借贷风险问题,疏堵结合,给民间借贷合法身份,使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纳入有效监管范围。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农信社在基层的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丰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种类。
2、重构融资性担保体系。要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必须重构融资担保体系,把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政府扶持小微企业、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增信机构,缓解小微企业质押品不足的难题。各级政府可结合自身情况,组建省级担保集团,控股或参股各县(市、区)政府性担保公司,提升融资担保的能力。目前,湖北省绝大多数县(市、区)都拥有一家政府参股控股、注册资本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公司。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公司,推动银行与担保机构扩大合作范围,不断提高担保放大倍数。督促和引导政府性担保公司回归公益。大力推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引入保险机构为小微企业贷款保驾护航。
3、推动中介组织服务小微企业。探索发展专门服务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小型证券机构,积极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评级机构,大力发展财务、法律、管理咨询、营销策划等企业服务类中介组织。鼓励各类中介组织结合小微企业特点,开发保姆式的服务项目,提供价廉物美的咨询服务。政府部门可向中介机构购买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策划、财税代理、法律体检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节省小微企业经营成本。
总之,小微企业是经济的基础和活力所在,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国民经济固本培元之举。要从思想认识到行动上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形成体系化、制度化的安排,那么,小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化解。
❿ 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需求与流动性供给主要来自哪些方面
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在金融机构的管理中,流动性泛 指 金融机构的专对外支付能力和状态。
1.银行属流动性需求的主要内容 (1)存款提取 (2)贷款需求 (3)投资需求 (4)还款需求 (5)营业支出 (6)股利支付
2.银行流动性供给内容 (1)客户存款 (2)金融市场借款以及向中央银行的借款 (3)贷款的偿还以及证券的到期 (4)资产变现 (5)金融服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