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础设施建设可以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吗
当前政策环境下,政府购买服务与PPP模式的区别和联系尚未明确。
文 | 祝珂昕(济邦咨询公司 法务顾问)
近日,国务院发文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负责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要政策措施。但就目前来看,政府购买服务还存在许多未知数,特别是还没有明确PPP模式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区别和联系。
在现有政策制度完善之前,基础设施类的政府购买服务不能简单适用传统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因为与日趋完善的PPP模式相比,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操作过程中包含的不确定性更大,此时盲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未来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可能因不断推出新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而遭遇不可预知的障碍和风险。
政府购买服务与PPP模式的联系
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指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质是政府购买服务”。基于对该条文的理解,PPP模式可以看作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表现形式。
② 为什么要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
BT建设投融资模式
一、BT模式 、房地产BT模式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产生背景
1、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
2、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
对称,金融机构、开发商、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优势不能相补,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
运作
1、政府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转让给投资方(依法注册成立的国有或私有建筑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对投资方的经济等实力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政府与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投资方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
2、项目竣工后,按BT合同,投资方将完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或计量总价加上合理回报)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3、政府在BT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设、移交。投资方是否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是BT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和移交的关键。
③ 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模式的区别与联系
政府购买服务、抄PPP模式是政府动员社会力袭量提供公共服务的两种主要方式。两者都体现了: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两者在财政支出责任及财政预算管理方面都体现了公共服务资金收支“阳光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然而,这两种模式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区别。从我们做业务的角度来说,最想了解的是如何寻找和落地这两类业务,推动这两类业务是我们的侧重点。
政府购买服务业务——流程相对简单,还款来源直接锁定财政,可以将原BT类业务转化为政府购买服务业务,特别适合原融资平台企业转型为承接主体的项目,特别适合土地一级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普通公路、桥梁、隧道等)、保障房(不含保障房配套的商品房)等具备显著公益性的项目,主要帮助地方政府解决短期资金压力问题,是短期内能够快速出成效的业务。
④ PPP与政府购买服务是两码事吗
不一样,一个是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采购的一部分 广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也称3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这种合作方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营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双方首先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共同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其次明确各方在项目各个流程环节的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优势,使得建设摆脱政府行政的诸多干预和限制,又充分发挥民营资本在资源整合与经营上的优势。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并同时也为民营部门带来利益。其管理模式包含与此相符的诸多具体形式。通过这种合作和管理过程,可以在不排除并适当满足私人部门的投资营利目标的同时,为社会更有效率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狭义的PPP是指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特殊目的机构(SPV),引入社会资本,共同设计开发,共同承担风险,全过程合作,期满后再移交给政府的公共服务开发运营方式
⑤ 美丽乡村建设能否融资政府购买服务合法吗
购买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内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容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民营资本与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联系在于
购买服务和PPP模式在“伙伴”的选择上是相同的,两者都是按照《采购法》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质是购买服务。这样说来,PPP模式是购买服务的一种实现形式,是购买服务的组成部分。
⑥ 严禁将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是指什么
《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重点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方向、实施范围、预算管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并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
通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应当重点是有预算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严禁各地将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关于建设工程,通知要求各地不得将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货物,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建设工程项目确需使用财政资金,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规范实施。
通知还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要求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应当在既有预算中统筹考虑,期限应严格限定在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期限内。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通知严禁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违法违规融资。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为建设工程变相举债,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向金融机构等融资,不得以任何方式虚构或超越权限签订应付(收)账款合同帮助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融资。
⑦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支出与政府投资的区别是什么
费用支出包括投资费用列支,是总项;投资是单项费用支出。
举个例子,政府拿出一笔钱来投资,除了投资的费用列支外,还有投资项目外的费用列支,比如财务费用:像税、手续费等。
⑧ 政府购买用于大举办厂与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会对经济产生什么影响
政府购买直接用于大举办厂增加了国有企业的数量。而非自然垄断形成原因的国版有企业往往经营效率权低下,这时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的,政府不应过分插手市场经营,应作裁判而不是选手。这种政府购买对经济的刺激作用非常有限,还会导致资源的低效配置。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带有“公共产品”性质。由于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私人部门往往不愿意投资,社会供给较少,需要政府投资。而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较为显著,所以为刺激经济增长,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更为明显,资源配置效率也较高。但仍不可避免会产生对私人资本的“挤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