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义
2000年11月1日,我国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二条对该类型公司做出明确定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时第三条规定了其经营目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由来、现状和发展方向
一、我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由来 九十年代以来,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后,各国政府普遍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问题给予了极大关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是筹措、融通和配置社会资金的主渠道之一,长期以来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在1995年《银行法》出台之前,国有银行是以专业银行模式运作的,信贷业务具有浓厚的政策性色彩,加之受到九十年代初期经济过热的影响,以及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在控制贷款质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内部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产生了一定规模的不良贷款。此外,在1993年之前,银行从未提取过呆账准备金,没有核销过呆坏帐损失。这样,不良贷款不断累积,金融风险逐渐孕育,成为经济运行中一个重大隐患,如果久拖不决,有可能危及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定,影响我国下一步发展和改革进程。 鉴于上述情况,在认真分析国内金融问题和汲取国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国政府审时度势,决定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中管理和处置从商业银行收购的不良贷款,并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先行试点。 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依法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国有银行轻装上阵,促进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和改制发展,以及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重组都具有重要意义。
1999年,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AMC在国务院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相继成立,并规定存续期为10年,分别负责收购、管理、处置相对应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成立之初,除信达的人员较为整齐之外,其余三家均临时从对应的国有银行抽调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定位、性质、和运作模式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专门用于清理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中介机构。由于银行自行清理不良资产会遇到法规限制、专业技术知识不足、管理能力不够和信息来源不充分等困难,需要成立由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的、拥有一定行政权力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专门清理不良资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常是在银行出现危机时由政府设立的,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审慎地收购资产,有效地管理资产和处置不良资产,向银行系统注入资金等以挽救金融行业,重建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通过运用有效的资产管理及资产变现战略,尽可能从破产倒闭银行的不良资产中多收回价值;在尽量减少动用政府资金的前提下,使金融行业能够实现资本重整,减轻银行重组对社会整体的震荡以及负面影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部门: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涉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范围以外的金融业务,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财政部负责财务监管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营模式:
1、政策性保障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前提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设立初衷是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收购范围和额度均由国务院批准,资本金由财政部统一划拨,其运营目标则是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由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因此,不良资产的收购采取了政策性方式,在处置中,国家赋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活动中享有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这种强有力的政策性保障措施,成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挥运营功能与资源配置机制的一种有效前提。
2、市场化运营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手段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体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包括:收购并经营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资产管理范围内的担保;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3、政策性保障与市场化运营的悖论政策性保障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前提,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尤其面临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牵涉的利益相关者的利害关系时,在化解金融风险、关注社会稳定及国有资产尽可能保值增值的多重目标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协调多方的利益共同点。因此,一定程度上享有政策性保障只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运作时处理多元利益体均衡的需要,但不能也不应该以此束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实际运营中自身市场化机制的展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充分发挥在综合协调社会资源方面起主导的独立中介机构作用,并以自身市场化的运营方式尽可能平衡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是,政策性保障是在帮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起步设立、过程监管与延续方向上提供中国市场经济尚不完善背景下应有的制度安排,国家对这一创新机构的组织形式与经营权限给予了相当宽松的发展空间。从这一角度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身在实际运营中必须积极把握如何将业务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将企业的发展模式与持续经营能力共同考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有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形成符合自身发展的运营模式与经营风格,才能真正在市场化的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自然,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主要来自实际运作中法律制度环境的不完善,诸如相关事项的法人独立处置权力的规定、股权转让与资本合作方式、资产处置中的评估、税收优惠等方面都亟待进一步加强实施细则的制订,有关对外资开放合作的具体举措也应该有明确的细则可循。从根本上说,政策性保障的目的在于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市场化运营创造一种相对宽松的环境,并以完善的制度措施,确保企业真正置身于有效的市场竞争氛围中。显然,这两者存有一定悖论。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状况和发展方向 2004年初,国家明确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即建立政策性收购不良资产处置目标责任制,允许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商业化收购和接受委托代理处置不良资产业务,走市场化、商业化的路子。2004年4月,财政部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收购业务、委托代理业务、投资业务等三项新业务市场准入政策的出台,是资产管理公司从事商业化业务有了政策依据。2004年9月,华融公司率先获准开办商业化收购不良资产、接受委托代理处置不良资产、对部分不良资产追加投资等三项业务。商业化业务正在全面铺开。
(一)加快处置:“冰棍效应”的客观要求和抛物线规律的可能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续期暂定为十年,但由于不良资产存在“冰棍效应”,即不良资产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加速贬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1999年成立,仅有五年时间,而国家又明确了2006年前必须处置完毕债权资产的要求,因此,如果最大限度回收资产、减少损失,就必须在近三年内加快处置。 从资产处置规律看,现金流的回收数量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出一条抛物线的形状。也就是说,在开始处置的前几年,随着业务人员经验的增加,现金流回收的数量将逐渐上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容易处置和处置价值较高的资产将逐渐减少,资产处置的难度将逐渐加大;当现金流回收的数量上升到最高点之后,抛物线将掉头向下,并呈现出急剧减少的特征。
(二)发展方向:金融控股公司的路径选择 从实践来看,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仅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机构设立、不良资产收购等工作,资产处置进度也比公司方案设计时考虑的进度要快,并且由于加快处置的要求,面临着一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未来怎样发展的问题。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存在三种看法:
1、清算注销 认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使命是化解金融风险,必须尽快处置接收的不良资产,因而业务运作的重点应是采取各种有效手段迅速变现,优先使用拍卖、折扣变现、打包出售等手段,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资产处置任务,然后清算注销。
2、长期存在 认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保全资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为目标,因而业务运作的战略选择应该是商业银行资产保全功能的专业化延伸,对公司存续期不应有硬性规定,经营计划管理上不应有年度现金流的设置,避免行为短期化。
3、区别对待认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着特殊使命,即在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要逐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因而业务战略的选择上不应该简单行事,应该是在对不良资产进行科学分析分类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性质的资产,分别采取相应的止损战略和提升战略。 上述观点从不同角度看均有一定道理,并有相应的理论、实践和政策依据,而第三种观点是对前两种观点的综合。本文认为,将不良债权尽快处置变现,的确是从根本上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在战略上不失为一种正确选择。但由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加上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采取了一些特殊的方式,使得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资产在质上存在很大差异。如果采取简单处置变现措施,难以达到最大限度回收资产价值的目标。当然,如果只考虑避免即期资产损失,只采取当前不发生损失的保全和正常清收措施,实质上是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当成银行来办,不仅有悖于宏观决策的初衷,可能最终损失会更大。由此看来,第三种选择是一种更加积极而且现实可行的选择。 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市场状况,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的资源优势、政策手段和长远发展需要,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作与发展的核心业务定位是:以资产处置为主线,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以最大限度回收资金、提升资产价值、减少损失为根本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债务重组、资产管理为重点,不断培育市场和聚集人才,确立资产重组和资产管理的市场专家地位,逐步发展成为以处置银行不良资产为主业、具备投资银行功能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功能的全能型金融控股公司。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向商业化转型 2006年底是财政部规定的完成政策性债权处置业务的最后时限,对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而言,将是不寻常的一年。如何在时限将至之前成功转型可以说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关键。据了解,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都在积极的商业化收购不良资产,如此转型是否切实可行,有待研究和探讨。 (一)、商业化收购、处置不良资产的转型模式存在隐忧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大规模收购不良资产必须考虑“十一五”期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选择。当前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贸易摩擦、人民币升值令人担忧;内需也一直没有快速增长。在这样的宏观经济条件下,资产管理公司利用自有资本金大规模的商业化收购不良资产需要慎重;更不能让“冰棍效应”蔓延,否则国家关于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就失去初衷。我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东方、信达、华融、长城。
B. 投资公司是什么意思
金融投资复公司是一个制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依法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公司,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
C. 什么是投资公司
金融投资公司是一个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依法对金融企业行内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容出资人义务,实现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公司,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
D. 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
金融投资公司是一个复对金融制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依法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公司,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
E. 请问我国建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目的何在可以具体说说吗,是考试内容来的!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背景说起,1998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前,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国有四大商业银行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命令运营模式,坏账占比较高,无法满足国际银行业关于资本充足率标准的要求,因此国家决定实行金融改革,由财政部出资成立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口接收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不良债权(五级分类中的可疑和损失类贷款形成的债权)。目的是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F. 什么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由国家全资投资的特定政策性金融机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简称AMC)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共有两类:从事“优良”资产管理业务的AMC和“不良”资产管理业务的AMC,前者外延较广,涵盖诸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部或资产管理方面的子公司
主要面向个人、企业和机构等,提供的服务主要有账户分立、合伙投资、单位信托等;后者是专门处置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6)成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意义扩展阅读:
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产生背景
1、产生的国际背景
(1)经济和金融全球化及其引致的危机
20 世纪以来,各生产要素逐步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不断自由流动,各国、各地区持续融合成一个难以分割的整体;以IT为中心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不仅冲破了国界,而且缩小了各国和各地的距离,使世界经济越来越融为整体。
(2)危机根源:银行巨额不良资产。
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学界对金融危机进行了多角度研究。这些研究发现,爆发金融危机的国家在危机爆发前有一些共同点:银行不良资产金额巨大。
发生危机的国家宏观和微观经济层面均比较脆弱,这些基本面的脆弱性使得危机国家经济从两方面承受压力,首先是外部压力,巨额短期外债,尤其是用于弥补经常项目赤字时,将使得经济靠持续的短期资本流入难以维系。
(3)解决银行危机:AMC产生的直接原因。为了化解银行危机,各国政府、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采取了各种措施,以解决银行体系的巨额不良资产,避免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
G. 投资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哪个发展前景广阔
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和投资管理公司之间都有什么区别?
投资管理公司,是什么?
投资管理公司一般被认为是新型的投股控股公司,此类公司设立的主旨在于为其他公司提供战略策划、引进资金以解决各类限期其他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从而实现双方的互利互赢。
通俗点说,就是我来替你解决问题,让你升值,但是这好处,我也得沾光,毕竟大家都是要吃饭的嘛。 因此各类的投资管理公司的投资活动,基本都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寻找项目 即由投资管理公司以较低的成本和较快的速度找到有前景的投资项目。 2 评估项目 即对该项目的发展前景以及有无高速增长能力进行评价,以判断其有无进一步的投资可能性。主要会根据对方提供的投资建议书、商业技术书等进行评价,进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价值评估。 3 投资决策 即根据前期的调查与研究确定是否对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 4 投资后的管理与退出 由于投资管理公司的根本追求在于投资后盈利,因此可以说其是“为了卖出而买入”,那么在其投资流程中就必然要考虑到投资后退出盈利的步骤。又因为其投资项目的性质决定了投资管理公司的投资都是较为长期的,那么在其投资后,风险的持续管理与监督也就顺理成章的。
投资管理公司,你能干点啥?
尽管知道了投资管理公司的基本运行模式,但是估计大家对于它能干啥不能干啥,还是有点懵,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它的经营范围。
首先,从理论上来说,投资管理公司的基本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风险投资、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融资上市、私募融资这六个方面。虽然只有6个方面,但是仔细分析,几乎可以说,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哪个能有盈利,我就干哪个,不忌口!
但是从实践上来看,理论上划分的经营范围之间并不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分与界限,而其中仅有的显著区别,就是私募融资业务与其他经营范围的区分。窃自猜想,这也许是因为国家对于私募行业的规制的精细化与具体化而引起的相关行业内的经营范围的明确化。
另外,在工商总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以“投资管理公司”为关键词进行查询,所得查询结果的各个企业经营范围中,均有一段相同的内容,即: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看到此处,顿时拍额大悟,原来投资管理公司经营范围的法律规制红线在这里。
尽管投资管理公司理论上的经营范围相当的大,但是具体到实践中,也是必须要有所顾忌的,以上内容,就是该类公司经营过程中必须时刻牢记而不敢越一步的雷池。
资产管理公司
资产管理一类进行正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另一类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机构分类
一类进行正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没有金融机构许可证;另一类是专门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第一类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来进行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它们属于第一种类型的资产管理业务。基于这种正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散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证券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之中。
第二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美国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直到九十年代初,曾经发生过一场影响很大的银行业危机。当时,美国约有1600多家银行、1300家储蓄和贷款机构陷入了困境。为了化解危机,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联邦储蓄信贷保险公司竭尽全力进行了援助,美国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设立了重组信托公司(ResolutionTrustCorporation,以下简称RTC)对储贷机构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置。RTC在1989—1994年经营的五年多时间,在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创新等方面多有建树,被公认为是世界上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成功典范。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自RTC开始,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成了各国化解金融风险,处置不良资产的通行做法。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有4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于1999年4月成立,其他三家于1999年10月分别成立。自2007年,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商业化运做,不在局限于只对应收购上述几家银行的不良资产.(详见网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词条).2010年“国新资产管理公司”已获得国务院的正式批复成立,同时随着国务院即将对原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方案批复,银纪资产管理公司此时应运而生,2010年,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改革与发展将深化。
2、公司的运营特点:政策与市场并重
从以上设立可见,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具有独特的法人地位(它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特殊的经营目标(政策性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采取市场化手段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及广泛的业务范围(包括资产处置、公司重组、证券承销、兼并等等,很多业务等同于全方位的投资银行),这一状况为其日后可能较为独特的运营模式埋下了伏笔,其运营模式呈现出“政策性保障与市场化运营”并重的特点。
(1)政策性保障是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前提
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设立初衷是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收购范围和额度均由国务院批准,资本金由财政部统一划拨,其运营目标则是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并且,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为此,不良资产的收购采取了政策性方式,在处置中,国家给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活动中享有税收等一系列优惠。这种强有力的政策性保障措施,成为资产管理公司发挥运营功能与资源调配机制的一种有效前提;否则,在推动国有资本的运作中,很可能会受到许多非市场因素的干扰,致使预期目标不能顺利达到。
(2)市场化运营是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手段
资产管理公司具体的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包括:收购并经营工商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资产管理范围内的担保;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3)政策性保障与市场化运营的悖论
政策性保障是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的前提,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尤其面临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牵涉的利益相关方的利害关系时,在化解金融风险、关注社会稳定性需要及国有资产尽可能保值增值的多重目标中,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协调多方的利益共同点,因此一定程度上享有政策性保障只是资产管理公司在运作时处理多元利益体均衡的需要,但不能也不应该以此束缚资产管理公司在实际运营中自身市场化机制的展开。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充分发挥在综合协调社会资源方面起主导作用的独立中介机构作用,并以自身市场化的运营方式将利害相关方的利益尽可能平衡。但是,政策性保障是在帮助资产管理公司在起步设立、过程监管与延续方向上提供在中国市场经济尚不完善背景下应有的制度安排,国家对这一创新机构的组织形式与经营权限给予了相当宽松的发展空间。从这一角度看,资产管理公司自身在实际运营中必须积极把握如何将业务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将企业的发展模式与持续经营能力联系一块考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有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形成符合自身发展的运营模式与经营风格,才能真正在市场化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自然,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主要来自实际运作中法律制度环境的不完善,诸如相关事项的法人独立处置权力的规定、股权转让与资本合作方式、资产处置中的评估、税收优惠等方面都亟待进一步加强实施细案的制订,有关对外资开放合作的具体举措也应该有明确的细则可循。从根本上说,政策性保障的目的在于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市场化运营创造一种相对宽松的环境,并以完善的制度措施确保企业真正置身于有效的市场竞争氛围中。显然,这两者存有一定悖论。
注册条件
如果做融资和项目投资可以成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者是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和别个不同,注册资产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以上。如果是一人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一次性到位;如果是2个或2个以上股东注册资本可以先入资200万,其余的2年之内入齐即可。
注册资金对比:
投资管理公司没有资金要求;
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金一千万以上;
投资发展公司最低一千万注册资金;[1]
资产管理公司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财务顾问;委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二)追偿本外币债务;
(三)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四)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五)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六)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
(七)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九)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
H. 急需解答~~~对金融资产发展的认识
金融资产管理与发展
主讲人简介
刘鸿儒: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经济金融专家
柏士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总裁
唐 旭: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主任 博士生导师
金 碚: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博士生导师
内容简介
在我国的金融业发展过程当中,由于多年以来银行在支持国家发展中,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但是针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国有银行背负着这么多的不良资产,是难以在国际上进行有力竞争的,只有将这部分不良资产进行有效处置,才能保证国有商业银行的良性发展。四位专家针对我国成立金融资产公司的背景进行了详尽的阐述,针对在成立初期来自各方面的不同意见,有各种的看法,资产公司在三年的工作中,以自己的成绩证实了国家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正确性,不仅是对国有银行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条件,而且对理清国内不良金融资产,对扶持国有企业改革都有重大贡献,专家们以发展的眼光,客观地阐述了金融资产公司的重要性和其工作的艰巨性,来征得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和关心。
全文
观众朋友你好,欢迎收看《百家讲坛》,欢迎你参与我们的AMC资产管理与发展论坛,首先还是一起来认识一下,来到我们论坛的四位嘉宾,坐在我身边的这位是经济金融专家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鸿儒先生,欢迎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柏士珍女士,欢迎;这位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主任博士生导师唐旭先生,欢迎你,还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的副所长,博士生导师,金碚先生,欢迎你。
柏女士,你们在实际操作当中,从理论上分析就有很多很多种困难,那真正让你觉得很难克服或很难对付的事是什么?
经过这三年的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在这个过程当中呢,可以说我们遇到的困难是很多的。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就是在我们的立法还不够健全的这样的一个情况下诞生的。我们的前进的道路真的是摸着石头过河,当然国家也非常关心我们,对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遇到的一些困难,遇到的一些问题,也能够及时地听取我们的意见,来不断地完善有关的法规,来帮助我们、来把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推向前进,那我觉得在当初,以及在现在的运行当中,我们在处置不良资产的时候,我觉得一个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社会对我们的资产管理公司,还不是很了解,还不是很理解;因此,他们在很多的方面还是不是特别很配合。
我曾经有机会到过很多地方去看我们的同事,我也有机会见了一些省里面的一些领导。我曾经跟他们交换意见,我说你对资产管理公司可能还要多一点地理解、多一点地支持,你不要觉得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在支持你们的地方经济建设,它们可以给你们钱,可以给你们贷款,但是,我们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手里,是掌握着一万四千亿的不良资产,这个不良资产,如果在你的省里面,可以通过我们的配合,通过我们相互的支持、通过我们相互的理解,来共同制定一个比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方案,把你的企业当地的企业能够盘活了。那对你的经济发展,同样是起一个很大的作用的。
那三位嘉宾你们怎么看,就是社会上对我们AMC的这种认识,是我们的宣传不够,还是我们大家在认识上本身就没有理解了国有这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这种职能。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和企业之间的基本的关系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关系。那么它要行使债权人的权利的时候,当然讨债是内容之一了。但是债权人他也不是说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我不顾债务人的死活,我把债讨回来就行。不一定事情就是这样的,所以债权人他也是会希望债务人能够存续下去、能够活下去、能够发展,然后他债权也得到了它债权的利益。所以呢,如果你单纯地讲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而且是坏帐,那可不就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要钱嘛,但是,设立这个资产管理公司,这个初衷本身就是说,尽管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关系;而且债务人已经是违约了,你已经还不了钱了。再一个问题,债权人去找你,然后是跟你共同地协商地来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如果这点企业能够理解的话,我觉得双方之间这种不信任是可以解决的。 人家会说,我理解是理解,就是没钱。
我们可以谈一谈,寻找一个办法,最佳的方案,来解决。没钱,第一个要让债务人你要知道,甭管怎么样,你还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按照法律,来对待债权债务关系。这个意识必须要有,然后债权人可以想各种办法,提出一些办法,来帮助债权人能够有可能的话渡过他的经营的难关;如果是你实在是解决不了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债务人就不行,那就要依法办理。
我觉得刚才柏女士讲的那点特别对,就是我们可以坐下来谈。那就证明我们的资产管理公司,它是为了救活你这个企业,不是说要把你搞垮。搞垮了对债权人也没有好处,对他也没有好处,对谁都没有好处。所以说这点我们这个信息一定要传递出去,不是讨债公司,而是真正相互坐下来能够盘活一个企业。通俗的话讲大家都有好日子过,是这个意思吗?
其实世界上有很多这种制度,都是为了解决债权债务人之间的这种关系,这个资产管理公司只是其中的手段之一。你比如说在国外有那种破产保护制度,它也是这个问题。按道理你只要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你就破产,很简单。但是为了能够让你既到了符合了破产的条件了,但是如果你要破产了,那债权人也得不到好处。那就搞一个破产保护,在一定时期内,构造一个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由债权人怎么样能够跟你债务人在一块,能够使你这个企业能够度过这个经营的难关;如果你实在度不过去,当然还是破产;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合作来解决这个不能偿还债务的这个事情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你说的这个好像我们从理论上这么去分析,或者去理解,都很顺,但我想问柏女士,在现实中有多少人愿意坐下来和你聊?
我觉得还是有的,我可以给大家举个例子,江苏有一个叫铜材厂,叫铜,太仓的一个叫铜材厂,它欠了我们的钱。它欠了我们的钱以后,如果说我们就是单纯地去叫它还钱,叫它还债这个企业可能就不行了。但是通过我们同事的工作,我们跟它们进行了多次的协商,我们研究了一个非常好的一个方案。什么方案呢?我可以告诉大家,我们根据国家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政策,我们可以给它减免一部分债务,利息我们可以给它减免,甚至本金我们都可以给它减免一部分债务。这是一项,第二项它还了一部分,它不能一点都不还,它还了一部分钱;第三种剩下的债权,我们呢,实施了债转股,变成了我们的股权,这样子的话,它就活了;在这个同时,我们还支持它引进外资,来对它的这个企业进行重组,我觉得我们设计了这个方案以后,对这个企业实际上我们不是把它逼到了一个走投无路的地步,而是通过我们的这种多赢的方案,使得这个企业就活了;它又引进国外的战略投资者,那我们资产管理公司又进去了,它又还了我们一部分钱,这种多赢的方式,现在在我们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每家都有,这样的例子还是很多的。
这么看上去就好像给一个人卸下一点包袱,又注入一点新鲜血液,那么他感觉他自己也有了精气神,好像前途也有了一点光明,不是那么暗无天日;那么另外两位教授,刚才柏女士她谈到社会上对它们资产管理公司的这种偏见也好,这种不理解也好,你们怎么看待?
首先也要让债务人知道,资产管理公司肯定要讨债,如果不讨债这就不叫资产管理公司。我们刚刚传递出去一个信息,我觉得一定要让它们明白,债是肯定要讨的;债是要还的,虽然没有父债子还,但是这个债是不能跑掉的,市场经济原则就是这样。你只要承担了这个责任你签了协议你就要承担责任你就必须要还,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就是也要让它明白,资产管理公司不是无条件地让你破产,不是把你逼到绝路上,让你一点退路都没有。资产管理公司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要合你站在一条线上,因为它是让你破产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实在是扶不起来了,那没有办法了,阿斗扶不起来了,但是如果你真的有一线希望,资产管理公司会尽力地帮助你。所以呢,债务人要明白,资产管理公司向你讨债,你也可以充分地利用资产管理公司这个渠道,这些专业人士,这些信息,就像柏女士说的,我可以给你引进外资,我可以给你观察市场,我给你提供一些政策线索,你再去努力,那么最终结果是希望共赢,大家都走上正道,这是最好的结果,因为这样的结果是企业也好了,资产管理公司资产也不是坏帐了,这是最好的,所以这是双方的事情;你要看好形势,你是利用这种形势,资产管理公司也要看准形势,也要把信息准确无误地告诉它给它有压力,这是国有资产,你不能说你想不还就不还,没有这事。
刘教授你觉得呢?
我倒同意他这个看法,这件事情不能光讲一面,我来了就帮你搞活的,这容易片面,就是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主张还要两面,首先在全社会要树立严格的欠债要还的法制观念,讨债为什么不对,你欠债就应该还,你这个问题的提出,就代表了一种错误观念,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态度明朗。我们去讨债的人不能软,当然国家要给予法律的支持,法律有规定,当然要执法,我觉得这一条非常教育,教育大家有严格的法制观念,必须树立欠债要还这个信用观念,就是第一条。
第二条,我们一定要配合取得双赢,把企业搞活了,我们收上钱了,或者我们增值了你日子也好过了,大家共同实现我们的心愿,这一条是属于大家所不理解的,把我们工作简单化了。我觉得这两面都要给大家做工作,使大家要了解,第一要有欠债要还的明确严格的法制观念;
第二,我们现在做工作,不是简单地讨债,我们是要和你共同合作互相配合,把企业搞活,把死钱变活钱,把坏资产变成好资产,能变多少变多少,尽量地多变好,尽量地减少损失;我觉得这两面都要有一个明确的态度。
因为我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很多工作要做,那么,它在开展工作过程当中,可能得有一定的保障,那么这可能是政策的保障,还有法律的保障,我们就感受到可能在这方面我们国家已经在努力做。但是还是有一些不健全,不完善的地方。
这是非常重要的,要用法律保证,大家依法办事,以法为准绳,
不然大家说话没有共同语言,我觉得这个非常重要。
那么柏女士你们在实际的工作当中,这方面带给你们有困难吗?
我们还是有困难的,比如说现在我们虽然在我们运行的过程当中,国家在不断地来完善有关的法律;但是在我们的工作当中,有一些政策,虽然制定了,但是真正到落实的时候,还是遇到一定的困难的。我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就是税费的政策,虽然是国家税务总局,或者是财政部有关的部门,应该说是比较明确的一点,就是我们资产管理公司在接收处置不良资产的时候,可以享受一些税和费的减免;这个是国家给我们的一些政策,但是我们在实际执行的过程当中,有的地方不执行,不执行;它说还是不明确,我们遇到过。我们为了处理一笔不良资产,这个资产是一个抵债的物质,那各种税 费各种名字我都记了很多,土地出让金,营业税,交易税,我们从中国银行拿进来过户要收我们的钱,然后我们再处置给别人的时候又要收我们的费,还有税,还有管理费,还有土地费还有地方上的一些税,加起来这些费和税,我们处置回来的现金,不够抵补,还赔了。比如有些费和税它是地方收的,像地方财政收入和中央财政收入是两块,你最后处理完了钱是要拿到资产管理公司交中央财政;我这儿呢,你把东西拿走,我这没有收入,但是这些费税也是国家有明文规定的,你该不该交,你交了才能走人,你才能把东西拿走,这是我的收入;这有一个地方收入和中央收入的互相之间也是利益处理的利益关系上。
从经营理论上讲所有的行为都建立在一种利益关系上,只要对自己有利,都往自己最有利的方向去做,当然我们资产管理公司也是,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大化;那么地方财政想:我的财政收入最大化,目标不一致。
我觉得从本质上讲,当时在构造资产管理公司的时候,对这个资产管理公司,它性质的理解,以及根据这个对性质的理解,给它构造的法律和政策的规则,不是很清楚。因为这个资产管理公司,它本质上它是一种在市场经济过程中间处理一些特殊的问题,是这么一个机构,按照严格的商业原则,很难处理的问题。然后它采取一种变通的办法,来解决这种特殊问题,一般国家都是要给它一个很完整的一个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什么费不能交,什么税可以免;我们国家就没有,所以你在做一个特殊的工具,特殊的资产管理公司,在进入资产运作的时候,也把它按照通常的那种交易行为,它可不就是要收税;你买卖之间,我税务局来收税,它也没错,它也有规定,你占用了土地,要收土地管理费,这也没有错,甚至你们两个签订一个协议、合同,还要收个印花税,这个都是可能的,它都合理。问题就在于对这个资产管理公司,它是一个市场经济中一个特殊手段,它解决一个特殊问题。所以你应该给它一个比较特殊的法律和政策的环境和工具,让它去运作去;这也是因为这个公司在运行的过程中间,不可能马上就很完善,这些问题都是在慢慢地实践过程中间才发现的问题,我觉得如果资产管理公司要继续运行下去的话,国家在立法上在政策上应该逐渐地完善,要明确资产管理公司和企业之间的哪些交易,是不可以不需要,需要收税的要明确的。
其实这个问题,还有更进一步的问题,就是还会延伸这个问题。就是现在是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拿过来,它要交税,那么将来资产公司把它卖出去还要交税这样一来,别人还来不来买,别人买的时候也会考虑,买进来我还有这么大一堆费税或许将来这个资产的产权是怎么回事?明不明确?说不定过去是国有的,就比方说土地,还没有土地证,还没有产权证。
到了搞了三年了,有一定经验了我主张应该用法律的形势,这样来保护国有资产保全国有资产这个工作,才能够顺利进行。
我们最近还遇到一些问题,就是国外的一些投资者他们很有兴趣,对中国有这么大的一个庞大的一个不良资产的处置,他们很积极,很希望来参与这项工作。很多的国外的这些中介机构或者是投资者也都来跟我们接触,我们接触的也很多。但是其中有一条他们就给我们提出来了,如果说他们买了参与我们的处置不良资产,他们能不能享受中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所赋予我们的一些优惠政策?这个就是很现实的问题,我们就很难回答的了。这是一个很具体的问题,如果像这些具体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也来没有办法怎么做。
所以这又是刘教授说的这个问题,其实是最关键的,最终应该建立健全的这种法律制度。大家都依法可循,都按照这个游戏规则来做,就没有什么话好说了。我有一个疑惑,柏女士,就是你们的资产管理公司一直在讨这种不良的资产,你说它盘活也好,或者帮助也好,当然你也在清讨。那么你们也要生存,或者说你们也有一个正常公司的运作,你们没有一定的这个投资或者没有一定的这样的一种手段,去支持你们。
因为现在在我们这四家资产管理运作的过程当中,都碰到一个同样的一个问题;譬如说我们现在人家抵债给我们一栋楼,这个楼现在整个的框架都有了,它现在就没有钱来进行内部的装修,结果没办法,那如果我们再能给一点投资,让它的这个装修能够做好,我们将来以后再处置它这个价值的提升是远远远远地高于我们现在卖出去的价格。现在谁要你一个破的楼破的框架子,人家还要花很多的钱。如果我们有这么一点点的话,我们就会提升这个资产的价值。所以我们现在,我们也在呼吁,我们也在请我们的有关的部门能够研究是不是可以在特定的范围之内,能够给予支持。使得我们的资产的处置,能够提升它处置的价值,能够得到回收最大化。
刘教授你觉得呢?
如果政府要资产管理公司单纯地讨债,不是盘活。那你就这样,收上钱全交给我,没有收上来接着收。如果根据我们现在的经验证明,不能单纯地去要钱讨债,还要把企业或者现有的资产死的变活,坏企业变好,那就要给它一定的机动权限,当然政府主管部门是担心把钱再用坏了,再出坏资产。如果是担心这个问题的话呢,那就是有一些条件的限制,我是主张这样要给点机动权限,这个要法律程序把它定下来,这样的话,就是实现双向的任务;一个是讨债,就刚刚我说的,欠债一定要还,另外一方面我们大量的工作呢,要把资产死的盘活,要把企业坏的变好,那就要给点机动权限。这样的话,就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更大限度地,更大范围活动余地,它使得它一万四千亿,可能就是说,多保全一些;就有些确实收不回来算了,但是确实有条件能把它搞活的,甚至是增值的呢,那你为什么不放手让它去做呢。
就像刚才柏女士举的那个例子,一个很好的大厦,结构什么都有,就像一个姑娘一样,就没身好衣服,给她置办一身好衣服,可能就能嫁个好人家。所以其实道理就这么简单但是做起来有时候可能是很困难,但是柏女士我们探讨问题的时候,有时候会遇到理论和现实总是有一定的脱节,在你们实际的这种工作当中,有哪些在环节上让你感觉到非常非常疼?
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我们现在还是要回到我们三大任务的这个方面来谈这个问题。因为我们自身承担的这个任务,譬如说,我们又要资产回收最大化、又要支持国企改革,我们现在在处理这个过程当中怎么把握好,现在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就是现在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当中,有一个职工的下岗的问题。所以现在在我们这个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由于三大的任务摆在我们面前的那真是一种新的挑战,你又要把握好这个政策,又要考虑到眼前我们的收现,还要考虑以后产生的后果会是怎么样的,你又要考虑到我们现在的回收的最大化,你还要考虑到这个社会的安定这个问题,现在我们的大局是要发展,还要稳定,改革、发展、稳定这是我们的大局。所以作为资产管理公司来说,在我们的实际的运作的过程当中,真正是对我们的领导对我们的全体的员工是一种新的挑战、新的考验。你的政策水平怎么样?你的管理水平怎么样?你的知识水平怎么样?能不能把握好?我们的同志说,资产管理公司好像目前像走钢丝一样,这个很难,又要维护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我们要多收一分钱,那国家的财政就会减少一分负担,所以,我觉得我们的任务还是很艰巨,但是也是很光荣的;在这样的一个发展国家进一步对外开放这样一个政策下,我们扮演的角色应该说很重要的。
我们国家四大AMC公司呢,它们始终都是在拿捏一种分寸。因为它们运行的这种外部环境也好、内部环境也好,都不是说特别地完善,这三年了,三年运作下来我们谈了这么多困难,不能说困难更多的是说我们工作当中的一种心得,或者说一种体会,那么我们三年工作下来,确确实实大家可能关心的这一万四千亿的不良资产,我们最后解决了多少?或者说我们有什么成效?可能不光光是帐面上的数字了。
我们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到(2002年)的6月底,6月30号,我们四家共同现在已经处置了帐面的资产是两千一百亿,不包括债转股,就是债权的处置,是两千一百多亿;我们回收的现金是四百五十四亿,四百五十四亿现金,非现金资产不算;我们还有几百亿的非现金资产,就是实物资产,这个还没有变现。如果将来变现,肯定要会有一些收入的,平均我们现在的回收率是达到了21%多一点,将近22%一个水平,那我们觉得现在这个水平我们认为还是不是很低的。
我问三位专家,从刚才数字上来讲,这三年的工作,你们觉得呢,就单纯从数字上来讲。应该说以国际经验来看,资产回收21%的回收率,不应该算低的。举个例子,比如说日本的不良资产回收一般都是从5%开始,100块钱资产能够5%—10%回收。这就是一个过去二、三年,过去几年,日本处理不良资产常常是这样。按照这个水平,那么现在能够处理到21%应该是不错的,当然我们也以另外一个角度讲可能现在处理是比较容易的。因为按照顺序是先易后难,所以这个也要充分估计到为什么现在相对好一些,可能也有点这个因素在里面。当然经过我们努力,我们尽量地把它做得好一点。我觉得他们和外国的这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相比,他们工作难度要大得多,所以说百分之二十几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还是非常不容易了,我们在座的都应该是我们业界的人士,真的应该为自己的这种工作鼓鼓掌,我怎么听不到。你们非常不容易,当然我们从简单的这种数字上来看,它可能还不能够完全地来反映我们这种工作的成效,就三位专家你们有没有感觉到,因为你们在研究金融业界,你们在研究他们的工作给我们这种金融业,或者带来的哪些好的变化也好,或者有些作用,你们能不能给我们讲一讲。
首先一条就是说它成立的那天接受资产开始,首先它就是对四大商业银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一万四千亿已经划过来了,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贡献;后这个所得资产理论上说,在国外也是这样,你实际上是说你能收回多少,是尽可能收回多少,也不可能都收回,如果你都收回的话,那就跟变戏法一样了,那就是好像只要成立四个公司,就可以把这么国有多坏帐就解决了。所以不能给柏女士她们压力太大,压力是另外一回事,就是说它能收回多少,就收回多少,这是国际上通行的要求;你本来收不回来的,你收回来一点,就是得了一点,这个觉得是一个很好的好处。
第三个成绩,我觉得多少就是说对涉及这些资产的这些企业,由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专门一个公司,去跟它们去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在这个过程当中间,我想多多少少会让这些企业能够意识到,还是必须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来进行处理这些事情;而且对这些企业肯定会在不同的程度上,促使这些企业去改善自己的经营,改善自己的管理,改善自己的机制,这个我觉得这也是而且我认为这个是很重要的。就是坏帐有人管了,管的过程中间,咱还得按照规矩来,不能说一个政策,或者领导人一个说法就免了、就算了,不是这样;再一个就是说确实使一些企业,所涉及的一些企业,它起死回生,甚至是扭亏为盈。还有一项比较重要的,就是说,确实是把国家所要实施的债转股的这项政策给它实行了,如果没有这四家管理公司,债转股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是解决不的,不能让银行去持股,你只能够让资产管理公司去持股,所以它把债转股的程序上能够给它解决,本身也是一个贡献。那么刘教授刚才金先生提到的债转股这项工作是不是对我们国家来讲意义非常重大?
债转股就是其他国家处理债务问题上也有这个做法,我们是因为法律上不允许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法律规定它,不许在企业直接投资的问题,所以它有个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就解决了这个难点。一方面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下降了;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下来了,就是利率,负担减少,它可以有条件地进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或者是改制的工作了,打下个基础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应该说,它是有积极作用的,它现在这两方面都得到好处,一个是商业银行把包袱拿掉,坏帐率、不良资产率、贷款率下来了,那么它可以研究股份制改制怎么样地进一步改造商业化经营管理,它就有条件了,国有企业有了这个条件,有了债转股以后,资产负债率下来了,利息负担也减少了,它也有条件自己的改造,自己的改革往前推进了,走股份化的道路,包装上市,这都可以,就是对这两面的,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条件。那当然我们除了这个以外,另外帮助一批企业搞活了,刚才柏总说了很多故事,那当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呢,又搞活了一批企业对国有企业改变面貌,当然起了很大作用;那么再一个呢就是刚才金所长讲过的,就是我们工作坚持下去以后,给大家一个依法还贷,这个叫建立严格的规范的信用观念,确实起个促进作用,这个方面是有好处的;另外我们现在下力量去有个专门的机构,刚才说四大公司一万多人,下力量去搞活不良资产,这个对财政减轻压力来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否则的话这都是得财政背下来的,对减轻财政负担确实也起了很大作用。所以应该说我们这个环境下,能有走这么一步相当不容易,因为我们不容易在哪儿呢?因为大家没有这个法制观念,没有这个信用观念;另外呢,地方政府各个利益主体都在干预你,那么你又没有经验,外国这些经验拿过来以后好多它一下子行不通。就得靠去闯,挨家挨户去要,挨家挨户去帮,三年来我觉得最大的收获还不只前面说的,我认为两点:第一条,闯出一条路,积累了经验,杀开一条路,这个不容易的,没干过的,我是干银行这么多年了,这个事没干过,很不容易,杀开一条路,积累了经验,趟出一条路来,探索一条道路;第二个,培养了一个很好的队伍,这个队伍经过三年的锻炼,新的经验、新的知识、新的环境,新的问题、困难,我们的品格、我们的修养,都在提高。所以我觉得,不要看单纯看这个数,这个数本身就不简单,就不容易,但是如果你把这个全面看下来,那这个成绩是巨大的。从成立到现在仅仅三年的独资非银行机构,它我国的金融业改革当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正像柏女士说的,他们现在是摸着石头过河,也许起初的真诚会比较困难,但是就让我们一起关注它,一起帮助他们完善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这样我们相信他们的路会越走越顺。同时呢,对我国的金融业会有很大的帮助,好感谢您收看我们今天的《百家讲坛》,再次用掌声感谢我们四位嘉宾,谢谢四位嘉宾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