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回购的证券回购在货币政策中的作用
回购交易就是用证券来获得现金并签订协议在将来的某一天购回证券证券可以作为现金贷款的担保现金也可以作为证券贷款的担保回购包括三种类型标准的回购协议(standardrepurchaseagreement)、购回/售回交易(buy-sellback)和证券贷出(securitylending)①回购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可以用来获得现金或获得证券获得证券对市场参与者来说是非常有价值的比如说它允许市场参与者进行对期货合同的交割此外回购可以用作融资杠杆回购对中央银行来说是货币政策的一种工具因为它具有较低的信贷风险可以作为流动性管理的非常灵活的工具还可以作为显示货币政策态度的有效机制此外因为回购利率的信贷风险升水一般来说是非常小的所以回购市场也是市场预期的信息来源之一它为中央银行提供了有关短期利率预期的一些信息。
一、回购可以作为货币政策操作的工具
国际清算银行1998年6月所作的调查中(表1)指出在全球主要11个国家(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美国、英国、瑞典)中美联储实际上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开始在货币政策的实施中运用回购加拿大中央银行在1953年也运用了回购其他几个国家也在70年代左右引入回购政策不过英国在1997年才开始在政府债券作为担保的交易中运用回购日本和瑞士分别在1997年和1998年才运用回购我国的国债回购业务在1991开始起动但是大规模的规范操作是在1997年以后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是标准的回购协议然而加拿大、意大利和瑞典用的是购回/售回协议日本用的是有现金担保的证券借入荷兰采用的是所谓的特别贷款这种贷款与回购的作用很相似这些选择主要是受到每个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结构的影响对运用回购操作的中央银行来说回购已经成为最重要的货币操作工具在这11个国家中回购操作在国内金融部门的再融资中所占的份额已超过70%(根据尚未清偿的数量)回购作为一种货币政策工具能够通过两条途径影响利率水平回购不但是货币市场控制流动性的一个非常灵活的工具而且是反映市场合意利率水平的一个重要的显示机制这些都源于回购合约的主要特征。
1.回购合约相关的特征
中央银行可以设计回购合约使之与货币政策制度框架相一致这取决于回购能否发挥流动性管理的作用或者具有信号显示的作用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在回购合约特征选择变化方面可以区分4个主要的维度
第一频率回购操作的频率在利用回购进行日常流动性控制的国家比较高如果中央银行只是把回购主要作为一种长期流动性提供的机制或者是利率显示信号时其回购操作的频率就比较低
第二到期日回购的到期日决定了在一定时期日限期到期的比例通过回购可以加快流动性的吸收运用回购操作进行日常流动性管理的中央银行倾向于依靠短期的回购
第三披露在招标之前中央银行回购利率的披露取决于回购操作是作为信号显示还是流动性管理对照表1和表2如把回购操作作为信号显示的国家在招标之前倾向于披露回购利率而主要用来作为流动性管理的国家在招标之前一般不披露回购利率
第四招标制度招标或者拍卖制度的选择依赖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立场想要传递的信号从表2看招标制度从多利率招标(较低的传递信号的能力)到固定利率报价(较强的传递信号的能力)各有不同
2.回购与中央银行的流动性管理
回购的优势是可以为中央银行提供相对准确的流动性控制中央银行通过正回购与逆回购实现回笼货币和投放基础货币影响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这主要的11个国家有的是运用回购来实施流动性的供给而其他的国家则运用回购和逆回购来实施流动性的供给和吸收当然在期限结构的设计上为了应用回购技术控制流动性期限结构必须适合来确保足够的回购量在合适的期限内到期
需要指出的是中央银行回购操作频率的一个主要决定因素是最低的存款准备金要求对那些采用存款准备金国家的中央银行来说日常的流动性微调有时不是必要的回购是用作提供时间变动频率较长的期间内的长期流动性那些不采用存款准备金的国家的中央银行在对中央银行的货币需求十分灵活的地方回购是用作每日流动性的微调
3.回购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信号显示
中央银行有时实施的回购操作具有信号显示的作用回购操作传递信号的方式和信号的类型在各个国家是不同的回购的信号显示作用的运用也取决于中央银行赋予这种沟通方式的价值最近几年在一种极端的情况下联储已经避开任何回购的操作或者其他类型为了传递政策的目的的市场操作在其他国家回购利率是主要的政策利率回购利率的变化就显示了货币政策的变动还有些国家其他利率比如贴现率或者隔夜的同业拆借利率发挥这一作用回购仍然被用作提供货币政策态度或者主要官定利率的可能变动方向的信号
中央银行可以改变回购操作中所运用的拍卖技术这要取决于他们想要传递的信号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它满足市场利率的话中央银行会用浮动利率(多种)利率的拍卖(与中央银行管理流动性的回购交易相联系的回购利率并没有被市场表示出来)但是当它想表明合意的利率水平或者是表明货币政策的变化中央银行或许偏向于固定利率中央银行通过运用回购操作(没有必要提示回购利率)来调整流动性并在波动范围内影响市场利率水平通过调整波动范围来显示货币政策的变动
二、回购信息可以提供货币政策预期
有关未来货币政策的预期信息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在较大范围的货币政策工具的价格中中央银行从回购操作中所获得的信息是十分有用的而且还可以与其他工具结合在一起
1.市场预期信息的运用
短期的收益率曲线反映了有关什么时候和在近期内中央银行调整多少官方利率的市场预期长期利率体现了货币政策的预期但是要经过相关的通货膨胀和其他宏观经济基础变量以及可预测的中央银行的信誉(这在较长时期内是相关的)的调整因此对体现在短期利率中的预期的理解在评估货币政策方面是很重要的中央银行需要知道为了估测政策调整对市场利率和其他变量的影响在多大程度上市场参与者会预期到官方利率的变动更进一步地中央银行需要知道在多大程度上他们会验证包含在金融市场价格中的未来货币政策预期
2.回购可以提供货币政策预期的优势
未来官方利率水平的预期在所有的金融资产价格中都是暗含的金融资产的广泛选择产生和提出了中央银行可以用哪一个金融资产来获得最有用的市场预期的度量在这一方面不同的证券具有不同的相对优势
第一政府债券政府债券的现货市场对导出长期利率的期限结构是十分有益的因此可以用于评价长期的政策预期和政策的可信程度然而计算隐含的、快到期的政府债券的长期收益率曲线是很困难的有时也可能产生不太精确的短期政策预期的测量
第二私人部门的债务工具这些工具包括利率互换、同业信贷和存款证明从这些工具中提取利率预期的准确信息也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它们包含了信贷差这是与货币政策预期不完全相同的
第三利率期货利率期货是高度流动性的短期工具但是涉及到由源于同业存款的无担保性质产生的信贷风险而且作为短期的度量工具要受到结算的期货合同的限制(通常是每隔3个月)利率期货很难在当前期和结算期间提供官方利率的直接测度
第四回购在许多国家回购市场一般的流动性是大约在3个月左右(我国和美国市场的流动性不超过12个月)所以从回购利率期限结构中获取的预期不可能准确地超过短期利率但是非常短的回购利率在很多国家可能是最佳的信息来源而且回购的信贷风险很低因为它们都是质押式交易很大程度取决于基础证券的信贷风险(对政府债券来说可以忽略)由于回购市场具有这些优势所以一般回购市场的利率可以说是无风险短期利率的最佳代理变量(在那些流动性回购市场存在的国家内)理论上它应该提供相对精确的对中央银行官方利率(干预利率)的一个市场预期特别是当目标利率是回购利率时不过实践中官方利率和回购利率确实存在差别因此对能够利用回购利率作为评估货币政策预期的中央银行来说最好的就是要评定为什么或者在多大程度上这两种利率是不同的
三、我国债券回购市场的发展与央行的货币政策
1.我国债券回购市场的现状
我国的国债回购业务始于1991年但在1995年之前尽管国债回购交易占到全部国债交易量的50%以上但由于国债回购市场长期以来事实上是一个民间的自由市场所以出现各种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期限过长、担保品不足和债务拖欠上199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回购业务严禁在证券回购中买空卖空要求融资方必须有属于自已的100%的国库券或债券为防止银行资金通过回购市场流人股市1997年6月5日所有商业银行的国债交易同时进入位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内的同业拆借网络所支撑的无形电脑系统内形成所谓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当然这一市场还交易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的融资券和其他债券)建立了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防火墙(袁东等2004)
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之初的一级参与者只有16家商业银行此后监管部门逐步放开市场准入限制市场成员的类型和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05年底有54家一级交易商(商业银行)2005年4月末投资者数量达到了5646家其中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保险机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各种机构②
就债券回购交易量来说银行间债券回购和两个交易所的债券回购业务1998年占到货币市场交易量的70%1999年和2002年升高到83.3%2004年略有下降也达到了76.5%从2001年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上升势头很明显交易量的比重占到了一半以上这就说明了回购操作的风险小所以在我国已经成为货币市场交易的一种非常常用的工具
就回购操作在金融机构融资的重要性由于受资料的限制用年度逆回购总额与金融机构资金运用总额进行计算可以粗略地估算出回购业务在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中的作用从表3可以看出这一比重从2000年到2004年在不断上升
2.回购已成为央行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原则是根据经济金融运行的态势和银行体系流动性情况灵活地选择主动性操作和防御性操作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和保持金融体系稳定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其中回购交易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正回购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则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
2002年以前央行的回购操作以逆回购为主而2002年是公开市场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一年2002年以来中国外贸出口和外商投资持续增长的发展势头超出年初预计人民银行买入外汇的数量持续上升相应大量投放基础货币中国当前货币运行的基本特征可以归结为流动性的泛滥(巴曙松2006)中国人民银行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在调控基础货币、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引导货币市场利率方面取得了成功从2002年以来的公开市场操作基本上以正回购为主2003年到2005年的正回购操作分别为21次、43次和62次三年内翻了三倍正回购的交易量几乎也翻了三倍2005年净回笼基础货币达到7000亿元是央行实行公开市场操作以来规模最大的一年这说明了央行通过回购操作来实行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更加具有主动性
四、比较与借鉴
第一就交易频率来看我国央行的回购操作的频率基本上与主要发达国家保持一致每周一次说明我国已经把回购作为进行日常流动性控制的重要手段
第二就到期日来看我国债券回购市场一般是隔夜到120天以隔夜和7天期的回购交易为主与主要发达国家基本相同
第三就信息披露制度来看我国的公开市场操作在招标后公开披露回购利率说明我国主要把回购作为流动性管理而不是主要作为信号显示
第四在招标制度方面我国央行的回购操作的招标制度有多利率招标和固定利率报价还有数量招标与发达国家招标制度安排基本相同
但是国债回购利率预期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央行的回购政策利率对货币市场的回购利率的影响作用并不明显公开市场操作的国债回购是中央银行影响货币市场利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但是根据卢遵华(2005)用2004年的数据的研究Granger因果检验表明公开操作的国债回购利率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7天期回购利率的因果关系不显著也就是说两者都受到市场资金面的影响存在同升同降的关系但不存在单向或相互的引导关系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的关系不显著也就是说我国公开市场的政策操作利率对货币市场的利率的影响作用有限货币政策的利率渠道并不畅通
所以未来债券市场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货币市场债券回购利率的信号显示和预期作用可以将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也纳入一级交易商的行列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为公开市场操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注:
①Standardrepo在我国指的是质押式回购buy/sellback指买断式回购
②2005年4月份末的数量包括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的数量
参考文献:
1.袁东中国债券流通市场运行实证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
2.卢遵华公开市场业务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分析J中国债券信息网2005年5月
3.彭玉梅我国公开市场操作效率研究J济南金融2003年第7期
4.BIS,,9March1999.
2. 五个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都是国有股份制银行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也属于国有股份制银行吗
我看了楼上的回答,很详细,但是有几点错误。
首先,中国进出口银行、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权银行,这三个银行是属于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区别很大,应当自成一类。
其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称为四(五)大国有银行,但其实这几个银行早在2010年之前就完成了股份制改革,成为了股份制商业银行,我们可以称之为大型商业银行。
再有,就是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银行组成的中小商业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是比较特殊的一个,他是一个全国性的大型经融机构,但是成立时间较短,在很多方面落后于5大行和其他中小商业银行。
3. 我国有哪几家政策性金融机构
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分为:银行、信托、保险和证券。
金融机构通常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金融服务:
一、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行使这一功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二、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
三、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
四、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五、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上述第一种服务涉及金融机构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经纪和交易功能;第四种服务被称为承销功能,提供承销的金融机构一般也提供经纪或交易服务;第五种服务则属于咨询和信托功能。
一、银行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4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身兼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的职能。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来办理其原来商业银行的业务。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其作为中央银行的法律依据。
2、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设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的,不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8年1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由政策银行转型而来的商业银行。
3、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放款,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能够吸收活期存款,创造货币是其最显蓍的特征。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其银行资产、负债进行综合、全面管理,通过谋求合理的资产与负债结构,使银行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目的。我国现有5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农、工、建、交)、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华夏、招商、光大、民生、浦东发展、深圳发展、渤海、广发、兴业、浙商及恒丰),110家城市商业银行。
二、信托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但不准办理银行存款业务。信托业务一律采取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的方式进行,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财产,只能收取手续费,费率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三、保险
保险,运用互助共济的原理,将个体面临的风险由群体来分担。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业务险种达400余种,大致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四大类及保险机构之间的再保险。1995年10月1日,第一部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开始施行。我国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等;地方性的保险公司有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公司和华安财产保险公司等;外资、合资保险公司有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美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东京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瑞士丰泰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四、证券
证券,指政府部门批准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债券、基金、存托凭证和有价凭证。主要证券机构简介: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主要业务:推销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和自营买卖已上市流通的各类有价证券,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充当企业财务顾问等,如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等。证券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证券交易的的场所和设施,并履行相关职责,实行目律性管理。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确保证券交易的过程准确和资金及时、足额到帐。
4. 五个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都属于国有股份制银行吗
你说的没太看懂,我说一说目前我国银行业的划分吧:
一、国有8大行,进出口、国家开专发、农业发属展、工商、农业、中国、建设、邮政储蓄。
二、股份制银行。交通、中信、华夏等等。
三、城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盛京银行等等。
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用联社、农商行、城商行、农合行。
五、村镇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是国有银行,并没有股份制。
你所说的一类银行、二类银行的划分到底是以什么标准进行划分,貌似现在央行和银监会并没有这么划分过。各个商业银行倒是有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分行即省级行,二级分行及地市分行。
楼下的同学,我对你说的错误进行一个解释。第一楼主问题并不是问是否是政策性银行,第二以前是国有四大行工农中建,交通银行在金融界一般不列为国有大型银行,列为股份制银行,在2010年,我国第一次提出国有八大行的提法,将进出口、国家开发、农发和邮储补列入国有大型银行,变为国有八大行。第三如果楼主的问题是按性质如何划分我国银行业的话,那应该是分为政策性和商业性,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都属于商业银行的序列。
5. 央行对12家金融机构开展mlf操作上次是什么时候
为维护银抄行体系流动性基袭本稳定,央行3月7日开展MLF操作,结合近期MLF到期情况,央行对12家金融机构开展1940亿MLF操作,其中6个月885亿元、1年期1055亿元,中标利率与上期持平,分别为2.95%、3.1%。
与此同时,统计数据显示,当日刚刚也有1940亿6个月期MLF到期。
MLF,即中期借贷便利,是央行提供中期基础货币的货币政策工具,对象为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采取质押方式发放,能同时满足稳定利率的要求又不直接向市场投放基础货币。
6. 央行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商业贷款利率上限取消了吗
不是,上限取消意味着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灵活的调整利率;但是基准利率还在,其4倍以上为高利贷这一说法一直没有变。
7. 中国有多少家金融机构
【】 有政策抄性银行3家,商业袭银行425家(大型银行5家,股份制银行141家,农村商业银行214家,外资银行65家),农村合作银行190家,村镇银行667家,农村信用联社1990家,资金互助社47家,信托公司69家,财务公司134家,金融租赁公司18家,汽车金融公司14家。 相关微博: 综合金融服务商:农商行的前景不被看好,尤其是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中小企业贷款产生的不良多,农商行的风险更是要偏大一些。”一位信托人士称,不少民资投资城商行和农商行就是为了银行上市产生的溢价,如上市闸门不打开,农商行的股权其实比较尴尬,估值的情况也不一样。
8. 请问全国目前有多少家金融机构
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4家资内产管理公司、112家城市商容业银行、182家外资银行营业机构、209家外资银行代表处、731家城市信用社、35544家农村信用社、3家农村商业银行、52家信托投资公司、74家财务公司、12家金融租赁公司和遍布城乡的邮政储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全国共有保险公司11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9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331家。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43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134个营业机构。证券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116家,基金公司33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86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家。
9. 12家金融机构被罚多少
1月27日从中国银监会获悉,银监会近日依法查处了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对涉及该案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没2.95亿元。
重罚之下,银行自身对于类似违规的教训也不止“深刻”二字。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说,只有“肉疼”,才会长记性,“对于某些银行来说,有可能辛辛苦苦一年做下来,这个利润也就(被罚没得)差不多了,这个对于整个银行业来说是有了一个非常好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