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联网金融的“自融”边界到底在哪
日前,央行《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落地,倡导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电子商业企业积极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且不说央妈是否偏心,一些志在谋划互联网金融战略布局的大型集团,此次没有被提名,难免心里有些不痛快。飒姐认为,大型集团入驻互联网金融领域,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只要踏踏实实干,总会得到监管的认可。就现状而言,为了控制风险,大型集团往往会在内部实现资产消化,但与此同时也可能引发关联交易的风险。因此,大型集团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们,把控好关联交易的内部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1.关联交易与自融是一回事吗?
“自融”,在涉足互金领域的企业中甚为敏感。目前,自融并无法律概念。从法律角度说,自融与关联交易相关度很高,特分析如下:根据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的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这里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根据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中,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购销商品(二)买卖有形或无形资产(三)兼并或合并法人(四)出让与受让股(五)提供或接受劳务(六)代理(七)租赁(八)各种采取合同或非合同形式进行的委托经营等(九)提供资金或资源(十)协议或非协议许可(十一)担保(十二)合作研究与开发或技术项目的转移(十三)向关联方人士支付报酬(十四)合作投资设立企业(十五)合作开发项目(十六)其他对发行人有影响的重大交易。同时,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2001)第1号令、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也都对关联交易作了基本相同的规定。
2.“自金融企业”的风控,反而“简单明了”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最大的风险常来源于“资产端”。大型集团入驻互联网金融,由于诸多子公司或不同项目部门之间彼此了解,相互合作,便可有效把控风险,规避外部的不确定性风险,飒姐对此深有感触。一个做互联网金融的某大型集团客户就曾给飒姐抱怨说,对于外部企业尽职调查做得再好,到时候没钱还是没钱,真是吃尽了外部风险的苦头,现在还是倾向于做内部。大型集团在集团内部做关联交易,一方面可以通过关联方的适当安排,优化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发挥出集团的规模效应,另一方面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流动资金的周转,应对集中兑付的风险。但关联交易是把双刃剑,关联交易可能影响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导致集团整体的抗外部风险能力下降;关联交易还可能引发集团的系统性经营风险,使集团陷入财务困境;大量的关联交易容易对公司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使潜在的客户减少,因此要预防关联交易引发的风险。首先要保证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其次要对关联交易的信息进行及时、全面、准确的披露,保证投资人的知情权,最后要保证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平性。
3.法律的眼里不容沙子
虽然诸多法律法规都对关联交易有所涉及,却都没有明确对关联关系进行界定。比如《会计法》并不强调对交易的调整而是侧重于记载和披露,《证券法》虽有较多规定,但因其只适用于上市公司而不具普遍性和基础性。飒姐认为,要调整关联交易,首先要判定经济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其次要重点调整市场主体多种形式的交易行为,因此相对而言,《公司法》更适合对关联交易作出基本的界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述强制性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关联交易的基本态度,即对不公正关联交易给予禁止。在明确态度的同时,《公司法》也给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性条款。从现行法中,我们只能借鉴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类比得出较为严格的关联交易规则,在非上市公司企业事务中参照适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了上述直接针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规定外,《公司法》有关股东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累计投票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担保的规定等,也都有助于调整公司不正当关联交易行为。
结语
大型集团内部合作把控风险,是否属于互金领域禁忌的自融范围,依然灰色,此次《指导意见》也未给出明确的答复。目前来看,大型企业集团从事互金业务,尚处在畏首畏脚,不敢甩开膀子干的境地。我们呼吁,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分业监管的各家能尽快出台监管细则,让互联网金融从业者了解“行为边界”,使企业尽快乘上东风迅速发展。
2. 魅族注册侧面指纹专利 是商标还是专利存疑
2018年1月15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专利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规范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能力,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专利执法行政复议指南(试行)》和《专利执法行政应诉指引(试行)》。 《指南》和《指引》的制定工作是对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多年来执法工作实践的提炼与总结,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和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系统执法工作的规范性与协调性。 北京即日起全链条打击商标侵权曝光违法企业 为优化商标品牌发展环境,从1月9日起,北京市工商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红盾利剑打假溯源专项行动,加大对商标侵权案件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商品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 1月9日,北京市工商系统同时开展行动,以打击商标侵权为重点,将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以及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作为重点保护对象,将商场超市、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城乡结合部作为重点查处区域,重点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集中查处违法从事生产、仓储、销售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 深圳将建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深圳市建设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批复文件称,建设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对于深圳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承担了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金融创新试点平台建设任务,要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金融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按要求与国家平台建立标准化、一体化的业务体系,形成资源共享和业务协作机制,避免重复建设;承担知识产权强企建设任务,要加大政策集成创新和扶持力度,集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跟踪服务、共生发展机制;承担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任务,要强化质量导向,建立评价机制,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 小米生态链公司华米上市招股书有重大秘密:雷军的布局被曝光 在小米传出2018年香港上市后,小米生态链公司华米科技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式提交IPO招股书。 据招股书中显示,华米拟议的最高筹资额为1.5亿美元,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板块上市,股票代码为“HMI”。招股说明书中暂未透露首次公开招股的发行价格区间及股票发行数量。 华米是小米生态链公司中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揭开了小米生态链的神秘面纱。雷军的确十分大方,为生态链公司提供资金、渠道、品牌,包销产品并分享收益。还给生态链公司充分的自主权,以及公司创始人足够多的股份。 预计,其他70多家小米生态链公司也均采取类似的投资合作方式。但是这些公司无一例外地都过度依赖小米的品牌和渠道,一旦离开小米,它们是否还具备生存能力? 杨洋代言的小狗电器吸金惊人,净利1年翻9倍却陷专利纠纷 小狗电器是一家从事吸尘器、除螨仪等家用电器研发、销售的公司,近两年可谓风头十足。不仅广告充斥着各大电视、网综,而且于近日递交了招股说明书,准备上市。 招股说明书显示,小狗电器2014年至2016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2.33亿元及5.15亿元,每年80%至120%的营收增长率不可谓不亮眼,并且,其2016年3276.91万元的净利润,相比2015年的362.29万元增长了8倍,更是惊人。 在轻资产的思路下,小狗电器将生产、渠道全部交给了别人,自己则主要负责品牌及研发。实际上,研发能力的薄弱导致的恶果也已经显现了出来。 小狗电器屡屡陷入侵权纠纷。例如,2017年9月,公司就曾因侵犯“戴森”两项外观设计专利权被告上法院,要求停止生产、发行侵权产品,并索赔50万元以上的侵权费用。 除此之外,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小狗电器目前仍有3宗涉及专利侵权的未决诉讼。 淘宝再上美国“恶名市场”名单阿里批美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据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1月12日报道,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的“恶名市场”名单列出了据信助长盗版产品销售的网上和实体商家名字。最新的名单再次指责俄罗斯社交媒体VK社交网站允许交换好莱坞影片,并点名指责6家中国实体商家允许出售假货或没有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足够进展。 报道称,这份特朗普政府首次发布的文件再次把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淘宝网列入其中。奥巴马政府一年前重新将淘宝列入名单,引起阿里巴巴的抗议。后者抗议称它已经做出努力阻止销售假货。 阿里巴巴一名发言人12日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为了在高度政治化的环境中得分,把阿里巴巴当做替罪羊,这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一个结果。我们重申阿里巴巴的态度:我们将继续用世界领先技术加强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报道称,阿里巴巴组建了一个包括路易威登在内的外国名牌联盟,利用这家中国公司的数据分析能力打击其网上零售平台上的假货。 网络、支付宝、今日头条因用户隐私问题被工信部约谈 近日手机软件侵犯用户个人隐私问题在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对此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约谈了北京网络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蚂蚁金服集团公司(支付宝)、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 工信部指出,对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有关规定,三家企业均存在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使用目的告知不充分的情况,要求三家企业本着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 魅族注册侧面指纹专利是商标还是专利存疑 前两年魅族和努比亚的小圆圈Home键在搞机圈里闹的沸沸扬扬,魅族或许是吃亏后长了记性,现在有传闻称魅族已经提前申请了“侧面指纹”的专利,并且即将发布的魅蓝6s就会采用侧面指纹设计。 不少网友对这张“专利图”表示质疑,因为这张图片清晰的标写着“商标详情”,所以魅族很可能只是注册了一个商标,而非专利。也就是说,即使这项申请被通过了,魅族拥有的也只是“侧面指纹”的商标。 魅族有没有在申请“侧面指纹”这一商标的同时,确实也提交侧面指纹专利,目前尚无进一步的消息。 亚马逊专利战略曝光聚焦视频、AR以及智能家居 1月13日,据外媒报道,亚马逊大约正在申请500项专利。在对这些专利进行分析后发现,亚马逊正加强在视频、智能家居和增强现实(AR)技术等领域的布局。 到目前为止,亚马逊已经拥有超过6100项美国、欧洲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认可的专利。但在专利业务中,专家们表示,这不完全是数字游戏,拥有能够支持公司业务模式扩展的最优质专利更为重要。普拉特说,在这方面,亚马逊是财富500强中专利组合最丰富的公司之一。
3. 腾讯是不是日本人控股
不是日本人控股。
腾讯第一大股东为南非MIH占35.64%,南非联合银行占10.46,马化腾占13.10%。
拓展资料:
深圳市腾讯计算回机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1],由马化腾、张志东、许晨晔、陈一丹、曾李青五位创始人共同创立。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也是中国服务用户最多的互联网企业之一。
腾讯多元化的服务包括:社交和通信服务QQ及微信/WeChat、社交网络平台QQ空间、腾讯游戏旗下QQ游戏平台、门户网站腾讯网、腾讯新闻客户端和网络视频服务腾讯视频等。
2004年腾讯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公开上市(股票代号00700),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是马化腾。
2018年3月7日,腾讯和联发科共同成立创新实验室,围绕手机游戏及其他互娱产品的开发与优化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探索AI在终端侧的应用。2018 年6月20日,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在北京发布了2018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分析报告。腾答讯(4028.45亿元)居第二位。
腾讯网络
4. 金融科技运用在金融机构的哪个部门
你好,来金融科技当前比较自火热的大数据分析,以及量化模型等主要运用在金融机构的投资研究、行业研究、市场分析等部门。采用一些模型会帮助投资分析师更好的做出决策,但是模型不是万能的,有时模型也会出错,这时候就考研基金经理的个人能力能不能发现这个错误,如果发现,那么其他人没发现将赚很多,否则也会亏很多。
5. 蚂蚁财富战略配售出了什么状况
距离蚂蚁集团上市的日期越来越近了。蚂蚁计划在明天(9月24日)通过港交所的聆讯,预计将于10月中下旬在“A+H”同步上市。
这次蚂蚁IPO融资规模大约是2400亿元,而蚂蚁集团整体的估值也会达到1.7万亿元。如此大的IPO规模,存量的市场资金很难一口气吞下,所以又该是战略配售基金站出来发光发热的时候了。
昨晚,蚂蚁的招股说明书终于出炉,里面就有介绍本次能参与战略配售的基金情况,六只战略配售基金无一缺席。
数据来源:WIND 蚂蚁IPO说明书
不过我在下一页还看到,这次参与战略配售的还有五只“创新未来”基金。从名字上看,比3年封闭运作的战略配售基金好一些,它们只需要锁定18个月(一年半)。
数据来源:WIND 蚂蚁IPO说明书
从仓位限制来看,创新未来基金比战略配售基金也更好。战略配售基金的仓位限制是0%-100%,而创新未来基金的仓位限制是60%-100%。
战略配售基金经常被人喷的点是,于2018年7月成立,当时虽然不是大熊市末期但也算是中期。理论上,这个时候成立的股票类基金,投资回报率是非常高的,相当于抄底。但战略配售基金一直留着现金准备参与配售,80%-90%仓位买债券,导致六只基金无一例外全部踏空了这波行情。
6. 发行人应在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根据《证券法》第二十一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内八条、《首次公容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没有任何问题
7. 电商APP运营方案与金融APP运营方案有何区别
[核心提示] 想最大化获取粉丝经济的价值,一定要有取有舍,特别要抵抗短期利益的诱惑。 编者按:1 年前第一次见吕晋杰是在腾讯开放平台的大会上,当时他在腾讯开放平台上经营欢乐淘,一个电商导购平台。不久前我在《一路上有你》、《快乐大本营》、《非你莫属》等平台上不断看到楚楚街这个品牌亮相时,我没有想到这个 85 后的年轻小伙已经成功转型。而在此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闭关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及其低调的保护着楚楚街这个品牌,这一年他离开腾讯开放平台,做了自己的独立 APP——楚楚街,还在义乌呆了半年,做了一次淘宝皇冠卖家。 吕晋杰却经历了中国互联网 3 个重要的变革期,从个人站长、校内网开放平台到移动互联网时期,他从本科开始就持续创业,是中国第一波社交应用的开发者,第一批大号粉丝,也是最早做阿里妈妈淘宝客的一批人。 从个人站长时代的 200 万 UV 到校内网时代积累了 4、5 千万用户,到腾讯 qq 空间的 5000 万粉丝,再到 1 年之内为楚楚街积累 4 千万用户,这个「数学+金融」专业的年轻创业者有着对用户运营的独特思考。本文是楚楚街CEO吕晋杰自己对用户的思考。 个人站长时代:读懂流量逻辑 窥探产品思维。 我是 1986 年出生,2003 年上大学,2004 年在大学里就开始了互联网创业。这个时候的创业大多都是做个人草根站长。从本科到研一,我做了 4 年个人站长。 个人站长时期锻炼出的经验是,一个网站,从域名、虚拟主机、CMS、代码到运维、SEO,赚钱,这些全部的流程都得由自己一个人搞定。 个人站长根本没有产品思维,而且由于流量分配机制,决定了个人站长「投机倒把」地以追求流量为主。为了让网络很容易搜索到你,一个人甚至要做十几个到几十个网站,形成一个站群。我做过奥运会宣传中国的英文网站,电影网站,各种各样内容。从 qq 群、网络贴吧引来更多流量。每天做到几十个网站共计 200 万 UV。 这个过程的最大的缺陷是你没有办法专注用户,因为要把 95% 的精力都花在细节和步骤上,真正的产品可能只有 5% 的精力投入其中。当时 30 万的个人站长,今天成功转型的为数不多,除了蔡文胜个别教父级的个人站长,大多数站长由于做的事情太杂,逐渐走向没落。 现在的互联网已经不需要这些了,跟用户相关的产品、运营比较重要。好的产品融资后,用户自然成长,云服务也让企业减少了技术和人力投入。 2008 年,出现了国内第一个开放平台——校内网,「偷菜」这些游戏使好友买卖变得火爆。什么是开放平台?校内网聚集了几千万用户,有几千名员工,但这几千名员工全部投入在支撑的系统架构、研发相册、论坛等功能。几千万用户需要十万个不同种类的应用,校内网不可能完成这么多开发,就必须设定一套机制开放给外面的人来做。这就是开放平台,开放平台给第三方用户,第三方给开放平台提供产品,开放平台向第三方支付人人豆,第三方可以通过人人豆或者通过广告获得利益。校内网的几千员工通过开放平台做了 30 万人公司做的事情。当时的网络也只有音乐、贴吧等几个产品。 开放平台的时代开启,使开发者可以专注产品,因为只要产品做到好,就一定能够得到传播。 校内网的粉丝被我承包了,拒绝每月 300 万 我当时的第一感觉使这是草根站长时代的转折点,尽管当时大部分个人站长都没有「转」过来。 2008 年,我把所有网站全部放弃掉,专门在校内网上做应用,在社交平台上培养产品思维。当时有一个特别大的好处,我还是个学生,身边都是用户,直接就可以看到用户喜欢的是什么,读书时也没有太大压力,到 2010 年,开发的应用总计已经拥有 4、5 千万用户,而当时的校内网总共也就有 4、5 千万用户。当时网站前 10 名应用中的 6 个是我用不同的名字做的。这其实是个人站长时代积累下来的经验,不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防止校内网的封杀。 期间我开发的应用有很多,包括一些星座、智商测试,当时校内网上比较火的「人品测试」、「点名」都是我们做的。我在校内网上做的第一款游戏—— 整蛊专家,只做了 3 个月就不做了,因为用户涨得太快了,一周来 100 多万用户,每天 100 万的访问量。现在 20 个人做一款游戏,而当时只有我一个人。从早年的虚拟主机到 VPS 再到 Windows 服务器,技术容量实在上不去了,用户来了都打不开网页,访问量太大。当时没有云服务,眼睁睁看着用户这么多,打不开网页。这也是我后来一直以来偏爱做应用的原因,一个人顶几百万个用户是没有问题的。 2011 年,校内网推出了个人公共主页,我通过开发的应用给主页导了 1600 万个粉丝,数量庞大而且非常纯洁的粉丝,随便用一个 2 百万粉丝的账号发一条信息,浏览量都是 50 万以上。用 2 百万粉丝的账号发一条阿里妈妈的广告,可以赚 2 万佣金,这背后意味着给阿里巴巴带来 40 万交易额。当时校内网粉丝数量前 6 名是我的,而且甩开第二名很远。 09 年的时候,每个账号每天发一条广告,一个月我能赚 300 万。但是从个人站长时代走来,我明白每 1 万 UV 的获取都是非常难的事,发一个信息就能导来 30、40 万 UV,这背后的价值是无限的。如果一直发广告就是杀鸡取卵,就会伤害用户,让用户流失。 我决定不赚这 300 万。 工作一年错过新浪微博,焉知是福 尽管我肯定自己是一定要创业的,但研究生毕业时我还是想先找一份工作。 当时我的手上有 4、5 千万用户,2 千万粉丝,随便给网站导点 UV 都没问题。但当时立马创业,我可能就会成为一个独行侠了,个人站长很多都是一个人,他们买房买车,有钱但没有团队,而创业是需要团队的,一个人再牛也比不过一个团队。 我判断自己将来还要做一个事业,而刚毕业对什么都还没了解,必须要学习正规化的企业文化。我在一家咨询公司做了一年,作为助理整理了上千人的访谈资料,上到大国企下到小民企,上到大老板,下到前台。天天写行业研究报告,培养起行业思维。草根创业学会的是聚焦,而行业思维则是要看看天花板有多高,树立一个大框架。 就在这一年,2010 年我第一次接触新浪微博,当时最大的草根粉丝大号有 10 万粉丝,我在校内网上有 1600 万粉丝,我做了个实验,在校内网上邀请大家关注我的新浪微博账号,一个晚上涨了 2 万粉丝。 当时算了下,如果我一周如果每个账号每天都发一条信息,请大家关注我的新浪微博账号,那么新浪微博粉丝最多的前 10 名的账号可能都是我的。但是,我只试过这一条。在学习和新浪微博机遇中,我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今天看,工作这一年最大的收获是被动得躲开了新浪微博的危机,如果陷进去就真的陷进去了,自己会被财务指标、涨粉捆绑,完全没有额外得精力,也可能就错过了我的下一个机遇——腾讯开放平台。 从一度放弃到交易额超过拍拍 错过了新浪微博我却赶上了腾讯开放平台。 四年前,我们今天运营的楚楚街 APP 就注册了,当时的 chuchujie,每天也能够达到 100 万流量。但当时美丽说蘑菇街也做了 1 年了,并没有显现出太大优势。我们怕砸了楚楚街这个品牌,就做了欢乐淘和 9 块 9 包邮 2 个品牌,专门做选品和运营。仅仅做了半年,双十一当天就赚了 387 万佣金,这意味着背后几千万的交易额。那个时候一天的交易额比拍拍都高,腾讯对我们进行了 B 轮投资。 只做移动端:押注 90 后 放弃腾讯 4 倍流量 在做导购的半年时间里,我们碰到用户咨询最多的问题是:怎么注册淘宝?怎么支付宝转账?我们把钱给你们,你们把货发给我们吧! 这让我们突然意识到,其实我们在为淘宝拉新用户。 去年阿里巴巴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淘宝的活跃用户在 14 年达到 2.7 亿,这个数字在 12 年是 2 亿。彼时 qq 空间有 7 亿活跃用户,意味着当时 2 亿淘宝用户完全重叠在 qq 空间里。随便从 qq 空间「抓」一把用户,七分之五是没用过淘宝的。而用美丽说的多是有淘宝账号的用户,是因为用的不爽,才用美丽说精选细选东西。 其实,淘宝最缺的是腾讯的用户,或者说是 90 后的用户。 这背后的原因也很显而易见。90 后的用户往往在 4、5 岁时就用起了 qq,有了 qq 空间,到了 23、24 岁,qq 还在用,qq 空间却已经不用了。10 年前淘宝就成立,10 年前用淘宝的用户绝对不是 70 后,因为他们在那个时候没有电脑,10 年前有电脑绝大多数的都是 80 后,80 后在 07、09 逐渐毕业、涨工资、生孩子,淘宝的货品也伴随着这代人从 10 年前的杂乱差,到了追求品质——淘品牌,线下大牌,国际品牌,母婴品牌。 过去 10 年,淘宝的快速增长也和这一代人有关,淘宝为什么在过去 10 年飞速成长?过去 10 年是 80 后 22 岁-30 岁之间,是收入,消费快速上升的黄金阶段。淘宝抓住了 80 后,但最缺的用户一定是 90 后。 楚楚街被动地抓住了这一波用户,现在淘宝、京东 20% 的用户是 90 后,而我们 75% 是 90 后,很多 90 后把人生的第一次网购献给了我们。 12 年腾讯投了我们,腾讯董事会决定想给我们 4 倍流量,但我们做了个决定不仅不要腾讯的流量,而且全公司放弃腾讯开放平台以及 pc 端的导购业务,只做移动端。跟之前放弃赚 1000 万的道理一样,腾讯给四倍流量,马上要赚钱,但移动端出来后,这个时间点很微妙,早做先天优势没多少,晚做就死了。 过去的经验是做事情必须专注,何不专注于做移动,pc 扔掉,做起来了,其实抓住未来,短期看丢掉一块肥肉。对未来 2 年 3 年利益非常大,今天美丽说蘑菇街仍放不下。 把用户习惯培养成移动端,砍掉 50%pc 端并不是砍掉 50%,而是剩下 50 的用户直接移到 pc 端。这样公司能够更专注的做事情,pc 和移动是 2 套体系,而且是未来趋势看清出来就应该这么做。 在生意蒸蒸日上之际,腾讯投资了我们,而且希望再给我们现有 4 倍的流量。这时我们拒绝了。 我们决定放弃 PC 端,只做移动端,从电商导购网站真正转型做一个电商平台。13 年上半年很痛苦,到年中技术产品上线后,5、6 月份做了一个宏观判断,如果年底到不了 1000 用户,我们肯定死。因为到了 14 年移动端用户获取成本将更高,没有免费的用户。幸运的是到了 13 年底,在团队+腾讯+外部一起努力下,我们攒足了 1000 万用户。 做平台意味着要有 2 方,用户和卖家。做了一个平台用户太少,商家卖不出去东西,商家就跑了。用户来了发现没什么商家,用户也跑了。当时的我们用户太少,商家也不来。 其次,平台和导购有 90% 不一样,导购只是拉客,平台涉及到选址、物流、装修、设计、进货、记账。我们最缺乏的电商的经验能力,而且没有物流和产品能力。 于是,14 年上半年,我拉着一个合伙人去义乌呆了半年。从租地下室仓库开始,开了一个淘宝店经营居家类用品,从店铺装修到一家家拜访,到买货卖货送货,我自己打了 1 万多个包,到贴快递单,聊 5000 个客服,到最后自动化打单,仓库管理整个流程半年做到一个金冠。 此刻,北京这边一年找到了 3、4 千万用户;加上与合伙人亲身体验了那不足的 90% 的能力。我们对对淘宝、商家和供应商的体系都懂了,回来正式转型。 15 年 1 月份之前,所有的媒体采访,我们一律不接待,一个公关稿不发,就是避免让淘宝注意到,如果半年之前对外公布,势必会遭到淘宝措手不及的封杀。 我们也用「9 块 9 包邮」混淆大家的概念,做 9 块 9 的太多了,这个概念就像超市鸡蛋和大米,是赔钱赚吆喝,但你还要买其他的物品。新用户第一次买 9 块 9,第二次基本上就买其他的东西了。 我们为什么要真正转型做一个电商平台,而且 90 后是我们的目标用户。首先,看一下淘宝、京东的未来在哪里?现在全国的网购人群是 3 亿多,淘宝和京东占据地差不多了,中国未来潜在 10 亿 网络人群,剩下的 7 亿就是他们的未来。 剩下的 7 亿无非有两个纬度,一是还没有智能手机的,比如不是网络用户变成网络用户,二是小孩长大。淘宝和京东的农村战略没错,7 亿的主体一定在农村,但这其中的 1 亿可能是 90 后,而且 90 后一定是这部分用户的先行者。7 亿变成 6 亿,再到 5 亿,一定是 90 后引领的。 其次,90 后一定会引领未来 5 年的电商格局,接下来 5 年 90 后要经历平均年龄到 22-28 岁,是工资增长期和人生变化的时段。 淘宝一路走下来,体量已经非常大,阿里巴巴 3 万员工很难支撑 10 亿网民的电商需求,除非淘宝快速扩张员工到 100 万,但阿里巴巴的组织架构决定这是不可能的,今年的天猫员工已经只出不进。 京东、唯品会、聚美优品以及越来越多的新电商平台一定会分淘宝的蛋糕。
8. 目前申请科创板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截止2019年4月2日,科创板还没有上市公司,2019年3月27日和28日上交所分别受理8家和2家企业上市申请;版3月29日,受理9家企业。权加上首批受理的9家企业,上交所已共计受理了28家企业的上市申请,受理速度明显加快。距离正式登陆科创板还有一段距离,但科创板影子股早已闻风而动,成为不少资金追逐的热点,尤其是首批受理企业的影子股。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原网络金融)旗下的信贷服务品牌,提供面向大众的个人消费信贷服务,打造创新消费信贷模式。有钱花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风控技术,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手机端点击下方马上测额,最高可借额度20万
9. 参与非法彩票活动犯什么罪
看下面回答第二条 非法集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近日就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传销活动等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问: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常见种类和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有哪些基本特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其他形式的还本付息;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
问: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二是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问:什么是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有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擅自从事金融活动,包括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和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等。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非法从事银行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3)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4)银监会或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依法认定的其他非法银行类业务活动。
非法从事证券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1)证券、期货经纪;
(2)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期货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资产管理;
(6)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管理;
(7)证监会依法认定的其他非法证券类业务活动。
非法从事保险类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保监会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1)保险、再保险;
(2)保险代理;
(3)保险经纪;
(4)保监会依法认定的其他非法保险类业务活动。
非法集资是非法金融业务的一种,尽管非法集资的名义变化多样,但其实质仍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问: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国家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存款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
问:如何识别非法公开发行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非法公开发行股票或发售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会给上当购买者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我国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开发行股票或发售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条件、审批程序、发行方式、信息披露等都作了严格规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向200人以上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发售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且经证监会核准。凡未经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公开发行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公告其招股说明书等信息,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公众购买股票应通过合法的证券公司申购和交易。发售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必须公告招募说明书等信息,由依法设立的作为该支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其委托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经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发售;公众应当通过这些合法的机构申购。一些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的人员和机构,通过小广告、信函、网络信息、手机短信、推介会、自行或者雇人游说等方式,散布所销售是即将上市的公司“原始股”或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购买后可获得高额回报等谎言,诱骗公众购买。对这些非法的证券活动,公众务必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避免使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
问:股市热引发了所谓的“地下基金”流行,请介绍一下“地下基金”有什么特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从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已查处的案件看,“金汇基金”、“瑞士共同基金”、“金手指基金”等所谓的“基金”都是以基金的形式进行敛财活动,它们大都无固定场所、地点,主要以网络、电话等媒介,以发展会员传销等方式进行地下犯罪活动,资金存取、转移全都通过“一卡通”银行账户进行。其突出特征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有的以传销为手段,以境外“基金”为幌子,以互联网为载体,是一种新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
问: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目前国家对社会造林是如何规定的?其本质含义是什么?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凭借自身的经济实力,依法直接从事林业建设,特别是鼓励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从而加快国土绿化步伐,改善生态状况和人的生产生活环境。
在林业建设活动中,经营主体必须遵守林业社会融资、广告宣传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并自觉接受国家林业和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国家对林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种植、伐林、林木营销等各个环节均有相应的管理规定。
问:什么是传销?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包括“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的传销和团队计酬式传销三种形式。
问:传销属于国家禁止的行为,那么,传销主要有哪些危害呢?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答:传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危害:
(1)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传销涉及地区广、人员多、资金大,有的还伴有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违法行为,诱骗了大量社会人力资源,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2)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传销违法活动具有很强的继发性,由此引发了大量刑事案件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据统计,2006年,全国由传销引发的杀人、抢劫等暴力刑事案件100多起,其他治安案件660多起。同时,因传销引起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给不少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
(3)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被骗参与传销者多为城市退休、下岗或无业人员、农民等,在校学生、少数民族群众等被骗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日益突出。传销组织者对参与人员反复“洗脑”,进行精神控制,唆使参与人员阻挠、对抗执法部门,围攻、打伤工商、公安执法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对抗性日益加剧,而且不断引发群体性事件。传销不但极大损害群众利益,还进一步激化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