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互联网金融监管
互联网带来的渠道革命增加了对监管的要求
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金融交易的范围、人数、金额和环境,交易量的猛增、换手率的猛涨,使金融系统性风险大为增加。
在交易额只几千、几万元的情况下,许多人会把方便看得最重要,因为即使全丢了,也不一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这也是支付宝、余额宝的吸引力所在。对于从事互联网放贷的金融机构,也大致如此:只要每一笔贷款投资数额很小,“大数定律”使金融机构能够通过在众多项目上都投来化解单项投资的损失。但这些“小额”互联网金融也只能停留在“小额”,上升到几十万、几百万的金额后,人们不见面就交给“机器”去帮自己理财的可能性会大大减少。很难想象,在一个存在严重诚信危机的中国社会里,基于抽象机器的互联网金融能够让人们放心到不再要传统银行、不再要传统金融机构的面对面交往。即使今天许多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未来一场小小的金融危机就会提醒甚至教训他们这一点。
当金融交易的受众范围太大、参与交易的人数太多之后,金融市场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概率就会大增,不监管所引发的问题可能会超过监管本身所隐含的社会代价。在监管经济学里,一般哲学是:如果金融交易或其他交易涉及到的人数和地理范围非常有限,那么,政府就不应该监管。因为犯不着派官员去——本来交易面、交易人数就几十人、几百人,当然不需要官员指手划脚,官员能带来的坏处会大大超过好处。可是,如果金融交易的人数达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个亿时,这时候金融交易如果出现问题,很容易变成一个大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在中国的语境之下,就是一个“维稳”问题。随着参与交易人数的增加,监管的必要性也因此增加。
正因为互联网金融的客户数可以超越工行、农行等,互联网金融今后面对的监管,可能比对传统银行更严。也许因为互联网金融是新鲜事,今天的监管还很少,所以发展的机会还有一些。但只要遇到几次问题、几次风险事件,情况就会发生变化。监管强化之后,利润空间会受到挤压。这就是为什么即使今天互联网金融热炒,但长久看,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会挤掉这个泡沫。
余额宝跟银行类似,但有潜在问题
尽管在具体安排上,余额宝可以说客户的账户跟一般基金账户一样:每份账户上的钱跟债券投资直接挂钩,因此属于“直接融资”,而非传统银行的“间接融资”;但在余额宝客户看来,他们会认为经营方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实际操控并承担责任,效果上跟传统银行区别不大。
可是,这类金融安排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
第一,期限错配问题。余额宝账户的钱是“实时期限”投资,因为客户可以随时撤出资金、返回支付宝,而余额宝基金所投的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期限不是即时的,而是有几天、几个月甚至几年才到期,所以,资产与负债头寸间的期限严重错配,隐含利率风险。
第二,流动性错配。由于余额宝可以随时撤钱,管理方需要即时流动性,而货币市场基金产品都有固定期限。虽然债券等二级市场的交易可以提供“即时”退出,但交易量有限,在余额宝金额不特别大并且市场正常时,流动性不是问题,可是一旦出现市场危机或半危机,可能许多余额宝客户需要同时撤资,“挤兑”压力下流动性错配问题会非常突出。特别是许多理财产品都有锁定期,提前退出的难度较大,所以,投资头寸的流动性会很差。如果余额宝等产品的投资范围不受限制,如果可以投到理财产品,房地产、土地、各类股票、私募基金等,那么,这些头寸的流动性可能更差。
第三,信用风险。如果任何互联网公司都推出“余额宝”或其他产品,这些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信用靠什么保障?违约后怎么处理?资本金应该有哪些要求?是否该要求经营方按资金比例拨备?另一方面,如果互联网金融公司没有自己的资本参与每个投资项目,互联网金融公司是否有足够激励去挑选好每一个投资品种?美国次贷危机中反映出来的次级住房按揭贷款问题表明,当金融经营方没有自有资金跟客户资金“同甘共苦”时,经营方的激励会出现扭曲,对所投项目的信用风险和其他不一定那么审慎。
“互联网金融”概念自2013年以来一直被热炒。一方面是互联网公司对金融业务的积极涉足,另一方面则是传统金融行业对互联网的日益重视。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公司以其一贯生猛的营销方式,强势介入人们的日常金融活动,让人耳目一新。这也就促生出一个模模糊糊的“互联网金融”概念。
互联网作为一项技术,在过去20多年来一直在影响着全球的金融业。不过,互联网的影响主要集中于后台(比如支付)和渠道,并没有催生出任何新金融。在互联网技术发展最早、最为成熟且应用领域最广的美国,并不存在所谓“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行其道,主要源于中国金融体系中 “金融压抑”(financial repression)的宏观背景,以及对“互联网金融”所涉及的金融业务的监管空白。所谓“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迅速发展,实际上是进行了比传统银行更为激进的监管套利。
互联网公司灵活而激进的运作模式,扰动了传统金融企业固有格局。它们正在倒逼着传统金融企业运营的市场化,以及利率的市场化。不过,中国所谓“互联网金融”业务,只是传统金融在监管之外的一种生存形态,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金融的本质没变,也没有产生可以叫做“互联网金融”的新金融。
如此,“互联网金融”恐怕是一个伪命题。对互联网进行研究,应该认识到其作为技术的本质,及其作为技术的普遍适用性,包括在传统金融企业的运用。作为技术,互联网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客户体验,延展金融服务的边界,并帮助实现“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的理念,“互联网金融”则是个似是而非的概念。
美国为何没有“互联网金融”
美国是金融和互联网都最为发达的国家,但是美国没有“互联网金融”的说法。
这缘于互联网作为技术的本质。互联网对金融的冲击,本质上就是机器与人力资本的冲突,其结果取决于机器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代人力。而这种冲突自金融诞生之初就一直在进行。在这点上,互联网并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
互联网的特性,就是对标准化、数字化内容传输的便利性和规模化。在金融领域,这类信息(如交易数据)和流程多为业务的后台。难以标准化的人力资本(如商业关系)则储存于个体之中,很难受到互联网的冲击。在历史上,金融领域的技术进步已经对人力资本进行了多轮淘汰。但有些信息注定难以用机器处理,而这往往是金融最重要的部分。
交易市场因为交易数据是标准化海量数据,因此受到互联网技术影响最深远。比如股票买卖,在业务处理上就是对股票所有权的登记和转让。这种所有权信息以数字化方式储存于电脑中,便于以互联网的方式传输。美国的洲际交易所(ICE,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在上世纪90年代成立时,就是要运用互联网技术来建立一个能源交易市场。发展到今天,洲际交易所已经将纽交所合并而成为世界最大的交易所之一。在交易市场上,互联网还促生了Ameritrade和etrade等基于互联网的股票交易平台,降低了交易费用,为散户进行股票交易提供了更多便利,对传统的券商交易平台产生很大冲击。
支付领域的数据则更加单一和标准化。以货币为例,除了手中现金,大部分货币以银行记账的形式存在。也就是说,我们常说的货币,绝大部分是数字化的借记和贷记关系。这种记账关系以数字化方式储存于电脑中,也非常便于以互联网方式进行传输。发展中国家在推广小额贷时,广泛应用的智能手机的支付转账功能就借助了移动互联网。
金融领域的其他信息,如信用信息和经济、行业及公司的研究报告等也多以数字化方式制作并传播。
那些基于互联网的社区和互动技术,则促进了市场参与者彼此交流,使交易变得更加容易,增加了交易的流动性。这同时还加强了金融交易本来就有的网络效应。西方交易所一直都积极采纳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技术。交易系统不断演化,技术创新层出不穷。在不断地跨国和跨市场兼并后,少数全球性大型交易所(比如洲际交易所)出现,能够多品种、多区域、24小时交易。
可以说,在过去20多年,互联网技术全面深刻地改变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金融业、尤其是金融交易市场的市场结构。不过,互联网对西方金融业的影响只能说是“静悄悄的革命”。金融在后台提高了效率,但在更多时候并没有喧宾夺主被注意到。而金融在经济体中执行的六大功能(支付、融资、配置资源、管理风险、提供价格信号、处理信息不对称)从未改变。互联网并没有派生出新的金融功能。从这点看,它与对音乐、电影等行业的影响并无本质区别。
以洲际交易所为例,它推动了美国交易市场的巨大变化,甚至吞并了最能代表传统金融的纽交所。但是,并没有任何人将洲际交易所视为互联网公司。而合并后的交易所也没被称为“互联网交易所”。
再以股票的网上交易平台为例。Ameritrade等网上交易系统和交易所系统直接相连,减少了中间环节,从而降低了费用,增强了用户体验。但从股票投资者的角度看,后台交易系统的技术改进更便于实施既定的投资策略,但是他的投资收益来源依然是所投公司(股价变动和分红)。
股票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功能也没有因互联网而有任何改变,投资者依然是根据公司运营和收益前景来决定投资与否。同样,对研究而言,互联网改变了研究报告的传递,但互联网本身并不能产生研究报告。
互联网作为一项技术,在美国的金融业得到广泛应用,并且产生了深刻影响。但互联网并没有产生新金融。这种认识上的清醒,使得西方市场没有产生所谓“互联网金融”概念。
“互联网金融”为何盛行中国
互联网在中国金融业的应用,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由招商银行推出的“网上银行”。但互联网在中国金融界真正发力,也就是最近几年。
当前热炒的“互联网金融”概念更多是指P2P平台、余额宝以及移动支付等领域。它们的发展,主要源于制度因素。中国的金融体系长期处于经济学家麦金农和肖所描述的 “金融压抑”之中,利率受到管控,资金主要由银行体系进行配置。而逐利的市场,必将试图利用任何由于管制而可能产生的套利空间。这就是目前所谓“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大行其道的基本逻辑。互联网在其中只是个技术手段。
“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的金融改革其实有着积极意义。这些企业和服务在客观上推动了传统金融企业的市场化,甚至倒逼了利率市场化。由于其业务主要是面向低净值客户和小微企业,它们还帮助解决了中国金融体系里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是传统金融长期以来不愿或难以解决的问题)。
不过,“互联网金融”企业存在的根本,还是利用监管空白而进行的监管套利,而不是互联网。它们没有依靠互联网而产生任何新金融。
以P2P网上借贷平台为例。P2P借贷平台在美国有Virgin Money以及Kiva(2005年,小额贷)、Prosper(2006年)和Lending Club(2007年)等。中国的P2P平台则有宜信和拍拍贷等。但是,除了Virgin Money和拍拍贷的商业模式是建立在所谓web 2.0的纯平台基础上,其他的P2P平台都提供本金甚至利息担保,基本都还是承担着传统银行的中介功能。
与P2P平台有着直接竞争关系的小额贷公司,其贷款规模会受到资本金的严格约束,而P2P平台则规避了这种约束,在实际上进行着比传统金融机构更为激进的监管套利。问题是,同样是进行期限“错”配以赚取利差,P2P平台并没有任何制度性的保证以应对违约、挤兑等各种风险。可以说,在P2P领域,真正能够体现出“互联网金融”所隐含的金融脱媒功能的平台并不存在。相反,其监管套利活动如果发展太大反而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
最近谈论最多的是阿里集团的“余额宝”,这与 “互联网金融”试图隐含的意义就更加偏离,也更易被误解。余额宝在本质上是货币基金,互联网只是其销售渠道。作为货币基金,余额宝的迅猛发展实际上倒逼了利率的市场化。对之分析,要回到货币基金和银行业务的本质。
货币基金的产生,源于美国政府当初对利率的管控。大萧条后,美国政府推出Q法规(regulation Q),规定银行不可向活期存款发放利息,以防止银行为争夺存款而发起恶性竞争。货币基金的出现,就是为了规避Q法规。作为存款账户的近似替代品,货币基金可以支付利息,从而成为银行的竞争者。
与银行功能相似,货币基金也是将资金集中起来进行放贷,包括向银行提供资金。货币基金在发展起来之后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在投资领域只能投向低于六个月期限的流动性好的高评级债。美国政府曾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向货币基金提供保险,引发银行不满,认为会导致储户将资金转走。
货币基金在中国同样是银行的竞争对手。余额宝就是阿里巴巴与天弘基金共同推出的货币基金。作为渠道,余额宝起到为其背后的货币基金融资的功能,使默默无闻的天弘基金几乎瞬间增加了超过2500亿元的规模,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的基金。
余额宝强大的融资功能,引发众多关注及误读。其实,与股东、债权人和储户一样,作为银行竞争者的货币基金,同时又是银行融资渠道之一,在为银行提供融资服务。银行与工厂相似,同样是拿原料(资金),来做出产品卖(发放贷款),从而盈利。银行的资金有几个来源:股东、债权人(比如货币基金),还有储户。其中,从储户获取的资金成本最低。在中国现在具有“金融压抑”特征的金融体系下,老百姓的钱以极低利息放银行里,银行则从中较为轻松地赚取利差。
作为货币基金,余额宝吸引老百姓的钱,然后再投到银行去,从而改变了银行融资结构。由于资金更多来自市场而非储户,银行的融资结构被改变,融资成本被提高。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可以说是利率市场化情况下银行不可避免要做的转变。余额宝对银行的冲击,本质上是货币基金与银行之间的竞争与共生关系,与所谓“互联网金融”无关。
从基金的本质进行分析,余额宝的收益来源于其所进行的投资,比如短期国债等。余额宝的收益并非来自互联网。如果投资不力或风险没有控制好,其收益就会受影响。作为基金,余额宝带来的风险与收益(这正是投资者所需求的)并不会因互联网而改变。
与其他货币基金有很大不同,余额宝拥有阿里巴巴的巨大影响力,而且可以利用互联网很便利地吸引众多小额投资者,从而大大扩展了其客户来源。互联网,准确地说阿里巴巴,为天弘基金提供了一个其他货币基金都不具有的销售渠道。对余额宝进行的任何讨论,都必须围绕着它本身即是个货币基金的事实来展开。将之作为“互联网金融”,从而掩盖了其作为货币基金的事实,已经在众多讨论中产生了误导。
阿里巴巴挑选货币基金合作,亦有其道理。货币基金是最适合以互联网作为渠道来进行销售的基金产品。货币基金投资于流动性高且相对安全的产品,是所有基金里最具同质化的产品。货币基金因此收取费用低,在传统的基金销售渠道(银行券商等)中不受青睐,也很难向小额客户推广。阿里巴巴已经拥有众多客户,获取基金客户的边际成本趋于零,从而可以迅速做大。
余额宝为这类“互联网金融”产品,本质上是基金,互联网只是销售渠道。
对其他“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剖析,同样要回归“传统”金融的本质,而互联网只不过是其在技术上的运用。这些“互联网金融”服务没有创造出特殊的,完全区别于传统金融的新金融。
互联网公司惯有的以烧钱来博眼球的运作方式,与传统金融所秉承的理念完全相反。金融在本质上是对风险进行经营,多遵循审慎原则。比如,投资可以说是以 “赚钱”为唯一目标的行业,但同样遵循首先是不输钱,然后才是赚钱这一原则。这与互联网公司的经营规则有根本性冲突。这种冲突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刺激了传统金融企业,使其更加面向市场和客户。另一方面,它的一些做法违背了基本的金融风险管理规则,可能造成行业的无序竞争,甚至积累系统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并非科学提法
迄今为止,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都集中于技术层面。这在中国更是如此。 “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一个科学的提法。这等于将后台的技术改进与前台的金融功能混为一谈。
正如上文所述,在互联网和金融都最为发达的美国,金融业的市场结构因互联网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其学术界和业界都从没出现过“互联网金融”这个说法(用谷歌对Internet Finance进行搜索,你会发现其结果全部是有关中国的)。原因就在于互联网作为一种技术,尽管提高了效率,但并没有产生新金融。将二者放在一起谈所谓“互联网金融”,从而将之当成一种新的金融形态的分析,是中国独有的。而在中国,之所以会有大批所谓“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存在,根本原因是金融管制形成的监管套利空间。
更广泛来看,在互联网商业化发展的20多年的历史中,互联网能真正产生冲击的都是渠道。那些因渠道被冲击而消失的企业,也都是那些经营着已经商品化了的无差异产品的企业。互联网可以将更多的内容提供者带入市场,也可将产品推向更多使用者。所谓颠覆式创新的互联网公司,也集中于渠道。比如谷歌,就依靠搜索而获得巨大成功。相对于一个特定商业领域的核心功能来说,消费者关心的终究是内容。渠道本身并不能产生内容。
以互联网冲击最大的领域音乐为例,互联网的下载功能改变了音乐的销售渠道。但对一个歌手(或唱片公司)而言,创作出受欢迎的音乐永远是获取成功的关键。在金融的支付领域,互联网使支付变得快捷方便,但它依赖的还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整个支付系统基础设施(比特币就因为获得不了中央银行的支持而屡遭挫折)。而支付背后的经济关系(如债务的产生和消除)更不会因互联网本身而改变。媒体方面,互联网使新闻的传播更为快捷和民主,但当新闻已经同质化后,媒体最终赖以生存的还是内容。好的内容和分析才会真正吸引顾客,这从美版的《华尔街日报》和《经济学人》的演化就可以看出。同样,研究报告的传递因互联网而改变。但互联网产生不了研究报告。
对一种组织形式或商业流程来说,产生一个与实体相对应的虚拟的互联网概念是可能的,因为它们彼此的确有一定的替代性。但对某一特定商业功能,比如金融的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功能,互联网本身很难有什么创新。比如ATM的出现,使存取款变得方便,但是存款作为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本质没有任何改变。ATM改变的只是渠道及其带来的业务便利性。
中国当今“互联网金融”概念下的商业模式,无一不是传统金融在监管之外的一种存在形态。它们利用了互联网技术,但在实际上做着与传统金融并无根本差异的事情。互联网目前还没有催生出任何新金融。就像当年的电报电话以及电脑技术的运用没有催生出“电话金融”或 “电脑金融”一样,互联网在金融业的运用也没有催生出所谓“互联网金融”。
B. 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将出现什么发展趋势
2014年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2015年两会提出“互联网+”,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条件。招商教父鲁银刚在接受《经理人》采访时也提到: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不可或缺的部分。如打车市场一样,互联网金融也被认为是颠覆传统行业的一个重要领域。下面招商快车研究中心就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等作简单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现状:发展快,覆盖广。
2014年2月支付宝推出余额宝,引发互联网金融热潮,腾讯、网络等互联网巨头纷纷加入战局。方兴未艾,蚂蚁微贷、P2P网贷平台、众筹等平台悉数登场,互联网金融呈现多种模式蓬勃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优胜劣汰,传统金融机构强劲。
由于“互联网金融”概念出现的时间太短,互联网金融缺乏相对应的管理对策,以P2P为例,P2P网贷准入门槛低且缺乏管理,乱象丛生,不少网贷平台先后曝出“倒闭跑路”事件。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风险控制能力较强、成本控制能力较强及更具资金实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会继续生存,其他企业将会被收购兼并,行业正在洗牌。
不可忽视的力量——传统金融机构,银行、保险、证劵等传统金融机构具备殷实的基础,虽然起步更慢,在互联网思维的引导下,招商银行推出微信银行;近日工商银行成立互联网金融营销中心统筹“e-ICBC”及融e购、e支付、线上POS等相关业务。传统金融正在不断转型和积极应对变革,在政策的支持下,传统金融机构会更有爆发力,更值得期待。
三、互联网金融的制约因素
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风险管理、信息安全的互联网技术。大环境下,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尚不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也缺乏实践,风险管理能力不强,制约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漏洞不容忽视,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运作会受到影响,甚至危及用户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C. 如何面对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业带来冲击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调整战略,积极革新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无疑对传统银行业尤其是大银行提版出了挑战,同时也为小银权行的发展提供机会。
2、拓展互联网业务,实现服务升级 我国互联网用户规模巨大,已超过5亿,这无疑是金融业巨大的客户资源,互联网也将是最有前景的交易平台。
3、以数据、信息为根基,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通过数据库和网络信用体系,使得信息快速传递,交易成本大幅减少,资源配置效率极大提高。
4、明确市场定位,强化专业化、差异化竞争优势随着金融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更多网络金融企业发展起来争夺现有市场,传统银行业更要重新定义或巩固自身市场定位和业务拓展方向,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注重某一业务的扩展和深化,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D. 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有什么区别
金融科技和科技金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概念核心:金融科技的内概念核心是科技容,具备为金融业务提供科技服务的基础设施属性,与其并列的概念还有军事科技等;科技金融则着眼于金融,是用以服务于科技创新的金融业态,也是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典型代表,与其并列的概念还有消费金融等。
目标:发展金融科技的目标在于利用科技的手段提高金融的整体效率;发展科技金融的目标在于以金融服务创新来支持实体经济,推动科技创新创业。
参与主体:金融科技的主体是以科技企业、互联网企业、偏技术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代表的技术驱动型企业;科技金融的主体是以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业。
实现方式:实现金融科技创新的方式是技术的突破;实现科技金融创新的方式是金融产品的研发。
具体产品:金融科技的具体产品包括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云、区块链、征信、AI等等;科技金融的具体产品包括投贷联动、科技保险、科技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股权众筹等。
E. 芝麻信用是重塑阿里金融的那根肋骨
成功IPO的阿里引人关注,虽然马云很想在曾经摘牌的联交所打一个有里有面的翻身仗,但无法规避的合伙人问题还是让马云选择了纽约,号芝麻信用是重塑阿里金融的那根肋骨!?
成功IPO的阿里引人关注,虽然马云很想在曾经摘牌的联交所打一个有里有面的翻身仗,但无法规避的合伙人问题还是让马云选择了纽约,号称美股史上最大IPO的阿里在打赢这场资本盛宴之后的动向引人关注,各种解读大有水漫金山之势,而阿里在战略上确实有几件真正的大事:
一、整合了宝类业务和刚刚破壳的浙江网商银行的蚂蚁金服,这是互联网金融的布局;
二、胸怀比格局还大,立志于成为另一个淘宝的阿里云服务;
三、接掌为传统金融企业提供数据服务的恒生电子;
四、支付宝全面开放,同时强化服务窗助力O2O企业;
在蚂蚁的小微世界里,承载着阿里的大梦想,蚂蚁金服的业务无所不包,但核心仍是大数据、信用体系、云计算这些底层平台的开放和共享。马云肯于放下过往的傲骄,誓言以开放心态连接和服务于传统金融,与草根消费者和小微企业一起赢在中国,这是阿里互联网金融思路的重大转变。
市值2300亿美元的阿里在喧嚣中亦有高处不胜寒的恐惧,Q2高达40%的利润远超eBay的18%,更把亏损0.1%的Amazon甩在身后,高估值增加了持续成长的压力,虽然马云暗示可能在全世界发动以收购为核心的电商整合之战,但它的赢利前景至少在目前看来并不明朗。PC时代据有绝对统治力的淘系业务正面临移动大潮的考验,服务窗如何应对微信的企业号和网络的直达号的挑战,有待观察。
补强高德的阿里在O2O领域仍然略微弱势,而上市之后变成传统企业的阿里需要对投资者负责,寻找具有高成长力的题材自然尤为关键,这也是阿里特别喜欢资本层面高逼格产品的原因,在可预见的将来,能支撑这种成长的只有阿里金融。阿里将大数据、云计算、交易平台和移动支付看做是互联网金融的4个关键词,其中移动支付和交易平台,阿里布局最早,颇有心得,而云服务适时抢占了新大陆,不过阿里要将优势转化为胜势,大数据才是破局的关键。
急剧扩张的阿里金融亟需实体经济和虚拟金融的着陆点,如果说央行叫停虚拟支付是传统金融的一次反击,折射出的却是互联网巨头的不同心态,腾讯拿出了前海微众银行,而阿里除了整合蚂蚁金服之外,还祭出了另一件法宝,就是至今秘而不宣的芝麻信用。
Focus:阿里金融需要完善的信用生态体系
河流之所以能够到达目的地,是因为它懂得如何避开障碍!从2002年的诚信通和中供评价体系开始,已经走过12年历程的阿里信用实践在2014年来到了十字路口,无论人们如何腹诽央行叫停虚拟金融背后的阳谋,它所强调的实名面签这个基础安全准则仍然是有道理的,央行的道德和舆论风险无非是用不正当的方式做了一件正确的事!
传统金融对虚拟金融疑虑重重,单向封闭的数据更不可能为后者提供支持,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号称全牌照的恒生电子并购案,会使得传统金融企业如此忧心忡忡,毕竟恒生电子的IT服务在基金、证券、保险和银行理财等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均超过80%。尽管这一并购已经神速在商务部过堂,但阿里却未可乐观,传统金融企业必然全力阻止被互联网金融边缘化的可能,当年传统通讯公司未能阻止微信的OTT使自己的平台空心化、管道化,覆辙不远。未来如何,还要看马云的搏奕能力。
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阿里曾经在传统金融领域找到中信银行、众安保险这样的平台支点,但始终无法撬动整个体系。芝麻信用为解锁这个困局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即在无法依赖传统金融体系时,建立自己的信用评估体系,独立实现互联网金融的风控。
金融创新之类的美好理念并不能解决一切,在存准率问题上无路可退的余额宝即是一例,如果阿里再因为货币空转和影子银行等概念性原罪打起口水仗,无疑极为不智,毕竟创新与监管不可能永远是对立的。所幸,阿里终于认识到,在建立类似保险丝的熔断机制之前,急功近利的推进信任宝这样的产品,只会增加与传统金融体系之间的不信任。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是一个契机,阿里适时喊出了“让信用成为财富”的口号,于是有了芝麻信用。
不过,找到一盘死棋的劫材,不等于拥有了赢棋所需的手段,芝麻信用撬动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数据,阿里虽有雄厚的技术储备,也不缺公关造势的能量,更可以调动淘系业务的资源,但它以电商为基础的数据仍然存在短板。恒生电子和阿里云服务的推出会增加外部数据的积累,但核心数据只能在自己的平台上产生,芝麻信用要解决的是陌生人和陌生交易场景中的信用问题,因而需要基于消费者和企业所产生的一系列大数据作为样本,按照阿里的想法,这些数据的获取大致有三个渠道:
1、阿里数据
基本是淘系业务+小微金服。这是阿里的强项,可以形成基础的消费者画像。
2、合作数据
主要来自集团下属和外延的企业,如高德、UC、微博、快的等。阿里在产品线和资本层面的扩张和收购会拓展这部分数据,比如最近炒得正欢的阿里云服务。
3、机构数据
来自政府和监管机关的某些数据以及部分封闭性比较强的行业数据。阿里当然希望顺利收集这些数据,但互联网起家的阿里在这些领域的话语权严重不足。
从芝麻信用内部透露的消息表明,阿里对后两类数据寄予厚望,特别是O2O领域的代表性企业,原因很简单,缺乏这些大型实体企业的数据支持,仅靠电商数据,芝麻信用不可能成长为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更不可能完成阿里赋予它的使命。
阿里为芝麻信用规划了一套策略来打通两个核心领域:一是金融服务,二是生活服务。前者阿里已有一定理论和实践积累,后者一向是阿里的短板,云服务的推出解决了部分问题,剩下的要用狂热的努力来填补。在阿里官网,ma.alipay.com的二级域名已经启用了一段时间,但敬请期待的提示非常碍眼,隐秘推进的芝麻信用内紧外松,BD和PM正四面出击,拼命寻求可能的合作。
Question:芝麻信用能为阿里做什么?
本身并不创造财富的芝麻信用对阿里的意义是什么?其实可以概括为两件事:
1、避开雷区,曲线救国
传统金融机构的安全信用体系,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对互联网金融筑起了壁垒,诸如信用卡面签这样的安全机制让阿里这样的互联网金融巨擘头疼不已,此外马云大概会后悔此前的高逼格表态:现行金融体制服务了20%的经济细胞,却拿走了80%的利润!更别说阿里金融CEO彭蕾的咄咄逼人:阿里金融没有禁区,小微客户需要什么,就做什么!
2014年3月,央行的突然叫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虚拟信用卡只针对互联网公司的实名验证客户,并结合交易行为、开户时间、账户登录、账户安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虽然银行仍会进行校验,但在监管机构看来,客户的身份识别和信息安全仍然存在问题,即令虚拟信用卡的授信额度更低,且有众安保险提供的伪冒和逾期赔付支持。
芝麻信用的核心在于通过自建的信用体系绕开传统金融的雷区,曲线完成拯救互联网金融的大业,当然这有一个拉风的前提:芝麻信用体系得到了实体经济和传统金融的双重认可。
2、完成阿里金融的闭环
电商之外的个人消费金融领域是阿里金融这只木桶的最后一块短板,这不无道理。阿里在客户特征、金融资产、社会关系、消费支付、行为偏好、个人档案、用户分组、地理位置等8个方面已经有相当的数据积累,小贷和消贷初具规模,又有中信银行和众安保险两个传统金融支点,如果再得到以O2O为核心的线下数据支持,建立中国第一个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库并非遥不可及。
3、补齐最后一块短板
线上太强成就了阿里木桶的最后一块短板,即已被炒到俗滥的O2O,相比微信公众号、企业号的咄咄逼人,支付宝服务窗的推出时机太晚,在承上启下的过程中,还要直面网络直达号的挑战,对阿里最危险的情况是,移动时代的用户习惯一旦养成,阿里的辉煌很可能随着PC时代的结束而冰消。
上市后的阿里要保持40%的超高利润决非易事,国内电商市场早被罗掘俱尽,阿里妈妈亦无潜力可挖,海外并购缓不济急,阿里要在资本层面频繁发出利好信号,必须依托小微金融的崛起,芝麻信用如果能获取O2O企业的线下数据,无疑将为阿里金融和未来的业务延展提供决策依据。
Challenge:芝麻信用直面质疑
理想状态下,芝麻信用可以为阿里解决信用、安全和认证问题,跨界合作提升了数据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但在实施和执行层面如何获取和运用数据、控制溢出风险仍然存在不少疑问。
1、极度仰赖实业的支持
一度时髦的互联网思维如今被调侃为葵花宝典,而以联想、华为为代表的大型实体对于互联网公司的越位营销也颇有微词,互联网正从神化的崇拜对象变为传统企业内心中最深的恐惧。
芝麻信用要想取得成功,必须完成传统企业的数据对接,而在芝麻信用最关注的六个行业中,这项工作进行的并不顺利,根本原因在于阿里了解芝麻信用的意义,却无法描绘出它对实体经济的价值所在,谁会关心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芝麻信用希望通过数据对接,为一些拥有成熟业务的公司或创业公司提供类似资信验证这样的服务,这种验证已经具备了某些金融基因。在芝麻信用完成对接的企业中,既有百合这样的婚恋交友网站,也有小猪短租、搜房游天下的Airbnb模式,还有一些共享租车公司和部分P2P租车公司,但这些小伙伴要么太过垂直,太过细分,要么规模或份额太小,缺乏样本意义。
比如百合曾经大谈信用婚恋的概念,但更多是与其他婚恋网站差异化竞争的噱头,并没有上升到实际的业务层面,再如至尊租车,支付宝的服务窗曾经与它有过一些类似账号打通的合作,但在中国租车市场早已边缘化的至尊租车,无论对支付宝还是芝麻信用都只有象征意义。P2P租车倒是很愿意接下阿里抛出的橄榄枝,不过对这个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创业模式,阿里目前还没有太大的兴趣。
曾经有人诛心阿里推出云服务的真实目的,就是觊觎这些企业的数据,不过就算阿里云是小微版的斯诺登,但连IT开发能力都没有的企业又有什么核心数据?
另外,由于芝麻信用已经在为淘旅行的酒店后付产品提供信用担保,阿里想当然的以为这个操作模式可以很容易的在体系外复制和拓展。然而据可靠消息,芝麻信用虽然付出了极大努力,仍然没有撬动类似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Airbnb、连锁快捷酒店,航空企业、租车公司等握有大数据的公司,而这些体系外数据能否成功接入将决定芝麻信用的成败。
阿里要破解的不仅是传统企业对数据安全的担忧,更有对互联网公司恐惧和猜忌的心魔,马云之所以时常现身传统企业,做布道式的高光演讲,绝非纯是成功者的自矜,更有深层次的考量。
2、风控、赔付和认可机制
阿里由于抢跑虚拟信用卡加上信任宝的操之过急,已经暴露在其他互联网巨头和传统金融的交叉火力中,从本质上说,腾讯前海微众的“大存小贷”较之阿里的“小存小贷”更能为传统金融体系释疑,没有物理网点的阿里银行在理念上太过超前,缺席银监会的第一批试点银行并不意外,腾讯的“普惠金融”虽然还留在纸面上,步子却走在了阿里前面。
至少在目前看来,依然云山雾照的芝麻信用能否承载阿里的厚望,谁也无法悬揣,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芝麻信用建立了评价体系,它就必须承担因此带来的风险。举个例子,假如P2P租车引入了芝麻信用的认证体系,一旦发生骗车、丢车风险,芝麻信用赔偿吗?再如,白富美在百合找到芝麻信用的优质客户,却惨遭骗财骗色,芝麻信用负责吗?这是阿里必须面对的。更重要的是,芝麻信用提供的评估结果必须得到传统金融和线下企业的认可,否则没有意义。
3、人工干预和信息输出
技术不是万能的,传统金融的安全准则也不是全无意义,阿里很早就建立了小微银行项目,还请来原杭州银行行长俞胜法负责,但它要用无网点银行的形式把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发扬光大,不可避免要引入一些人工干预机制,这与阿里原来信守的在线大数据解决一切的理念有直接冲突。
信息输出意味着阿里的数据必须以某种形式回馈给传统金融和实体企业,作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先驱,阿里是否愿意做以及如何做,信息披露的规范以及如何监管,将考验它的智慧。
F. 互联网金融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措施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管理就是在经营过程之中对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以及应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是互联网和金融企业的有机结合,由于互联网企业具有的虚拟化、交易对象以及交易流程难以确定等特点,其所面对的风险比传统的金融机构要高很多,因此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极其重要。所以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利用计算机改善内部审计方法
1.深入计算机的审计方法。
该种方法就是对计算机内数据投入、投出的过程进行全面审计,主要内容是考核企业内部控制的体制机制设计和有效运行,评价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深入计算机的审计方法能够简化传统金融行业手工做账的工作,减轻工作负担,并且利用计算机来处理数据能够减少由人工计算失误引起的固有风险。
2.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
计算机辅助方法是指将计算机技术引入内部审计工作并构建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对企业的网络运行安全及时进行监控和防卫。同时这种方法也是收集、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通过收集的数据来检查计算机管理系统或企业内部控制使企业资产、数据以及隐私安全得以保证。这种方法能够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解决企业内审综合能力低下的难题。
(二)重视内部审计的建设
1.提高内部审计地位。
内部审计能够帮助企业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内部审计以其独特的检验和询问功能与企业组织结构相协调,增加了企业的价值。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提高内审地位,改善企业经营与组织效率。
(1)互联网企业高管重视内审作用,定期开展有关宣传活动。高管带领员工参观行业优秀公司的内审工作流程,使每位员工意识到内审的重要性并对表现优秀的内部审计人员予以奖励。
(2)成立由企业股东直接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直接对股东负责,减轻管理层的控制,遏制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所带来的危害。
2.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内部审计部门需要保持客观中立,人员不可以参与经营活动,内审人员的聘请需由专人来执行。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设立审计机构时应首先成立审计委员会,该成员包括公司的主管、主要债权人和投资者,内审部门的人员聘用、调动、权限、考核等方面直接隶属于审计委员会,对委员会负责,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保持其独立性。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企业监督
我国经济信息化程度不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国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应采取慎重态度。通过适当的金融监管可以促进我国网络金融更好更快发展,降低内审中的法律风险。具体措施如下:
1.完善管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法律法规。
补充适用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相关法律条文。既要对现有法律不适合的部分进行修订和补充,又要对未来发展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当前互联网金融最突出的法律问题是非法集资、融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与证券、保险监管机构联手,充分披露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投资风险,禁止非法融资活动,禁止使互联网金融企业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
2.完善现行业务营运监管办法。
结合互联网金融企业业务特点,从业务经营的合法合规、资本充足、资产质量、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适时进行调整,构造一个符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指标体系。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独特性使其在某种程度上脱离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但其资本充足率对客户、消费者具有重大影响,监管部门应当对其作出相应规定,同时考虑实施准备金制度将部分市场风险内部化。
3.提升金融监管部门的网络安全技术。
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其涉及的不仅仅是客户的隐私,更甚的是涉及到客户利益。金融监管部门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技术力量,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技术,如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同时应大力发展我国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在硬件设备方面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提高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
4.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能力。
互联网金融的内部审计比传统企业内部审计更加复杂,需要审计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这是审计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1)加强自身学习,培育综合人才。内审人员不仅要学习财会方面的知识,还需要学习风险管理、计算机与互联网金融行业知识,包括互联网金融行业经营特点、经济技术指标,企业的经营战略、经营环境、经营风险等。
(2)加强专业技能培训,进行轮岗交流。内审人员应具备全方位知识与技能,进行大量的审计实践。通过轮岗,审计人员应熟悉单位的各项业务及其操作流程,提高审计的实践能力。
5.培育具有综合能力的内审人员。
随着内部审计在互联网金融业的治理结构中地位日益重要。而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现状需要企业提高现有审计人员的管理能力,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工作建设。通过后续教育、业务培训等各种途径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审计整体队伍素质,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监督控制资源和后备力量。
G. 金融机构如何识别应对金融科技带来的潜在风险
金融科技发展应用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风险
互联网科技与金融的高度融合,使金融科技这种轻资产重服务的网络模式慢慢渗透到金融模型、业务类型中,逐渐对传统金融业务产生了鲶鱼效应和示范效应,并推动金融机构产生变革。然而,网络虚拟环境信息不对称、交易过程透明度低、信息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使传统金融机构在原有声誉风险、系统性风险等宏观风险的同时,容易引发道德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微观风险。
金融科技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结合的产物,金融机构在发展金融科技和与互联网公司合作时,面临诸多的问题,总结金融机构金融科技风险的动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金融科技政策的模糊、法律的缺失、监管的滞后,容易引发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如e租宝、大大集团等风险的频发;其二,互联网虚拟环境下的信息不对称、交易不透明、身份不确定,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其三,金融科技对信息系统的依赖性、可篡改性、受攻击性,容易引发技术风险;其四,金融科技与传统金融业务的交叉性、综合性、替代性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
金融机构金融科技风险分类和风险识别
金融科技究其本质,它还是金融,其活动没有脱离资金融通、信用创造、风险管理的范畴,没有违背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客观规律,也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和负外部性的特征。不仅如此,现代网络空间的多维开放性和多向互动性,使得金融科技风险的波及面、扩散速度、外溢效应等影响都远超出传统金融。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科技业务主要风险类别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金融机构布局金融科技P2P业务,容易引发信用风险。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纷纷布局金融科技业务,由于我国信用环境不健全、信用录入数据不完整,容易引发信用风险;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为P2P平台提供资金托管服务,基于平台自身制定项目审核和资金管理,一旦平台出现信用问题,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容易引发对传统金融机构资金托管的责任追究,导致信用风险爆发。
(二)是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支付、众筹和互联网理财等合作,容易引发法律风险。传统金融机构利用第三方支付渠道投资网上货币市场基金,逐步拓展到定期理财、保险理财、指数基金等,支付机构会利用资金存管账户形成资金池,从而导致备付金数量剧增,支付机构违规操作挪用备付金引发客户兑付困难,从而引发法律风险;与违规经营企业合作导致的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洗钱等违法问题发生,容易引发法律风险。
(三)是金融机构搭建金融科技综合经营平台,容易引发操作风险。传统金融机构纷纷布局金融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将金融投资、融资服务、证券交易、基金购买等金融业务植入网上平台,通过打通银政保业务界限,提高综合化经营水平,增强客户粘性。金融科技平台的便捷性促使平台更新信息并便于用户操作,然而,一方面由于网上开户容易缺乏充分的投资者教育,容易引发投资者操作不当,另一方面,由于业务交叉容易引起内部控制和操作程序的设计不当,由此造成投资者资金损失或身份信息泄露,进而引发操作风险。
(四)是金融机构与P2P、互联网理财、互联网银行合作,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一方面,P2P、互联网理财违规采用拆标形式对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息、集中兑付等,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账户活跃度较高并投身到金融科技领域,存在着资金期限错配的风险因素,一旦货币市场出现大的波动,就会出现大规模的资金挤兑,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
(五)是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容易引发信息技术风险。移动通信技术的安全性很大程度取决于网络平台的IT技术、风险识别技术、抵御黑客和病毒攻击技术。近年来,伪基站、伪造银行服务信息、信息“拖库”“撞库”事件频发,如果防备不当,极易发生信息技术风险。
(六)是金融机构涉及宝宝类货币基金业务,存在监管套利风险。一方面导致产品功能跨界。另一方面可能从监管标准不一中套利。例如,互联网“宝宝”类产品投资与银行协议存款资金不属于一般性存款、不需要缴纳存款准备金,被一些人士认为是一种监管套利行为。
金融机构金融科技风险应对机制
目前,监管部门已经着手金融科技行业跨界互联网理财和跨界金融业务规范的制定,传统金融风险应对机制已经不能适应互联网的金融创新。一方面,互联网业务在确立负面清单、行为监管和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等方面通过创新科技监管防范风险;另一方面,加强对资产、资金端、投资者的分类保护强化风险控制能力势在必行。此外,根据《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无论是银行集团各附属机构之间、附属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交叉产品和合作业务的协同,或是其所属机构的公司治理、资本和财务等,都必须在现有体制下进行全面持续的并表管控。因此,传统金融机构布局金融科技或者与相关企业合作时,为防范风险跨业传染,同样必须将金融科技的风险类别融入现行风险管理体系中,构建一体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并表后总体风险状况。
(一)合理把控金融科技内控风险,首先,应建立完备的金融机构防范金融科技风险内控机制,提高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操作管理以及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其次,加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员工的道德教育和行为管控,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第三,加强账户和资金流转监测,严格身份识别、交易审核、大额对账等;第四,建立金融机构子公司风险承担、风险转移的差异化经营策略,有效防范和化解声誉风险;最后,建立风险预警应急措施,对涉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预警、早处理、早报告,一旦发现采取清收措施,并快速启动司法保护程序,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加强金融科技信息科技风险防范,首先,提升金融科技核心技术水平,运行安全防范体系,如维护操作系统安全、防火墙技术、虚拟专用网络技术、入侵检测技术、金融信息和数据安全防范技术等,防范系统故障、黑客攻击、病毒植入等技术风险;其次,自建信用信息征集和应用系统,配合监管机构实现信息共享,运用信息科技技术实现现场与非现场检查,有效防范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的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最后,运用先进的、大数据挖掘、区块链等技术,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和风险预警模型,有效防范防止信息泄露等产生的法律风险。
(三)构建金融科技风险量化监测指标体系,首先,运用量化指标,分析金融科技运行、强化金融科技风险管理和宏观决策,金融机构可在资产品质端另列金融科技板块,定期提供金融科技产品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与操作风险资本等量化指标风险监测。其次,可依托现行风控指标模型选择指标,例如经由横跨银行?证券与保险采用的流动性覆盖率(LCR)与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防范兑付流动性风险,利用资产组合的五级分类监测防范信用风险,或者通过关键风险敞口提列资本来防范操作风险。最后,从综合统计的视角构建风险数据采集的基本框架,通过汇集金融科技子平台相关信息构建指标体系,形成一套与现行风险管理制度融合统一的监测框架,作为传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的补充。
(四)避免金融科技风险传染发生,首先,金融科技在大量客户的相互迁徙和交叉等日趋复杂化下,应制定单一用户画像?个别交易对象或关联企业所属集团?特定商品风险头寸?特定信息服务提供商等风险集中型态的限额,抵御交易过于集中而产生交叉传染的风险。其次,对于金融机构所属的不同网贷子平台可建立同一人、同一关联人或同一关联企业的信息系统,运用平台间借款金额阀值的动态风险调整机制,有效防范跨平台借贷行为可能产生的违约或者恶意诈欺风险。最后,建立金融科技板块重大突发信用事件通报机制,及早防范危机发生时的交叉感染风险。
H. 以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发展的影响分析 论文选题,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简述一个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给传统金融业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和冲击。面对这一新变化、新挑战,金融机构应该如何看待与应对?本文从互联网金融的内涵、表现形式及最新发展出发,分析其对传统金融业发展方向、结构转变及战略创新选择等方面的影响。
关键字:互联网金融
传统金融影响
随着我国金融深化和金融改革进程的加快,互联网金融浪潮的兴起,对传统金融部门、金融市场效率、金融交易结构,甚至整体金融架构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促进了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兴机构的相互竞争,涌入的"搅局者”不断增多,尤其是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抢食包括信贷、财富管理、资产管理、证券保险等在内的金融业务,给传统金融业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和冲击,面对这一新变化、新挑战,金融机构应该如何应对?本文拟对此作粗浅的探讨。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目前,有关互联网金融内涵的表述有多种,界定尚不统一。在此,笔者初步归纳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介入传统金融业务过程的一种混合金融。从广义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从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是涉及货币的信用化流通支付的相关层面,也就是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来实现的方式方法都可以称之为互联网金融。当前互联网金融格局由传统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组成。
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传统金融业务的网上银行创新以及电商化技术创新等。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主要由凭借商业性互联网技术进行资金运作的电商企业、人人贷(P2P)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理财类的手机理财APP 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组成,是以互联网体系与思维去打造类金融业务,运用互联网的特性去完成金融的渠道、借贷、信息、销售、客户管理等工作。传统金融人有一种看法认为,传统银行早已采用了数据化、互联网技术电子银行管理体系,所以银行也就是互联网金融。但实际上,笔者认为,由银行操控的电子网络或利用的互联网应称为金融互联网。
在此,本文侧重探讨非金融机构组成的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的影响。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和表现形式
第一种模式是银行网银,
当前商业银行借助互联网渠道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服务,互联网在其中发挥渠道作用。第二种模式运用电商的平台,依据大数据收集和分析进而得到信用支持,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的综合交易模式。
第三种模式是P2P 模式,这种模式提供了中介服务,把资金出借方与需求方2 结合在一起。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是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如人人贷,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 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二是"P2P 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宜信模式。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该模式通过互联网撮合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实现个人对个人贷款。
第四模式通过交互式营销,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把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使金融业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共建开放共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第五种模式实际上是一种货币基金模式,以支付宝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余额宝为代表,用户能随时把自己支付宝中的钱支付到余额宝中,不但免转账手续费,还可以获得收益。
三、互联网金融影响下传统金融发展方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中,随着互联网等通讯技术的发展及其与金融业的融合,“互联网金融”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在研究初期,众多学者,例如Allen et al.(2002)、Fight(2002)等,只将互联网视为实现金融服务与交易的一个新的方式,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互联网对金融业的影响。当然,如果只从技术的角度分析该问题,相对于传统的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凭借在信息收集及处理、产品交付与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优势,必将革新传统金融业,但归根结底,这种影响只可概括为:更快。随研究的深入,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互联网对传统金融组织、运行方式的冲击,以至于一些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是继传统金融中介和资本市场之后的第三种金融模型
四、互联网金融影响下传统金融结构变化及其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高频交易”(highfrequency trading,HFT)和“算法交易”(algorithmic trading, AT)持续增长。这一方面增加了交易的规模,另一方面也提高了金融产品的同质性。以美国为例,2003年的日均交易量为30亿股,2009年已上升为日均100亿股。与此同时,传统交易方式的占比显著下降,纽约证券交易。(NYSE)的市场份额2003年1月的80%下降到2009年12月的25.8%(Angel et al., 2011)。与交易量的大幅上升相反,电子交易可以减小平均交易规模,从而在交易大额头寸时更有效地节约成本。传统上需要借助交易所交易来隐藏实际规模的大额交易,如今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的“暗池”(darkpools)控制其指令的暴露(exposure),持续地通过较低的成本完成交易。电子交易在以”光速“进行,距离对交易的影响至关重要。Garvey & Wu(2010)的实证研究发现,电子交易成本与地理距离有显著的关系。距离交易所较近的股票市场交易员能够获得更高的指令执行质量,数据传输速度限制导致电子交易的速度产生差异,具有速度优势的交易员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市场结构的变化对金融市场的流动性、波动性和有效性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一,直观上看,电子交易扩大了市场规模,可以为提供更多流动性。Hendershott et al.(2011)的实证研究证明,算法交易提高了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流动性,而且整个市场的流动性也变得更加充裕。在市场波动时,算法交易相比人工交易更倾向于释放流动性。然而,电子交易在增加流动性供给的同时,也增加了流动性需求,而且后者还可能减少市场流动性并导致利差扩大(Kumar et al., 2011)。
第二,电子交易通常在收市时平仓,交易员会在交易日结束的最后一分钟里卖出大额头寸,这有可能导致价格的显著变化,从而增加市场波动性。而且,高频交易的交3 易策略,如动量策略(momentum strategy)也可能会加剧市场的短期波动。最近的例子是2010年5月6日道琼斯指数的”闪电崩溃“。虽然高频交易并非引发崩溃的原因,但其随后的反应引起了巨大的卖出压力,加剧了市场波动(Kirilenko et al., 2011)。然而,观测期改变会影响实证检验的结果,如Chaboud et al.(2009)对外汇市场的研究发现,算法交易与市场波动性负相关。第三,对市场有效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电子交易的价格发现机制。Hendershott & Riordan(2009)认为,电子交易作为稳定投机者(stabilizing speculator),其对流动性的供给和需求使市场价格更加有效。“暗池”交易会损害价格发现的有效性,同时降低市场的波动性(Ye, 2011)。引入流动性因素后,Zhu(2012)的模型证明,"暗池"可以提供价格相关信息,有助于价格发现,但会降低流动性。
五、互联网金融影响下传统金融的战略创新选择
(一)积极提升银行传统业务优势,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容否认,当今银行在经济调控、风险控制、社会征信、庞大的线下客户及专业服务等方面还具有强大优势,但也存在不少弱性和缺失。因此,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不断提升银行的传统业务水平,改进账户管理、支付结算、存贷款流程等基础性金融服务,以优质服务赢得市场,赢得客户.
(二)积极开拓电子、移动、智能银行。银行要加快转型步伐,提升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支付工具功能,依托移动通讯、互联网,改进和开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iPad 银行、微信银行等电子银行“家族”业务,提供客户远程服务,向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现代金融服务。
目前,北京银行已推出“直销银行”,光大银行推出“智能银行展示中心”,广发银行推出了“智能金账户,具备自动余额理财、自动申购赎回货币基金、自动还信用卡等功能。这些环节均需银行开放端口和数据,目前,互联网金融产品还很难实现。
(三)
加强互联网金融合作。互联网线上天量客户以及大数据优势,对传统金融偏爱的线下模式形成巨大冲击。银行要取长补短,积极把握与互联网企业及平台的合作机会,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数据量大的特点,把握客户信用记录,提高客户信用评级精确度,了解客户购买力与消费习惯,提供更合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金融方案。近期,民生银行已与阿里在理财业务、直销银行业务、互联网终端金融、IT 科技等方面开启合作战略,以传统基础金融优势激发互联网金融的
I. 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是一个意思吗
不一样,他们之间有一些不同点:
1落脚点
金融科技的落脚点是科技,具备为金融业务提供科技服务的基础设施属性。与其并列的概念还有军事科技、生物科技等。
科技金融的落脚点是金融,即为用以服务于科技创新的金融业态、服务、产品,是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典型代表。与其并列的概念还有消费金融、三农金融等。
2目标
发展金融科技的目标在于利用科技的手段提高金融的整体效率。
发展科技金融的目标在于以金融服务的创新来作用实体经济,推动科技创新创业。
3参与主体
金融科技的主体是科技企业、互联网企业、偏技术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代表的技术驱动型企业。
科技金融的主体是以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业。
4实现方式
实现金融科技创新的方式是技术的突破。
实现科技金融创新的方式是金融产品的研发。
5具体产品
金融科技的具体产品包括: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云、区块链、征信、AI、生物钱包等等。
科技金融的具体产品包括:投贷联动、科技保险、科技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股权众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