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监会的金融监管权有哪些
以下内容摘自银监会网站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⑵ 银监局今年更新的1104报表怎么做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3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的要求,为了加快银监会系统信息化建设,银监会于2003年11月4日专门召开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主席办公会,会议决定启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
“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原则是“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资源共享”。系统建设将采取数据大集中的模式,利用两至三年的时间,构建以数据仓库为基础平台的新一代银行监管信息系统体系,实现对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管(简称“1104”工程)、现场检查、风险评级和预警分析的信息化、现代化、网络化,实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行的智能化监管。
银监会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是商业银行面向银监会及其他上级监管机构统计监管制度的报表处理平台,其基本功能是利用行内自有的业务数据,按照银监会的报表监管制度及行内日常报表统计要求,完成由行内日常业务数据向监管报表数据及行内报表统计数据的转换,并按照银监会及自行定义的规则生成相应的报送文件或报表。
从数据入口来看,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是建立在商业银行行内业务系统(比如:核心业务系统、统一财会系统等)之上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它通过数据采集接口平台,实现从业务数据到统计数据的抽取与转换。
从数据加工来看,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可以方便地按照上级监管单位的统计制度及统计要求进行准确地数据加工处理,比如:数据校验、数据调平等。
从数据出口来看,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会以上级监管单位和外部数据接收单位的文件格式要求生成规范标准的报文报表,并可以图表等多种方式灵活展现。
系统安全设计上采用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交差授权的方式,保证了系统在数据控制方面的安全性,同时支持基于CA证书的数据链路层加密策略。
系统采用任务分解机制,让原先集中在总行的统计工作合理有效的分解到各级支行,总行只需进行任务管理和补录总行数据,分支行数据由分支行统计人员补录提交总行,总行人员不需要再做分支行数据。
业务处理通用性
就对外数据报送归口而言,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可以适应银监会1104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而且可以处理面向其它机构指标形式或报表形式的外部报送报文与报表。
就行内业务报表处理而言,1104监管统计报送系统基本上可以处理所有基于Excel二维表格的业务报表处理,比如:财务会计报表、统计考核报表、风险管理报表等。系统具有强大的报表定制功能,可以自行定义模板。
系统操作方便性
自动抽取转换业务数据:系统采用数据采集接口平台,自动从行内各业务系统(财务系统、会计系统等)抽取数据并转换成为所需的监管指标数据,大大减少了手工劳动,并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
方便定制任意统计报表模板:系统具备强大的报表定义功能,业务人员可方便快捷地定制任意形式的Excel统计报表,满足行内统计报表的要求;
网页交互,在线补录:系统采用B/S模式设计,全部基于WEB模式操作,界面清新,操作方便,行内用户可通过浏览器直接访问该平台,在线补录数据并进行修改,方便直观;
提供方便实用的辅助数据入口:考虑到业务人员对于办公软件的熟练度,该系统数据入口还采用了方便直观的Excel文件接收,可以省去大量手工填报过程;
多用户协同做数:通过用户许可证的授权,提供多用户协同做数,充分协调各级机构间的共享协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有效实现任务分配:总行报数以任务形式下发,分散填报,有效实现总分机构协调,减少压力,并加强了对支行数据准确性、及时性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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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职责有什么区别
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界的地位一直是举足轻重的。2018年3月21日,中国银行保回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答立,即为现在的银保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存在。
银监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它的主要业务可以非为两种:监管业务和非监管业务。简单说,就是管银行的。
通俗来讲,银监会的主要业务分为两种,监管业务和非监管业务。
监管业务方面,设大型银行部、政策银行部、城市银行部等分别对五大行、政策性银行、城商行等进行监管,此外还有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处非办),对非法集资方面进行监管。
非监管业务方面,主要设有法规部,政策研究局,消保局,审慎规制局等部门,负责制定银行业审慎监管规则等。
银监会还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权利,比如银行董事高管的任职、银行设立新的银行网点等,都需要银监会的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简单说,就是管钱的。举个栗子,央行增降准备金利率,直接影响银行的信贷等业务,信贷业务是银行的重要收入。当然,央行不会乱用职能,一切都为了国家金融业的稳定发展。
银行为什么怕银监会和央行?因为一个管打,一个管钱。
⑷ 银监局对金融机构UPS的设置有什么规定
三个文件可以看看。公通字[2006]53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银监办发[2008]7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系统安全策略试行,银监发[2009]19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⑸ 求专业人士解达:银监局对金融机构开展常规检查,是否有权查询金融机构的客户账户信息有法律依据么
银监局有权对来金融机构的业务源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但他们是没权对存款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冻结、扣划的。所谓的法律规定的除外是指工、检、法、司、工商、税务等权力部门。而不包括银行业监督部门。
《银监法》中,增加了两个方面内容。
第一,在银监会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的条件下,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行使相关调查权。具体内容是:询问与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提供文件、材料和证明材料,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财产权登记资料;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毁损、伪造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文件、资料,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规定了调查相关人的配合义务和法律责任。即对不予配合的单位和个人,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