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收到预收账款要不要交增值税原则是什么呢
不要交增值税。
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发出货物的当天。增值税发票也应在发出货物当天开具。此时,才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Ⅱ 公司收到预收款后,(未交货)客户公司失联需要缴增值税吗
你好!
贵公司收到预收款,但是没有交货,客户公司失联,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2019年新收入准则)/旧收入准则是计入预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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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预收款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分为3种:
1.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对于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来说,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Ⅳ 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Ⅳ 预收账款是否需要缴纳税款
预收账款并不需要缴纳税款,主要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预收账款挂帐长期或者大额挂帐的现象主要分两类:
1、非主观故意行为。部分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按合同规定收到预收帐款、发出货物后未将全部货款结转销售收入,未能及时足额纳税;以上偏差并非企业故意偷逃税款,主要是会计人员对税法的学习和理解不够,或误将预收帐款结算方式当作分期收款结算方式进行帐务处理,或认为没有收到全部货款及开具发票就可以不记收入而未结转销售收入。
会计人员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时间上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会计人员过多的从会计制度角度,考虑谨慎性原则,强调所有权的实际性转移,而忽视税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实现就应纳入收入,缴纳税款,混淆“预收帐款”、“分期收款”等结算方式,将本应属于收款在前,发货在后的预收帐款误按分期收款进行帐务处理。
2、存在主观故意行为。纳税人资产负债表“预收帐款”某一时间贷方余额为较大。该企业经营产品属于非紧俏商品,基本上是买方市场,购货单位先付款后提货的可能性较小,故检查重点放到“预收帐款(暂收款)”帐户。此帐户反映某一时间段贷方发生额比较频繁,故通过抽取调阅发生额较大的凭证详细检查。
经查阅其业务日报表和销售部门的发货记录,发现付款单位已将货提走,但发票未开,从而确定为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只是部分余款未结。经过逐项核实,发现该企业将销售货款挂“预收帐款”,未转入“商品销售收入”,少报销售额,不缴或者少缴纳税款。
另外,部分纳税人滥用收入确认要件,故意推延纳税时间。如有的企业利用甲方因整体交付和付款计划安排而不及时索票,滥用收入确认要件,以未验收而不满足合同确认的所有权转移,推延纳税时间。如电力行业,甲方付款有一定的付款时间规定。根据行业惯例,要5年后才付款,设备供应商也按照5年确认收入,而电站投入商业化运作一般只需要3年时间。这样会面临涉税风险,应当从实质上把握预收账款确认收入。
Ⅵ 预收账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按税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账款要缴营业税、所得税,不缴增值税。其他企业预收账款什么税都不用缴。
Ⅶ 预收账款为服务业的是不是收到钱就得上增值税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为货物发出或提供劳务的当天。就是说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销售,如果收取了货款,商品货物尚未发出/劳务尚未提供,则收款当天不作为纳税时间。(增值税暂行条例)
在确认收入时,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或劳务已经提供;
(二)不再有继续管理权和控制权;
(三)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四)相关经济利益可能流入;
(五)相关成本能可靠计量。
二.在此确认条件中(一),(三)、(四)、(五)条的“可能性”的估计是需要个人的职业判断的,而职业判断的依据一是个人的专业水准及分析,
Ⅷ 预收款究竟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视情况而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8)金融机构预收款是否缴纳增值税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第五条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
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第六条 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第七条 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Ⅸ 预收款项什么情形下需要缴纳增值税
1、根据增值税细则的有关规定,采取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货当天(提前开具发 票的情况除外)。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四、支付机构预付卡(以下称“多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Ⅹ 房地产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房地产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缴纳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表里有个增值税预缴表,就是反映预缴增值税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