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互联网金融的倒闭潮仍将继续吗
交我认真到满满的真情
『贰』 互联网金融倒闭的倒闭,退出的退出,还有稳点的可以投吗!
金汇金融资金兑付率百分之百,建立了严格的产品甄选机制,产品都来自合规的泛金融机构。今年加入中国互金协会了还。
『叁』 为什么互联网金融公司经常拿钱跑路
目前已经明确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有三类:
第一是信用违约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内品能否实现容其承诺的投资收益率。第二是期限错配风险,即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资产是期限较长的,而负债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负债到期不能按时滚动,就可能发生流动性风险。第三是最后贷款人风险。
综上所述,充分考虑各种潜在风险,笔者认为像共投网这样的艺术品众筹理财产品值得我们学习,给了我们一种新思路。
『肆』 互联网金融公司倒闭了、卷款逃跑、一夜间消失怎么办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仍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业务模式还不成熟,容易突破版非法权集资等监管底线。”一方面在经济下行周期,互联网金融面临较大的风险压力,另一方面互联网导致去中间化和去中心化,容易被洗钱等犯罪行为所利用。
行业高速发展但问题频生,对于不断上演的P2P倒闭跑路潮,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冰火两重天的景象属于成长期的“烦恼”。破除这些“烦恼”,及时快速监管大有可为。
1、必须加强监管,防患于未然;2、对卷款逃跑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应加大处理力度,追缴其非法所得。
『伍』 互联网金融平台倒闭的原因有哪些华泰金融会倒闭吗
你好!互联网金融平台倒闭的原因无非就是资金链断裂,金融企业要想盈利,那么就需要放贷,这是最主要的收入,如果贷款无法发放并及时收回,那么就会导致亏损,当然有些互联网金融也可能是拿不到投资造成的~
『陆』 互联网金融会不会被国家管控,最近又看到一家p2p公司被倒闭。可是互联网金融公司工资又很高,我很纠结
未来肯定会出台相关的监管政策,尤其是线下的肯定会大面积关停,而线上现在1200多家,太乱了,所以肯定会整顿的,而且这个行业本身也不存在多么大的竞争,所以只有靠国家了
『柒』 拿到融资的互联网公司,为什么大部分倒闭了
不是拿到融资就能顺顺利利的,倒闭的企业千千万万,无法用一言两语说清,但是,大多都跟运营、推广、团队、管理、财务等环节息息相关——恩美路演
『捌』 P2P公司倒闭负责人跑路怎么办
2017年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我们互联网金融行业而言,外逃到海外的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被擒,受害人也将有希望拿回资产,因为检察院将就违法所得和涉案财产向法院申请处理,将依法返还被害人财产,其余财产没收归国库。
多赚理财师点评:截止至2016年年底,爆雷的平台2784家。但是大多数的人都没能将资金追回,有一些犯罪嫌疑人逃逸到香港、英国和美国等地区,虽然投资通过各种方式发现了其踪迹,但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回国的打算,投资者只能并不能追回自己的资金。该规定下达以后,投资者有望追回自己的资金。
『玖』 本人在p2p公司任部门经理,现在已经离职,但是如果公司倒闭了,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得分情况看:
一、如果平台没有触犯刑法,平台负责人也没有犯罪,部门经理肯定没有刑事责任。
平台如果依法经营,没有设立资金池,也没有帮助投资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进行集资诈骗,也没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没有违法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擅自发行股票、债券,没有故意参与洗钱等。
平台则没有触犯刑法,平台都不构成犯罪,平台由于经营不善而倒闭,只需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即可,部门经理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平台负责人如果构成犯罪,部门经理有可能与其构成共同犯罪。
二、如果平台触犯刑法,构成单位犯罪,部门经理极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解释,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三、如果平台负责人构成犯罪,部门经理极有可能与其构成共同犯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判断平台部门经理有没有刑事责任,先得看平台或是平台负责人有没有违反法律,再看部门经理有没有参与协同。
(9)互联网金融公司倒闭扩展阅读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已有236家P2P网贷平台相继“爆雷”。其中,有163家是在6月以来的50天内“爆响”,平均每天约3.26家。
截至6月底,国内P2P平台数量已降至不足2000家。
今年6月以来的这波调整,在地域上出现了不一样的特点。163家问题平台集中在浙江、上海、广东三地,数量分别为55家、51家和27家,占比超过80%。
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报告显示,截至6月30日,我国在运营P2P网贷平台共2835家,主要分布在广东、北京、浙江和上海地区。四个地方共有1720家在运营P2P网贷平台,占全部在运营平台60.6%。
到现在,我国P2P网贷用户已超5000万人,人均投资金额22788元,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等地,与平台分布高度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