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农村电商政府有什么补贴
政策一
政策名称:《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2月1日
政策概述: 意见指出,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同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
意见共分5个部分32条,包括: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方面,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政策二
政策名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4月2日
政策概述:《决定》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5部分19条。
在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方面,决定指出,要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政策三
政策名称:《关于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颁发部委: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商务部
时间:2015年4月7日
政策概述:通知指出,要部署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农村青年抓住信息化进程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积极利用电子商务等现代商业模式拓宽创业致富渠道,投身农业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
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的工作内容包括4个方面:
一是技能培训。依托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围绕电子商务实操、网络市场营销、物流配送等内容,为农村青年提供电子商务技能培训。
二是金融支持。协调金融机构,联合设计开发“青”字号电商创业金融服务项目,在授信额度、利率优惠等方面重点向电子商务创业青年倾斜。
三是领创建站点。择优选择依托电子商务发展的涉农创业青年领创建县级区域电商服务中心;鼓励农村创业青年加盟或投资建立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
四是跟踪服务。开展网店货源对接;打造农村青年电商网络展销平台或网络集市,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政策四
政策名称:《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5月4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了七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营造宽松发展环境,降低准入门槛,合理降税减负,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维护公平竞争。
二是促进就业创业,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加强人才培养培训,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
三是推动转型升级,创新服务民生方式,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
四是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
五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
六是构筑安全保障防线,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
七是健全支撑体系,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
政策五
政策名称:《“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颁发部委:商务部
时间:2015年5月15日
政策概述:《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农村电商环境;加快电子商务海外营销渠道建设,助力电商企业“走出去”;支持电子商务进中小城市,提升网络消费便利性;推动线上线下互动,激发消费潜力;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拓展海外市场;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拓展服务性网络消费范围。
《行动计划》提出,要力争在1到2年内,实现在全国创建培育20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6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培育150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打造50个传统流通及服务企业转型典型企业,培育100个网络服务品牌;推动建设100个电子商务海外仓;指导地方建设50个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完成50万人次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力争在2016年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网上零售额达到5.5万亿元目标。
政策六
政策名称:《关于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家邮政局、商务部
时间:2015年5月20日
政策概述:《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城乡快递服务网络,加强快递在中西部、农村地区与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采取四方面重点措施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
一是完善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基础设施。
二是加强资源整合共享与合作开发。鼓励快递企业间在业务量较小的乡镇和村合作建立服务网点开展快递服务。
三是健全农产品快递服务。鼓励快递企业积极服务农产品进城,探索与涉农电子商务企业等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的有效对接,协同提供农产品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到经济发达地区的快递服务。
四是提升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水平。引导快递企业完善中西部、农村地区网点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 加强服务监督。到2020年,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政策七
政策名称:《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颁发部委: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时间:2015年9月24日
政策概述:《计划》围绕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制定了20项具体行动计划。
一是积极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实施能力提升、平台对接、电商拓展3项行动;
二是构建农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施网络集货、产品推介、信息共享、质量监管、运行保障5项行动;
三是大力疏通农业电子商务渠道,实施渠道延伸、市场转型、模式创新、基础支撑4项行动;
四是加大农业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及其应用力度,实施技术创新、示范推广、标准推进、政策研究、智库应用5项行动;
五是加快完善农业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实施政策支撑、硬件支撑、运营支撑3项行动。
政策八
政策名称:《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中共中央国务院
时间:2015年11月9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七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制订出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工作指引。推动电商扶贫。
二是鼓励和支持开拓创新。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和农村电子商务强县创建活动。
三是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培养农村电商人才。
四是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强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
五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
七是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
政策九
政策名称:《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财政部
时间:2015年11月17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3年时间在各农业综合开发县初步形成1-2个优势特色产业,以省为单位各形成10个左右、在全国初步形成百个资源比较优势大、产业链条延伸长的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在扶持方式方面,逐渐形成以贷款贴息为主、以财政补助为辅、财政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多元化扶持体系。贷款贴息项目优先扶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财政补助项目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采取财政股权投资基金、贷款项目担保基金等扶持方式。同时,鼓励地方积极探索有利于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其他扶持方式。
政策十
政策名称:《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颁发部委:国务院
时间:2015年11月23日
政策概述:意见提出,拓展农村消费市场。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大幅降低农村流通成本,充分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意见》提出4方面具体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制度创新,破除阻碍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二是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全面提高标准化水平,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引导企业更加积极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计划,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生活服务等有效供给;
四是优化政策支撑体系,着眼于发挥制度优势、弥补市场失灵、引导市场行为,系统调整财税、金融、投资、土地、人才和环境政策,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形成有利于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政策环境。
意见表示,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结合。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辐射农村的作用,提升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商品和要素集散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特色小镇。
有点长,都是2015年影响农村电商国家政策。
『贰』 如何有效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是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道路的重要载体,是逐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及展示和推广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发展成果的良好平台,是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的重大举措,对示范和引领现代农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以示范区建设为突破口,创造经验,积极探索,进一步促进我省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技进步和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质量安全和生态环保为重点,着眼全省现有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区位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选择一批示范带动效应显著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提升我省农业现代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按照“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的原则,力争用5年时间,建成覆盖不同产业类型、不同地域特色、不同发展层次的较为完善的现代农业示范体系。争通过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使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村生态环保水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农产品产量稳步增长,农民增收步伐持续加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发展。
三、突出工作重点,准确把握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正确方向
(一)进一步增强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首要任务,统筹协调好主要农产品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系,大规模建设高产稳产标准粮田,大范围推进大宗农产品高产创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和水产健康养殖。突出粮食、棉花、油料、畜牧、水产、果菜等优势农产品生产,认真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种植面积,大力提高农产品和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和附加值,切实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产业安全。
(二)进一步提高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认真落实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总体要求,着力推动结构调整向高层次发展,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持续提升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高度重视品牌培育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积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驰名商标和名牌农产品,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扩大品牌农产品生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发挥好品牌对农业效益的提升和拉动作用。大力发展节约型和生态循环农业,提高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农业的低碳、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农产品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不断提高农业附加值。
(三)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按照“提升优势产业、发展特色产业、拓展新兴产业”的思路,加快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农业产业体系框架。根据资源优势,不断调整优化示范区产业布局,促进优势产品、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和有效集聚,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专业化生产区和经济隆起带。进一步做大做强粮、棉、油、菜、果等我省传统优势产业,不断提升优势产业的发展质量、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因地制宜地发展茶叶、中药材、食用菌、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进一步突出特色,提升规模、档次和效益。积极拓展农业的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新型功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努力拓展农业发展空间。
(四)进一步提升科技装备水平。
大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项目合作,使示范区成为产学研、农科教结合的示范基地,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基地,成为高科技农业人才创业的孵化基地。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尽快实现产业技术体系覆盖全部主要农产品的目标。切实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农业企业在技术开发、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配备和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良种统供、肥料统配统施以及机械化耕种收获,大力提升农业科技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区的技术集成、设施装备先进、组织管理高效的优势,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培训等方式,对示范区内的农民和服务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多层次、经常性的文化、科技、管理知识培训,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培育新型农民的基地,尽快形成一支具有专业技能、懂经营、会管理的职业农民队伍和适应示范区管理服务要求的人才队伍。
(五)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改善农业基础条件,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尽快形成功能齐全、长效管护的农村水利工程体系。加快研究和推广适合当地特点的各种节水灌溉措施、节约用水技术和耐旱节水品种,全面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始终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按照“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积极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不断提升农机档次、丰富农机种类、提高配套水平,促进农机农艺结合,加快提升农机化水平,发挥好农业机械化在推动农业现代化中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技术融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农业。加大农业信息技术研发推广力度,加快传感、通讯、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步伐,大力发展智能农业、精准农业。
(六)进一步增强体制机制创新能力。
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现代农业经营管理途径和模式,不断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积极发展多层次的农民联合与合作,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跨越发展,不断壮大龙头企业总体规模,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切实强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强化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激发公共服务的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从事农村各类经营性服务活动,不断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推动建立合理完善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切实加大对农村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小额信贷的支持力度,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叁』 农村成果展示会作文500字
农村成果展示会作文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业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使得金融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广大农村和农民,不断适应了我国“三农”发展需求。
党的建设和发展始终与“三农”紧密相连,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在大力推进支农服务的机制建设,支持“三化”同步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作出新的巨大的贡献。为了集中展示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丰硕成果,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报在新年来临之际,拟推出“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成果展示”宣传活动.
狮舞龙腾展现欢乐豪迈的气氛,锣鼓吹打敲出幸福生活的节奏。今天,来自全省各地的1100多名农民演员们“送文化”进省城。由浙江省文化厅和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的“文化集市——2014年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成果展示”暨“出彩浙江——浙江省小城镇大文化示范样本”颁奖活动在杭州西湖文化广场举行。
我省自2013年全面启动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以“文化地标、精神家园”为主题,全力打造集思想道德、文体娱乐、知识普及于一体的农村文化综合体——农村文化礼堂。本次2014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成果展示,是对此项工作的一个回顾。
发展农村文化离不开示范引导。今年浙江日报联合我省相关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首届“出彩浙江——浙江省小城镇大文化示范样本”推选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踊跃反馈。经过初选、复选两个阶段的激烈角逐,活动组委会结合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团打分,从全省近200个符合推选要素的小城镇中,最终决选出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桐庐县江南镇等10个“出彩浙江——浙江省小城镇大文化示范样本”。今天,这些样本单位代表接受了颁奖,其发展“小城镇大文化”的经验和做法也在现场得到了展示。
乡音乡曲,传递浓郁乡情;民俗表演,彰显文化底蕴;热烈排舞,展现奋发向上的时代风貌……本次演出活动是在全省93个农村文化礼堂业务建设示范点和10个“浙江省小城镇大文化示范样本”里选拔出30余个能代表当地文化特色的优秀节目,1100多名农民演员们以文化传承、歌舞表演、小戏小品、器乐表演、视觉艺术等表现形式综合展示,营造出“百姓嘉年华”般的节日气氛。现场设置的3个舞台与周边文化礼堂画廊形成一个盛大的传统乡镇文化集市场景,恰似一幅风情浓烈的民俗画卷,呈现出我省农村文化礼堂、美丽乡村和文明城镇建设的崭新面貌和丰硕成果。浙报8531合唱团也友情参演,在本次活动中与农民歌友同台竞技。
活动现场人山人海,杭州市民饶有兴致地欣赏民俗表演,观摩民间工艺,感受来自希望田野的喜悦和乡土文化的芳香,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
据悉,和本次活动配套的2014年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成果展示之工艺美术作品展于19日在省文化馆西湖文化广场展厅展出,至23日结束。
『肆』 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截至11月15日,如何申报
2020年10月13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拟评定国家示范社2065家,申报工作在2020年11月15日截止。《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发展指数报告(2018)》显示,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国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0.3万家,那么,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申报?申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2020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在2020年11月15日截止,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但从上文来看,需要准备的材料还蛮多的,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抓紧时间申报吧。
『伍』 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有没有官网啊
目前没有的
『陆』 南宁市创新企业配套服务的政策措施有
南宁市创新企业配套服务的政策措施有:
一、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一)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到2015 年自治区级以上开发区要实现孵化器覆盖率100%。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不断改善科技创新服务环境,加快构建市场化、社会化、网络化的首府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二)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对县区、开发区、企业建设开放式、专业化共性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予以资助。鼓励行业协会牵头建设行业研发与检测中心。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缩短审批时间,优先给予用地保障。
(三)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对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从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中一次性安排,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鼓励建设重点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对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在南宁建设并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可企业技术中心”称号,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一次性安排,予以100—200万元资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予以50—100万元资助。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一次性安排经费,对在南宁建设并获得“自治区认可企业工程中心”、“自治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予以30—50万元资助;对获得“南宁市认可企业工程中心”、“南宁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予以10—30万元资助。央企、国家级研发机构、国家级重点大学在南宁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南宁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以项目安排方式一次性安排每个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建设资助。
(五)加强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鼓励、支持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集中攻克一批对提升我市重点产业有重大影响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企业在技术装备改造、工艺改进创新、产品质量提高及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对列入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计划的项目,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每项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的资助。
(六)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生产高端产品。鼓励企业加强科技成果的引进和应用,通过引进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竞争力。对企业用于研究的仪器设备,按有关规定加速折旧。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配件,按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规定给予落实。
(七)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对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继续按有关规定给予定额贴息支持。对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决策人,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给予奖励。对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优化、提升、延伸传统产业成效明显的项目,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资助。
(八)进一步促进学会等组织的发展。发挥各类学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培训、交流、合作平台,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等服务。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以项目安排方式支持学会、行业协会开展战略研究和行业分析,参与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制定行业标准。发挥行业组织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作用,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工作,组织企业联合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
二、大力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企业
(一)积极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企业。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制订科技型企业引进方案,加大科技型企业的引进力度,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经费对引进的企业给予资助。对国际、国内500强企业来南宁创办企业或合作开发项目,建设区域性总部的,按照南宁市支持和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给予资助和奖励。
(二)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筛选一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设立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重点培育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制订实施个性化的支持措施,为企业提供特色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对获得“国家创新型企业”、“广西创新型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
(三)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立产学研结合的标准联盟、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联盟,支持其承担各类科技计划专项。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科研院校联合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申报,否则不予立项。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企业转移技术和技术开发项目所得,按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给予落实。
(四)鼓励企业开发自主创新产品。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定期编制我市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本市企业生产的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对获得市级新产品认定的,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每个新产品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
三、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和人才资源
(一)深入开展“高(名)校在南宁”行动。创新市校合作机制,签订市校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加强与驻邕高校及外地高(名)校的合作,积极有效利用高(名)校的科研成果、科研人才、科研设施、科技信息等方面的资源,在南宁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成果转移机构、科技服务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不断集聚创新资源,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对高等院校与我市签订协议建设技术转移机构、人才培养基地的,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以项目安排方式安排每个最高不超过20 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
(二)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全面合作。支持研发类科研院所利用科研成果、实验条件等方面的优势与企业联合技术攻关、开发产品,鼓励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加大对企业的开放力度,为企业提供检测、测试、标准等服务。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到南宁建设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和成果转化中心等技术转移机构。对科研院所与我市签订协议建设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的,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以项目安排方式安排每个最高不超过20 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
四、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
(一)继续对专利申请进行资助及奖励。继续按有关规定对国内发明专利、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予以资助;对发明专利授权予以奖励。鼓励支持企业申请国际专利。
(二)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标准化工作。支持企业牵头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推动技术标准的产业化应用,以标准促进创新产品开发。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对技术标准制定项目进行资助,制定国际标准资助50万元、国家标准资助30万元、行业标准资助10万元。
(三)支持企业塑造知名品牌。实施名牌战略,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商业信誉,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和自律活动。支持企业通过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赞助国内外知名赛事等推广品牌。对新增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予以奖励,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广西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南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五、加强科技推广应用
大力推广和应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技术引进、改造和推广经费,支持企业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落后工艺、装备进行改造提升。大力建设一批新农村科技示范村和特色农业示范园,示范推广节水农业技术、良种培育技术、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病虫无害化治理技术等新技术。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资金,支持建设星火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信息化基地和农民科技培训学校等机构,组织青年农民到高校院所学习培训,引进一批农业技术专家,培育一批农业技术人员,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继续按有关规定对使用节能技术和产品、购买农机、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予以补贴。
六、实施科技创新示范工程
(一)推进科技创新示范。在全市范围内重点选择具有较好基础的领域作为科技创新的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建设,产生和转化一批行业领先的科技成果,培养和集聚一批优秀创新人才,做大做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全面提高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带动其他领域的科技创新。
(二)重点建设南宁高新区科技创新综合示范区。南宁高新区要配合市科技局、工信委等部门,研究提出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编制建设发展规划,在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创新要素集聚、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示范,建设成为全市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成为广西科技创新综合示范区。
七、多渠道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
(一)引导企业大幅提高科技投入。建立企业科技投入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大幅度增加研究开发投入。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用于技术开发的费用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5%,其他工业企业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1%。对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企业,各级财政对申报的科技项目不予支持。
(二)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设立市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我市科技创新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从2012年起,各市管开发区应设立创业投资引导专项资金,对创业投资机构在开发区开展投资业务给予风险补贴等支持,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提供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股权融资,培育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成长。县区要探索形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机制。大力吸引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来南宁投资。
(三)鼓励非上市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经费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予资助。对拟挂牌企业通过主办券商内核,取得主办券商出具的推荐报告并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受理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成功的企业,给予30 万元奖励。积极争取南宁高新区列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园区。
(四)建立多层次融资市场。各部门应健全企业上市联动机制,为企业上市提供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大力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及境外上市,培育私募股权融资市场、股权交易市场,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鼓励各类风险投资资金设立。
(五)加强对企业创新的金融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资信良好、符合南宁市产业规划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一定额度和期限的信用贷款。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建立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继续按有关规定对小企业贷款实行风险补偿。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继续按有关规定对担保机构为我市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给予风险补偿。
(六)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市财政每年将科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十二五”期间,市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达到当年市财政支出的1.5%以上,并逐年增加。县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不低于本级财政支出的1%。市管开发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不低于本级财政支出的5%。市财政资助和奖励经费从产业发展资金、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等资金中统筹安排,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获财政奖励的科技项目、单位和个人,由市财政安排资金予以奖励。获财政资助的科技项目、单位,由市和纳税关系所在县区或市管开发区财政按比例给予资助,纳税关系在县区的,原则上市、县区按7:3承担;纳税关系在市管开发区的,原则上市、市管开发区按3:7承担。特别指明按有关规定执行的除外。
八、加大科技创新考核激励力度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考核奖惩制度。科学制定科技创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科技投入、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研发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创造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列入考核范围,纳入市级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建立科技创新重点任务督查考核机制、重点工作进展专报制度,定期对科技创新重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市政府每年与各相关部门、县区、开发区签订科技创新工作目标责任状,将科技创新考核结果作为县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以及相关领导个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科技创新工作有成效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市科技局要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县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确定相应的工作机构、人员,根据本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逐条落实。本政策措施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http://www.nnhitech.gov.cn/NewsHtml/20120920115050064100089.html
『柒』 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严格按照我县乡(镇)村联动工程、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导则要求,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1、抓好规划编制。按照全域理念,着眼长远发展,修编完善全县乡(镇)村庄布点规划,科学确定中心村、需要保留的自然村,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规划建设1个中心村。围绕“三区一园”、“四类村”
和农村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村庄产业规划。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要求,不搞大拆大建、不求千篇一律、不搞一个模式、不用城市标准和方式建设农村,做到依山就势、聚散相宜、错落有致,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在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引导农户向中心村集中,新建房屋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政策规定标准,严禁村庄规划区外新建房屋。
2、整治农村环境。对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确定拆除的危旧房屋、猪圈、厕所、院墙必须无偿拆除到位。对村庄内河流、沟渠、池塘进行清污,对村庄内水塘进行扩挖,房前屋后垃圾进行清理。对村庄内现有树木(特别是古树)进行保护,利用不宜建设的废弃场地和路旁、沟渠边、宅院及宅间空地,采取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茶园等形式进行绿化。对村庄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进行整理,确保杆线整齐规范。结合环保、清洁工程、小农水、沼气等相关项目,全面改造农户旱厕,具备上、下水条件的改为水冲式。由村民理事会牵头,确定卫生保洁人员或采取轮户保洁办法,配备垃圾清扫收集工具,建立卫生保洁、“门前三包”等制度,督促村民主动做好房前屋后卫生保洁,自觉清除村庄内垃圾杂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公共活动场地、道路、河道无垃圾、无杂物。
3、统一房屋风貌。按照“江南民居、微派”建筑风格,对已建房屋进行统一改貌,墙以白色为主、瓦以灰(红)色为主、屋顶以坡面为主,美丽乡村示范点房屋风貌统一率要达100%。整治过程中,
对连片红瓦的可以保留。新建房屋要严格按照住建部门提供的建房图纸,统一“白墙、灰瓦、坡面”的建筑风貌。
4、完善基础设施。根据镇村联动示范镇建设规划,镇村联动工程重点建设“一线一面一街”即:316国道石陂入口至镇区一线景观、绿化亮化、排水排污设施建设,高阜村摆嘴头新农村建设点延伸至生态商贸街延伸街道及休闲广场建设,镇区老街街道排污排水管网及房屋立面改造提升建设以及沿河线一线景观、绿化亮化建设等。
根据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农户住宅布局、村民经济社会活动需要以及乡村特点,2015年重点实施高阜镇的高阜、石陂两个中心村,结合乡(镇)村联动示范乡(镇)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村内道路建设,村庄内主干道路(或环村道路)宽度一般为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并培护路肩;对入户等支线道路,采用混凝土或碎石、鹅卵石等材料铺筑,路面宽度原则上控制在1.5-2.0米。根据实际需要,在村庄主干道路及公共活动场所安装路灯,路灯间距一般为35至50米,灯具高度6-8米左右。建设村民休闲广场,安装体育健身器材。村庄内实行集中供水,自来水入户率要达到100%。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采用建设明沟、暗沟或铺设管道等方式,使雨水能就近排入池塘、河流;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结合自然村落布局和村庄人口分布,原则上每10-15户配置1个垃圾桶,每个村庄至少建设1座以上垃圾收集房。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共活动场所适当位置建设公共厕所,
原则上每个村庄不超过1座。公共设施建设占地,由示范点所在村民组内无偿调剂平衡,不予资金补偿。【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任务】
5、配套服务功能。按照中心村建设标准,美丽乡村示范点配置“11+4”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11项公共服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站(或文体活动室)、图书室(或农家书屋)、乡村金融服务网点(或便民自动取款机)、邮政所(或邮政便民点)、农村综合服务社(含农资店、便民超市2项)、农贸市场(或集贸点)、公共服务中心;4项基础设施即公交站、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尽量布置在村庄几何中心附近,方便居民使用,对兼有对外服务功能的设施,宜布置在交通便利的路旁或村口。“11+4”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由项目主管部门制定布点规划和建设、改造标准,确保各项服务设施建成使用、发挥效益。
6、做强产业支撑。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大力发展烟叶、草莓等六大农业特色产业,做强农业特色产业村。充分利用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串联美好乡村旅游线路,发展星级农家乐,做强旅游休闲产业村。依托村级现有传统工业基础,积极发展木竹、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做强工业特色村。挖掘乡村文化元素,对村庄内的古树进行保护,对村庄内古民居、祠堂、牌坊等历史遗存予以保护性修复,做强文化特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