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农村金融如何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我们以山东省莱阳市发展现代农业为例,在剖析现行金融制度对现代农业发展制约的同时,提出了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对策建议。 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县域金融机构多元化深度不够。目前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从贷款期限、额度和方式上很难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领域虽然近些年不断拓宽,但政策性业务,如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并未有效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因受自身经营管理的限制,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不明显;新出现的新三类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数量极少,服务能力有限。 金融中介组织缺失。借助民间资本兴建起来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加之县域基本没有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金融租赁公司等中介机构,中小企业在急需资金时,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因而丧失了很多发展良机。 民间融资长期得不到认可。民间积累了大量财富,同时农产品加工企业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在银行信贷资金缺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通过民间借贷融资高达8000亿元至14000亿元。民间借贷在历次金融改革中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地位得不到认可、发展得不到支持。 农村地区信用体系不健全。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征信工作开展的较晚,对贷款客户资料的收集存在不少困难,目前农村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农民的信用档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而少有的中介机构服务又不规范,信息经常失真,银行发放贷款面临很大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各种需求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因此,应从功能视角出发,以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为标准,开放农村金融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继续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组织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效率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消除农村地区出现的金融服务空白。 深化县域金融机构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激励机制。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因此,对信贷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要加大优惠政策的力度,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贷款进行利差补贴、税收减免,给予农村金融机构更加灵活的呆账核销政策和存款准备金政策,并实施差别化监管,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创建一个可持续的融资机制。 健全金融中介机构,为中小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提供专门服务。应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为产品有订单、订单有效益的中小加工企业贷款提供融资担保,同时积极推动民营资本参与组建担保公司,拓宽担保公司资本金来源的渠道;发展信托业务,通过为中小加工企业发行各种信托产品,筹集发展生产所需资金;大力兴办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展金融租赁业务,为中小加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租赁服务。 放开民间借贷,为中小加工企业多渠道融资开辟合法途径。顺应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与规范,尽快出台“放款人管理条例”,赋予民间借贷应有的法律地位,明确其性质、活动范围、运作方式和借贷原则等,建立长效管理和监测机制,适时向社会披露信息和风险提示,为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证,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弥补农村金融市场信贷资金不足的作用,为县域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服务。 加快农村征信工程建设,为现代农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目前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农户、中小加工企业等征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他们对征信工作的认识,使其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统计报表等规章制度,提高与银行打交道的能力。同时,不断完善征信评价机制,规范对农户、中小加工企业信用评定的管理工作,把其作为对农村金融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促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
❷ 依托金融扶持政策推动农业农村工作有什么好思路
当前促进农民增收意义重大
促进农民增收历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农民收入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近年来,农民增收不快所引发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多米诺效应,已成为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的矛盾和问题。
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翻番的目标任务。这意味着在未来的12年内,农民纯收入的年均增长至少要达到6%的水平。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对于相对落后地区而言,完成这一目标是非常艰巨的。尤其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加剧,我国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出口增速明显放缓,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不少中小企业面临停产甚至倒闭的困境。受其波及,作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将不可避免地发生逆转。因此,在当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的背景下,要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只有积极谋划新形势下农民增收新思维,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保障,拓展空间,深挖潜力,才能提高农民增收的质量和水平。
树立农民增收新理念
当前,在强农惠农力度不断加大的基础上,促进农民增收必须实现由政策的单一主导向科技、投入、市场等多维立体主导转变。以增强农民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既统筹城乡又统筹农业农村内部,既追求农民增收的数量又追求农民增收的质量和持续性,既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又着力保障农民的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积极树立农民增收新思维。
全面统筹增收理念全面统筹即不仅要统筹城乡,还要统筹农村农业内部,促进各种涉农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上下衔接、横向协调。在继续加大“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力度的同时,将新农村建设置于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化城乡互动、工农业互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机制。以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杠杆,促进要素资源的科学合理重组。
永续增收理念永续增收即农民增收的手段不能是权宜性的、竭泽而渔式的,在追求增收数量的同时,还要追求增收的质量以及持续性。近年来,农民增收呈现出较好的势头,但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未真正建立起来,所以必须实现从平面的支农惠农到立体的强农惠农的转变。与之相应,促进农民增收的核心也要由着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转向着力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水平,从而以农民自我发展能力的不断提升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回落不放缓”。
共建共享增收理念新农村建设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的普惠性的伟大工程,只有让广大农民不断从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实惠,才能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以共享促共建,以共建促共享,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在着力从整体上缩小城乡差距的同时,大力加强农村基础建设和农村社会建设,保障农民的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防范和遏制农村内部差距的拉大。
新形势下提高农民增收的建议
当前,必须立足实际,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保障,拓展空间,深挖潜力,提高农民增收的质量和水平。
以继续加大强农惠农力度为依托,夯实农民增收的基础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持续增加种粮收益。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加大对产粮大县的 “三奖一补”力度,争取把更多的粮食主产县列入国家财政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范围。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建设,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建立重要农资商品储备制度。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同时,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基础建设、农村社会建设、扶贫开发等支持力度,提高强农惠农投入的效率。
以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重点,提高农民增收的质量和水平适时推进农业和农村结构调整,采取贷款贴息、投资参股等措施,重点扶持粮食加工企业、畜牧企业和农户。建立合理的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发展保护性耕作,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大力推广节本增效技术,积极发展节约型农业,提高投入品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大力推进农村生态循环经济,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和生物质产业。因地制宜拓展农业的多功能性,打造功能多样、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
以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切入点,拓展农民增收的空间要进一步加强金融保障、帮扶企业解困、优化政府服务,重点支持成长型、配套型、科技型及农业龙头型中小企业,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对务工农民的技术培训,着力培育一批中高级技工,提高务工农民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拓宽劳务输出渠道,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路。鼓励返乡创业,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带动农民增收。
以加快培育现代新型农民为着力点,提升农民增收的能力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加强农村劳动力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全面提升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带动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财政扶持、信贷服务等优惠政策,扶持一批服务功能强、内部运作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增加财富积累,开创财产性收入等新的多元增收渠道。
以大力整合农村要素资源为突破口,深挖农民增收的潜力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基层管理体制等创新,激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回乡创业者、农村经纪人等农村经济发展主体,盘活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资源。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大力引导人才、智力和资金等资源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继续深化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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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yjxazn67535471152016-12-23 9:51:31
❸ 金融服务业与一般产业相比,存在哪些明显的特点
中介性,还有,它与实体产业最大区别是它本身不能生产东西和创造东西
❹ 农业生态金融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整合整个农业从生产到销售的各种资源。首先,为缺乏资金的农民提供资金支持,这一块可以做的事情就非常多了。然后,企业再逐步向特定细分行业(牛羊养殖、特种养殖、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等)的上下游渗透,覆盖农资供销、农村基建、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流通、农产品品牌营销机构、农产品终端销售、餐饮、观光农业等领域,形成连接农业全产业链的生态系统。最后,农民挣到了钱,实现资金回流,形成闭环。因为整个过程的基础是农业,需要与金融行业的有机结合,目的是形成一个生态系统,所以叫做农业生态金融。
❺ 保险、财税、金融如何支持农业发展
金融如何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中央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实践证明,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帮助和引导农民有序进入市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实现现代化,对加快我国“三农”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那么,金融机构应如何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呢?我们根据对黑龙江七台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专项调研,对财政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提出以下建议:
建立财政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有效引导机制。
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通过对现有财政支持农业资金使用方式和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融资扩张和发展,改变单纯依靠财政投入及财政包揽过宽的局面。要尽快改变农业龙头企业对财政资金“等、靠、要”的依赖思想,集中支持有市场潜力、有发展意识、敢于承担市场风险的企业做强做大,形成财政资金的几何级数放大效应;也可以在支农资金中安排一部分资金采取参股的方式用于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发挥企业“孵化器”的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加速发展。
围绕壮大优势主导产业,着力提升规模竞争力。
要进一步围绕农业优势主导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发展龙头企业群体。既要搞好农产品分级、包装、保鲜等初级加工,更要发展绿色产品、保健产品、功能产品等精深加工。既要着力做大做强一批重点骨干龙头企业,也要关心支持一批成长型企业。今后,要在重点培育发展优势主导产业上做文章,着力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根据本地农业发展的比较优势,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产业集聚,进一步体现地域特色,形成规模,带动和促进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
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形成高效金融服务格局。
按照市场化改革的要求,认真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一是落实好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专项借款的资金兑付工作。二是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切实防范经营管理风险;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内外部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营效率。三是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端正经营思想,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已任,继续把农户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主要服务对象,有效支持“三农”。要围绕农民增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在确保满足粮食生产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农户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农产品,积极支持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贷款方面应积极推进“创业贷款”和“建业贷款”。
重视发挥政策性金融在农业产业化发展初期的作用。
农业是一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大,而直接经济效益低,承担着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需要国家在宏观调控中加以保护的产业。同时,作为弱质产业,农业生产的风险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具有一定的刚性约束。农业产业化项目在经营初期具有投入多、风险大、效益低等特点,作为承贷主体的金融机构风险加大,致使一些直接关系农业发展后劲的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贷款投入甚少。因此,农业产业化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公共投入。政府应该重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或者通过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使其逐步向综合型政策性银行转变,为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❻ 金融生态环境的农村环境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务的各类金融机构,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相关联的所有因素及其他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动态的、均衡的系统。 1.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资金外溢现象比较严重
农业的弱质性和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决定了农村金融具有交易成本高、风险大、回报率低的特点。此外,由于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中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及邮政储蓄占有相当份额,前者出于对利润的追求必然将资金从农村通过其上级银行贷放;后者作为政策性银行运营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其在农村吸纳的资金也大部分流出于农村经济循环体系外。资金流动的必然规律作用加上有外流的渠道,导致了我国农村资金外溢现象比较严重,农村金融运行的整体生态环境不容乐观。
2.农村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完善
①农村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滞后,社会信用文化缺失农村企业和农户的诚信意识、金融风险意识比较薄弱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远未形成。
②农村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和征信业发展缓慢,缺乏一个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金融企业难以获取客户的真实信用状况以便做出准确的信贷决策。
③农村的逃债躲债和赖债现象还比较严重,但失信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缺乏对债务人违约的制约。
3.农村金融市场不健全
与大中城市金融市场相比,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①农村金融主体不健全。从1999年开始,农村信用社成了乡村地区惟一支持 “三农”发展的金融服务供给主体。
②市场供求不平衡。一是总量供求不平衡。全国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中,农业贷款余额和乡镇企业贷款余额的占比呈下降趋势,难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二是结构不合理。农村的生产性贷款多,消费性贷款少;短期贷款较多,中长期贷款基本没有。
③市场不完整、金融品种单一。农村基本上只有货币市场,而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极少。
4.农村金融法律环境不完善
当前与农村金融有关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尚不尽如人意。
①我国现行的《破产法》未赋予债权人主动申请将债务人破产清偿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债务人的约束力;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也不甚规范,《个人破产法》缺失,不利于尊重和维护金融债权。
②有些县乡政府的法制意识不强,存在行政干预法律、以权代法的现象,执法效率低下。
③农贷企业缺乏金融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影响其守法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能力。 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金融机构、司法部门、农村企业和农户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的原则,形成共建机制,促进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良性互动发展,进而更好地推动新农村建设。
1.加强地方政府主导,推动农村金融生态建设
当地农村金融生态状况如何,关键是地方政府。在农村金融生态建设中,县乡政府应从以下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①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服务农村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
②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建设农村企业担保制度、农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等相关支农金融制度。
③采取动员会、党纪政纪、法律等形式强化清欠力度,引导和督促欠贷政府部门和人员制订还款计划,及时清偿欠款,维护政府信用。
④鼓励、扶持和规范与农村金融生态密切相关的一系列专业化中介机构发展,提升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和社会信誉,推动农村经济金融的繁荣发展。
2.建设征信体系,净化农村金融生态的信用环境
①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
②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户、信用企业建设,进一步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
③建立健全数据体系,广泛向金融、税务、公安、房管、土地、车管、保险、商家采集客户信用资料。
④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畅通资本金补充渠道,完善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放大担保倍数。
3.健全金融法制,营造有利于农村金融发展的良好法律环境
基础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有力保障,因此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以完善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加强农村经济金融建设的立法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破产法》、《刑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从根本上加大法律的威慑力。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地方政府自觉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绝不应有的行政干预。
4.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功能,支持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①完善农业发展银行职能,适当扩大其业务范围,使其真正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作用。
②农业发展银行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要改进和完善经营管理模式,适度放贷款管理权限,扩大县支行的信贷管理自主权,研究并制定县级及其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办法,加大对农业经济的扶持力度。
③农村信用社应以改革为契机,完善其结构管理、增强服务功能、创新信贷方式、优化信贷结构、增加服务品种、提高服务水平,同时相应的增加支农贷款的额度,合理确定支农贷款的期限,使之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吻合,以更好地支持农业发展。
④培育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规范引导民间借贷。在严厉打击高利贷和金融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在农村金融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激励和促进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有效发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体系的补充作用。
❼ 如何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农村经济、农村金融及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关系
农村经济问题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大问题。农村经济与城市经济难以融合导致的“二元经济”结构;农业市场化和产业化以及科技化等难以实现导致农业抵御风险能力低下;农民增收缓慢等,这三个方面的问题被合称为“三农问题”。由于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以及农民增收缓慢引致的农村市场无法开拓进而导致的消费需求不足,城乡“二元化”日益明显导致的社会发展严重不均衡及其他社会问题等,都是因为农村经济发展滞缓引起的,因此如何解决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这三个方面问题,是挡在我国社会发展道路上的核心问题。
在近年我国经济实现飞速发展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同时城市金融发展水平与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更为明显,
农村主要的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及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非常缓慢,除个别经济发达地方外基本上都处于亏损状态。由于城市在人才占有、科技技术领先、金融发达、生活便利、资源占有占优、商品流通速度快等方面的优势,城乡间的差距将会进一步拉大。
我国城市资本尚处于资本积累阶段,不能直接用城市的资金来拉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否则城市科技产业将再次落后于其他国家,从而不利于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和长远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增强。金融作为经济的核心,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勿庸置疑的。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只能依靠农村金融的发展,通过农村金融的发展,增强农村资金的流转效率、使用效率,使其最终成为能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大动脉。在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极不发达的情况下,如何迅速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笔者认为,首要的应该完善和提升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通过生态环境的提升促使农村金融能从内部实现质的飞跃发展。
《金融时报》社评文章《金融生态环境就是竞争力》指出“金融生态环境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区域的软环境和文明程度,而且也直接影响到该经济体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从一定意义上讲,金融生态环境就是竞争力。”
雷和平、林之诠(2005)通过对陕西周至县和澄城县的调研,并对取得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指出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金融、经济的发展程度。
因此,我们要发展农村经济,在不可能实行规模性直接政策倾斜的今天,我们唯一可以走的路就是要发展农村金融,通过农村金融的发展,实现农村存量资金的盘活,加速资金流转,进而实现资金总量放大,推动农村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又必须依赖于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因此,要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务之急是要提升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水平。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缺陷分析
农村经济的欠发达状态,尽管不是完全由于农村金融不发达的现实引起的,但是,如果农村金融能得到较好的发展,则一定可以极大的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由于我国当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农村金融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章政远、祁斌昌(2005)指出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在四个方面存在欠缺:法制环境欠缺而导致的金融债权难以受到保护、征信体系欠缺导致贷款人道德风险加剧、信息披露失实而导致银企关系扭曲、经济金融错位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等。《金融时报》的系列评论员文章也从法制、信息、会计制度、征信体系建设等角度对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弱势部位进行了详尽的分析。笔者在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总结如下。
第一,农村宏观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农村资金外溢现象严重。农业的利润率从来就是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因此农业如果没有一些适当的措施进行补贴,其回报率的低下必然将导致该行业的资金外溢。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是回报率极低,农村金融机构赖以生存的土壤如此贫瘠,如何让农村金融健康的成长?此外,由于我国农村的金融机构中,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及邮政储蓄占有相当的份额,前者出于对利润的追求必然将资金从农村通过其上级行贷放,而后者作为政策性银行运营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其在农村吸纳的资金也大部分流出于农村经济循环体系外。资金流动的必然规律作用并且有外流的渠道,导致了我国农村资金外溢现象比较严重,农村金融运行的整体生态环境不容乐观。
第二,法制环境缺失,征信体系建设滞后。法制建设方面的缺失从理论上讲包括立法、司法和执法三个方面,具体到农村的现实,我们在后两个方面才是真正的缺失,已经有的法律规范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农村法制建设中不容忽视的顽疾。这样的法制环境必然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一种忽视。诚信环境的缺失则是导致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化的更为直接的原因,诚信缺失导致的道德风险由于不可预见性和对后续贷款行为的有力影响,将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造成极其不利的冲击。雷和平、林之诠(2005)在其调查报告中列举的这些数据是值得深思的:周至县2004年底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7.6亿元,不良贷款1.7亿元,不良贷款率近25%,而其中的十三类突出的不良贷款余额为4608万元,党政干部和政府的贷款(或担保贷款)就有1656万元,占比近36%,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能不讲信用,不还贷款,并且得不到任何的惩戒,这就是我国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一个不容否认的现实——征信体系建设滞后,贷款人诚信缺失。
第三,对农村金融的监管难以深入,农村金融业务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不利于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由于农业贷款的分散性和农村私人放贷的隐蔽性,对其监管难以深入进行,因而不能很好的引导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并同时打击那些不利于正规金融事业发展的地下贷款行为;同时由于私人贷款手续简单,贷款期限较短等优势,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不能实现金融业务创新的现实情形下,不能满足市场上的部分资金需要,因而也加剧了非正规金融业务的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市场份额不断被侵蚀,外部竞争环境较差。
第四,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滞后。作为农村金融的主要机构,信用合作社由于历史原因定位一直比较低,参与市场竞争较少,因而导致其管理体制建设、人力资源建设、市场竞争意识建设等都比较欠缺。尤其由于业务涉及范围较窄,致使其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严重滞后,不仅不能对业务创新进行预见性的控制引导,就是对传统业务也不能很好的进行控制。内控制度的缺失主要表现在财务会计制度、人事及岗位管理制度、风险稽核制度、问责制度等方面。这些内部制度的缺失,是农村金融机构不能实现主动性、创新性发展的内部原因。因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内部生态环境是失衡的。
第五,农村行政力量的介入较为普遍,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较低。在第二点中笔者引用的数据已经从一个事实的层面上说明了农村行政力量的介入——不仅是间接的(打招呼贷款、提供政府担保等),更有直接强行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占用大量贷款资金进行非财政性运作,使得原本有限的农村资金创造出现断层。农村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低,不能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市场的准确引导,交易环境较差。三、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思考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建设农村竞争性金融市场,而竞争性金融市场的培育需要有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笔者针对前面提出的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欠缺点,拟提出以下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
(一)加大法制建设力度,营造宽紧适度的农村法制环境
第一,加强针对农村经济金融建设特殊需要的立法工作。农村经济金融基础薄弱,需要不同于一般经济环境下的特殊法律保护,尤其在如何保障农民以及相关农村经济体的既得利益、预期利益等方面要加大立法力度,只有用法律来确保农村各经济体的正常经济利益获得,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否则各经济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将很难得到解决,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将缺失有效的法律屏障。
第二,加大执法、司法力度。在处理和协调农村经济金融事务中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已有法律框架的约束下的所有领域都要做到这一点;同时在农村经济金融活动中司法的力度应该加强,不能等上诉,应该强化主动监督功能。
第三,加强对农村金融犯罪的打击。鉴于农村金融案件一般都多而小,如果按照常规法律程序,打击农村金融犯罪的成本将大为增加。因此,笔者认为建立一种处理农村金融案件的特别简易程序,以期加大打击农村金融犯罪的力度,为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创造一个宽紧适度的法制环境。
(二)以农村信用社竞争意识提升为突破口,营建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
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按照建立此类金融机构的本意——作为农民等农村经济主体自己的银行,或者按照其设立与管理的模式——社员自治,都应该成为促进社员利益的金融机构。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固有的封建残余思想,乡镇、村甚至县级政府都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行政干预,致使信用社的经营行为不能很好的代表广大农民等农村经济体的利益。因此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一步就是要将信用社的官办色彩剔除,体现民治思想,还信用社经营权于民,促使信用社按照市场规律经营,从而为农村金融市场增添一个有力的竞争性主体,进而促使其他各类农村金融机构也能主动由行政主导转变为市场主导,最终建立一个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三)加强农村征信体系建设
信息不对称是社会的普遍现实,交易双方对自己的状况比交易对手有更多的了解,于是双方可能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进行博弈,一般的结果是社会效率出现损失。因此,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交易从整个社会资源利用方面看不是最优的交易行为。
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交易行为,一个重要的风险来源于交易主体尤其贷款方的信用引起的违约问题。如果贷款方或者金融服务的提供方不讲诚信,则可能会导致交易对方的利益在道德风险发生的情况下蒙受损失,但是交易对方可能不会等到损失发生才进行事后追偿,其可能通过增加其他附加条款增加可能违约方的交易成本,以弥补可能的预期损失。这样的交易将进一步抑制农村金融市场资金的充分及时利用。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包括征信数据库、诚信奖励与惩罚体系、追偿制度等完整的征信体系。
(四)从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着手,提升农村各类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风险控制的能力
农村金融市场缺乏必要的细分,对农村各经济体的金融服务需求进行挖掘,因此,金融创新就是一种必要的和急迫的工作。但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现有的人员和制度下,不仅金融产品创新不能实现,就是通过跟随创新实现了金融业务的创新,创新产品的风险也不能在现有的风险约束机制下得到有效控制。
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加大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力度,尤其在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岗位责任制度建设、风险监督与稽核制度建设等方面;此外,农村金融机构应该更加注重引入高素质的金融专门人才,加大对现有员工的培训力度,提升风险意识、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业务创新意识及业务创新能力。为繁荣农村金融市场提供内部制度和人员保障,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五)建立农村贷款保险制度,促进支农贷款发放,提升农村资金自我创造能力
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一般都只有30%甚至更低,货币创造能力较弱,加上农村商品市场交易通常都是通过现金交易完成,货币流通速度慢,因此,农村资金总量供应不足便不可避免。
建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的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发放——贷款保险制度可以确保农村金融机构的经济效益趋向最大。就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和社会条件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贷款保险模式。其一,行业协会模式——农村金融机构自主设立行业性、区域性保险基金。如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联合其他各类农村金融机构,通过类似上缴存款准备金方式强制各机构缴纳一定比例的贷款准备金,形成资金池,并通过招标方式确立区域性的基金管理公司,在资金的运作上采取以安全性为主、以盈利性为辅的方式,当被保险机构发生保险范围内贷款无法收回或其他既定损失情况下按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全额直接从资金池拨付予以补偿;其二,政府机构主导模式——以市级人行中心支行和银监局为核心,通过强制上缴贷款准备金的方式设立资金池。具体资金运作上与前一种方式基本一致,只是在资金管理上可以采取更灵活的方式,或者招标管理,或者自行运作,或者通过指定机构运作等。相对而言,笔者认为第二种模式在当前更为可能,在运作效率上、资金安全性及盈利性等方面都更有保障一些。
此外,科学高效的贷款保险制度还需要建立一个公正、有效的损失评价、损失确认、监督体系,以防止部分贷款机构的道德风险发生。在这样的一种制度保障下,贷款的发放必然加速,从而降低了农村资金的沉淀,提升了农村货币创造能力。
(六)限制农村金融机构成为资金外溢的渠道,以培育相对独立的、具有完整金融创造功能的区域金融市场
农村资金外溢,不仅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当地的所有金融机构的发展其实也是不利的。从金融生态环境的含义上理解,在没有充足的资金作保障的情况下形成的金融生态环境绝对是不能支撑当地金融的正常发展。因此,应该从制度层面直接规定各金融机构的资金吸纳与运用方式,同时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激励约束制度,以确保资金外溢状况得到抑制,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能有质的提升。
(七)提升对农村金融监管宽度和深度
农村各金融机构为了达到盈利或者其他目标必然与其他机构发生交易,尤其在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时,有可能做出违规行为,进而威胁到整个农村金融生态的平衡。因此在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抵抗风险能力薄弱的情况下,应该加强监管,包括两个方面的升华。其一,拓展监管范围即监管宽度。不仅要将农村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纳入,同时也要把非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纳入,以减少其可能产生的对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及农村经济的冲击;其二,提升监管水平即监管深度。不仅要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常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同时也要对产品创新行为、制度建设等进行引导,以切实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
(八)加快农村经济体发展,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根本支撑
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提升从根本上讲还是要依靠农村经济的发展,正如前文所分析的,两者之间存在密切的线性关系,而这种关系是一种映射。只有农村经济体发展壮大,才能促使农村资金在供应量上放大,同时也会促使农村资金在需求量上放大,从而增强货币创造能力和农村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实现农村经济体系内资金的稳定、健康、自主、有序的乘数循环流转,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❽ 农业生态金融有什么用
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三农”的一些问题,具体来说,要先了解农业生态金融是怎么回事。首先,金融公司为广大的农民提供借贷信息咨询服务,并且再贷后做好增值服务;然后逐步向特定细分行业(牛羊养殖、特种养殖、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等)的上下游渗透,覆盖农资供销、农村基建、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流通、农产品品牌营销机构、农产品终端销售、餐饮、观光农业等领域;最后形成连接农业全产业链的生态系统,促进各成员互为依托、互利共赢、良性发展。
❾ 什么是三农金融服务
有重点就没有战略,没有重点就难以突破,就只能保持低水平、低层次的重复发展版、无序发展,乃至徘徊不前权。农业银行正是在基于战略的高度,从“三农”客户需要和自身实际出发,确定了服务“三农”的职能、区域和行业重点。职能方面,确定在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等规模化融资领域发挥骨干和主导作用,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确定在农户、中小企业、粮棉大县、贫困县等“贷款难”问题上取得突破,起到支柱和稳定职能,不断扩大服务“三农”的覆盖面。区域方面,粮棉大县以促进粮棉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产品[11.43 2.51%]转化增值为重点;贫困县以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培育县域支柱产业为重点;经济强县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为重点;边远、高寒、沙漠化、石漠化、生态条件恶劣地区,主要通过内外部政策扶持,努力改善经营条件,履行好公共金融服务职能,促进边疆安定、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行业方面,确定了农业产业化、农村商品流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小城镇建设、特色资源开发、农村中小企业、农民生产生活和公共金融服务等八个领域,作为服务“三农”的重点领域。
❿ 六盘水的金融是如何支持农业发展的 也可以这样说,全国的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态度和措施有些什么。
建议你去查一下国家有关“三农”的政策。还有小额信贷这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