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发现储户存款里有假币怎么处理
没收。
双人在场,双人出具假币没收凭证。
B. 银行收到假钞该怎么办呢
你好,银行收到假钞按规定会直接没收,数额较大会追究刑事责任,并开出《假币收缴凭证》。
如果不是很确定是否为假币,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到银行的当地分支或银行授权机构区申请鉴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假币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第六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第七条 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线索:
(一)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
(二)属于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
(三)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的;
(四)持有人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行为的。
C. 假钱能到银行换吗
不可以到银行换,会被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34、35条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时,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数量较多、有新版的伪造人民币或者有其它制造贩卖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线索的,报告公安机关查处;
2、若数量较少,则由金融机构2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还必须向假币持有人正式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
危害:
大量伪钞流通可能导致经济问题,例如通胀。在交易中收到伪钞者会损失伪钞所标面值的金钱。
假钱分辨:
1、纸张:真钞用纸系专用的造币纸,手感薄。币纸中不规则分布着黄蓝色荧光纤维,日光下肉眼可见。
2、印刷:真钞的正背面图案均为雕刻凹版印刷、人物的头发根根丝缕清晰可辨,线条光洁凸立。仔细摸索能够感觉到人像上每根头发的纹路。
3、磁性安全线:真钞安全线具有磁性,肉眼可见安全线内有缩微文字(限100、50、20元)。而假钞安全线很难做到有磁性。
4、水印:真钞水印层次过渡自然,富有神韵,图像清晰,立体感强。而假钞水印由手工制作,质量低劣等。
D. 工资里边有假钞,在银行存款时被收缴.咋办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版对假人民币纸币权,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E. 银行在收缴假币过程中一次性发现假币多少张以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如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提供有关线索。
在收缴假币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操作程序:
1、两名以上业务人员收缴;
2、在持有人视线范围内当面收缴;
3、加盖“假币”章或用专用袋加封;
4、出具《假币收缴凭证》;
5、向持有人告知其权利。
拓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的办法。该办法规范对假币的收缴、鉴定行为,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假币的收缴
第六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第七条 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有关线索:
(一)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含20张、枚)以上、假外币10张(含10张、枚)以上的;
(二)属于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的;
(三)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的;
(四)持有人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行为的。
第八条 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由中国人民银行印制。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颁发《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第九条 金融机构对收缴的假币实物进行单独管理,并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F. 在商店收银员发现假币有权没收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只有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有权收缴假币,金融机构具体包括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邮政储蓄的业务机构,而商场、证券、保险、彩票经营等其它机构都没有收缴假币的权力。人行太原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郑尚科处长表示,目前只有银行和公安机关有权对假币进行收缴,人行及其授权单位有权对货币进行鉴定,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力对货币真假作判定和没收,商场只能对假币拒收,并没有收缴的资格和权力。
另外,假币收缴程序也更为严格,《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如果只有一名银行员工收缴假币,而且不出具任何收缴凭证,储户可当即提出异议,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考虑到收缴假币常因鉴定标准不明确,收缴程序不规范,而引发争执和纠纷,该办法还规定,如果假币持有人对银行收缴行为有异议,则可拿着《收缴凭证》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办法》从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利益出发,对假币收缴、鉴定过程中,货币持有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做了规定,对金融机构办理假币收缴鉴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要求,能有效地防止误收、误鉴给持币人带来的损失。
G. 收到假钱,交给银行,银行会怎么处理
银行会扣下交由监管部门统一销毁,不会给真钱,只会给假币回收回单。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
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
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7)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H. 在银行取款,消费时发现假币!
这次只能自认倒霉了.不要太相信银行.每次取钱都要在他们面前检查好再走.这样才能证明是从该银行取的钱.那时打电话找警察都可以了.
I. 网点经办柜员收缴假币时应有几个持反假币证书同时在客户面前当场予以鉴定
1.反假币上岗资格证书主要用于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
2.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规定:
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由中国人民银行印制。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
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颁发《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3.金
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
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假
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
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J. 收到假币大多数人都不报警,因为数额小!报警没直接的“证据”,反而会把假钱没收,希望出现相应的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国家在发行人民币时,已将其相关特征,尤其是防伪特征予以公告。人们在使用人民币时,有义务根据国家公告的货币特征检查自己收取的货币真伪,有义务不持有假币、不使用假币。 为了打击制假贩假行为,有的地方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既可以补足举报者的损失,提高群众的举报热情,还可以让储户自觉抵制假币在自己手上流通,从流通环节杜绝假币的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