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对民营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为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月14日,国务院网站全文刊发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金融对民企、小微和“三农”的支持力度。 对于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见》提出以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多措并举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着力化解流动性风险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参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把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覆盖到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简化贴现业务流程,提高贴现融资效率,及时办理再贴现。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支持民营银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银行等中小银行发展,加快建设与民营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 在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结合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并促进新三板成为创新型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方面,《若干意见》明确,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支持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从宏观审慎角度对商业银行储备资本等进行逆周期调节。把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量和规模作为中小商业银行发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等。 “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若干意见》要求,商业银行要推动基层分支机构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要要在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积极发挥“头雁”作用。还要求商业银行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增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 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方面,《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研究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支持基金。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法合规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化解处置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等。 《若干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聚焦难点、压实责任、标本兼治”要求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重点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金融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督、指导责任,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并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服务民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
Ⅱ 支持小企业发展有哪些金融方面的文件
金融范围,指属于金融行业的企业都有哪些机构服务类型。
首先,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进行证明。
其次,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2、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够接受公众存款,可划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与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存款形式向公众举债而获得其资金来源,如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合作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则不得吸收公众的储蓄存款,如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各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4、按照是否担负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投资创办、按照政府意图与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非政策性金融机构则不承担国家的政策性融资任务。
5、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
6、中国的分类。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编码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宏观层面统一了中国金融机构分类标准,首次明确了中国金融机构涵盖范围,界定了各类金融机构具体组成,规范了金融机构统计编码方式与方法。
该《规范》对金融机构的分类:
一、货币当局:1、中国人民银行;2、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监管当局: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1、银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联社);3、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4、农村资金互助社;5、财务公司。
四、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1、信托公司;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金融租赁公司;4、汽车金融公司;5、贷款公司;6、货币经纪公司。
五、证券业金融机构:1、证券公司;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期货公司;4、投资咨询公司。
六、保险业金融机构:1、财产保险公司;2、人身保险公司;3、再保险公司;4、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保险经纪公司;6、保险代理公司;7、保险公估公司;8、企业年金。
七、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1、交易所;2、登记结算类机构。
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九、新兴金融企业:1、小额贷款公司;2、第三方理财公司;3、综合理财服务公司。
Ⅲ 求金融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包括哪些
政策驱动和金融市场的经济推动是大多数新兴产业能够发展的核心动力,同时,内对于企业来讲容,金融服务就和原料供应、人才培养、市场调查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一样,只有各项服务水准都能够提高,企业发展才能稳步向前。
至于直接贡献,你可以去融资规划师官网查一查
Ⅳ 如何发展服务业促进中小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
兴建大市场,发展服务业能够有效推动中小民营企业快速发展
现代服务业是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提升城市功能、推动经济增长、促进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已成为我国当前全面推进工业化,提高城市化水平和加快实现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山东省现代服务业近年来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与城市发展要求相比,无论在规模、功能、水平,还是开放程度方面,都有较大差距。随着经济的日盐全球化、信息化,发展现代服务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应抓住时机,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制造业优势,积极引进国际知名服务企业,提高服务业整体素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营造发展新优势。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新阶段、新形势下现代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1、加强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在人流、物流密集的市区和交通发达的城区兴建一批大型商业枢纽工程,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商业旺区和步行街,建立健全各城区的商业设施,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前来布点。
2、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充分利用交通发达的基础设施条件,发挥市场优势,以市物流中心、建设大型市场为重点,大力建设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和专业化物流服务网络,积极发展多式联运,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拥有多种运输手段的新型物流企业和大型跨国运输企业集团,为中小民营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大力推行连锁经营、代理制、配送制等现代营销方式。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大型专业市场龙头企业。扩大市场经营领域,以品牌专卖店、批发零售、大型综合超市和仓储式商店等高成长性业态形式开拓市场,加快货物分销网络建设。
4、努力提高批发业现代化水平。完善现有批发市场功能,有规划地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特色和区域影响的重点工业品、原材料批发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推进竞买制、拍卖制和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方式,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扩大市场的辐射范围和交易规模。
Ⅳ 金融服务行业的发展潜力有多大
中国的经济地位有多大,中国将来的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潜力就有多大
Ⅵ 中国金融服务业的未来发展融资租赁行业的行业前景
前段时间和很多家融资租赁公司打交道,大概了解了一下里面的情况,就我知道的简单说一下:
发展现状:
1、发展速度快:几乎每几天就有一家新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成立,整体规模成爆发式增长,可以说整体行业非常火爆。就像楼主说的,已注册的已经有660多家,金融租赁公司已经有22家(邦银金融租赁前几天刚刚把材料报到银监会了,再有几个月就开业了。)各家公司在不停的增资,信达金融租赁几乎每年增一次。所有融资租赁公司都在争抢这个庞大的市场,客户经理的任务是冲规模。
2、人均创利高:融资租赁公司几乎成为人均创利最高的行业,金融租赁公司普遍人均创造六七百万的利润。
3、监管缺失:内资由工商总局批,外资由商务部批,金融租赁由银监会批。监管部门过多反而对整体融资行业缺乏有效监管。这两天税务总局也出来捣乱,想从这个高利润的行业里分一点税出来,回租业务的本金部分也要收增值税,目前整个行业都在讨论营改增对回租业务的影响。多头监管导致租赁行业发展混乱。
4、行业有些混乱: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个行业的快速发展,有钱的都想来分一杯羹,懂不懂的都来凑热闹。搞拆迁的、私企大老板、挖煤的,都来搞融资租赁公司,他们把这个行业看成了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好机会。
未来预测:
1、外资融资租赁公司门槛会提高:很多外资融资租赁公司钻政策空子在境外股东都是壳公司,违反了商务部引进外资的初衷,未来这种现象会受到约束。
2、行业火爆程度会减弱,行业会洗牌。国家放纵融资租赁行业快速发展其实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但很多公司打着租赁的幌子去做通道、政府融资平台甚至房地产,违反上面的意思。未来会从监管上限制那些并未支持实体经济的业务,一部分投机的租赁公司会因此受影响。
3、做的专的发展好,做得杂的不好过:我个人仍然认为虽然是融资租赁,但项目的风险基本等同于承租人自身信用授信,对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要求很高。如果选择专一做一个方向,对行业更了解,风控水平也会更高,会更具竞争力。
Ⅶ 国家对小微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为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月14日,国务院网站全文刊发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金融对民企、小微和“三农”的支持力度。 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方面: 《指导意见》提出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体举措包括:明确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支持范围和重点对象,聚焦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并实行差别费率、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强化财税正向激励、构建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协同配合、逐级放大增信效应和优化监管考核机制等。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确保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带动合作机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不得低于50%。引导合作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在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银担合作各方要协商确定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分担比例。原则上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均不低于20%,省级担保、再担保基金(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承担的比例。同时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要推动与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对总”合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分支机构审批权限并在授信额度、担保放大倍数、利率水平、续贷条件等方面提供更多优惠。银担合作各方要细化业务准入和担保代偿条件,明确代偿追偿责任,并实施跟踪评估。 在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的同时,《指导意见》提出强化财税正向激励,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完善资金补充机制,探索风险补偿机制,并落实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执行。 “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广泛参与,出资入股与无偿捐资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补充机制。”《指导意见》明确,中央财政要根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业务拓展、担保代偿和绩效考核等情况,适时对其进行资金补充。鼓励地方政府和参与银担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业务拓展和放大倍数等情况,适时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注资、捐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较高,在保余额、户数增长较快,代偿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提出优化监管考核机制,要求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健全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金融管理部门对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保持较低水平或降幅较大的机构给予考核加分,鼓励进一步降费让利。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合理确定贷款风险权重等。”《指导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优化支小支农业务内部考核激励机制,重点考核业务规模、户数及其占比、增量等指标,降低或取消相应利润考核要求。 根据《指导意见》,其基本原则为“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行、落实风险分担补偿、凝聚担保机构合力”。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严格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费率水平,切实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合理分险的银担合作机制。 也明确禁止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Ⅷ 如何分析金融服务业与一般产业的异同
1、金融服务业与一般产业的异同之处:
(1)金融服务业的资产负债表中金融资产与回实物资答产相比有极高的比率;
(2)金融服务业的营运资本规模是其自有权益资本的十几、几十倍,甚至更高;
(3)金融服务业的风 险性很高,同时对整体经济产生较强的联动作用;
(4)金融中介机构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 (5)金融服务业的目标同样是追求利润。
2、金融服务业即从事金融服务业务的行业。我国金融服务业目前包括(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四个分支:银行,证券,信托,保险。金融、保险业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其他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业、证券经纪与交易业、其他非银行金融业和保险业等。金融服务业主要提供金融的存贷、社会资金收缩、扩放,金融领域消费的管理和设计,对金融产品设计,对消费支付方式提供和创新,金融服务业成为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服务手段。
Ⅸ 金融如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创新货币理论和货币发行方式,限制债务货币增长速度,扩大权益货币占比。债务货币是一发行即增加社会债务的货币,权益货币是发行后不增加社会债务的货币。
二、利用推出数字货币的契机,给每个中国居民在央行开立一个账户,未来基钦周期收缩期如果通缩压力大,即可向每个居民的数字货币账户直接发放货币,既降低宏观负债率、缩小贫富差距、扩大消费、刺激经济、支持实体经济,又可直接抗通缩。
三、政策保持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期。一放一抽,就把企业搞死了。
四、消除所有制歧视。在贷款、去杠杆、上市等各种金融业务、金融活动方面,国企民企一视同仁。追责、担保、质押等金融政策方面要一视同仁。国企贷款不良不追责,民企贷款不良追责,银行就不敢给民企贷款。
五、金融杠杆过高需要时间消化,先稳杠杆。扩大股权融资占比,加大IPO融资力度,通过加大股权融资降杠杆。对上市公司小额股权再融资,设置快捷通道。借鉴国际惯例,允许符合条件的龙头股权投资公司上市融资。
六、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高利贷、非法集资、庞氏骗局。
七、限制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子公司层级。要限制国有企业挟国家信用与民营企业不正当竞争,争夺政策、资金、土地、信用资源,挤压民企生存空间。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已到了比较严峻的局面,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例,2018年私营企业利润总额17137亿元,比2011年18155.52亿元还要低,已退至8年前。
七、限制成立各种国营股权投资基金、国营并购基金、国营产业基金等。
八、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要遵循市场化原则,不要扭曲市场正常的优胜劣汰。支持行业头部企业、有核心竞争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九、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素质。如银行工作人员对于企业的经营情况缺乏真正了解,只关注企业的财务报表,而报表普遍失实,没能对企业财务状况深入了解、分析,风险把控能力较弱,导致该贷的不敢贷,不该贷的往往贷了。再如,银行为民营企业提供订单贷(与央企或知名企业签订的金额较大的订单),如果订单真实可靠,些类贷款风险很小,但银行对于这类贷款往往很谨慎,缩手缩脚,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这些都依赖于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判断。
十、在风险控制不放松的前提下,创新信贷风险控制措施(如个人信用但保、个人信用评估和个人信用破产制度),扩大信用贷款、长期贷款比重。抵押、担保是控制贷款风险的好办法,但过度依赖抵押、担保,会让实体经济非常痛苦。要注重企业的第一还款来源,加强供应链金融支持,提高风险识别水平。担保,一家企业出问题,导致一批企业陷入困境。连环担保并没有化解风险,只是将银行应该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了实体经济,弱化了银行的风险责任。
十一、改变短贷长投,短贷长投是造成企业坏账率高的重要原因。鼓励中长期贷款,避免短贷长投、变相抽贷。从制度层面规范银行抽贷,正常经营的企业也经受不起银行突然抽贷。银行惯用的手法是,承诺续贷但要先还款再贷,等企业一还款,贷款就下不来了,企业可能马上陷入困难,如果企业还借了过桥贷款(一般利率畸高),更是困难重重。
十二、支持信用级别较高企业(如AA级以上)的发债需求,符合条件的可以到境外市场发债。
十三、约束各种变相提高利率的行为,如部分贷款不能动用,以贷揽存,配套收取财务顾问费、担保费等费用。
十四、振兴信用社、农商行、城商行等区域金融机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限制跨区贷款。
十五、通过金融支持民企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十六、政府牵头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探索扩大债转股的范围和规模。
十七、建立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如银行贷款中民企和中小企业贷款占比、银行对民企和中小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存款准备金率挂钩,占比越高、利率越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越低、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力度越大。考核国有银行的民企与中小企业贷款占比和民企与中小企业贷款的加权平均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