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按揭房,房管局备案成功了,是不是证明银行贷款通过了
不是这样理解的,一般来讲,按揭贷款中,购房合同是必要组成材料之一,而提供给银行的购房合同必须是备案生效过的,因此银行还有一个审批的过程,一般一周左右时间。
申请按揭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二、签订购房合同
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三、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四、办理抵押登记、保险
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
五、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
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1)泉州房管局与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申请按揭贷款购房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7、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8、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9、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0、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11、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㈡ 房产局抵押登记必须要有金融牌照吗
您好。不一定。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在房管局领取、填写);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正式抵押合同,相关内容、章印应完整);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产权人与抵押人一致或有授权);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文件);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㈢ 晋江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怎么查
带上身份证,和10元左右的钱,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大厅就可以查了!
㈣ 泉州房管局在那谢谢
我是房管局的。。。。。。。你在哪的啊。我是晋江的。我们一个月基本的话是2500左右吧。主要看管什么的。年薪算起来。七七八八不算。别人送的小东西的话,一年大概是75000左右吧。。。。。
㈤ 贷款下来了银行通知我去房管局办抵押,我要带什么资料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内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容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㈥ 请问泉州房管局地址是多少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694号建设大厦6层
望采纳谢谢
㈦ 泉州2020购买二手房需要签到房管局的房屋买卖事项告知书吗
这个是需要签房屋买卖事项的告知书的。
这是泉州市当地政府的规定,你一定要遵守。
㈧ 房子在房管局备案,5年了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该怎么办
可以自行办理。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8)泉州房管局与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第二十九条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分期投资额应当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