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贷款人诈骗贷款,担保人资料做假,担保人是刑事责认,还是民事责任
如果担保人来明知贷款人为的是诈骗自,而提供担保,可能会成为共犯,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涉及刑事责任的,也可能因为存在资料作假等,有一定的过错,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可以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B. 借款人诈骗,担保人还负责任吗
担保人的作用就是保证债权人实现债权,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担保义务,担保人必须承担责任。建议你可以看一下担保法。
C. 债务人诈骗罪,担保人的责任
根据担保法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如果债务人构成诈骗罪,符合本条款规定,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有例外情况,如果保证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债务人诈骗的除外。
参与诈骗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一条: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借款人诈骗担保人
借款人构成诈骗罪的,担保人是否免除责任要根据下列情况来认定:
1、担保人不知道对方实施诈骗,而且担保人也是受诈骗提供担保的,可以确认担保无效,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人虽然不知道对方实施诈骗,但借款人没有诈骗担保人,其是自愿提供担保的,应当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诈骗的事实,或者参与其中的,构成诈骗罪的共犯,不仅应承担还款责任,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 借款合同借款人诈骗担保人要承担责任吗
本人由于借钱(10万元高利贷两个月,到期还30万元),到期未还,所以签了低于市场价95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实际市场价为185万元),合同价为90万元。
放高利贷的人(暂称为甲)为了掩盖放高利贷的非法行为,控制借钱人还钱的目的,所以,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姓名均为空白,只有卖方的签名,第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基本内容为:房屋建筑面积151平米,房屋合同总价款90万元,首付6万元,其余房款以偿还银行所欠余额支付给卖方(当时银行欠款30万元),且如到期未办理过户手续,追加违约金是房屋总价款的15%(月息)。
一个月后到期未还,又与甲签署了第二份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为43万元,又过了一个月,与甲签署了第三份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为60万元,这样分别与甲签了三份合同,而且,每次只签一份留存于甲,卖方根本得不到合同的原件,三份合同买方姓名均为空白。至今只拿到了三十六万元的借款(有收条,其内容只有收款人的姓名,没有出资人的姓名,且出资人姓名处为空白),现在高利贷放贷人(暂称为乙)用第一份合同已经到法院起诉。而且,收条出资人姓名明显是其他人后填上的。
为了偿还巨额的高利贷,又与放高利贷人(暂称为丙)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与甲所签的合同是同一房屋),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姓名均为空白,只有卖方的签名,基本内容为:房屋建筑面积151平米,房屋总价款为116万元,首付80万元(有收条,其内容只有收款人的姓名,没有出资人的姓名,且出资人姓名处为空白),实际收到60万元,所差20万元为利息(无证据),且如到期未办理过户手续,追加违约金是房屋总价款的15%(月息)。
现丁(本人根本与丁不认识)用丙与本人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以诈骗为由报案,现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本人。
以上内容是否构成诈骗罪,特向您咨询。
F. 借款人诈骗银行贷款,并且欺骗担保人签字,担保人还用承担担保责任么
按实际情况,由于银行并没有存在过错,借款人诈骗银行货款的,担保人仍然有义务就贷款承担担保责任,另外,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G. 借款人涉嫌诈骗被判刑。担保人是否应该全额还款。
借款一事是否和诈骗有关?如无关,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有关联,也要分清担保人是否存在过错:1、担保人不存在过错,根据合同的主从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不依赖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即从合同要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成立、生效的前提。既然,主合同为诈骗行为是无效的,当然担保人就不承担责任。2、担保人有过错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H. 怀疑借款人与放款人和伙诈骗担保人
潜在的危险是存在的。
现在先摸清其底细与关系,再寻找证据。当证据能证明他们是恶意串通诈骗担保人,恶意设局坑害善意第三方,则可以报警也可以诉讼。
I. 借款人在金融机构借的钱,担保人为实际使用人合法吗
实际借款人以借款人签字为准。谁在借款人一栏签字谁就是借款人。也是还款人。
在借款人无力还款时才会按规定追究担保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