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当前反腐败形势的主要特点
2019年反腐败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精准反腐;二是强化标本兼治;三是深化基层反腐败。
⑵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研究 论文
认真分析 科学判断
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进方向,更好的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反腐倡廉建设的现状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总体态势,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形势依然严峻。
(一)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成效明显,但问题依然突出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二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四是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五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能力不断提高;六是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进一步增强。
但是,反腐倡廉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教育不扎实,效果不明显。一是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往往不分层次地搞“一锅煮”、“一刀切”;二是教育内容不丰富,大而空的东西多,联系实际的内容少;三是教育的效果不明显,重过程、重参与、轻效果,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
2、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够好。一是制度的安排和设计本身存在漏洞与缺失,导致规范制约权力的功能大打折扣;二是制度的宣传教育不够,良好的制度环境没有真正形成。三是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大,一些规避、违反甚至破坏制度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严肃地查处,削弱了制度的权威性。
3、监督不到位,机制不健全。一是缺乏激励机制,不愿监督。不少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问题,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二是缺乏透明机制,不能监督。一些地方和单位为了逃避监督,公开制度不落实,公开手段不先进,导致群众信息渠道不畅通,无法监督。三是缺乏保障机制,不敢监督。由于缺乏保护举报人的有效措施,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班子成员对班长的监督、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都难以实施。
(二)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不断加强,但形势仍然严峻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坚持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推动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四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以及金融、投资体制和司法体制工作机制等各项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不断拓宽。
但同时,也应看到在一些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在资金密集的领域和行业,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一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二是窝案串案明显增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三是重点领域和环节腐败易发多发的状况仍未改变。突出表现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交易、矿产资源开发、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领域和环节,无论从信访反映、查办案件,还是民意调查的情况看,这些方面的问题都位居前列。四是群众对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反映仍然比较强烈。尽管通过这些年的严肃整治,党员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但在一些部门和行业,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还是比较突出,只是在表现形式上有了新的变化。
(三)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但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
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以人为本、执纪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一是人民群众由衷拥护反腐败斗争 , 群众忧党忧国之心仍在 , 痛恨腐败之情愈烈。在全国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有 80%以上的线索是通过群众信访举报提供的。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大案要案 , 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人民群众参 与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积极性。二是群众民主意识普遍增强 , 法制意识正在觉醒。以法律武器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人数不断增多 , 群众举报和监督的质量逐步提高。三是人民群众参与反腐防腐的渠道正在拓宽。建立了民主评议、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和公开办事等一系列新的制度, 为扩大和推动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奠定了制度基础。
但同时,我们也应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树立反腐败斗争常抓不懈的思想,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1、私有制的存在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产生而产生的,只有私有制被消灭,国家、阶级消失之后才能真正消除腐败现象。
2、多发易发的腐败问题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从物质条件来看,我国目前生产力不发达,物质和文化还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资源分配权力过于集中,造成了很多的腐败机会和条件。从人的因素来看,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的思想树得还不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从社会环境来看,受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的影响,一些人把腐败当作“臭豆腐”,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3、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决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政治权力斗争,当前,一些腐败分子作案手段越来越狡猾,采取有目的防备的作案,反调查能力越来越强,给查办案件带来非常大的困难,反腐败者与腐败者处于一种长期的艰苦的较量之中。
二、反腐倡廉工作发展趋势探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将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局面。反腐倡廉工作总的发展趋势是: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更加有效地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更加有效地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更加有效地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多角度、广渠道、全方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政治环境。
(一)反腐倡廉工作的系统性将进一步增强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整体联动、综合防治、全面推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1、更加注重提升惩防腐败体系的整体功能。教育、制度、监督三方面的工作将进一步融合,功能将进一步整合,呈现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的态势。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之间的衔接,从全局出发进行系统谋划和设计:通过坚持不懈的反腐倡廉教育,为制度建设和监督工作强化思想基础;构建严密的制度体系,为教育和监督工作提供法制保证;提高监督工作的成效,增强教育工作和制度建设的刚性,使教育的教化功能、制度的规范功能、监督的制约功能融会贯通。
2、更加注重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单纯靠打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单纯靠预防也不能完全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策略,做到治中有防、防中有治,惩防结合、相辅相成。一方面,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种腐败行为,提高反腐败斗争的威慑力,为预防腐败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通过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成果,为最后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奠定基础。
3、更加注重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反腐倡廉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此,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加充分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一行动、协同作战、协调配合的良好局面。
(二)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的执政核心,是我国政权的根本属性。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必将更加充分地彰显以人为本的特性。
1、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甚至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行为,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更好地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2、更加注重社情民意。在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中,更好地集中群众智慧、听取群众呼声、体现群众要求、实现群众愿望,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
3、更加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途径,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范围,健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保障机制,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反腐倡廉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执政理念的深入推进与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加快,反腐倡廉工作的法制化程度将越来越高。
1、更加注重反腐倡廉立法工作。既健全完善党纪政纪条规制度体系,又不失时机地将党的反腐倡廉政策、要求以及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创制为法律,转化为国家意志,使党内制度建设与国家法律建设相协调,反腐倡廉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地方及部门(单位)规章相配套。既加强预防性反腐败立法工作,又加强惩治性反腐败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公务员从政道德、违纪违法惩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解决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不配套、不适应实践需要的问题,构建中国特色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
2、更加注重法规制度的执行。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加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破坏制度的行为;建立健全惩处机制,严肃查处违法乱纪的行为,维护法纪权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解决执纪执法偏宽偏软等问题。
3、更加注重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进一步加强党纪条规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将法纪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教材,列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作为各单位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法纪教育。进一步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对遵纪守法、勤廉兼优的先进模范人物的宣传力度,对党员干部进行正面引导;有选择性地剖析和曝光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告诫。通过进一步加强法纪教育和宣传,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要求将进一步提高
创新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的主要动力和根本办法。反腐倡廉工作只有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巩固中发展,在继承中创新,才能不断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
1、更加注重理论创新。不断总结我们党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并予以提炼升华和丰富发展;吸取国际反腐经验教训,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扬弃和借鉴;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研究防治思路和对策,形成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更好地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实践。
2、更加注重方式方法创新。将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环境中去把握,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考虑,放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去观察,放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中去谋划,注意方法,讲求策略,力求执纪监督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3、更加注重完善体制。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政府及部门责任,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地整合纪检、监察、审计、反贪等职能,形成统一高效、具有更大权威性和独立性的监督力量。
4、更加注重拓展空间。工作对象由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干部延伸,工作领域由机关向社会延伸,工作范围由惩腐保廉向扶弱安民延伸,工作目标由遏制腐败向遏制与预防并重延伸。
(五)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各项改革进程将进一步提速
深化改革,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弊端和制度漏洞,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虽然近30年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既是制约发展的严重障碍,也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更加深入有效地推进改革,成为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
1、更加注重围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推进相关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企、政事、政资分开,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加快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管办分离,建立公共产品市场竞争机制。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和国资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制度,大力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水平。
2、更加注重围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相关改革。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建立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国有金融企业股份制改造,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强化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加快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市场要素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3、更加注重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相关改革。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健全初次分配的平衡机制,完善二次分配的宏观调节体系,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筹兼顾,减少因分配不合理而诱发的腐败现象和社会矛盾。加快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和医疗卫生资源,强化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和医疗卫生的社会服务及公共管理职能。加快就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创业激励机制、劳动培训机制、失业帮扶机制、就业调控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预防用人不正之风。完善干部人事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考评办法、考评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司法公正。
⑶ 论述新形势下反腐面临的问题是什么
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存在的新问题有以下几点:
1、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屡禁不止。在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的岗位和部门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例如,金融领域利用职权违规发放和核销贷款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工程建设领域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问题还比较严重,土地领域违规占地、擅自变更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益流失等问题仍然存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在勘探、开采、证照审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还存在一些制度漏洞,特别是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难以治理,直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降低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2、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旧突出。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本单位、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二是行政行为失当,不依法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三是工作作风问题,服务态度生冷硬横、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办事效率低下等等;四是个别部门和行业为了部门或行业私利,通过多种手段,将自己不正当的利益通过文件、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堂而皇之地强制执行,以上种种不正之风的危害性更大,治理难度也更大。
3、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困难重重。随着腐·败现象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办案人员查办案件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瓶颈性”问题:一是办案专业化人才不多,能攻坚克难的主谈突破高手少,精通审计查账的能人少,善于分析、能写材料的秀才少,指挥水平高超、善于协调关系的带头人更少。二是办案手段办法不新,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能力逐步提高的同时,腐·败分子对抗调查、逃避惩治的手段也在不断更新。例如,有的腐·败分子在作案的时候,就已经想到如何防备东窗事发,提前做好了多种预案,具有很强的防范意识和对抗意识;有的将获取的非法利益经过多重环节进行“漂白”变成合法收入。三是办案协调体制不畅,在与党委组织部门、司法机关及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中,由于没有明确具体的细则规定,各自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的不同,所遵循和依照的法律规范也不同,容易造成配合不默契,联动不充分,发挥不了整体合力的情形。例如涉案人员被两个机关重复调查,多次取证,必然造成办案资源的浪费。
⑷ 如何正确看待当前的反腐形势
面广贪众皆大小、形势严峻;
严查之下出懒政、骑虎难下。
⑸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201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对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四中全会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关于《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抓好分工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于牵头抓的工作,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建立相关制度,出台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协助抓的工作,要切实加强沟通和配合,积极主动地完成承担的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决定》部署任务的落实。
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搞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总结借鉴“廉洁奥运”的成功经验,加强对中央关于“廉洁办世博”、“廉洁办亚运”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整合监督资源,突出工作重点,通过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政治纪律,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新举措,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依法查处中资企业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和治本功能。
2.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举措,反映了群众的热切期望。要修订完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领导干部要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3.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靡之风。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支出,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效,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3)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也要按照以上要求,制定相关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4.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的案件集中公布。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5.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是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基本要求。要制定《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
6.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互联网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渠道。要落实和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要注重对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对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对重大案件适时公布信息。加强正面引导,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的新途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这些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愿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气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改进,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坚决纠正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现象,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风,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各级纪委要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领导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成果。
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规范职务消费;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虚报浮夸、与民争利等问题,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加强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四)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巡视工作。中央巡视组要在开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的同时,继续有选择有重点地对中央金融单位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进行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要继续把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作为巡视重点,有选择地开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国有企业和高等学校的巡视。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加强巡视成果运用。继续加强对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规定。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化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加强对其资金管理。
(五)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对新设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开展听证。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促检查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抓紧出台政府投资条例,试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完善金融账户实名制,推进反洗钱和征信体系建设。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资源领域统一规范的交易市场,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注重廉政风险防范,充分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作用。继续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
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要以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重点,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对现有法规制度要及时清理,过时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认真总结基层创造的经验,推广一批群众关注、切实可行的制度。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执纪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三、以奋发进取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又清醒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激励斗志、坚定决心,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要深入调研、把握规律,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深入基层,注重实践,认真研究反腐倡廉建设深层次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特点规律的认识,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紧密结合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积极探索运用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等现代科学方法和信息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要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委和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共同配合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和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经常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工作部署特别是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建立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着眼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拓宽学习领域,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强化实践锻炼,努力掌握和运用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配备,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领导班子,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继续加大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专业化水平。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探索充分发挥乡镇纪律检查职能作用的有效办法;加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解决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强化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督促干部秉公用权、严格自律。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秉公执纪,勤奋工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⑹ 当前反腐败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有哪些
一、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真抓真管,拿出实际行动,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意识,自觉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八不准”和“七要七不准”规定,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在落实藏区政策上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从严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发挥党组织集体领导和每一个班子成员在全局决策中的作用。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经常分析和考核评估,对贯彻执行不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班子和个人追究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组织观念、程序观念,重申、完善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探索维护组织纪律的有效途径,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现象,坚决防止个人利益凌驾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凌驾于全局利益之上,确保全县上下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三)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管理和使用全过程,开展党员干部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政令畅通,各项工作“不悬空”。
二、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一)坚决纠正“四风”,深化正风肃纪各项工作。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一开始就要深化正风肃纪,突出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在继续抓好“七项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切实解决“9+2”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政行为不规范、违规选用干部、乱发钱物、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变相公款旅游、一把手不正确行使权力和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坚持集中督查、定期督查和随机督查相结合,盯住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分期分批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管理不严、放任纵容,造成本地本部门“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二)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大力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深入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坚决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重点查处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行为,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进一步健全机关联系指导基层、党员直接服务群众、从严监督干部的长效机制,扎实抓好新形势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查纠扶贫、社保、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惠民资金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整合片区纪工委、乡镇纪委力量,加大对农村基层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推行“三确定、两监督、一问责”公开模式,及时发现在农村基层公共资金、资源、资产使用中干部不廉洁、甚至违纪违法的问题,并进行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效,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指导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从严监督干部的长效机制,使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常态。抓紧制定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细化标准、划定红线、严格执行。建立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动督查机制,推动建立严格公开的财政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四风”问题。建立发现问题、惩戒问题的长效机制,扭住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放,积极调查,弄清真相,及时回应群众。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一)推进积极预防腐败战略。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阿坝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清泉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案件、信访、专项巡察等领域的工作资源和成果,共同研判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深入挖掘和会诊典型案例,建立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机制,联动推进防治腐败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和县委《实施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二)推进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加紧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在运行平台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全面完成“行政职权目录”编制,确保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必须全业务、全流程在运行平台上办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三个一律”(凡是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准审批;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凡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全面实施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制度,严控新设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改进和优化行政审批方式,建立行政审批省、市、县三级联网服务机制。逐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促进更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运行高效。
(三)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和电子监察平台作用,实现全程监督、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严格行政问责。切实规范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做到“三个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力。加强领导干部决策权的制约和监督,推行“三重一大”决策的全程记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和终身问责追究制度。试点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制度。实施重大项目廉洁性备案审查制度。探索实施廉政风险提醒试点。加大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继续发挥信访部门和政府网站反腐倡廉专栏、专题作用。
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既打“老虎”,又拍“苍蝇”,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和土地、矿权出让及国有产权交易中的案件;严肃查办“一把手”对“三重一大”事项不集体研究,部门干部吃拿卡要,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领导干部权大于法、以权谋私的案件。
(二)创新办案方式,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指挥中心”和“协调枢纽”作用,加大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力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办案协同,建立涉刑案件快查快移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合力。加大交叉办案、异地办案、提级办案力度,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建立案件新闻发布制度,实施开门办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注重查案治本,完善预防腐败制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推行抓早抓小机制,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加大初核力度,加强诫勉谈话,防止小错演成大错。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实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特别是“四风”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警示教育。实行案件反馈制度,督促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的发案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进行剖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五、积极营建崇尚廉洁良好氛围
(一)主动占领反腐倡廉舆论阵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整合各类宣传平台资源,拓展新媒体传播手段,形成“融合发展、整体联动”的全媒体、大宣传体系。加大网络宣传力度,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和舆论斗争,着力构建网络举报受理、回复、处置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舆情会商、舆论引导、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机制,使网站成为宣传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平台。
(二)不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基础性工程,强化县委、各乡镇党委责任,分层分类施教。坚持把廉洁从政、安全从政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校培训的必学课程。深入开展案例教学、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一把手”每年至少带头讲一次廉政党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现场教育;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案发机关(单位)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强化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做到警钟长鸣;实施新提拔干部公示期间廉政考试和警示教育制度。
(三)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全县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实施廉政文化“八进”活动,打造具有清泉特色的廉政文化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作用。深度挖掘廉政文化资源,积极借鉴历史上的优秀廉政文化,培育一批具有清泉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
六、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县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县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开展述责述廉试点,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县委提交述廉报告。
(二)大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强化县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既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加强经常性检查监督。县委、各乡镇党委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职责。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部署,探索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的有效工作机制,制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深化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强化评价结果综合分析,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乡镇、部门(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违纪违法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真正发挥责任制的威力。
七、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任务
(一)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方式。整合片区纪工委和乡镇纪委的力量,不定期对各县镇、部门进行专项巡察,突出发现问题,收集线索,强化监督震慑作用。整合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力量,发挥监督综合效应。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信访、审计、司法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建立监督信息研判处置机制,及早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用权不当行为。
(二)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相关精神,结合清泉县实际,进一步完善片区纪工委和乡镇纪委机构设置。逐步建立派出工作统筹协作机制,派出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保障。推进各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
(三)注重发挥纪委委员作用。进一步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和工作要求,探索建立纪委委员述职制度,督促认真履职。建立重大事项征求纪委委员意见、重要情况通报、重点工作调研等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纪委委员参与反腐倡廉重大活动,开展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询问质询,完善纪委委员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回复工作程序,强化工作保障,搭建纪委委员履职平台。
(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领导,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保障、组织保障和能力保障。落实县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决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强化执纪监督,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六项承诺”,进一步提升“四种素质”和“六种能力”。推行跟案学习、上挂锻炼、分类指导、因岗施教等教育培训模式,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
⑺ 反腐倡廉的论文和金融业务发展与党建工作创新的论文。急急急!
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讨论文
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今年是建党90周年,纵观我们党的历史,既是一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史,又是一部反腐倡廉、不断纯洁队伍、提高战斗力的斗争史。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用了大量篇幅阐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工作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讲话,倍感鼓舞人心,倍感激励斗志,倍感责任重大。笔者认为,在反腐败制度建设的基层实践中,把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就要在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上、在抓住制度建设的着力点上和在提高制度建设的执行力上狠下工夫。
一、在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上狠下工夫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党的制度就是把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形成的、体现在党的领导工作中和党的生活中的经验教训加以总结和概括,上升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党内规章、条例、规则的总称。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注重抓好制度建设。
1、制度建设是时代新变化的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五次全会上的讲话,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特别强调制度问题,在新华社发布的通稿中,胡锦涛同志30多次提到“制度”一词。如“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等。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制度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领域不断拓宽,成效不断显现,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进行。但也清醒看到,当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些制度还不够完善,有些制度贯彻落实得还不够好,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腐倡廉建设因此受到影响。为此,我们一定要要切实增强抓好制度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必须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制度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
2、制度建设是党建总布局的核心
自从邓小平1980年得出还是要靠制度、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结论以来,在党的建设中,制度建设开始日益得到重视,最终在党的十六大上作出了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各方面建设之中的新论断,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理论体系中也具有了独立、突出的地位。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重要党规党法的颁布实行,表明党的制度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可以说,近年来我们党在制度建设方面的关注、投入及取得的成就是以前任何一个时期都不能比拟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15000多字,“制度”一词出现了65次,整个《决定》最富新意的地方,几乎都涉及到“制度建设”的内容,并都体现和落实在“制度”上。
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的五大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犹如五个子系统,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但这五大方面、五个子系统并非是处于同一层面的简单并列关系。在这个总布局中,制度建设因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地位更加突出、更加重要。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要真正取得实效,归根结底要依托于制度建设,否则就势必落空。
3、制度建设是推进反腐败的根本
党的十七大以法定形式确立了“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根本性”地位。不仅是因为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制度建设是最根本的,而且还是因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同样是最根本的。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指出:“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机制上找原因……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
多年的实践表明,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地位决定了:制度建设靠得住,反腐倡廉建设才靠得住。党的制度建设这一根本性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深刻影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先进性和廉洁性得以充分体现的重要保证。因而,面对日益加大的反腐强度和日益严峻的反腐形势,制度建设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建设,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保障性建设,必须贯穿始终,互为促进,共同提高。
二、在抓住制度建设的着力点上狠下工夫
目前,制度建设作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和治本性措施,必须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1、抓制度完善,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
科学原则实质上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制度建设中的集中表现,是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制度建设的首要条件。不符合科学性的制度是没有生命力的制度。一项制度,无论它制定得如何合法周密,如何全面系统,如果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就是无用的。制度的制定不仅要反映时代要求,符合科学精神,而且要使必要性与可能性相统一。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必须谨慎、严密、周全。每一项制度的出台,必须考虑其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和党的组织机构、党的活动和党的肌体的运转规律,不断排除各种违背科学的因素,严肃地维护制度的权威。
在注重制度的严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下,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一次梳理,滞后于实践发展的要进行修订,有明显缺陷的要及时完善,过于原则的要尽可能细化,需要制度约束的要进行补充,以使各项廉政制度规定彼此衔接、互补互济,着力提高制度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发挥制度规定的整体合力。坚持实用、科学、效能的原则,以党务政务公开制、民主集中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奖惩制为重点,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工作规程规范、民主决策、党风廉政、监督检查以及党支部工作、绩效管理、内部管理等制度,使各项廉政制度都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2、抓制度落实,着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制度的权威性是指,作为规范组织和个人言行的制度一旦实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在它的制约之下。制定一份好的制度不容易,把制度落到实处更不容易。有了好的制度,关键是抓落实,要在落实上花气力。一要有落实的决心。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大家认识到制度就是法规,规定了的东西就必须坚决落实,努力形成领导敢于执法、群众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二要有落实的办法。抓落实也是一种领导艺术,也需要动脑筋想办法。比如吃喝问题,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到高档消费娱乐场所转一转、查一查,就比只下文件有效果。三要有落实的措施。要善于抓关键环节、抓公平公正、抓刚性措施。抓不住关键环节,就会拣了芝麻丢了西瓜;不公平公正,同样的问题有的处理很重,有的不闻不问,不仅会导致制度推动不力,而且还可能助长腐败;政策措施有弹性,处事就不公,群众就不服,最后会导致整个制度不落实。
3、抓制度创新,着力增强制度的适用性
制度建设要与时俱进,要善于学习借鉴,从廉政建设的需要出发,创造性地制定出一些新的好的制度,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各部门各单位的廉政建设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廉政制度,努力做到行政管理权力和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要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漏洞;要紧紧围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和空间;要紧紧围绕党务、政务、厂务、村务、事务公开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规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紧紧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三、在提高制度建设的执行力上狠下工夫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讲话中,着重强调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问题。事实一再表明,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执行制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抓好制度执行,既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可以说,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是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我们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下工夫抓好制度执行,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效用。
1、狠抓制度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自觉性
在现实生活中,不管制度怎么好,总有人不去执行,也会有人故意违反和破坏。而一些党员干部制度意识淡薄,缺乏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是影响制度执行效果的重要原因。把制度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制度内容,增强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真正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2、强化监督检查,维护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严肃性
维护是保证,制度的尊严不受侵犯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一项制度出台、一项工作部署传达后,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反馈信息,以便总结提高,调整深化。要坚决杜绝和纠正把单位或部门利益凌驾于全局之上,对上级重大决策和制度要求只取所需,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的现象。要建立保障制度执行和工作落实的机制,建立督促检查机制,解决谁来检查、如何检查、检查结果如何使用的问题。要优化考核考评工作,做到科学、可行、合理、及时、有用。要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3、建立问责机制,增强党员干部履行制度的约束性
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健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这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障和根本措施。一些制度不落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及时受到查处。因此,必须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要触犯了制度,都必须依纪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制度建设刻不容缓、任重道远。顺应人民的真诚期盼,回应时代的迫切呼唤,适应形势的客观需要,要求全党同志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信心,坚定决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