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互联网金融这个专业前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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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如何看待2016年10月13号下发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指导意见总体与之前的流传的草案没有太大出入,核心是分清监管责任,同时又强调了创新监管、协同监管、适度监管的支持性监管思路。各现行主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条线归属的监管部门也算明晰,股权众筹归证监会,P2P归银监会。至于第三方支付和基金销售跟原先一致没有变化,新增的内容是互联网信托与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归银监会管理。
2、互联网信托:此概念基本属于首次提及,可以看到文中核心提到了信托的合格投资人问题,也就是强调信托可以互联网销售,但是不可以拆着卖给不合格投资人。通常来说合格投资人的界定标准为起购金额100w。针对目前市场上有部分通过信托收益权做成理财产品和P2P产品进行销售的平台,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核心还看银监会相关方案的细则。
3、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此业务也属于新兴业务,各类分期网站众多,以学生分期中的趣分期和分期乐为主要的例子。首次确认了分期类网站的监管归属,同时要求“制定完善产品文件签署制度”,这个可能会对后续细则的发布形成指导性意见。目前的分期网站,一方面既具有分期的性质,一方面又因为分期资金来源而介入到了P2P业务中,所以属于需要被双重监管的。
4、针对网络借贷即P2P,好处在于,终于名正言顺了。可能所有在P2P从业的人员都知道,与相关政府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名不正言不顺的痛苦所在。ICP证的办理要求监管机构出具相关证明,但彼时连监管机构是谁都没有确定啊。去到法院进行违约追偿时候也具有类似的问题。
但同时,两点明确的要求也提给了P2P机构,后面分两点再展开进行评论。
1)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2)信用中介,不得提供增信服务
5、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P2P的影响:
银行托管P2P虽然可以增加自己的资金量,但是确实需要承担风险的,以P2P投资者目前几乎认为P2P几乎无风险的状态下,由银行托管,可能会变相演变为投资者以为银行背书了资金安全,而实际上标的欺诈和跑路等还是难以从技术上避免的。所以进一步的演化就是中小P2P可能希望被托管,却没有银行愿意接纳,而形成实质性的无法托管。而大型P2P在此指导意见一出后或争相开始寻求托管。目前民生、平安、招商、农行、中信等都积极筹备相应的账户子账户信息同步的托管方案。以民生和平安的进度为最快,或许能够抢的一定的先机。而我个人作为坚持由银行进行P2P托管,并积极设计托管方案以及推动相关银行托管开发,从早期的毫无可能到看到现在这样的情况,也属无憾了。
6、说到托管,插播一条第三方支付的影响:一方面继续明确”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意思是大额的业务你们还是少考虑,别妄图成为银行,毕竟民营银行牌照也开放了;另一方面,“要向客户充分披露服务信息,清晰地提示业务风险,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此前第三方支付大肆宣扬托管,资金安全无忧的不知道是不是属于此夸大之列呢?但值得说的是,第三方支付托管毕竟有其历史意义,至少从产品形态和交易意义上对托管这件事情起到了明确的推动作用,是值得尊敬的。但第三方支付毕竟也是备付金机制存在在银行账户基础之上的,所以自己本身对于银行体系而言就具有子账户信息不透明的问题,当然也存在可以跑路的风险和可能性,实际上也确实发生过。
7、信息中介,不得提供担保:回到P2P影响较大的第二点,这一点影响的是全部的P2P公司。首先自行担保的肯定是不行了,关联的担保机构可能也比较难通过。接下来一个问题就是类似于人人贷等P2P的本金保障计划是否可行?这个需要看具体的细则认定,但是相信对于大一些的P2P来说,这个问题还是有机会解决的。抑或是寻求第三方独立担保公司进行相关担保,部分让利出去。抑或是构建理财人保险购买制度。
理财人的保险购买制度是我认为比较合理的,也是我在去担保发生情况下一直设想中的方案之一。具体而言,就是投资必须承担风险,想避免风险必须支付相应的费用,所以P2P企业可以让投资者通过购买一定的保险来获得违约后的保本,保险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没有或者不愿意购买保险的理财人,则需要自行承担违约风险,但是由于没有花费保险购买的费用,所以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这样理财人投资收益才能真正的与风险挂钩,信用风险定价也才会显得更有价值。大型的P2P公司由于已经积累了较多的数据,因此可能存在保险公司愿意基于历史数据计算一个风险定价给出相关的保险方案。但同样的此类方案对于违约率和业务规模并不稳定的中小P2P公司来说可能并不适用。
8、股权众筹:明确的提出股权众筹,与其他商品众筹区别开来。明确了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对业务模式进行创新探索。“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 公开小额和合格投资人仍然是此业务的关键。配合新三板等国内各类融资形式的开拓,初期的创业融资或许还会持续火热很长一段时间。
9、鼓励符合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这也符合资本市场对新兴事物的预期。
10、一个留有梦想的概念:互联网证券,或许互联网证券的概念过于广泛,所以本次仅仅提出了股权众筹和互联网基金销售两项与互联网证券相关的概念。而对于互联网券商或者互联网证券却没有过多的提及,一方面互联网证券还没有成为主要的方向,另一方面主要的业态形式也还没有清晰。没有清晰的引导既是遗憾,也是机会所在。类似本次对于互联网保险的提法,仅仅提及名称而已,并没有过多的细节,相信这两块业务在未来会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重要!
③ 2016年互联网金融行业都发生了哪些大事
2016年,被外界称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元年”,密集出台的各类监管政策,令“合规”成为行业从业者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3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上海举行成立大会。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首个“国字头”的自律组织
网贷洗牌 《暂行办法》明确了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同时对网贷主管机构银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职能进行了分工,实行“双负责”原则。网贷机构有12个月的调整期。在此期间,
大部分平台都面临着整改、转型乃至清盘的压力。
专项整治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最终确定由人民银行牵头开展,17部委共同参与,被业内解读为“最严监管”。目前,专项政治工作已经进入清理整顿阶段,业内预计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行业会迎来新一轮的洗牌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最终确定由人民银行牵头开展,17部委共同参与,被业内解读为“最严监管”。目前,专项政治工作已经进入清理整顿阶段,业内预计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行业会迎来新一轮的洗牌。
央行清理支付牌照
2016年,央行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思路出现了重要转折。
央行清理支付牌照
2016年,央行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思路出现了重要转折。
消费金融成红海市场
过去一年整个行业在监管收紧下,大部分网贷平台以合规为方向,根据网贷行业的“基本法”和“暂时管理办法”去调整。未来,地方金融部门备案、银行托管、电信业务许可证成为网贷平台必须完成三个主要的合规要件
④ 2016中国消费金融的关键词是什么暴雪金融把握住整个趋势了吗
2016中国消费金融
关键词1:场景化 “互联网+消费”模式的不断完善
关键词2:数据化 准确的市场定位
关键词3:共享化 使得更广泛的消费者享受到更好的消费金融服务
暴雪金融应该完全把握了这三个方向,提供创新服务。
⑤ 互联网金融这个专业前景怎样
作者:侃财社
链接:https://www.hu.com/question/24377077/answer/198232894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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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 势 一:科 技 金 融
有人认为2017年将成为金融科技元年。从去年开始,金融科技俨然成为了国内互联网金融圈最热门的词汇。这标志着中国互联网新金融由商业模式为主的创新,转向科技驱动。然而也存在着很多企业标榜Fintech的标签,而科技属性较弱的现象。
相比“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这个词更聚焦于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代表的新一轮信息技术的应用与普及,并强调它们对于提升金融效率和优化金融服务的重要作用。根据麦肯锡的数据,过去5年,超过400亿美元的资金流入这个领域。在强势资本的支持下,全球已有超过2000家的金融科技公司。
未来新的金融体系应该是大众金融、普惠金融、消费型金融,更多服务于普通用户、长尾用户,而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使普惠金融成为可能。展望2017年,平台之间的“流量之争”或许仍在,但是“金融科技”之战才是决定公司未来命运的关键。
趋 势 二:消 费 金 融 细 分
消费金融是当下互联网金融乃至整个金融领域的热点,处于政策红利阶段,市场主体仍面临增量市场。数据显示,2017年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规模预计将在2万亿元左右。显而易见,这个万亿级别的市场,仍将处于风口前沿。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个人在同一平台借款余额不超过20万元,企业在同一平台借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网贷暂行办法下发以后,很多平台面临业务转型,其中消费金融成为热点,竞争呈现白热化。
同时,随着消费场景趋于多元化。住房、汽车、电商、旅游、教育等不断细分,电商巨头如阿里、京东也已纷纷发力消费金融,将相关产品植入线上购物平台,这也为消费金融在需求端打开出口。
趋 势 三:集 团 化
互联网金融缘起P2P,现在却在一步步的淡化P2P。由于政策监管或市场竞争等因素,网贷行业需要将战略重点转移,摆脱单一的业务模式。2016年,经过业务剥离、独立上市、兼并整合,版图调整等一系列动作,一批起步于网贷的行业巨头,正在淡化身上的P2P色彩,通过集团化和多元化的综合财富管理业态转型,向更多传统机构的业务版图渗透。
集团化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企业适应理财端、资产端的不同发展需求,形成互相配合的趋势,稳定业务构架;同时淡化外界的原有印象,实现品牌升级,提升估值,增强企业的信任度,让投资者更加看好公司集团化发展的优质平台。
趋 势 四:监 管 趋 严
2016年,牵涉广泛的恶性事件频发,使得人们认识到,没有安全,互联网金融将无法真正发展。为了规范行业发展,多部文件密集下发,互联网金融监管日渐趋严,形成了“中央统筹、行业自律、专项整治”三大行动体系。
随着监管方案的逐步出台,2017年将是监管合规进一步落实之年。各种监管政策的过渡期、整改期临近,都将加速行业洗牌。因此,2017年合规将成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的主基调,也将成为其先发的优势。在彻底洗牌的行业格局之下,对平台资质的完善,对风控机制的构建,以及对运营模式的创新等诸多因素成为检验互联网金融平台最基本的要点,率先完成各类监管的合规整改,就意味着能抢占行业先机。
因此,2017年合规将成为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的主基调,也将成为其先发的优势。在彻底洗牌的行业格局之下,对平台资质的完善,对风控机制的构建,以及对运营模式的创新等诸多因素成为检验互联网金融平台最基本的要点,率先完成各类监管的合规整改,就意味着能抢占行业先机。
随着各项监管政策的过渡期、整改期临近,行业洗牌加速进程。可以说2017年是互联网金融行业贯彻专项整治要求、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的关键一年,也是协会自律管理规范的深化之年。1月23日,中国互金协会部署17年工作,继续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会议提出了新的一年互联网金融整治的9项主要任务,为互联网金融行业行稳致远积极贡献力量。
⑥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优势有哪些
答:
1、政策方面
众所周知,我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之中正式提出发展消费金融,中国人民银行在1998年和1999年相继放开了个人住房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的政策,以促进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机构开展消费金融业务。这也是发展消费金融对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结构合理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在全国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消费金融成为热点词汇。据了解,2016年3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 《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政策利好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2、技术优势
互联网消费金融与传统消费金融的不同之处在于互联网消费金融利用了互联网技术的优势,打造“线上互联网+线下实体”的运行模式。从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机构在资金来源上有一定的优势,通过探索信用消费+场景布局,进而打造成一个全新的“互联网+”的样本,通过场景的建立,增强客户粘性,不断扩张消费金融市场,实现盈利。随着云计算的普及,大数据挖掘的成本大幅度降低,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精确的进行市场细分、选定目标客户、评估客户信用等级,从而降低资金配置风险,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3、市场需求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消费需求也更加旺盛,8090后超前消费意识逐渐增强,接受新型金融产品的能力较强,因此使用消费信贷手段来缓解预算不足的观念逐渐深入,因此,在居民消费观念日益成熟的背景下,发展消费金融已经具备相应的社会基础。而作为解决资金问题之一的消费金融系统必将迎来发展商机,像迪蒙自主研发的消费金融系统是一款集消费贷款、消费分期为一体的业务管理系统,有效帮助企业迅速开拓消费市场,推动消费金融业务发展,实现业务模式的“互联网+”转型。系统通过规则引擎、工作流引擎、自动征信、商家加盟的方式,实现借款业务的快速审批、智能风控、借款流程自定义等功能,满足消费金融公司快速、高效、便捷的借款业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