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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中国金融机构体系

发布时间:2021-05-11 21:40:17

1. 一国的金融体系包括哪些他们之间是如何运行的,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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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产生和发展的主要过程及现代银行体系建立的途径

银行是在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易逐步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与发展起来的,因而是经济发展的产物。

在金属货币出现以后,就出现了早期的金银兑换、保管和汇兑业务,形成了早期的货币兑换商和钱在银号等机构。如在欧洲的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就有了大量的金银保管兑换与放贷的记载。但一直至漫长的中世纪结束前,这种钱庄业务一直停留在传统的形式上。

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工业革命,是传统的货币经营业向现代金融业转变的主要动力。到16世纪中叶,地中海沿岸各国的工商业与贸易有了较大的发展,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与存款。贷款的要求,出现了最早的商人银行,这些商人银行既办理存款与贷款,也从事转帐结算业务。但他们的贷款往往带有高利贷性质,使一般工场手工业主和商人很难获得贷款,即使获得也会因高额利息而无利可图。这显然不能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建立资本主义的银行。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推动下,真正现代意义上的银行在17世纪末至明世纪中逐步发展起来了。现代银行体系的建立并取代传统的货币经营业、高利贷商,是通过两条途径实现的:一是旧式的高利贷银行在新的经济条件下,调整放款原则而逐渐转变为现代的银行,主要特征是较大规模地吸收社会资金,同时以较低的利率发放贷款;二是按照资本主义原则组织的股份制银;行,其一开始就具有现代商业银行的性质,并从事大规模的融资与贷款活动,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因其资本雄厚、融资能力强,贷款利率低,所以逐步成为现代信用领域的主导形式,银行成为整个社会信用的中心。1694年,英格兰成立了第一个现代银行——英格兰银行,其建立标志着高利贷在信用领域的垄断地位被打破。从此以后,现代银行在欧洲就广泛地发展起来了。

二、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如何理解?

银行是一种金融机构,也是一种企业。说它是企业,是因为它与一般的工商企业有共同之处。企业的共同特征是:从事直接的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资金,独立核算,并通过经营活动获取利润。银行具有企业部门的一切特征,它是实现资本循环周转的一个必要环节。

与其他企业相比,银行又具有一般企业所不具备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银行的特殊利益。银行的特殊利益大致可概括为两个:①从行业特点得到的好处,即不需投入很多的自有资本即可进行经营活动,并可赚取可观的收益。②从国家的干预以及与国家政权的密切关系中得到的好处。

2.银行的特殊风险。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它与客户之间并非是一般的商品买卖关系,而是一种以借贷为核心的信用关系。这种关系在经营活动中表现为以信用为基础,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借贷,即银行以存款方式向公众负债、以贷款方式为企业融资。银行经营活动的这种特殊性,在激烈的竞争中产生特殊的风险:①信用风险,即借款人不能或不愿意按期偿还贷款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②来自资产与负债失衡的风险。③来自公众信任的风险。④竞争的风险。

3.银行的特殊作用。银行的特殊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经济发展在资金上的支配性作用。银行经营的对象不是一般商品,而是一种特殊商品——货币资金。银行的业务活动对货币资金在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具有重要影响,进而影响国民经济中各部门的发展。哪个部门能从银行得到大量资金支持,哪个部门就有了发展优势,反之,在竞争中就会处于不利境地。二是在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中发挥重要作用。国家通过银行影响货币供给量、利率。贷款额度等经济指标,进而实施对经济的干预。

可见,现代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在经济生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并具有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特殊作用。

三、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金融体系的基本构成

与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拥有一个规模庞大、分工精细、种类繁多的金融机构体系,包括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两大类。其中,银行性金融机构居支配地位。

银行性金融机构按照其各自在经济中的功能可划分为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专业银行三种类型的银行。它们所构成的银行体系通常被称为现代银行制度。商业银行是办理各种存款、放款和汇兑业务的银行,且是唯一能接受活期存款的银行。中央银行是在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是一国的金融管理机构,被称为“发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银行的银行”。专业银行是集中经营指定范围业务并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包括:投资银行、不动产抵押银行、开发银行、储蓄银行、进出口银行等。现代银行制度中,中央银行处于核心地位,商业银行居主导地位,其他专业银行仍然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整个金融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是衡量一国金融体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木以吸收存款作为其主要资金来源,却以某种特殊方式吸收资金,并以某种特殊方式运用其资金,且从中获取利润。这类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消费信用机构、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等。

金融体系的分工与组成是在不断变化的。长期以来大多数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中,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有较明确的业务分工,如美国、英国等国30年代后采用的分业经营模式,就是以长短期信用业务分离,一般银行业与信托业务分离,与证券业务分离为特点。80年代以来,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渐被打破,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不断交叉,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差异日趋缩小,综合性经营与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

四、金融机构体系中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异同及相互关系

一国的金融机构体系由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构成,其中银行性金融机构占支配地位。

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共同点表现在两者都是以某种方式吸收资金,又以某种方式运用资金的金融企业,都具备金融企业的基本特点,表现在:都以盈利为经营目的;主要从事与货币资金运动有关的各项业务活动;在经济运行中都发挥着融通资金的作用。

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吸收资金的方式不同。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以吸收存款的方式吸收资金,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以其他方式吸收资金;③业务方式不同。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方式是存款和贷款,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方式则呈现出多样化,如保险公司主要从事保险业务,信托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租赁公司主要从事租赁业务,证券公司则主要从事投资业务等;③在业务中所处的地位不同。银行在其业务中,一方面是作为债务人的集中,另一方面是作为债权人的集中,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比较复杂,如保险公司主要是作为保险人,信托公司则主要充当受托人,证券公司则多作为代理人和经纪人;④在金融领域中发挥的具体职能不同。银行性金融机构主要发挥信用中介职能,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根据其业务不同而发挥不同职能,如保险公司主要发挥社会保障职能,信托公司则主要发挥财产事务管理职能等等。

银行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都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共同为社会提供全面完善的金融服务。银行性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机构体系中居主导地位,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存在则丰富了金融业务,充分满足现代经济对金融的多样化需要,因此,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程度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

五、本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发展呈现的趋势

本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金融机构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

首先,银行在业务上不断创新,并向综合化方向发展。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工具等领域的创新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要;同时,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结合促进银行发展为;全能性商业银行。其次,跨国银行的建立使银行的发展更趋国际化。各国银行纷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成立跨国银行,并从事国际银行业务及开拓境外金融业务。第三,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重组资本结构和经营结构。国际清算银行提出的这套国际金融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为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所遵守。第四,兼并成为现代商业银行调整的一个有效手段。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西方银行业内部更是不断重组,以期适应形势的变化与要求。第五,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正不断融合,形成更为庞大的大型复合型金融机构。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渐被打破,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不断交叉,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差异日趋缩小,形成多元化、综合性经营的趋势。

正确认识和把握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还应分析这一趋势的历史背景与内在原因。

首先,70年代以来,经济领域中,经济自由主义在与国家干预主义的交战中占了上风。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各国政府为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更好地发挥市场对经济的作用,开始放松金融管制。这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激烈的竞争促使了许多新事物的产生:银行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并提供全方位服务吸引客户;银行业通过兼并带来优势互补,拓展业务领域,争取广泛客户;分业经营向多元化、综合性经营过渡。第二,新技术的出现,特别是电子通讯、信息处理、计算机广泛应用于金融业,为金融创新以及跨国银行的跨地区经营提供了支持。第三,随着各国金融市场联系日趋密切,各国银行业运作规则的接轨、银行业经营的监管、国际金融市场风险的防范问题也逐步提到议事日程。因此,产生了巴塞尔委员会等国际金融组织进行国际间协调与管理。

可见,上述发展趋势有其客观必然性。它促进了世界金融业的融合与发展,促进了国际间资金的流动,利于银行提高经营效率,但同时也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国际银行业的有效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我国作为国际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应借鉴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提高银行业竞争实力,推动我国金融国际化的进程。

六、我国的金融体系经历了哪些调整与改革?从其演变过程中,如何理解社会经济条件对金融机构体系形成的影响?

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这一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

1.改革开放前的“大一统”模式下的金融体系。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办法为主的单一的国家银行体系。其特点是:①在银行设置上,全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办理全部银行业务,下设众多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统揽一切银行信用。②人民银行集货币发行和信贷业务于一身,既执行中央银行职能,又兼办普通银行的信贷业务。

2.1979一1982年的金融机构体系。打破长期存在的人民银行~家金融机构的格局,恢复和建立了独立经营的专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与人民银行一起构成了多元化银行体系。

3.1983~1993年的金融机构体系。1983年起在金融机构方面进行了如下改革: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专设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人民银行负责的信贷及城镇储蓄业务;增设交通银行等综合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区域性银行;设立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国际金融机构在加强国际合作,发展世界经济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表现在:①提供短期资金,缓解国际收支逆差,这在定程度上缓和了国际支付危机。③提供长期建设资金,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③调节国际清偿能力,应付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④稳定汇率,促进世界贸易增长。

当然,目前的国际性金融机构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贷款条件比较严格,贷款利率不断提高,加重发展中国家的支付困难。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附加条件,干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

随着国际性金融机构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它们在国际经济和国际金融领域中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2. 中国金融机构体系

一、银行产生和发展的主要过程及现代银行体系建立的途径

银行是在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易逐步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与发展起来的,因而是经济发展的产物。

在金属货币出现以后,就出现了早期的金银兑换、保管和汇兑业务,形成了早期的货币兑换商和钱在银号等机构。如在欧洲的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就有了大量的金银保管兑换与放贷的记载。但一直至漫长的中世纪结束前,这种钱庄业务一直停留在传统的形式上。

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工业革命,是传统的货币经营业向现代金融业转变的主要动力。到16世纪中叶,地中海沿岸各国的工商业与贸易有了较大的发展,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与存款。贷款的要求,出现了最早的商人银行,这些商人银行既办理存款与贷款,也从事转帐结算业务。但他们的贷款往往带有高利贷性质,使一般工场手工业主和商人很难获得贷款,即使获得也会因高额利息而无利可图。这显然不能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建立资本主义的银行。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推动下,真正现代意义上的银行在17世纪末至明世纪中逐步发展起来了。现代银行体系的建立并取代传统的货币经营业、高利贷商,是通过两条途径实现的:一是旧式的高利贷银行在新的经济条件下,调整放款原则而逐渐转变为现代的银行,主要特征是较大规模地吸收社会资金,同时以较低的利率发放贷款;二是按照资本主义原则组织的股份制银;行,其一开始就具有现代商业银行的性质,并从事大规模的融资与贷款活动,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因其资本雄厚、融资能力强,贷款利率低,所以逐步成为现代信用领域的主导形式,银行成为整个社会信用的中心。1694年,英格兰成立了第一个现代银行——英格兰银行,其建立标志着高利贷在信用领域的垄断地位被打破。从此以后,现代银行在欧洲就广泛地发展起来了。

二、银行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如何理解?

银行是一种金融机构,也是一种企业。说它是企业,是因为它与一般的工商企业有共同之处。企业的共同特征是:从事直接的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资金,独立核算,并通过经营活动获取利润。银行具有企业部门的一切特征,它是实现资本循环周转的一个必要环节。

与其他企业相比,银行又具有一般企业所不具备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银行的特殊利益。银行的特殊利益大致可概括为两个:①从行业特点得到的好处,即不需投入很多的自有资本即可进行经营活动,并可赚取可观的收益。②从国家的干预以及与国家政权的密切关系中得到的好处。

2.银行的特殊风险。银行作为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它与客户之间并非是一般的商品买卖关系,而是一种以借贷为核心的信用关系。这种关系在经营活动中表现为以信用为基础,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借贷,即银行以存款方式向公众负债、以贷款方式为企业融资。银行经营活动的这种特殊性,在激烈的竞争中产生特殊的风险:①信用风险,即借款人不能或不愿意按期偿还贷款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②来自资产与负债失衡的风险。③来自公众信任的风险。④竞争的风险。

3.银行的特殊作用。银行的特殊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经济发展在资金上的支配性作用。银行经营的对象不是一般商品,而是一种特殊商品——货币资金。银行的业务活动对货币资金在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具有重要影响,进而影响国民经济中各部门的发展。哪个部门能从银行得到大量资金支持,哪个部门就有了发展优势,反之,在竞争中就会处于不利境地。二是在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中发挥重要作用。国家通过银行影响货币供给量、利率。贷款额度等经济指标,进而实施对经济的干预。

可见,现代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在经济生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并具有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特殊作用。

三、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金融体系的基本构成

与市场经济制度相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拥有一个规模庞大、分工精细、种类繁多的金融机构体系,包括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两大类。其中,银行性金融机构居支配地位。

银行性金融机构按照其各自在经济中的功能可划分为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专业银行三种类型的银行。它们所构成的银行体系通常被称为现代银行制度。商业银行是办理各种存款、放款和汇兑业务的银行,且是唯一能接受活期存款的银行。中央银行是在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是一国的金融管理机构,被称为“发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银行的银行”。专业银行是集中经营指定范围业务并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包括:投资银行、不动产抵押银行、开发银行、储蓄银行、进出口银行等。现代银行制度中,中央银行处于核心地位,商业银行居主导地位,其他专业银行仍然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整个金融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是衡量一国金融体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木以吸收存款作为其主要资金来源,却以某种特殊方式吸收资金,并以某种特殊方式运用其资金,且从中获取利润。这类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社、消费信用机构、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等。

金融体系的分工与组成是在不断变化的。长期以来大多数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中,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有较明确的业务分工,如美国、英国等国30年代后采用的分业经营模式,就是以长短期信用业务分离,一般银行业与信托业务分离,与证券业务分离为特点。80年代以来,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渐被打破,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不断交叉,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差异日趋缩小,综合性经营与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

四、金融机构体系中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异同及相互关系

一国的金融机构体系由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构成,其中银行性金融机构占支配地位。

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共同点表现在两者都是以某种方式吸收资金,又以某种方式运用资金的金融企业,都具备金融企业的基本特点,表现在:都以盈利为经营目的;主要从事与货币资金运动有关的各项业务活动;在经济运行中都发挥着融通资金的作用。

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吸收资金的方式不同。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以吸收存款的方式吸收资金,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以其他方式吸收资金;③业务方式不同。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方式是存款和贷款,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方式则呈现出多样化,如保险公司主要从事保险业务,信托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租赁公司主要从事租赁业务,证券公司则主要从事投资业务等;③在业务中所处的地位不同。银行在其业务中,一方面是作为债务人的集中,另一方面是作为债权人的集中,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比较复杂,如保险公司主要是作为保险人,信托公司则主要充当受托人,证券公司则多作为代理人和经纪人;④在金融领域中发挥的具体职能不同。银行性金融机构主要发挥信用中介职能,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根据其业务不同而发挥不同职能,如保险公司主要发挥社会保障职能,信托公司则主要发挥财产事务管理职能等等。

银行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都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共同为社会提供全面完善的金融服务。银行性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机构体系中居主导地位,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的存在则丰富了金融业务,充分满足现代经济对金融的多样化需要,因此,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程度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

五、本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发展呈现的趋势

本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金融机构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

首先,银行在业务上不断创新,并向综合化方向发展。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工具等领域的创新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要;同时,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的结合促进银行发展为;全能性商业银行。其次,跨国银行的建立使银行的发展更趋国际化。各国银行纷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成立跨国银行,并从事国际银行业务及开拓境外金融业务。第三,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重组资本结构和经营结构。国际清算银行提出的这套国际金融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为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所遵守。第四,兼并成为现代商业银行调整的一个有效手段。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西方银行业内部更是不断重组,以期适应形势的变化与要求。第五,银行性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性金融机构正不断融合,形成更为庞大的大型复合型金融机构。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渐被打破,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不断交叉,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差异日趋缩小,形成多元化、综合性经营的趋势。

正确认识和把握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还应分析这一趋势的历史背景与内在原因。

首先,70年代以来,经济领域中,经济自由主义在与国家干预主义的交战中占了上风。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各国政府为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更好地发挥市场对经济的作用,开始放松金融管制。这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激烈的竞争促使了许多新事物的产生:银行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并提供全方位服务吸引客户;银行业通过兼并带来优势互补,拓展业务领域,争取广泛客户;分业经营向多元化、综合性经营过渡。第二,新技术的出现,特别是电子通讯、信息处理、计算机广泛应用于金融业,为金融创新以及跨国银行的跨地区经营提供了支持。第三,随着各国金融市场联系日趋密切,各国银行业运作规则的接轨、银行业经营的监管、国际金融市场风险的防范问题也逐步提到议事日程。因此,产生了巴塞尔委员会等国际金融组织进行国际间协调与管理。

可见,上述发展趋势有其客观必然性。它促进了世界金融业的融合与发展,促进了国际间资金的流动,利于银行提高经营效率,但同时也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国际银行业的有效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我国作为国际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应借鉴西方国家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提高银行业竞争实力,推动我国金融国际化的进程。

六、我国的金融体系经历了哪些调整与改革?从其演变过程中,如何理解社会经济条件对金融机构体系形成的影响?

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格局。这一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

1.改革开放前的“大一统”模式下的金融体系。这是一种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办法为主的单一的国家银行体系。其特点是:①在银行设置上,全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办理全部银行业务,下设众多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统揽一切银行信用。②人民银行集货币发行和信贷业务于一身,既执行中央银行职能,又兼办普通银行的信贷业务。

2.1979一1982年的金融机构体系。打破长期存在的人民银行~家金融机构的格局,恢复和建立了独立经营的专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与人民银行一起构成了多元化银行体系。

3.1983~1993年的金融机构体系。1983年起在金融机构方面进行了如下改革: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专设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人民银行负责的信贷及城镇储蓄业务;增设交通银行等综合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区域性银行;设立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国际金融机构在加强国际合作,发展世界经济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表现在:①提供短期资金,缓解国际收支逆差,这在定程度上缓和了国际支付危机。③提供长期建设资金,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③调节国际清偿能力,应付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④稳定汇率,促进世界贸易增长。

当然,目前的国际性金融机构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贷款条件比较严格,贷款利率不断提高,加重发展中国家的支付困难。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附加条件,干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

随着国际性金融机构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它们在国际经济和国际金融领域中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3. 旧中国商业银行发展历史

旧中国的商业银行 及其成立时间
1.中国通商银行 中国近代第一家银行 1897-1911
2.“北四行” 北四行是指金城银行、大陆银行、中南银行、盐业银行。于1921年成立联合营业事务所,标志四行联营集团的形成,由于这四家银行总行都设在北方,故称其为“北四行”。
1) 金城银行 1917年成立,周作民是金城银行的创始人,并长期担任该行总经理
2) 大陆银行 成立于1919年
3) 中南银行 1921年6月5日,中南银行召开创立会,黄奕柱为该行董事长,胡笔江为总经理,7月5日正式开张。
4) 盐业银行 成立于1915年
3.“南三行” 是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三家私营银行的通称,由于这三家银行总行都设在上海,故称其为“南三行”。
1)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 成立于1915年6月2日,是“南三行”的支柱银行,也是旧中国最大的私营银行。
2) 浙江兴业银行 1907年成立
3) 浙江实业银行 1909年创办
4. 四明银行 1908成立 5. 旧中国上海银行 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简称上海银行)是一家以经营管理见长的民族资本金融企业,它是陈光甫在1915年创设的
6旧中国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系国民政府国家银行,自1924年开始创办
7.中国企业银行
8.中国垦业银行 俞佐延、童今吾等人于1925年发起,1926年4月在天津创办
9.新华银行 1914年创立,原为华储蓄银行
10.中华懋业银行 成立于1919年,由中、美商人合办,总行设于北京,后迁到上海
11.信成银行 中国第一家商业储蓄银行。成立于1906年
12.中国实业银行 中国实业银行原名为国民实业银行,创办于1919年,总行设天津。1919年4月26日中国实业银行成立于天津
13.香港汕头商业银行 1934年12月31日由银行家陈有庆在香港创立
14.中国丝茶银行 中国丝茶银行创立于1925年,总行设天津,1927年发行钞票。
15.殖边银行 殖边银行于1914年成立,总行设北京。
16.边业银行 边业银行于1920年由西北筹边使徐树铮创办,总行设北京。以调剂金融,发展边疆实业为主旨。
17.劝业银行 劝业银行于1920年在北京成立,民国二十年停业。西北银行在冯玉祥任西北边防督办时创立,于民国十四年(1925年)四月开幕。
18.华北银行
i. 1948年4月12日,冀南银行总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总行在石家庄合并为华北银行。
ii. 1948年4月15日,冀南银行发行的冀南币和晋察冀银行发行的边钞在两大地区流通使用,冀南币与边钞的比值为1:10。
iii. 1948年10月5日,北海银行发行的钞票也可在华北流通,冀南币与北海币的比价为1:1。
iv. 1948年10月20日,华北与陕甘宁、晋绥货币也开始流通,冀南币与西北钞的比价为1:20。
v. 1948年11月18日,华北银行(石家庄)与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延安),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
vi.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统一的货币 19.北海银行 1938年12月,北海银行在山东掖县成立。
20.西北农民银行 1940年5月成立,由晋绥边区政府领导。1948年1月,晋绥边区与陕甘宁边区统一为西北解放区,该行与陕甘宁边区银行合并,仍称西北农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以该行、华北银行和北海银行为基础成立中国人民银行。1949年4月该行改组为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
21.户部银行 1905年,清政府在北京设立“户部银行”
22.中央银行 于1928年设立中央银行
23中国人民银行 于1933年设立中国农民银行
24.中国银行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在上海大清银行商股基础上组建了中国银行。
25.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是1908年清政府设立的另一国家银行
26.中国农民银行 1935年6月4日成立
27.中央信托局 中央信托局系国民政府金融体系重要机构之一,成立于1934年,由中央银行负责筹备创立
28.中央合作金库 1946年11月1日,中央合作金库正式在南京开业
29.东莱银行 该分行开设于1919年,选址在天津法租界的杜总领事路。
30.大中银行 大中银行创立于1919年,总行设重庆。
31. 农商银行 于1920年成立,总行设北京。
32. 蒙藏银行 创办人为蒙藏院总裁贡桑诺布,副总裁陈廷杰,于1921年设总行在北京。
33. 中国农工银行 于1918年筹办开业,原属财政部官办,自1920年起改为商办 二、我国目前存在的商业银行:
5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华夏、招商、光大、民生、浦东发展、深圳发展、渤海、广发、兴业、浙商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10家城市商业银行。

4. 旧中国的金融体系

我国明朝末年出现了类似银行的钱庄和票号。鸦片战争后,一些外商银行纷纷进入我国开展金融业务,并凭借其特权攫取了巨额的利润。我国境内第一家银行是1845年英国人设立的丽如银行, 1897年中国通商银行作为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银行开始营业。
20世纪30年代,统治旧中国的国民党政权建立了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央合作金库(简称“四行二局一库”)为主体,包括省、市、县银行及官商合办银行在内的金融体系。此外还有一批民族资本家兴办的私营银行及钱庄,其中约三分之一集中在上海,但多半规模不大且投机性强,在经济运行中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随着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庄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开始发行人民币。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迁入北平。新中国成立前后,根据1948年4月在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对官僚资本银行进行了接管,并分不同情况进行停业清理或改组为专业银行;将官商合办的4家银行改组为公私合营银行;对私营银行则进行整顿和改造;还取消了在华外商银行的一切特权,并禁止外国货币在国内流通。

5. 中国最早的金融机构在哪一朝代

唐朝
那时候出现了柜坊和飞钱,其中柜坊相当于现在的银行

当然其实从秦始皇开始,三公九卿制度之下,就有专门负责金融的官员,但是这个是官方的金融机构。

6. 中国旧有金融机构的性质和经营在鸦片战争后,发生了什么变化

中国旧有金融机构就是钱庄。
鸦片战争后,中国市场被迫对西方开放,中国传统白金融行业钱庄适时地发生了新的变化。从钱庄方面看,它是中国传统社会里一种古老的金融机构。在鸦片战争前,它主要起着调拨资金的作用,适应了中国社会各省之间商业发展的需要,促进了商品的流通。鸦片战争,钱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量上,由于战乱、金融风潮的影响使钱庄的数量变更相当大,但总的来说,钱庄的资本是不断壮大的。在业务方面,由于钱庄实力的不断壮大,它的业务范围逐渐辐射外地。许多钱庄以开设分支机构或代办钱庄的方式.把自己的活动范围扩展到外地。业务范围的扩大不仅促进了本国金融业向内地的扩展,而且加深了各钱庄之间的相互联系,促进了其业务往来,加快了钱庄的发展。与此同时,钱庄的经营方式也发生了转变。在鸦片战争前,钱庄主要经营货币的交换业务;鸦片战争后,它“摆脱了货币兑换业务,而集中在存款、放款、办理划汇、签发庄票等信贷活动上”。钱庄在经营活动方面的种种变化,不能不影响到钱庄性质的变异,钱庄开始融入资本主义因素。

7.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发展历程

我国明朝末年出现了类似银行的钱庄和票号。鸦片战争后,一些外商银行纷纷进入我国开展金融业务,并凭借其特权攫取了巨额的利润。我国境内第一家银行是1845年英国人设立的丽如银行, 1897年中国通商银行作为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银行开始营业。
20世纪30年代,统治旧中国的国民党政权建立了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央合作金库(简称“四行二局一库”)为主体,包括省、市、县银行及官商合办银行在内的金融体系。此外还有一批民族资本家兴办的私营银行及钱庄,其中约三分之一集中在上海,但多半规模不大且投机性强,在经济运行中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随着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庄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开始发行人民币。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迁入北平。新中国成立前后,根据1948年4月在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对官僚资本银行进行了接管,并分不同情况进行停业清理或改组为专业银行;将官商合办的4家银行改组为公私合营银行;对私营银行则进行整顿和改造;还取消了在华外商银行的一切特权,并禁止外国货币在国内流通。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大一统”的银行体系,即银行不划分专业系统,各个银行都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使中国人民 银行成为既办理存款、贷款和汇兑业务的商业银行,又担负着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中央银行。“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的思想指导下,银行的独立性日渐消失,1969年9月甚至将中国人民银行并入财政部,成为财政部所属的二级机构,使其基本上沦为政府的“大钱库”和“出纳员”。不少领导人不懂银行工作的重要性,把银行当作一个办理收收付付的‘大钱库',需要钱的时候才想到银行,有的甚至把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混同起来,靠行政手段办事,做了许多违反经济规律的事。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结束,我国的银行体系也开始恢复和重建。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使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国的银行业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从1977年至今,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体系重建阶段(1977—1986年) 尽管在197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恢复了其独立的部级单位的地位,但其所担负的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的双重职能并未改变。从1979年初开始,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相继恢复了主管农村金融业务的中国农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了主管外贸信贷和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从财政部中分设出了主管长期投资和贷款业务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81 年底又成立了负责接受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及其他资金转贷给国内企业的中国投资银行。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发文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同时决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接办中国人民银行原有的信贷和储蓄等商业银行业务。至此我国基本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四大国家专业银行为骨干所组成的银行体系。
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了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我国银行体系迅速扩张。1985年人民银行出台了专业银行业务可以适当交叉和“银行可以选择企业、企业可以选择银行”的政策措施,鼓励四家专业银行之间开展适度竞争,从而打破了银行资金“统收统支”的“供给制”,四家专业银行还开始将其触角伸向农村,为当时正在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提供贷款。
扩大发展阶段(1987—1996年)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展,为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动力。1986年12月,邓小平要求“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大一些。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1987年中国人民银行提出要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各类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和1992年中共“十四”大精神的指引下,我国银行业在改革中不断扩大发展。
尽管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经提出国家专业银行要进行企业化改革,实行商业化经营,但由于这些专业银行既从事政策性信贷业务,又从事商业性信贷业务,既难以办成真正的商业银 行,又不利于进行金融宏观调控。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政策性银行,实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离”之后,在1994年内相继成立了专门办理政策性信贷业务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而为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转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了商业银行的性质、地位及与其他金融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为商业银行自主经营、提高资产质量提供了法律保障。到1996年底,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共有机构153 069个、职工168.68万人。
与此同时,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之下,其他类型的银行也迅速发展。在交通银行于1986年7月重组成以公有制为主的股份制全国性综合银行之后,相继成立了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 行、深圳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等12家股份制银 行。到1996年底,这13家股份制银行共有机构3 748个、职工8.55万人。
1986年1月,在国务院主持下,邮电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以投资所有者和业务监管者的身份,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办邮政储蓄的协议》,决定在北京、天津等12个城市试办邮政储蓄业务。1986年底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将邮政储蓄业务法定为邮政企业的业务之一,从而使邮政储蓄遍布全国,形成了一个“准银行”系统。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在16个城市进行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试点。同年2月,中国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深圳城市商业银行成立,到1996年底共有18家城市合作银行开业。
深化改革阶段(1997—2002年) 改革攻坚阶段(2003年至今)

8. 旧中国的四大商业银行分别是哪四家

旧中国即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四大银行也称"大四行"即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
中国四大银行
交通银行
始建于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是中国早期四大银行之一,也是中国早期的发钞行之一,发钞历史长达33年,也是发钞时间最长的银行。1928年,随着全国政治中心从北京转移到南京,交通银行也将总行迁到上海外滩14号。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交通银行将总行迁到重庆。1951年交通银行总行迁回上海,1954年除香港分行仍继续营业外,交通银行国内业务分别并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和在交通银行基础上组建起来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现称中国建设银行)。
1986年7月24日为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江西中路200号(原金城银行大楼)。
2004年,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投资了近17亿美元,收购了交通银行19.9%股权。
2005年6月23日,交通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中国内地商业银行。
2007年4月25日,交通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每股最后定价7.90人民币。2007年5月15日,交通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股票代码上交所:60132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现为中国五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之一。

中国银行
于1912年1月24日由孙中山总统下令批准成立。1912年2月5日在上海大清银行旧址正式开业,改大清银行为中国银行,负责整顿币制、发行货币、整理国库,行使中央银行权利)改组而来。故中国银行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中国银行。
1912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正式上书孙中山,建议“就原有之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重新组织,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1912年,大清银行副监督陈锦涛经时任政府司法总长的伍廷芳提名,出任临时政府财政总长并且常驻上海,开始借助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的力量,着手将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建立政府中央银行。1912年1月28日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决定由股东会职员组成中国银行临时理监事会,负责与正副监督筹订章程,并管理全行事务。1912年1月24日由孙中山总统下令批准成立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应运而生。1912年2月5日正式开业。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中国银行。同年12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由上海迁至北京。原总管理处随民国政府迁往台湾,至1960年在台重新开业。
2003年,国家选择中国银行作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两家试点银行之一。
2004年中国银行稳步推进股改工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04年8月26日,经国务院、银监会批准,中国银行以汇金公司独家发起的方式,整体改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基础上,引进了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深化内部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取得了长足进步。
2006年6月1日和7月5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中央银行
1924年8月,孙中山领导的广东革命政府在广州创立中央银行。1926年7月,国府移迁武汉,同年12月在汉口设中央银行。原广州的中央银行改组为广东省银行。1928年1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中央银行,总行设在当时全国的经济金融中心──上海,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法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责,同时武汉中央银行停止营业。1949年12月,中央银行随国民党政府撤往台湾。

中国农民银行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的四大官僚资本银行之一。其前身是蒋介石于1932年 11月为筹集反共军事经费之需要,由豫鄂皖“剿匪”总司令部在汉口所设的农村金融救济处。翌年改组,于4月起改名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资本定额一千万元,用军用票与特税(鸦片税)五百万元为基金开业,郭外峰任总经理。总行设汉口,于南昌、芜湖设分行和办事处。由“剿匪”总司令部通令在四省境内发行一角、二角、三角、五角之流通券,用超经济的强制手段流通。主要业务为农贷、农仓、抵押土地、农产运销、农村合作社,以高利贷盘剥农民。1934年 7月郭外峰病故,徐继庄接任总经理,翌年春以该行业务扩展于全国,陆续设立分行十五处、支行四处,办事处、分理处及农贷所数十处。
1935年4月更名中国农民银行,总行由汉口迁至南京。6月4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国农民银行条例》,经营业务未变,资本总额仍为1000万元。1936年1月增设储蓄部,奉准发行钞票,并积极向川、黔、陕、甘等地发展。翌年3月徐辞职,由叶琢堂继任,孔祥熙任董事长,4月将总行迁沪。各地分支机构增加到八十七处。抗日战争时期,其总行迁渝,1938年资本定额两千万元。1940年由顾翊群接任总经理, 并成立信托部,开展有关农业信托业务,曾一度受中央银行委托经营黄金买卖。1942年 7月,国民政府实行国家银行专业化后,该行发行业务移交中央银行,并接收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央信托局农贷业务,成为当时特许设立的唯一的农业金融机构。1945年该行由孔系转入CC系之手,陈果夫出任董事长,李叔明任总经理。战后迁总行于南京, 资本总额增至六千万元, 于上海设分行,松江、太仓分设农贷通讯处,全国分行增达二十三处,支行十五处,办事处及分理处两百余处。1949年,各地机构分别为人民政府接管,清理结束。

9. 论述近代中国金融业新旧更替 的历史过程,分析其主要原因

从清末的晋商没落,看出传统金融业的落后,落后的主要原因是金融工具没有与国家政治及战争相结合,西方当时的战争与金融结合度相当较强

10. 关于中国金融发展史2000左右

中国金融业发展史 时间事件详细封建时期金融市场有了初步发展那时的金融机构一般是一些钱庄,银号,票号等等,主要是为当时的商贸活动提供资金流通的方便。有点类似于今天的银行。新民主主义时期革命根据地开始摧毁旧的金融制度废除高利贷,废除实物高利贷和货物高利贷,摧毁旧得金融机构,清除旧币等,并建立了新的金融机构如海风劳动银行,东谷平民银行,川三省苏维埃政府银行,中华苏维埃国家银行等。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发行了人民币,并作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区统一流通的货币1949年5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收兑旧币通令收兑各解放区货币,到建国时,各解放区的旧币已经基本收回,货币发行流通已经基本统一于人民币,标志一个崭新的系统的货币体系形成。1954-1955年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部,财政部协商,统一清理了国营工业间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部,财政部协商,统一清理了国营工业间,以及国营工业与其他国营企业间的贷款,贷款与资金往来一律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到一五计划末,一切信用统一于国家银行的目的已经实现。大跃进时期(1958年-1960年)金融出现了混乱的局面经济盲目发展,制度多变,权力盲目下放,信用控制失败,出现许多失误。1962年3月10日发布“银行工作六条”收回原下方的一切权力,银行业务实行严格的垂直领导;严格信贷管理,严格信贷计划;划清银行资金和财政资金界限;加强现金管理,严格结算制度;加强各级银行的工作制度,加强各级银行同当地党委联系;严格财政管理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1976年)中国金融业收到巨大冲击金融业务收到冲击;储蓄业务受到冲击,银行鼓励无息存款,认为利息是剥削阶级的产物,使群众储蓄积极性招收重创;国外保险业务收到巨大冲击。侨汇业务受到巨大冲击,认为是为国外资本家服务,异常冷清。银行机构被大规模的合并,银行难以形成统一系统,金融政策贯彻执行形成巨大障碍。拨乱反正时期(1977年-1981年)国家开始加强整顿银行机构充实领导力量整顿规章制度,加强金融工作,1977年基本恢复了银行秩序,保证提高了银行的工作质量,为保证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创造了必要的条件。1978年12月中国金融改革开放拉开大幕这段时间的发展,中央银行制度框架基本确立,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基本成型,资本市场上股票开始发行,保险业开始恢复,适应新时期改革开放要求的金融体系初显雏形。1979年开办中短期设备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开办中短期设备贷款,打破了只允许银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老框框1979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重新恢复成立根据《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中国农业银行重新恢复成立。1979年3月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去决定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去,作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统一经营和集中管理全国的外汇业务。1979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设立1979年10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揭开了信托业发展的序幕。1983年9月中央银行制度框架初步确立国务院颁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中央银行制度框架初步确立,《决定》同时规定“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办理针对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业务,成为专门从事金融管理、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政府机构。同时新设中国工商银行,人民银行过去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由中国工商银行专业经营。1984年11月14日改革开放后第一张股票发行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了不偿还的股票。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张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标志着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揭开了资本市场的神秘面纱。1985年1月1日实行新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1986年1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使中国银行业监管向法制化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1986年7月颁布《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城市信用社的发展从此步入正轨。1986年7月交通银行组建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成立1986年至1988年城市信用社规模迅速壮大我国的城市信用社规模迅速壮大,构成了我国城市信用社现行体制的基本框架。1990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自此,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开始了一个崭新的篇章。1992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同年10月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宣告成立。证券委和证监会的成立迈出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第一步,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1993年12月颁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实施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管的两大职能,并明确提出要把我国的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至此,专业银行的发展正式定位于商业银行。1994年3-4月三大政策性银行成立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成立,标志着政策性银行体系基本框架建立。1995年金融体系法制化标志金融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开始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1996年7月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开启1996年9月开始农信社、县联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全国5万多个农村信用社和2400多个县联社逐步与中国农业银行顺利脱钩。1998年11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这是保险监管体制的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保险监管机制和分业管理的体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1999年5月上海期货交易所正式成立上海期货交易所正式成立1999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对资本市场发展起到巨大作用。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金融业改革步伐加快,并正式得分步骤的对外开放。2002年12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2002年12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QFII制度在中国拉开了序幕。这是将中国资本市场纳入全球化资本市场体系所迈出的第一步,虽然也带来巨大的资本市场风险。2003年3月1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2003年3月10日《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至此,中国金融监管“一行三会”的格局形成。2003年12月中央汇金公司成立2003年12月,中央汇金公司成立,从而明晰了国有银行产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督促银行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建立起新的国有银行的运行机制。2004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正式颁布实施2004年2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开展人民币业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开展人民币业务2004年6月《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颁布实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颁布实施自2005年7月21日起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2006年2月底中国外汇储备跃居世界第一中国外汇储备达8537亿美元,首次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一。2008年1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取得重大进展。2009年11月28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挂牌成立。2010年6月19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重启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称,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此次在2005年汇改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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