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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房子用来住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21-05-17 22:24:09

A. 央行: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8月6日,央行官网发布了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对于下一阶段的房地产金融政策,央行表态称,将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报告指出,从2020年上半年房地产情况来看,全国房价总体稳定,商品房销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从3月起逐步恢复。6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分别同比上涨4.9%和2.2%,涨幅较3月均下降0.5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8.4%,销售额同比下降5.4%;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3万亿元,同比增长1.9%,增速较第一季度提高9.6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开发投资累计4.6万亿元,同比增长2.6%,增速较第一季度提高9.8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3.8%。
报告称,房地产贷款增速稳中趋缓。6月末,全国主要金融机构(含外资)房地产贷款余额47.4万亿元,同比增长13.1%,增速较3月末回落0.8个百分点。6月末,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8.7%;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2.5万亿元,同比增长15.7%,增速较3月末回落0.2个百分点;住房开发贷款余额为9.1万亿元,同比增长4312.0%,增速较3月末下降1.6个百分点。
报告表示,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B. 央行下半年7次定调房地产市场 房住不炒仍是主基调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求是》上撰文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加强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宏观审慎管理,强化对房地产整体融资状况的监测,综合运用多种工具对房地产融资进行逆周期调节。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下半年以来,央行先后7次定调房地产市场。具体来看,7月29日、8月2日、8月9日、8月20日以及11月16日,央行分别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座谈会、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2019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国新办举行的降低实际利率水平有关政策吹风会以及《2019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表示,“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加强对存在高杠杆经营的大型房企的融资行为的监管和风险提示”、“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11月25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除了对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作了全面评估外,也给出了下一步的政策建议。该报告指出,继续严格遵循“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完善“因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同时,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和规范,促进形成“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
“自从2016年‘930’房地产调控以来,曾经过于火热的房地产市场如今已经得到了较为明显的遏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就目前的形势来说,我国房地产市场坚持“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依旧没有改变。同时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有别的现象,在保持宏观政策大方向的情况下,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更加有利于不同地区依照当地经济状况实现房价稳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房住不炒、因城施策,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收紧贷款,这是央行始终围绕的政策。预计2020年会根据不同城市的交易情况实施不同的贷款政策,防范金融风险。
易纲透露,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建立起宏观审慎管理的专职部门,正在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集团的宏观审慎管理,未来还将逐步拓展宏观审慎管理的覆盖面,完善宏观审慎管理的组织架构,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盘和林表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集团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金融业总资产300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总资产268万亿元,在我国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达到89%。可见,银行作为重要性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所处的关键位置,强化对这些机构的宏观审慎管理,对于当前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以及拓宽宏观审慎监管的覆盖面,都有重要意义。
来源:经济日报

C. 上海银保监局连夜发文:只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1月29日晚间,上海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规制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限贷等要求。

《通知》规定,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要按照上海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借款人,尤其是夫妻离异借款人限贷资格的审查,防止借款人规避限购、限贷等行为给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带来的影响。充分利用各类征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借款人信用信息,结合借款人信用状况,严格审批个人住房贷款。要完善约束机制,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应的约束性条款,对各类不诚信行为予以约束,并充分提示借款人。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通知》要求,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切实执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7〕359号)的相关要求,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

同时,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视信贷资金用途管控,强化用途警示。禁止发放无用途、虚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贷款。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防范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对象通过非常规大额取现、中间人过渡资金等各类方式规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扩大模型监测范围,提升监测效果。对确认用途违规的行为,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

此外,严格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严格开展房产中介合作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证明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应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表示,上海银保监局此次政策与1月21日发布的“沪十条”基本相吻合,政策的出台也符合市场预期。

严跃进认为,此次新政有三方面内容是过去银行监管机构较少提及的。第一是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这体现了后续贷款的重要倾向,即所购房屋要满足中小户型且建筑结构已封顶的条件。这条规定其实与2020年底发布的贷款集中管理制度有很大关联,给予各商业银行启发,即后续房贷需要对政策重点支持的领域加大发放,而其他领域的发放或将有所管控。后续相关房企也需要不断研究开发模式,与此次信贷重点进行结合。

第二是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他认为,此次政策提出的一个概念“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体现了对信贷资金流向密切监管的导向,有助于审查资金用途,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三是严格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他认为,中介机构参与各类贷款的“包装”,成为这次监管的重点内容。实际上过去部分中介机构确实存在造假现象,引发了一定的楼市泡沫。积极管控中介机构也成为关键。后续此类提供首付款支持、通过“包装”来规避限购等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或将面临惩罚。后续相关中介机构应积极规范自身业务,购房者对违规业务也应进行拒绝,真正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以下为《通知》全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银保监通〔2021〕6号

在沪各中外资法人银行、中资银行分行、村镇银行、外国及港澳台地区银行分行、外资法人银行分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根据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防控个人住房信贷风险的总体要求,现就持续做好个人住房信贷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各项规制要求,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限贷等要求。

二、严格实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中资地方法人银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20〕322号)等相关要求,加强对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管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超出要求的相关法人银行,应针对性地强化过渡期业务调整。

三、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完善调查、审查手段。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严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多渠道核实借款人真实收入水平,防止通过假流水、假证明等造假行为虚增偿债能力。

四、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要按照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借款人,尤其是夫妻离异借款人限贷资格的审查,防止借款人规避限购、限贷等行为给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带来的影响。充分利用各类征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借款人信用信息,结合借款人信用状况,严格审批个人住房贷款。要完善约束机制,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管理,在合同中增加相应的约束性条款,对各类不诚信行为予以约束,并充分提示借款人。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五、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切实执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07〕359号)的相关要求,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

六、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视信贷资金用途管控,强化用途警示。禁止发放无用途、虚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贷款。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防范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对象通过非常规大额取现、中间人过渡资金等各类方式规避用途管理。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扩大模型监测范围,提升监测效果。对确认用途违规的行为,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

七、严格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严格开展房产中介合作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证明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应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八、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各商业银行要根据通知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和评估。对2020 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报告应包括组织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等;整改方案应包括时间表、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及目标等。发现违规问题的,应从机制上查找问题,并立即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借款人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惩戒。上海银保监局将对各商业银行房地产政策执行及自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特此通知。

2021年1月29日

D. 央行下半年7次定调房地产市场 房住不炒和因城施策仍是主基调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求是》上撰文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加强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宏观审慎管理,强化对房地产整体融资状况的监测,综合运用多种工具对房地产融资进行逆周期调节。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下半年以来,央行先后7次定调房地产市场。具体来看,7月29日、8月2日、8月9日、8月20日以及11月16日,央行分别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座谈会、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2019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国新办举行的降低实际利率水平有关政策吹风会以及《2019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表示,“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加强对存在高杠杆经营的大型房企的融资行为的监管和风险提示”、“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11月25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除了对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作了全面评估外,也给出了下一步的政策建议。该报告指出,继续严格遵循“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完善“因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同时,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和规范,促进形成“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
“自从2016年‘930’房地产调控以来,曾经过于火热的房地产市场如今已经得到了较为明显的遏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记者表示,就目前的形势来说,我国房地产市场坚持“房住不炒”的主基调依旧没有改变。同时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状况有别的现象,在保持宏观政策大方向的情况下,因城施策、一城一策,更加有利于不同地区依照当地经济状况实现房价稳定。
严跃进对记者表示,房住不炒、因城施策,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收紧贷款,这是央行始终围绕的政策。预计2020年会根据不同城市的交易情况实施不同的贷款政策,防范金融风险。
易纲透露,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建立起宏观审慎管理的专职部门,正在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集团的宏观审慎管理,未来还将逐步拓展宏观审慎管理的覆盖面,完善宏观审慎管理的组织架构,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盘和林表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集团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金融业总资产300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总资产268万亿元,在我国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达到89%。可见,银行作为重要性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所处的关键位置,强化对这些机构的宏观审慎管理,对于当前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以及拓宽宏观审慎监管的覆盖面,都有重要意义。

E.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什么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有住有所居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F. 央行强调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央行在北京召开全国24家主要银行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座谈会,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此外,会议强调,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碳减排投融资活动的支持,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产业倾斜。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绿色金融标准,创新产业和服务,强化信息披露,及时调整信贷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制造业的支持,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增加高新技术制造业信贷投放。

全文如下:

全国主要银行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座谈会在京召开

2021年3月22日,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全国24家主要银行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分析研究信贷形势,部署推进下一阶段优化信贷结构工作。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主持会议,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2020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金融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认真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安排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有序实施好1.8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让利实体经济1.5万亿元,全力支持抗疫保供、保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率先控制疫情、率先复工复产、率先实现经济正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实体经济恢复尚不牢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结构仍需调整优化。金融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认识持续优化调整信贷结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会议强调,下一阶段,金融系统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疏通政策传导,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把握一个“稳”字。总量上要“稳字当头”,保持贷款平稳增长、合理适度,把握好节奏。保持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实现普惠小微贷款继续“量增、价降、面扩”。推动金融系统继续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二是把握一个“进”字。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碳减排投融资活动的支持,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产业倾斜。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绿色金融标准,创新产业和服务,强化信息披露,及时调整信贷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制造业的支持,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增加高新技术制造业信贷投放。

三是把握一个“改”字。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前瞻性地综合考量资金投放、资产负债、利润、风险指标等因素,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的能力。改善经营理念,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强化对企业实质信用风险判断。在管控好风险的同时,优化内部考核和激励措施,因地制宜增加经济困难省份信贷投放,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座谈会上,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优化调整重点领域信贷结构的主要做法作了交流发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G. 央行:坚持房住不炒 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1月26日,中国央行发布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报告显示,2020年第三季度,全国房价总体稳定,商品房销售和房地产开发投资逐步恢复。9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4.5%,涨幅较6月回落0.4个百分点,二手住宅价格同比上涨2.2%,涨幅与6月基本持平。
1~9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8%,销售额同比增长3.7%。房地产开发投资逐步恢复。1~9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5.6%,增速较上半年提高3.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开发投资同比增长6.1%,增速较上半年提高3.5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4.0%。
房地产贷款增速保持回落。9月末,全国主要金融机构(含外资)房地产贷款余额48.8万亿元,同比增长12.8%,增速较6月末回落0.3个百分点。房地产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8.8%。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3.7万亿元,同比增长15.6%,增速较6月末回落0.1个百分点;住房开发贷款余额9.3万亿元,同比增长11.4%,增速较6月末下降0.6个百分点。
创新和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精准设计激励相容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新发展理念相关领域的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打造资金链,形成金融、科技和产业良性循环和三角互动。推动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和创新,联合有关部门逐步落地具体配套政策,精准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研究做好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加快出台商业银行服务乡村振兴考核办法。推动商业银行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绩效考核评价,建立健全银行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的长效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三农”、制造业的信贷支持,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H. 中央为什么要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最其码表明了中央的一个态度,一是要抑制炒房,告诉那些炒房的不要炒了;二是向老百姓明表明居者有其屋,让房价回归理性。

I.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住建部调研督导和约谈13个城市、自然资源部要求各重点城市今年继续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银保监会等部门发文防止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近期,多部门齐抓共管,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今年以来,一些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高温、抱团炒作有所抬头,甚至出现“万人摇号”、二手房一夜暴涨等现象。对此,无论是部门督导约谈、打击违规经营贷,还是多个热点城市迅速完善调控政策、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都释放出明确的信号: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遏制投机炒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民生问题。无论是满足群众住有所居的热切期待,还是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都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金融、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均衡发展。从2016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来,各地各部门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房地产市场总体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即便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调控也没有丝毫放松。如果说,在政策实施之初,一些投机者还抱有侥幸心理的话,那么这几年的实践已经让市场清醒地认识到党中央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坚定决心,以及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当前,受热点城市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突出、全球流动性泛滥等多重因素影响,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压力不小。各地各部门都要拿出更加坚定的态度和更为有效的办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遏制热点城市房价上涨势头。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遏制热点城市房价上涨势头,重在增供给。当前,一些人口流入多、房价较高的大城市,要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切实增加住宅用地供应,管控好地价,并且充分披露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包括存量信息,让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充分掌握信息,从源头上稳定预期。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遏制热点城市房价上涨势头,金融要管控。数据显示,通过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去年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新增房地产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从2016年的44.8%下降到去年的28%。事实证明,不断完善调控手段,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发挥住房税收调节作用,可以更大程度地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遏制热点城市房价上涨势头,短板应补齐。时下,租赁市场存在供应结构不合理、市场秩序不规范、租赁关系不稳定等问题,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重视解决好这部分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应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并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使更多人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遏制热点城市房价上涨势头,关键在落实。房地产市场因城而异,调控政策不能搞“一刀切”,要强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各地要紧盯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实效性。近期,合肥出台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的新政策、广州将9个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这些都对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挥了作用。
我们相信,只要各地各部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部署要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一定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向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不断迈进。

J. 央行: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全国主要银行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座谈会在京召开

2021年3月22日,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全国24家主要银行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分析研究信贷形势,部署推进下一阶段优化信贷结构工作。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主持会议,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2020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金融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认真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安排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有序实施好1.8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让利实体经济1.5万亿元,全力支持抗疫保供、保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率先控制疫情、率先复工复产、率先实现经济正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实体经济恢复尚不牢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结构仍需调整优化。金融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认识持续优化调整信贷结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会议强调,下一阶段,金融系统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疏通政策传导,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把握一个“稳”字。总量上要“稳字当头”,保持贷款平稳增长、合理适度,把握好节奏。保持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建设,实现普惠小微贷款继续“量增、价降、面扩”。推动金融系统继续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二是把握一个“进”字。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对碳减排投融资活动的支持,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产业倾斜。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绿色金融标准,创新产业和服务,强化信息披露,及时调整信贷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制造业的支持,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增加高新技术制造业信贷投放。

三是把握一个“改”字。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前瞻性地综合考量资金投放、资产负债、利润、风险指标等因素,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的能力。改善经营理念,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强化对企业实质信用风险判断。在管控好风险的同时,优化内部考核和激励措施,因地制宜增加经济困难省份信贷投放,支持区域协调发展。

座谈会上,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就优化调整重点领域信贷结构的主要做法作了交流发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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