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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重大案件

发布时间:2021-05-23 17:29:38

㈠ 求07年至今中国金融大事件和对中国影响巨大的国际金融大事件

这些大事件有美国次贷危机、欧债危机、亚投行发起及成立、人民币进入SDR等。
这些内年的容金融大事件很多,无法意义追溯,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事件。
1、国内金融大事件
2007年,股市大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中国投资公司成立,中行、工行上市创下多个中国及世界之最。

2008年,央行频繁降息,多家金融机构海外投资出现巨大风险
2009年,国务院批准人民币跨境交易试点,创业板诞生
2010年,四大国有银行上市收官,银行参股保险开始
2011年,第三方支付正式进入监管时代,银行业新监管标准形成
2012年,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提速,银行业国际化加快,国家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2013年,同业业务泛滥、流动性紧张、影子银行爆发式增长,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2014年,沪港通——资本市场国际化的里程碑,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开业,首家互联网银行
2015年,存款保险制度实施,人民币加入SDR
2、对中国影响巨大的国际金融大事件
2007年初见端倪,2008年美国正式承认的美国次贷危机。

从2009年12月起至今的欧债危机。

2009年至今国际金价先暴涨后暴跌
2015年,亚投行由中国发起成立,多个国家积极响应

㈡ 银行案件分几类具体怎么分什么是案件治理中的“一案四问”

你好,“一案四问”制度,即问案件当事人、问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相关人员、问与作案人交往较多的知情人、问发案单位两级领导人。

㈢ 金融机构发生金融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中小金融机构的支付风险。近几年来,一些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前几年的农村基金会,一是由于内控机制不健全,管理混乱以及严重的违规经营,加上管理人员素质低下,违法犯罪活动经常发生,导致经营陷入困境,出现支付危机;二是由于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建立,社会信用保障机制不健全以及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干预,造成中小金融机构经营举步艰难,而出现支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出现支付风险,一般表现为:备付率低,到期存款支付困难,资金回笼慢,缺口大;经营收入少,往往收不抵支,财务状况恶化,亏损严重;不良资产居高不下,难以盘活;丧失社会信誉,出现存少取多的恶性循环,往往难以吸收新的存款。金融支付风险暴发力强,社会影响极坏,容易导致金融机构倒闭,引发金融风险,危急社会稳定,导致社会动荡。 (二)金融机构潜在的经营风险 1、贷款垒大户,潜伏巨大的资产风险。市场经济发展到新阶段,许多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银行都以大企业大项目为主要信贷服务对象,贷款投向过于集中,单户贷款比例、最大十户贷款比例都严重超过规定的标准。由于违背了信贷风险分散原则,企业经营风险的产生直接导致金融风险的产生,企业破产,金融机构就会损失惨重。 2、内控机制缺乏约束力,潜伏着案件风险。一是监督机构不健全,特别是对高管人员权力缺乏有效监督,金融机构稽核审计人员都是在领导班子成员、甚至一把手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未能很好地行使监督权,使行、社领导的管理行为难以得到约束和规范。城乡农村信用社虽然都设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但均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再加上裙带关系的原因,对一些违纪违章行为往往查而不处,甚至视而不见,长此下去,留下严重的案件隐患;二是目标任务分配考核不合理。有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存款任务都是作为硬指标分配,而且在考核中占有很大的分值,部分金融机构为了完成任务指标,默许辖内机构进行违规经营,留下后遗症;三是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对重要工作环节,重要工作岗位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和监控,如信息备份,电脑操作人员的密码更换,临柜人员的交接,以及出入库、查库等经常出现漏洞,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员工内部作案也轻而易举,潜伏着随时发案的危险。 3、从业人员素质低下,潜藏着道德风险。当前,金融系统中个别干部职工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抬头,极端个人主义膨胀责任心,全局观念,法律纪律观念淡薄,有的以权谋私甚至贪污挪用,受贿行贿,走上犯罪道路,其根本原因在于素质问题,金融业是一个政策性、廉洁性、信用性、纪律性很强的行业,员工没有职业道德,缺乏自律或法制纪律观念,没有高度的责任心,道德风险因而产生。 4、违规经营,潜藏着法律风险。少部分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在如何强化经营管理上做文章,而是在经营决策时,过多考虑眼前利益,为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不惜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代价,进行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了金融程序的稳定,其中尤以高息揽存和违规放贷最为突出,它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引起经营成本增高和不正当竞争,还会因为经营行为得不到法律保障而引起法律风险。 5、经营环境不佳,引起信用风险。金融业经营环境不佳,有信用保障机构不健全的原因,有行政干预或行政不作为的原因,有社会个体素质及观念的原因,社会信用的严重缺乏,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难以收回,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也难有回报,因而出现“惧”贷现象,个体或企业将出现“贷款难”,这是信用风险的具体表现。 (三)金融“三乱”风险。 金融业乱设机构,乱放贷,企业乱集资的“三乱”现象涉及面广,艰根除,易复发,前几年非法经营网点及农村基金会乱放贷,个别企业乱集资,曾引起社会经济程序混乱和影响政局稳定,目前经治理整顿虽有好转,但由于投资渠道不畅通、居民金融风险意识不强、国家宏观控制信贷规模过快增长而使资金供应偏紧等原因,“三乱”风险将长期存在并有随时复发的可能。

㈣ 什么是银监会规定的一类案件

(一)案件定义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中第三条案件定义修订为:“本规程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二)案件分类

在上述案件定义的基础上,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

1.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一类案件。

2.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系的,为第二类案件。

3.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且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也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为第三类案件。

(4)金融机构重大案件扩展阅读:

适用案件定义及分类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案件定义及分类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指作案时,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第二条规定的人员。

(二)案件定义中“…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规定”指《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国银监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规定〉的通知》(银监通〔2007〕27号)。

(三)案件分类中第二类及第三类案件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中的“法”、“规”指除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的适用于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

参考资料来源: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_网络

㈤ 中国银行业的历史事件(重大事件,最好全一些)

四大国有专业银行:1979年3月13日,中国农业银行重新得以恢复成立,集中办理农村信贷业务,领导农村信用社。紧接着,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也分别从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分离出来。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承担了中国人民银行原来办理的金融经营业务。至此,4大专业银行业务严格划分,分别在工商企业流动资金、农村、外汇和基本建设四大领域占据垄断地位。
股份制商业银行:从1987年起,一批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出现了,今天一些具有很强竞争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都是在这一时期创立的。1987年至1988年的两年间,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一批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陆续创立。
政策性银行:1994年,国家出台政策,把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正式剥离出来,同时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进出口银行3大政策性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1995年9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自1995年起,在撤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在35个大中城市分期分批组建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的地方股份制性质的城市合作银行。之后,组建范围又扩大到35个大中城市以外的地级城市。
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1979年,我国一些地区和部门开始设立和筹建信托投资机构。我国邮政储蓄作为邮政企业办理金融业务,最早开办于1919年,之后几经停办,其自1986年恢复开办以来,各项业务发展十分迅速,截至2007年末,邮政储蓄银行资产总额17687.5亿元,税后利润6.5亿元。
银监会成立:2003年4月28日,北京复兴门央行大楼后,成方街33号的三座白色建筑的门口正式挂上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牌子。同年,云南银监局成立。
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与上市:2003年开始,工行、中行、建行、交行等银行全面启动股份制改造并成功上市,在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绩效等方面不断与国际先进银行缩小差距,国有商业银行从5年前技术上濒临破产蜕变为具有一定国际认知度的大型商业银行。2005年10月,中国建设银行率先在香港公开发行股票,之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也相继实现公开上市,中国农业银行目前也在为公开上市做积极准备。至此,4大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原载于东方财富网 )

㈥ 银行业金融机构专案组的案件调查报告应具备什么要素

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杈责对等、责任明确、逐级追究的原则。

案件责任人员范围应当根据相关岗位和业务条线的职责内容、管理权限、履职情况等因素予以认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应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二)经济处理:包括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薪酬级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

(6)金融机构重大案件扩展阅读:

需要注意问题:

准确把握调查报告定位。调查报告拟认定的违纪事实,不得超出与被调查人见面的违纪事实材料内容。调查报告是一种只限于纪检机关内部运转的审查办案文书,只代表调查组及承办案件的案件检查部门意见,不代表所在纪检机关意见。

不宜直接向纪检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或部门发送,也不宜作为会议材料提供给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以免误导集体决策。案件审理部门提请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的案件审理报告,如不同意调查报告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并经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同意的,原案件调查报告归档备查,不再修改。

及时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历史情况及现实表现,往往有比较清楚和全面的了解,为进一步完善调查报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调查组可将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并征求意见。

㈦ 银监局文件中提到的一、二、三类案件具体指什么

在上述案件定义的基础上,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回在其他违法违规行答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
1.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一类案件。
2.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系的,为第二类案件。
3.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且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也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为第三类案件。

㈧ 2017金融业有什么大事件

即将过去的2017年,必然是载入中国金融业史册的一年。趣店风波、“无现金时代”之争、资管行业大一统、人工智能崛起……金融乱象纠偏的背后,无不透露着日渐鲜明的监管信号。

金融开放路线图:

外资持股比例提高

始于1978年底的改革开放政策,给中国金融业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中国商业银行资产名列全球第一,股市市值全球第二,私营部门债券市值全球第三。

近日,银行、证券基金和期货等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放开的消息,引起外资金融机构高度关注,一些外资私募已开始加速布局中国市场。这不仅增添中国金融市场的活力、动力,也将有助于提升中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金融业对外开放对小型金融机构的影响将更为明显,未来外资控股的证券、期货、基金公司有望诞生,外商独资资产管理公司也将越来越多。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

强化调控监管防范风险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其设立强化了统筹协调监管,为对外开放做出制度保障。

金融稳定委员会的设立将统筹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分析研判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同时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

金融行业一向欣欣向荣!

㈨ 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的通知》,以下哪些案件属于第三类案件

一般是知识产权、撤销权诉讼、不正当竞争案件等情形中,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㈩ 求05年中国发生的对金融市场影响重大的金融事件

2005年中国十大金融事件

1.央行成立上海总部

2005年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正式在上海挂牌成立。上海总部主要以现有的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为基础进行组建,作为人民银行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总行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央行副行长项俊波兼任上海总部主任、行长助理马德伦和上海分行行长胡平西分别兼任上海总部副主任。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要负责中央银行部分操作性业务,这将更加便利中央银行从金融市场一线获取信息,从而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进行业务操作和动态微调,提高金融宏观调控效率。此外,根据总行授权,上海总部还承担对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总行直属在沪单位管理工作,以及上海黄金交易所、中国银联等有关机构的协调、管理工作。

上海总部的职能定位是“总行的货币政策操作平台、金融市场监测管理平台、对外交往重要窗口”。设立央行上海总部,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中央银行决策与操作体系,提高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水平;有利于发挥贴近金融市场一线的优势,提高中央银行宏观调控、金融服务、特别是金融市场服务的效率;有利于扩大上海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2.人民币汇率改革迈出新步伐

2005年7月22日,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参照“一篮子货币”,同时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进行浮动;人民币对美元的初始汇率调整为升值2%,即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至此,备受瞩目的完善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改革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7月22日之后,人民币汇率一路上升。截至12月19日,人民币对美元达到了8.0730,创下历史新高。以8.0730计算,人民币汇率收盘价较汇改之前的8.28水平,累计升幅达到2.456%。

人民币汇率改革是我国政府坚持“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原则,充分考虑到国内改革和发展需要以及对周边国家、地区以及世界经济金融的影响之后进行的。人民币汇率的正常浮动,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发挥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使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的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人民币汇率改革迈出新步伐

3.央行推出短期融资

2005年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5月26日,华能国际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5家企业成功发行了7只短期融资券,分布在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四个期限品种,总面额共109亿元。其中一年期短期融资券的参考收益率为2.92%。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分别担任了7只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农业银行、中信证券等8家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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