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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九条隐藏九大潜台词互联网金融要管了

发布时间:2021-06-16 17:47:31

『壹』 学习金融管理专业的毕业从事互联网金融怎么样呢

我应该说这是一条路。金融是门很宽泛的学科,有走cfa往上的专业人才,有走电子商务的互联网方向,有证券投资方向,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方向,经济法律顾问方向。无论你走啦条路,对应的专业知识是一定要具备的,金融出来的,宏观微观统计基础会计一定要很熟悉,公司金融要充分了解,在这个基础上,才能根据个人的兴趣,能力去选择相应的方向,祝你们学业有成。
金融怎么说都是经管类学科,社会调研是很有必要的,app是个很直接的方式,了解了解还是很好的

『贰』 传蚂蚁将重组为央行监管的金融控股公司,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随着中国四大部门联合约谈蚂蚁集团之后,就有消息传蚂蚁集团将进行资产重组,在央行的监督下转型成为一家金融控股公司,这些背后究竟释放了什么信号呢?
第一个重要信号:国家坚决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反对资本无限制扩张和垄断。此次事件国家的政策其实很清楚,对垄断行为进行"预防和制止",对创新行为"引导和鼓励"。国家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但于此同时也规定企业应依法规范发展,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坚决反对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数字经济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但是因为少数平台的一家独大会导致其他一些小微企业发展受阻,导致企业在大型平台反竞争中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蚂蚁集团的重组释放出了国家监督维护市场管理的决心和意志,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享自己的力量。

『叁』 互联网金融如何规范风险,保证资金方不良率,需要互联网仲裁,资产管理公司,建立

以不良资产经营为主业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正在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进行资产推介,通过线上渠道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和僵尸企业出清的力度。

4月13日,中国信达与江苏开金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举办2020年首场特殊资产线上推介会。中国信达江苏分公司共计推出921户、金额达140亿元的金融不良资产,资产主要分布于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区域。活动吸引了近200家业内机构参与。在疫情防控期间线下业务对接不便的影响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充分运用互联网平台,借助信息科技手段,开展线上推介和资产处置,加大不良资产主业的经营力度。“互联网+不良资产”已成常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兴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动借助这一技术,提升不良资产主业经营的效率。如今,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早已经入驻淘宝网,与阿里巴巴开展合作,公开拍卖不良资产包,线上拍卖已经成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的补充渠道。除了淘宝网之外,资产管理公司还借助金融资产交易所的网络平台等其他线上渠道开展资产推介和资产处置,加快了资产处置的速度,缩短了周期,提升了处置的效率。此前,中国信达已经与阿里巴巴建立战略合作,搭建线上“信达不良资产小镇”提升资产处置效率。截至去年9月末,中国信达累计通过阿里平台成功处置拍卖不良资产上千单,成交不良资产债权本金近千亿元。

『肆』 发展互联网金融要遵循什么总体目标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坚持简政放权和落实、完善财税政策,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意见》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指导意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互联网金融,遵循服务好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互联网行业管理,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以及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机构应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完)

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工商总局 法制办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国家互联网

信息办公室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

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推动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从金融业健康发展全局出发,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金融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发展。

(一)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二)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期货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宽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三)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从业机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各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实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电信主管部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互联网金融业务,电信主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立法研究,适时出台相关管理规章,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加大对从业机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支持设立专业化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鼓励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研究。

(五)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按照税收公平原则,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统筹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落实从业机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六)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支持大数据存储、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等技术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允许有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鼓励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二、分类指导,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

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七)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的,应清晰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要向客户充分披露服务信息,清晰地提示业务风险,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

(八)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九)股权众筹融资。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对业务模式进行创新探索,发挥股权众筹融资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务创新创业企业。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股权众筹融资活动风险,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小额投资。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互联网基金销售。基金销售机构与其他机构通过互联网合作销售基金等理财产品的,要切实履行风险披露义务,不得通过违规承诺收益方式吸引客户;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产配置中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合作机构通过其他活动为投资人提供收益的,应当对收益构成、先决条件、适用情形等进行全面、真实、准确表述和列示,不得与基金产品收益混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开展基金互联网销售支付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客户备付金及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相关监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只能用于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不得用于垫付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的资金赎回。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一)互联网保险。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遵循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原则,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控系统,确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应当坚持服务互联网经济活动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应建立对所属电子商务公司等非保险类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防火墙。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

(十二)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要严格遵循监管规定,加强风险管理,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并保守客户信息。信托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销售及开展其他信托业务的,要遵守合格投资者等监管规定,审慎甄别客户身份和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能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信托公司与消费金融公司要制定完善产品文件签署制度,保证交易过程合法合规,安全规范。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三、健全制度,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

发展互联网金融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细化管理制度,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三)互联网行业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两部门按职责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十四)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十五)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从业机构运作状况,促使从业机构稳健经营和控制风险。从业机构应当向各参与方详细说明交易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要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管。

(十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规划,及时发布维权提示。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合同内容、免责条款规定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监督处理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在线争议解决、现场接待受理、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第三方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细化完善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标准和操作流程。严禁网络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的不实宣传、强制捆绑销售。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七)网络与信息安全。从业机构应当切实提升技术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别负责对相关从业机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和技术安全标准。

(十八)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从业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主动监测并报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从业机构有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协助查询、冻结的规章制度,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及时查询、冻结涉案财产,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好取证和执行工作。坚决打击涉及非法集资等互联网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金融机构在和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代理时应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签订包括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要求的合作、代理协议,并确保不因合作、代理关系而降低反洗钱和金融犯罪执行标准。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对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工作由公安部牵头负责。

(十九)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在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和保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要按业务类型,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协会要明确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强化守法、诚信、自律意识,树立从业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面形象,营造诚信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十)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各监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当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及相关风险,对监管政策进行跟踪评估,适时提出调整建议,不断总结监管经验。财政部负责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财务监管政策。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监测体系,相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和监测工作,并实现统计数据和信息共享。

『伍』 跟互联网金融体制有关的主题

一、要用法治的思维看待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发展
应当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高度出发,并运用法治的思维对互联网金融业发展进行顶层规划。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互联网金融一定是在合规有序、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才能得以健康发展,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旗号无规则的发展和丛林式的竞争违背创新的基本准则,过度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是一种潜在的金融法律风险,必须依法予以矫正和规制。
以第三方支付为例来说,起初是作为商品交易的支付工具,主要是立足小额支付,国家当初给第三方支付颁发牌照的初衷也是为了满足一种通道型的商品交易型支付,而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已演变为截留资金或是资金对资金的纯粹划转,有的甚至是在洗黑钱。
这就是为什么央行发布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要限制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以及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的原因。
再如P2P网贷平台,不少网贷平台不仅没有采取第三方资金管理平台,有的甚至动用投资人的资金,特别是一些网贷平台出现管理者随意从平台借款几千万,用于企业经营,达到自借自用,风险无人控制也无人承担,其背后隐藏着巨大的资金风险,这也是为什么不少平台出现跑路的原因。还有些网贷平台已涉嫌非法集资和放高利贷,比如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在此类模式下,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有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
因此,P2P平台必须依法规制其运营模式和控制其运营风险,建立统一强制性的第三方平台托管制度,由第三方平台进行资金监管,将平台自有资金和贷款人资金相互隔离;平台还要建立严格、规范、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和业务操作流程,平台只提供中介服务,不得提供担保和变相的揽储,更不能直接参与借贷行为,必须让P2P网络借贷平台回归其中介本质。
针对民间借贷的泛滥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无序状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4年3月3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互联网金融中众筹模式大致有4种,即股权类、债权类、回报类和捐赠类。其中,股权类众筹模式目前最大的法律风险是涉嫌非法集资犯罪。非法集资罪有一条红线不能碰,那就是向社会公开宣传。《意见》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向社会公开宣传”做出扩充解释,即包括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意见》还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案情复杂、性质认定疑难的案件,可参考有关部门的认定意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性质认定。也就是说,金融主管机关的认定意见将是司法机关的重要参考意见,这已经是司法机关第三次专门针对非法集资做出指导意见或司法解释。
国家应当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合规、风险、创新的边界中寻找监管的最佳路径。在积极支持互联网金融领域创新的前提下,应当在政策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控制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法律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积极推进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以便在新一轮的国际化竞争中占得先机,预防国家金融风险,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不被侵害。
二、应当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规制,使其有序健康发展
应当提高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层级,建议以完善和修订我国现行的金融基本法为主线,不要就互联网金融监管出台若干个层级较低的部门规章。我国现有的金融基本法的规制对象主要是传统金融领域,如《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以及《证券法》都是基于传统金融行业和传统金融业务的立法,这些金融基本法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不但无法规制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业务和行为,而且还会造成一定的法律冲突,致使互联网金融企业游走于法律盲区和监管漏洞之间。
以第三方支付为例,第三方支付中的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及其法律性质,目前在法律上尚未做出明确的界定。从第三方支付业务本身看,第三方支付平台只是提供了一项支付服务,但是这个平台却聚集了大量的资金,已经具备了商业银行的性质,但是却又不受相关商业银行法律法规的规制,其业务明显存在吸纳储蓄的嫌疑,用户资金的时间价值(利息)已近成为其主要的利润来源,这显然涉及到基本金融业务的范畴。因此,国家应当尽快完善现行的金融基本法,增加有关互联网金融安全、准入、交易、认证、监管、退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法律责任等规定,尤其是要规制网络安全给互联网金融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同时要提高互联网金融违法的成本。
要清楚认识到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是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全、经济有序运行的全局性问题。建立完善的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是互联网金融立法的前提和基础。互联网金融伴随网络经济的发展不断成长,是网络经济的产物,运行高度依赖计算机系统、网络通信技术和交易软件,互联网金融因此具有高虚拟性特征,各互联网金融企业具有广泛的物理关联特性,极易爆发系统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围攻击。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只带来局部损失,而在互联网金融中,安全风险能造成整个网络的瘫痪,是一种系统性风险,会导致严重的客户资料泄露、交易记录损失、流失大量客户、损害互联网金融声誉。
三、实现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并设立国家金融监管委员会
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互联网金融浪潮的极速推进,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欧洲和日本,都实行了混业经营。在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的国际大环境下,中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应该成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我建议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进行“三会合一”,成立一个国家层面的金融监管委员会,将互联网金融纳入重点监管范畴,明确监管部门及其职责界定。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不同,监管部门的选择也应有所侧重,切忌一刀切管理或者多方监管的混乱现象发生。要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的归属,监管部门还应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自身规律,尊重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的开拓创新精神,让市场在互联网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引导和支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通过行业自律,完善管理,守法经营,实现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依法经营、控制风险,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理性发展。
四、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采取宽松审慎的态度
从金融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整体性评价,目前尚缺乏足够的时间和数据支持,因此要保留出一定的观察期。对互联网金融的全面、客观评价,仍有待于时间来证实。我以为,目前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企业的冲击不仅仅是来自余额宝,而是来自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事实上,互联网金融正在加速利率的市场化进程,倒逼着银行等传统金融企业加快变革,积极参与互联网时代的竞争。比如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下,多家银行推出了随时赎回、随时变现的货币市场基金,而此前银行是不做这种难赚钱的生意的;也有不少银行开始上浮存款利率至最上限,还有许多基金公司也在不断降低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佣金,同时开始谋求与互联网企业进行协同合作,不断关注市场的长尾效益,重点关注客户体验等等。
对此,我建议在诚信合规和系统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互联网金融采取包容性的监管策略,一切有利于包容性增长的互联网金融创新、金融活动和金融服务,都应该受到尊重和鼓励。现阶段,在互联网金融合规与风险的监管前提下,要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包容失误和非系统性风险的出现,为行业发展预留一定空间,有必要对前期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审慎宽松的监管政策,这样才可能在修改金融基本法律和制定监管政策时做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制定互联网金融法规和监管政策要使所有的程序公开和透明,不但要考虑金融监管的需求,也要兼顾和平衡管理相对人的利益,为金融机构进行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创新提供一定的空间。特别是要引导互联网金融业从单纯的产品创新向产权制度创新、经营体制创新、组织体系创新、市场结构创新等方向发展。

『陆』 资本市场的中国特色

成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应当能够同时为大、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平台和股份交易服务,在市场规模上,则体现为“金字塔”结构。我国的资本市场从1990年沪、深两市开办至今,已经形成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板(含新三板)市场、产权交易市场、股权交易市场等多种股份交易平台,具备了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雏形。
主板市场存在于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是开办最早、规模最大、上市标准最高的市场。中小板市场开办于2004年5月17日,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承办,是落实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第一步。中小板市场在理论上应当为处于产业化初期的中小型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使中小型企业获得做大做强的资金支持,在上市标准上应当比主板市场略低,以适应中小企业的发展条件。
创业板市场启动于2009年3月31日,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筹备10年的成果,开办目的是为创新型和成长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为自主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平台,并为风险投资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者建立新的退出机制。三板(含新三板)市场、产权交易市场、股权交易市场是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之外的交易市场,亦即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
中国A股市场(主板)尽管为企业提供了直接融资渠道,但是与我国千万数量级的中小企业相比,现有市场的容量还是极其有限的。在中国严重缺乏投融资渠道的情况下,以各地产权交易机构为主体的场外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当前中国共有300多家各种类型的产权交易机构。2009年,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产权交易市场仍然保持了13%的增长率,成交金额突破5000亿元人民币。2010年,产权市场交易额达到7000亿元,2011年超过1万亿元。按照IPO融资口径计算,产权市场融资额已经大大超过了沪深两市的融资额。 我国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资本市场包括:
1.国债市场
这里所说的国债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基本建设债券、保值公债、特种国债的发行与交易市场。
2.股票市场
包括股票的发行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
3.企业中长期债券市场
4.中长期放款市场
该市场的资金供应者主要是不动产银行、动产银行;其资金投向主要是工商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扩建和新建;资金借贷一般都需要以固定资产、土地、建筑物等作为担保品。 1.股权分置改革
资本市场重大制度性缺陷得以纠正,全流通机制形成,资本市场处于重要发展机遇时期。
(1)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截至2006年12月30日,沪深两市已完成和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市值占比达98.55%;
(2)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进入全流通板块。
2.新《公司法》和《证券法》
为资本市场发展和创新消除了诸多限制。
(1)取消股份公司设立、合并、分立要求批准的规定,缩短企业改制时间;(2)发起人出资方式多样化,货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提高了知识产权在公司资本构成中的地位;
(3)取消了间隔一年才能再融资的要求。
(4)取消了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额50%的限制。
3.IPO新政
辅导期取消、发行条件更细化、程序简化、预期明确。
(1)明确财务指标,企业自己能做出是否能上市、多长时间上市的判断。
a.净利润:当前三个会计年度均为正且累计大于3000万元。
b.营业收入或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当前三个会计年度现金流量净额累计大于5000万;或当前三个会计年度收入累计大于3亿。
c.发行前总股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取消一些限制性规定。
a.筹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两倍,市盈率不得超过20倍;
b.辅导期一年方可申请发行上市,关联交易比例不得超过30%;
c.不能在发行上市前12个月内通过扩股引进新股东
(3)发行方式与定价方式更加市场化:机构投资者投标询价及上网定价发行。
4.新的再融资政策
更加便利的再融资方式。
(1)根据各种融资方式,分设不同的盈利条件,提高了市场运行效率。
a.增发和可转债:当前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
b.配股:连续三年盈利,取消6%的要求;
c.定向增发:无盈利要求。
(2)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确定了再融资定价与市价之间的比例关系。
a.增发: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b.可转债: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c.配股:无要求;
d.定向增发: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
5.股权激励
股票或期权可作为激励手段。
(1)《公司法》:允许公司收购不超过5%的股份用于奖励职工。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a.激励对象:公司员工,具体对象由公司自主确定,独立董事和有污点记录的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
b.激励数量: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个人获授部分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超过1%的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特别批准。
6. 创新融资工具
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灵活、多样化的手段。
(1)认股权证:
a. 由权证标的资产的发行人发行,然后再行使认购权以获得标的股票;
b.长江电力的权证正在上市交易,存续期12个月,预计在2007年5月行权后募集67亿资金。
(2)定向增发:
名流置业:公司非公开发行1.2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的105%。
7.中国资本市场重要问题
未来中国资本市场需要解决的最重要问题就是功能的转化,这一年是一个很重要的过渡年份,A股市场将从一个筹资功能的市场逐渐向投资功能的市场转变,加强分红,同时对于做得不好的上市公司强行退市 。只有资本市场具备了投资功能,养老金才好入市。
2014年5月9日,国务院针对资本市场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场称之为“新国九条”,早在2004年的资本市场顶层设计中,股权分置改革就为市场化发展扫清障碍奠定基础。十年后,各方利益矛盾再度积累,A股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新国九条”发布后有市场人士称,这些条款都是“正确的废话”,但仔细探究“新国九条”文字背后的潜台词后,我们发现“新国九条”实际上已经对整个中国资本市场未来的发展做出了又一轮顶层设计,所有可能出台的政策都已藏在条款当中。
资本市场又一次迎来国务院层面的顶层设计。早在2004年“国九条”为当时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政策红利,A股由此进入了牛市通道;而十年后,面对IPO等利空因素冲击,沪指2000点保卫战异常激烈,创业板连续下跌,“新国九条”被业内机构解读为对股市未来的重大利好,A股市场能否一如当年迎来上涨契机值得期待。

『柒』 国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长。综合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利率、汇率等多种手段,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分供应,追加政策性银行2008年度贷款规模1000亿元。
(二)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满足资金合理需求。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积极扩大住房、汽车和农村消费信贷市场。
(三)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稳定股票市场运行,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扩大债券发行规模,优先安排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相关的债券发行。
(四)发挥保险的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积极发展“三农”、住房和汽车消费、健康、养老等保险业务,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五)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规范发展民间融资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六)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方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外贸发展。
(七)加快金融服务现代化,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丰富支付工具体系,扩大国库直接支付涉农、救灾补贴等政府性补助基金范围,优化出口退税流程,继续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八)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强金融业化解不良资产和促进经济增长的能力。
(九)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强化风险监测和管理,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捌』 互联网金融团队管理的困惑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作为一个网站,P2P平台有很多互联网网站早已摸索总结出来的特性,譬如(有效)流量是基础、(活跃)用户数是根本、交易数据是命脉。一切运营执行层的打法,结合平台模式和自身资源,都围绕这三个数据的提升去工作。而P2P平台自身的特性又在这三个关键指标的提升中暴露得非常明显。

流量

流量分付费流量和免费流量。

付费流量又分精准流量和非精准流量。精准流量渠道主要是SEM、金融网站/公众号,非精准流量就是一切有大流量的网站/客户端/APP端如各类大型社区、网址站、工具软件等。

免费流量主要依赖SEO、平台自身微信/微博、大型社区。

有钱的平台73分,没钱的平台37分。

没有什么比(有效)流量更基础了。

一个功能强大的流量监测工具是流量工作的必备。

流量分析是网站分析工作中最基本的一环。

流量来源渠道分析是流量分析中最重要的。

有钱的平台砸一遍基本就能知道各渠道流量质量如何,优质渠道投入资源固定维护关系,普通渠道定期关注即可。

对新流量渠道开拓的工作应是孜孜不倦的。

用户数

流量来了,怎么变成用户?

P2P网站根据自身模式,往往有两类用户,1借款人/企业;2投资者。

1类用户很难拓展,大部分来源于线下合作,提升该类用户更多靠BD和平台背景,这里重点谈下投资者。

投资者选择平台的原因各种各样,但本质上还是冲收益高、安全和体验去。

标的的基本收益完全依赖于战略层的定位改变不了。

不过红包类活动、新手标类设计是最容易刺激新用户注册的。

此外观察行业竞品收益率变化甚至其他热门金融产品收益率变化,也会有一定文章可做。

安全能被分解成无数要素,可能是平台背景、模式、流动性等。

网站的内容更新、产品设计、页面UI设计、技术支持上,必须围绕这些因素去设计。

网站越让人感觉安全,用户越容易注册。

体验分网站使用体验和投资体验,前者靠产品和交互,后者靠产品和客服,骨子里都靠技术。

此外,第三方平台的口碑,负面信息的影响,也非常重要需要定期维护。

用户注册了,怎么变成活跃用户?

首先还是得依赖良好的数据监测系统。一个强大的用户监测系统能够筛出不同特性的用户,从而让运营人员接近、分析、了解用户。运营人员越贴近用户,越能明白怎样让他们变活跃。股票行情好的时候投资者固然会抽出资金,年终奖即将发放,平台也应考虑这块难得的小肥肉。

P2P网站本质上是交易型网站,用户来了就走。P2P又不像电商,用户可以高频次交易。

怎么刺激用户变成活跃用户?让他们多投资、多交流、多学习、多见面。

投资的话题下边谈到交易数据再讲。

交流是给投资者一个论坛。固然这样透明的交流场所会放大平台的缺点,然而也会加倍放大平台的优势。众多谨慎的投资者是在论坛和QQ群中逐渐对平台产生信任。

学习是给投资者一个教育环境。受行业低级平台和民间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牵累,平台受的不白之冤太多。如何给投资者更好的理财教育而不是粉饰宣传,需要用心,投资者不是傻子。此外,P2P不过是投资者资产配置中的一环而已,不应过分贬损其他金融理财工具。宣传时只强调收益也是较初级的宣传手段。

见面是拉近平台与投资者的重要手段。见面会不单可以听取意见宣传品牌,还可以承载重要的拉投资的功能。金融行业永远需要对客户区别对待,一个大客户及大客户身边的人脉胜过无数小客户,如何挖掘客户身边的人脉不能仅仅通过简单的产品设计。定期举办公开/不公开的客户见面会,有助于平台更好地凝聚投资者。这是P2P网站和一般网站明显不同的环节,也是互联网人不习惯做的领域。

交易数据

如前所述,借款项目取决于BD和平台背景。在被众多担保公司不负责任教育后的当今投资者市场和媒体报道环境,平台单纯依赖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输入借款项目已经捉襟见肘。P2P行业会越来拼借款项目的获取能力,投资者也会越来越看重平台这方面的能力。

如何提升投资数据?

相比借款数据,投资数据比较容易提升。

除基本的加强流动性工具设计外,对投资者基本利益的重视往往从客服电话、客服QQ、QQ群中就能感知到。P2P行业的客服不应是只会机械背话术打字的廉价劳动力。平台客服应是投资者专业的P2P理财顾问,她们更多需要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去解决客户疑惑去关心客户,少一点站在平台的角度搪塞回避问题。理想化一点,客服应该是最熟悉业务的岗位,是用户需求的感知者,也是产品推进的原始驱动力。

往往越是以产品为中心、以技术为中心的项目越不会重视客服。只有以运营为中心,才会把一线接触用户的客服当成是宝贝。眼下口碑较好的平台,哪家CEO和高管不都在维护客户利益发出平台声音?

人人都应是自家平台的客服。相比起给平台挑bug、提创意、上功能,重视及迅速解决客户的每一个实质问题更重要。

以用户为中心是互联网人早已达成的共识,不过这个理念在金融领域并不是互联网领域常见的做用户调查、画像、访谈。只有平台真正对投资者好、急投资者所急,敢于跳出所谓的规章制度流程时间的限制,去解决投资者的问题,这才能真正受到投资者的爱戴。

否则,业内有家页面粗糙(未改版前)、收VIP费用、屡爆危机、老板既非专业互联网背景也非专业金融背景更没有线下事业做支撑,是如何受到投资者的热捧从未掉出top5呢?

赢得了投资者的心。
(注:不代表我不觉得他们没问题,只代表投资者对其认可度的不可思议现象背后的分析)

有别于其他互联网领域,P2P网站,用户间的彼此影响是被放大的。一点点好会被投资者疯狂传播,一点点坏也会被投资者疯狂传播。这本质上跟线下其他金融公司是相似的。在涉及到财富的领域,不考虑政府硬加的门槛设置,专业的投资者服务、口碑维护远远比一切更重要。

最后,无论是战略层运营还是执行层运营,最缺的永远是人,最容易忽视的工作也永远是人。

P2P这个领域,既跟互联网相关又跟金融相关,很难找到两边知识储备都有且足够专业的战力。

无论是公司层面还是部门层面,相应的培训、知识沉淀、薪酬机制、淘汰机制都必须跟上,否则人员流动和凝滞都会制约发展。小平台固然可能沦落成给大平台培养战力的跳板,大平台也可能变成给小平台培养中高层的工具。

实际情况很复杂、很复杂、很复杂……,另一位大神认为情况应该是这样的.....

市场拓展部

1、负责完成公司市场销售、市场拓展、费用控制等年度目标任务,并负责将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2、对营销政策、市场及同业营销动态等方面进行调研分析,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计划,制订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完成营销目标和营销计划。
3、负责拓展、管理销售渠道,协调维护商业合作伙伴及客户关系,建立强大的销售体系与客户关系。
4、指导营销人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员工绩效考核。
5、建立和管理销售队伍,规范销售流程,完成销售目标;
6、掌握市场动态,积极适时、有效地开辟新的客户,拓宽业务渠道,不断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7、负责业务谈判、业务合同和协议的草拟。

产品研发部

1、参与公司平台产品事项决策,协助CEO制定产品发展战略,实现企业产品管理目标;
2、根据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市场需求,开发设计适合平台的贷款产品、业务流程、制定营销策略和营销方案;
3、全面负责公司金融信贷板块的相关体系、制度、流程建设,为CEO决策提供相应专业方案,并组织实施;
4、依据公司产品需求,负责平台软件模块的需求分析,概要设计和详细规划,制定运营策略、方案并组织执行;
5、统计、分析平台各类数据,提出改进方案,进行平台的维护,推广及升级;
6、对用户体验,业务流程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改进,并参与平台的品牌、产品、市场的规划,实现公司既定目标任务;
7、规划平台的风格、架构、功能、负责建设、培训和日常工作开展等;
8、制定平台的中长期运营目标和规划;
9、关注行业市场及同行运营策略;

风险控制部

风控
1、建立风控系统,拟定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设计风险管理岗位的工作指引和运作流程等;
2、对各类贷款项目进行实质风险审查,与业务团队经理沟通,充分了解项目风险情况,并监控各类业务风险的分析及防范措施的制定,建立企业风险数据库和跟踪档案;
3、负责公司项目的风险评估,并执行相关风险评估程序;
4、撰写风险评价报告,对业务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风险提示,出具风控建议与风险程度,分析风险来源和影响,提供解决方案;
5、负责组织贷审会的开展,且组织对公司贷款的贷前风险审核、贷中风险控制及贷后跟踪管理工作,出具风险预警提示和风险评估报告,把项目项目要把风险控制在最低;
6、项目投资后定期审阅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关文件,并根据需要随时修改、完善,

催收
1、根据上级分配的催收任务开展工作,根据每月的工作目标,达成电话催收目标;
2、根据逾期情况,制定催收策略、目标及实施;
3、对任务内的逾期客户进行电话催收,引导客户正确还款意识,如发现有异常高风险客户及时 上报;
4、按照前/中/后期的催收策略,对逾期的客户利用电话、短信手段进行催收;
5、对逾期账户的情况进行专业管理,根据客户实际要求做相应业务处理,及时反馈问题;
6、对逾期客户群体进行系统分析,寻求地域,贷款类别,及所处行业的共性。并提出应对策略;
7、如实记录催收结果,维护催收资料的收集整理,贷后管理工作。

法务部

1、执行合同管理办法和管理流程,负责对公司重大项目及公司级合同文本法律审核的管理和指导,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制定法律政策并为公司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为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
3、负责对公司诉讼、劳动诉讼、仲裁法律纠纷案件处理的组织和领导;
4、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司合同、诉讼等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和管理;
5、对法人授权、合同章使用工作的管理及检查。根据合同管理办法,对相关的商务性合同进行合同审查;
6、负责与司法部门、仲裁部门、律师界的联络沟通;
7、根据公司风险控制要求,健全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公司业务在风险可控,可预测的情况下开展;

信息技术部

1、程序猿/攻城狮/码农开发上线各种系统……

营销推广部

1、对网站进行推广和营销,负责制定市场策略及线上线下合作渠道的开拓;
2、积极宣传公司品牌及产品,及时掌握同行业的发展状况;
3、了解互联网特质,熟悉网站运作和各种推广方式,拥有成功推广经验和良好的互联网资源;
4、常规推广:规划及执行各种常规推广方案,如 SNS、微信、微博、论坛、网络/知道、友情链接等;
5、广告投放:评估在线广告媒体,选择高 ROI 的媒体进行广告投放;进行推广效果监控和分析,以提高市场费用性价比;
6、通过各种网络推广方式实现网络营销战略;熟悉网络媒介研究、网络推广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并对方案活动执行效果进行反馈与评估开发、维护各类媒体资源,开展公关活动;
7、进行对外宣传、形象企划、媒体推广的制定、实施及活动成本的评估核算,对推广效果进行 反馈与评估;
8、具有较强的网络营销创意策划和整合能力,有一定的媒体资源。

运营管理部

财务
1、负责建立健全的各项财务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和各种资金报表、会计报表、统计报表;
2、负责平台上充值、提现等交易对账的数据处理;
3、负责审核平台本金保障方案的实施;
4、搞好会计核算,及时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客服
1、负责平台线上办理投融资客户的客户开户、交易等业务办理工作;
2、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和系统录入,并分析相应数据推导、提炼客户需求;
3、负责平台在线QQ和400免费热线的业务咨询和回复工作,并做好记录登记工作;
4、负责网站平台的信息发布栏目中的信息查核工作,通过短信、邮件、电话等形式向网站客户进行信息传达工作;
5、负责网站平台相关数据信息收集和统计工作;
6、对线上业务咨询非注册用户进行公司产品营销,定期跟踪所服务的客户,了解客户的需求,建立深层次的客户关系;
7、负责公司的网络推广和网络营销,更大更全面的宣传和扩大公司影响力;
8、负责搜集客户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报公司,必要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9、具备处理问题、安排进展、跟进进程、沟通及疑难问题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的提高客户满意度,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按照流程提交相关人员或主管处理,并跟踪进展直至解决;
10、负责定期对业务查询和现有客户的情况做出系统的分析和制定报表
11、审核投资人的信息并发布到平台;
12、负责满标后对审核结束的借款人与投资人作放款动作;
13、给投资人分配收益,审核确认后做还款处理;
14、负责平台业务的各项数据统计、分析;
15、负责资金往来的记录、审核;
16、负责借款人资料的收集与管理。
17、负责平台的目标市场开拓,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全方位的理财服务;
18、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和沟通,维护客户关系;
19、带领客服团队完成销售业绩,负责销售目标的分解、落实;
20、负责组织客户进行理财知识的系统培训;
21、负责公共活动的组织、策划和执行
22、负责与客户交流,找到客户理财需求,提供咨询服务;
23、负责调查和分析客户的问题,防范风险,配合风控人员做好贷前、贷中、贷后工作;
24、建立并优化企业独有的服务准则,推动和监督准则的良好执行;
25、全方位优化客户服务质量,贯彻落实并推广公司文化;

『玖』 互联网金融企业管理中,要使用电子合同进行签约,在自己网站签署的电子合同合法吗

如果你们自己的网站接入了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那么就是合法的。

电子合同是否有效,则要看其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合同签署各方经过实名认证,

2、是根据《电子签名法》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这份电子合同则具备和纸质合同手写签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被法律认可。

而一般的互联网平台是不具备信息安全认证技术和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无法识别签署双方身份是否真实,无法防止电子合同在签署及传输存储的过程中不被篡改,因而无法确保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同时自己网站签订电子合同并保管电子合同,这样公平公正的可信度不高,人们怎么相信你不会篡改合同数据内容而导致他们的利益受损呢?

所以,不管是从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角度还是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说,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合同才是可靠合法的。

『拾』 金融管理和互联网金融这两个专业有什么区别哪个好

你说的这两者区别,第一个金融管理太研究得比较深入涉及的领域也很广,互联网金融,也学金融管理的一些知识,但是它主要是结合互联网进行授课。 对于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互联网金融更好一些。

阅读全文

与新国九条隐藏九大潜台词互联网金融要管了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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