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互联网金融广告投放需要注意哪些
注意事项就是要按新广告法的规定,同时有些平台还允许投放互联网金融的广告,采取的是白名单的规则。广告素材做好了,在广告平台投放时,也还是要经过广告平台审核的。
②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规有哪些
1、《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告别“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野蛮生长”时代,纳入法制化规范发展轨道。 《意见》的出台,也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即将迎来一次大的洗牌,操作和管理不规范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难以生存,而正规企业将迎来发展的好时机。
2、《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对互联网保险经营资质、行业发展做出界定。这是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十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的首个落地的互联网金融分类监管细则。
3、《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要互联网支付机构最终回归“支付业务”本色,不能有资金池,不能具备银行功能,比如进行清算业务,规规矩矩做资金通道。在这种情况下,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表示,托管业务被银行抢走,将会极大的打乱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战略布局。
4、《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
有利于完善多层次信贷市场,为发展普惠金融提供制度基础,也有利于规范民间融资、打击非法集资,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5、《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列举了十种可能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行为。规定经审理发现属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除判决驳回原告的请求外,还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的内容,对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诉讼参与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必须要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③ 《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新广告法》的区别是什么
新广告法和传统广告法最大的区别就是广告运作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尤其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广告的出现,对于广告法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新修订的《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同时,第六十三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④ 新《广告法》今起正式实施,哪些互联网金融宣传语或违反规定
1-根据《广告法》的规定要求,有些已经开始陆续将网传的极限用语撤掉。
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
2-金融理财产品充斥着“稳赚不赔” “高额收益” “安全无忧”之类的承诺。比如对于招商理财类广告,明确其不得对收益等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
⑤ 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具体修订了哪些内容
原来是49条,现在变为75条,新增了33条,删除了3条,同时修改了37条。真正原文保留一个词没有动的只有8条。这次修改可以概括为这样几个特色:
一是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现在广告法对一些内容准则规定的比较原则,面比较窄,这次更加丰富。比如完善了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的准则。与人民群众的消费、生活、健康密切相关的问题都增加了进来。
二是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虚假的宣传、引人误导的内容,这些均属于虚假广告。
三是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在广告当中经常有一些明星、专家、社会知名人物做某产品的推荐和代言,在现行广告法当中对这些代言人是没有法律规制的。这次广告法修订当中对明星代言也做了法律责任规定,因为明星代言是要收费的,有的代言收费还很高,不能只收钱、只有利不担责。这次规定,只要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同样负有连带责任。
四是严控烟草广告发布。从去年情况来看,烟草广告在市场份额占的比例已经很小,违法烟草广告案件数量在全体广告案件中的比重也较少,烟草广告秩序比较好。但尽管如此,这次新广告法当中对烟草广告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禁止在一切大众媒体和公共场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变相的发布违法广告。
五是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比如说在学校里面、幼儿园里面、在少年儿童经常活动的场所里面,不能做广告,特别是在教材里面不能做广告,为孩子的身心打造一个干净的环境,不要从小就受到商品的干扰。
六是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在现行广告法当中没有关于互联网广告的章节。这次对互联网广告有了规定,比如互联网广告应一键关停,电子邮件未经同意不能发送。但是互联网的广告形态很多,技术比较复杂,具体问题在广告法这样一部法律里不可能规定的很细,之后还要专门出台一个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这也在新广告法里有所体现。
七是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因为传媒是广告主体的最后一道把关主体,如果能把住关,认为它是违法广告不能发,消费者、人民群众是看不见的。所以传媒在发布广告当中也承担重要责任。因此,这次对发布广告的媒体和平台也做了严格规定,并且也加大了处罚力度。
八是增加公益广告,扩大广告法调整范围。现在大家在媒体上能感受到公益广告。这次把它写到法律里,作为一种法定的职责要发布,要承担发布公益广告的责任。
九是明确和强化工商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比如说对工商机关要求,接到投诉以后七天以内应予处理。对工商机关发现违法广告查处不利的,使违法广告长久发布没有得到处罚的,要对行政执法机关问责。情节严重的,在里面有收受好处、渎职失职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工商机关执法监管的要求更高了。
十是进一步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这次罚款金额进一步提高,比如过去对媒体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发布的广告,根据广告费用处罚款1到5倍,现在是3到5倍,还有的广告费用难以计算的,现在最高可以罚到200万,所以处罚力度更大,这也是为了加强对违法广告的震慑。
⑥ 新广告法内容是什么
【看点1:药品广告需显著标明不良反应】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一句话解读】为保证用药安全,保护患者权益,有必要对药品广告进一步严格规范。
【看点2:保健食品非药品 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防治】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一句话解读】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一样,并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且实践中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情况较为严重,三审稿为此将保健食品广告准则单列一条,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严格规范。
【看点3:养生栏目禁发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一句话解读】一些媒体以健康讲座、养生节目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律设专门条款将有效防止无良商家“忽悠”消费者。
【看点4:母乳代用品广告不能“登”上公共场所】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一句话解读】母乳是婴儿成长最自然、安全、完整的天然食物,母乳喂养应该鼓励和促进。
【看点5:大众媒介、公共场所禁发烟草广告】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不得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一句话解读】想通过其他商品的广告或公益广告等变相发布烟草广告?这种行为也行不通了。
【看点6:代言过虚假广告者或将有三年“禁期”】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一句话解读】广告不能想接就接,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应进一步强化,代言活动也应更加严格规范。
【看点7:违法发布广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被吊销】
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句话解读】事实上,我国《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对医疗机构发布广告行为作出过相关规定;此次上升到法律层面加大对违法发布广告的医疗机构处罚力度,也显示出加强对医疗广告管理的决心。
【看点8:部门合力治理违法广告】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有广告违法行为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不依法予以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句话解读】治理违法广告需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除了工商部门加强监管外,新闻出版广电等媒体主管部门也需切实履行对媒体活动的监管职责。
如何保证新《广告法》的执行力和社会认知度?如何依照新《广告法》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水平?新《广告法》将如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何配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新《广告法》怎样帮助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更多的政策机遇和更大的发展空间?2015年4月30日10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刘双舟做客中国政府网,就新《广告法》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新《广告法》大而系统十年磨一剑很不容易
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张国华司长首先介绍道,20年前出台的广告法是适应了当时广告市场的状况而出台的。今天已经由200多亿发展到5000多亿,由传统的媒体发展到各种媒体、各种广告推送形式和技术,现有广告法对现有市场秩序的维护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基于这样的背景,从十年前,工商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就开始启动修改广告法的事情,因为这十年广告市场和广告技术发展的很快,所以总是有一种跟不上形势的感觉。但是人民群众对于广告市场秩序的维护的呼声,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的需要,需要我们尽快把广告法修改出来。所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在4月24号通过了广告法的修订案,使这个广告法基本上能适应目前规范、监管广告市场秩序的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双舟提到,实际上对广告法的修订,2004年就启动了,但是因为法律在执行中要保持稳定,法律不能朝令夕改,1995年刚通过,才十年时间就大改也不太好。所以工商总局等部门出台了大量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这些规章制度和办法经过十几年的运行实践检验,有一大部分已经成熟了,现在要提升到法律层面上来,所以对广告法进行了比较大的、系统的修订。十年磨一剑,也是不容易的。原来是49个条文只保留了8个条文没有动,增加了33个条文,现在总的数量达到75个条文,应该是一次全面的修订,用了修订的方式,而不是修正案的方式。
新《广告法》修改幅度大张国华概括其十特色
张国华接着谈到,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原来是49条,现在变为75条,新增了33条,删除了3条,同时修改了37条。真正原文保留一个词没有动的只有8条。这次修改可以概括为这样几个特色:一是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二是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三是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四是严控烟草广告发布。五是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六是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七是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八是增加公益广告,扩大广告法调整范围。九是明确和强化工商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十是进一步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
明星代言违法广告取消三年代言资格
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可被吊销发布资格
张国华向网友举例阐释了新广告法的处罚力度,对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除了罚款以外还可以暂停广告业务的发布,严重的还可以吊销发布广告的资格,这对一个媒体来讲惩罚规则是很重的,大家知道媒体是靠广告养活的,把它的广告执照吊销了就等于砸了他的饭碗,所以这次惩罚力度很大。
明星代言了违法广告,三年之内没有资格再代言。同时,明星代言违法广告对他的荣誉也是一个巨大的伤害。以前因为没有具体的条款规定,代了就代了,法律上也没有追究,民事上也没有追究,所以对他的荣誉损害也不大。这次如果代言违法广告,那肯定会成为新闻热点,会停止他三年的代言广告资格,这对明星本人也会付出很大的代价。总体上有些明星还是不错的,但是也不乏一些不负责任的。
张国华:能认定的新问题都表述到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中
针对主持人在监管互联网广告方面的主要抓手和思路,张国华回答道:“我们在今年3.15晚会上透露了一个消息,我们正在委托浙江省工商局在建设互联网广告数据中心,或者也可以叫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现在初步设定为主要监测网站1000个,按照目前互联网广告市场的份额,能占到95%以上,基本上能覆盖了。一些小的自媒体量很小。我们把监测到的互联网违法广告,将按照它的IP地址、注册地分发到所在地的工商,让他们去查办。但是正像你所说的那样,互联网广告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新事物,它虚拟化,它不像电视、报纸广告,电视台就在那儿,报纸的出版单位就在那儿,有时候你按照IP地址和注册地去找不一定能找到。另外,它是在网上,它是没有地域的,它的广告是全世界、全国各地都能看到的,所以以谁为办案主体很麻烦,有时候服务器是在境外的,这也给办案带来难度。还有就是广告的判断上,比如链接式广告,它有一种爬虫技术,你点关键词或者搜索,一下子就出来了,这个责任是谁的?等等这些新的问题,我们都在研究。在即将出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里面,现在能认定的都表述到了。”
大众传播媒介不能发布烟草、替代母乳等产品广告
刘双舟着重介绍,这次广告法对大众传媒发布广告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从条文细节来讲,至少在八方面有比较明显的规定。第一,大众传媒不能变相的用新闻方式来发广告。第二,只要是广告必须要标明是“广告”,让消费者知道这是“广告”,消费者能识别。第三,明确要求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要遵守时长、方式上的规定,就是几点几分,节目与节目之间可以发几分钟的广告,时间长度要很清楚,而且要明确标识出广告还有几分。不能利用介绍健康、养生这样的形式变相的来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
不能发布替代母乳的乳制品、食品或者饮料的广告。还有就是烟草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能发布烟草广告。如果大众传播媒介要开展广告业务的话,这次我们把它叫做发布登记制度,原来是经营许可,现在叫做发布登记制度。还有就是张司长讲到的,明确把发布公益广告作为大众传媒的法定义务,具体发布的版面、时段、时长要作出专门的规定。还有就是这次广告法授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和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起来制定专门针对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的行为规范,这个权利给了工商总局了。应该说这次规定很全面了,有很多都是新增加的。
借新《广告法》整顿市场秩序保障产业健康发展
最后,张国华总结道,我国现在已经变为全世界除了美国之外的第二大广告市场。国家对广告业也是积极支持扶持的,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文件,把广告业也列入到文化创意产业里面去了,同时这两年中央财政支持在全国搞了32个国家广告园、国家试点广告园区,国家也给了相应的资金支持。他又说到,从国家在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项目上,把广告的项目也列入到了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库里面。国家对广告发展的政策还是比较好的,还是给予相当支持的。这部新广告法的颁布,对于广告产业的发展也可以说是一个有力的保障。只有一个产业健康了,它才能快速发展,如果一个产业做得很烂,这个产业就会出问题了。国家也非常支持广告业的健康发展,通过这部法的颁布实施,能够把广告市场的秩序整顿的更好,把现在良莠不齐方面的莠去掉,使广告业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同时也给广告业在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当中树立更好的形象。
刘双舟最后补充道:“我非常同意张司长的分析,表面看起来这次广告法对行业来讲义务更大、责任更重了,但是换一个角度讲,新的广告法实际上是对行业更大的保护,因为除了保护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外,还有促进广告业的发展,这是立法的一个目的。这次还有一个行业自律、促进广告行业发展的条文。”
望采纳
⑦ 《新广告法》哪些词算是极限词不能使用
《新广告法》禁用极限词包括:
1、「最」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2、「一」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
3、「级别」
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
4、「极限词语」
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
5、「稀缺」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6、「独家」
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
7、「首/家/国」
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
8、「黄金」
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
9、「品牌」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
10、「领」
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
11、「虚假」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
12、「权威」
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13、「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领取奖品、抽奖。注:礼品(需标明名称、价格、数量截止日期)
14、「涉嫌诱导消费者」
售罄、售空、再不抢就没了、史上最低价、不会再便宜、没有他就xx、错过不再/错过即无(错过就没机会了)、未曾有过的、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免费领、免费住、0首付、(免首付)、零距离、“价格你来定”
15、「文字」
不得单独出现外国文字(出现外国文字需要注明汉语)、认不出毛笔字、繁体字、没有版权的字体(汉仪)
16、「肖像权」
公民肖像权、儿童肖像权、明星肖像权、名人肖像权、名人卡通形象、动画片卡通形象
17、「教育」
学校名称、升学、教育护航、九年制教育、一站式教育、入住学区房、优先入学、12年教育无忧、全程无忧、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
18、「户口」
承诺户口、蓝印户口、承诺移民、买个房啥都解决了
19、「风水」
上风上水、聚财纳气、宝地、圣地、府邸、龙脉(贵脉)、东西方神话人物、龙脉之地、风水宝地、天人合一、天干地支品上山上水——享上等上城、堪舆
20、「封建」
帝都、皇城、皇室领地、皇家、皇室、皇族、殿堂、白宫、王府(府邸)、皇室住所、政府机关、行政大楼、XX使馆、XX境线
21、「歧视性词语」
贵族、高贵、隐贵、上流、层峰、富人区、名门、XX阶层、XX阶级
22、「活动」
国家大型赛事(冬奥会、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杯)、双十一(已被阿里巴巴注册不可使用)
23、「价值/投资」
升值价值、价值洼地、价值天成、千亿价值、投资回报、众筹、抄涨、炒股不如买房、升值潜力无线、买到即赚到
24、「数据无证据证明」
得房率%、XX亩、XX公里、XX平方米、热销X亿、%绿化率、%容积率、热销X亿、热销/成交XXX套、XXX位业主
25、「交通/设施」
直达家门口、地铁上盖、咫尺地铁站、万亩公园、几大商场环绕、万达在旁、机场辐射区、超市、商场、学校、医院等名称、X条地铁、X条公交(经查证属实)、地铁旁(需1公里范围内)
26、「无法证明具体地理位置」
CBD坐标、CBD核心、城市核心地段、你在城心、我在你心、中央、中心、重心、中枢、重点、腹地、地标、城市中央、凌驾于世界之上
27、「限时活动」
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必须有活动日期)、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28、「无预售许可证」
无预售许可证:禁止提及开盘
仅是预售:禁止提及精装
如果没有建成:禁止体现装修风格(精工德式装修、源于百年传承、室内采用XX石材)
29、「其他」
国旗、国徽、国歌
时间表示距离、所有的无来源数据
规划中及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涉嫌做误导宣传)
文中所包含的所有图片均注明属性(样板间实景图/实景图/效果图)
贷款服务:应该提供贷款银行,名称,贷款额度、年期(包括分期、日供)
月供按揭需要注明银行名称和贷款额度、年限
只允许用人民币结算、不可使用国外货币
关于排序名次:第一、第二、首家、三甲、十强等
广告语内容夸张、不属实
折页里出现某某报纸、杂志、网站等内容
【拓展资料】
首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堪称“史上最严”的处罚尺度。
参考资料网络—《新广告法》
⑧ 新广告法给互联网广告带来哪些影响
直接进行了相关规定
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在现行广告法当中没有关于互联网广告的章节。新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弹出广告应当确保一键关闭。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利用其平台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但是互联网的广告形态很多,技术比较复杂,具体问题在广告法这样一部法律里不可能规定的很细,之后还要专门出台一个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这也在新广告法里有所体现。
⑨ 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哪些互联网金融宣传语可能要被禁了
保本,100%等
⑩ 新广告法通过新规定都有哪些
【看点1:药品广告需显著标明不良反应】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一句话解读】为保证用药安全,保护患者权益,有必要对药品广告进一步严格规范。
【看点2:保健食品非药品 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防治】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一句话解读】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一样,并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且实践中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情况较为严重,三审稿为此将保健食品广告准则单列一条,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严格规范。
【看点3:养生栏目禁发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一句话解读】一些媒体以健康讲座、养生节目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律设专门条款将有效防止无良商家“忽悠”消费者。
【看点4:母乳代用品广告不能“登”上公共场所】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一句话解读】母乳是婴儿成长最自然、安全、完整的天然食物,母乳喂养应该鼓励和促进。
【看点5:大众媒介、公共场所禁发烟草广告】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不得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一句话解读】想通过其他商品的广告或公益广告等变相发布烟草广告?这种行为也行不通了。
【看点6:代言过虚假广告者或将有三年“禁期”】
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一句话解读】广告不能想接就接,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应进一步强化,代言活动也应更加严格规范。
【看点7:违法发布广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被吊销】
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句话解读】事实上,我国《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对医疗机构发布广告行为作出过相关规定;此次上升到法律层面加大对违法发布广告的医疗机构处罚力度,也显示出加强对医疗广告管理的决心。
【看点8:部门合力治理违法广告】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有广告违法行为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不依法予以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句话解读】治理违法广告需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除了工商部门加强监管外,新闻出版广电等媒体主管部门也需切实履行对媒体活动的监管职责。
如何保证新《广告法》的执行力和社会认知度?如何依照新《广告法》提升广告监管执法水平?新《广告法》将如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何配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新《广告法》怎样帮助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更多的政策机遇和更大的发展空间?2015年4月30日10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刘双舟做客中国政府网,就新《广告法》与网友在线交流,并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新《广告法》大而系统十年磨一剑很不容易
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张国华司长首先介绍道,20年前出台的广告法是适应了当时广告市场的状况而出台的。今天已经由200多亿发展到5000多亿,由传统的媒体发展到各种媒体、各种广告推送形式和技术,现有广告法对现有市场秩序的维护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基于这样的背景,从十年前,工商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就开始启动修改广告法的事情,因为这十年广告市场和广告技术发展的很快,所以总是有一种跟不上形势的感觉。但是人民群众对于广告市场秩序的维护的呼声,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的需要,需要我们尽快把广告法修改出来。所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在4月24号通过了广告法的修订案,使这个广告法基本上能适应目前规范、监管广告市场秩序的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双舟提到,实际上对广告法的修订,2004年就启动了,但是因为法律在执行中要保持稳定,法律不能朝令夕改,1995年刚通过,才十年时间就大改也不太好。所以工商总局等部门出台了大量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这些规章制度和办法经过十几年的运行实践检验,有一大部分已经成熟了,现在要提升到法律层面上来,所以对广告法进行了比较大的、系统的修订。十年磨一剑,也是不容易的。原来是49个条文只保留了8个条文没有动,增加了33个条文,现在总的数量达到75个条文,应该是一次全面的修订,用了修订的方式,而不是修正案的方式。
新《广告法》修改幅度大张国华概括其十特色
张国华接着谈到,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原来是49条,现在变为75条,新增了33条,删除了3条,同时修改了37条。真正原文保留一个词没有动的只有8条。这次修改可以概括为这样几个特色:一是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二是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三是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四是严控烟草广告发布。五是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六是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七是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八是增加公益广告,扩大广告法调整范围。九是明确和强化工商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十是进一步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
明星代言违法广告取消三年代言资格
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可被吊销发布资格
张国华向网友举例阐释了新广告法的处罚力度,对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除了罚款以外还可以暂停广告业务的发布,严重的还可以吊销发布广告的资格,这对一个媒体来讲惩罚规则是很重的,大家知道媒体是靠广告养活的,把它的广告执照吊销了就等于砸了他的饭碗,所以这次惩罚力度很大。
明星代言了违法广告,三年之内没有资格再代言。同时,明星代言违法广告对他的荣誉也是一个巨大的伤害。以前因为没有具体的条款规定,代了就代了,法律上也没有追究,民事上也没有追究,所以对他的荣誉损害也不大。这次如果代言违法广告,那肯定会成为新闻热点,会停止他三年的代言广告资格,这对明星本人也会付出很大的代价。总体上有些明星还是不错的,但是也不乏一些不负责任的。
张国华:能认定的新问题都表述到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中
针对主持人在监管互联网广告方面的主要抓手和思路,张国华回答道:“我们在今年3.15晚会上透露了一个消息,我们正在委托浙江省工商局在建设互联网广告数据中心,或者也可以叫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现在初步设定为主要监测网站1000个,按照目前互联网广告市场的份额,能占到95%以上,基本上能覆盖了。一些小的自媒体量很小。我们把监测到的互联网违法广告,将按照它的IP地址、注册地分发到所在地的工商,让他们去查办。但是正像你所说的那样,互联网广告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新事物,它虚拟化,它不像电视、报纸广告,电视台就在那儿,报纸的出版单位就在那儿,有时候你按照IP地址和注册地去找不一定能找到。另外,它是在网上,它是没有地域的,它的广告是全世界、全国各地都能看到的,所以以谁为办案主体很麻烦,有时候服务器是在境外的,这也给办案带来难度。还有就是广告的判断上,比如链接式广告,它有一种爬虫技术,你点关键词或者搜索,一下子就出来了,这个责任是谁的?等等这些新的问题,我们都在研究。在即将出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里面,现在能认定的都表述到了。”
大众传播媒介不能发布烟草、替代母乳等产品广告
刘双舟着重介绍,这次广告法对大众传媒发布广告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从条文细节来讲,至少在八方面有比较明显的规定。第一,大众传媒不能变相的用新闻方式来发广告。第二,只要是广告必须要标明是“广告”,让消费者知道这是“广告”,消费者能识别。第三,明确要求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要遵守时长、方式上的规定,就是几点几分,节目与节目之间可以发几分钟的广告,时间长度要很清楚,而且要明确标识出广告还有几分。不能利用介绍健康、养生这样的形式变相的来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
不能发布替代母乳的乳制品、食品或者饮料的广告。还有就是烟草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能发布烟草广告。如果大众传播媒介要开展广告业务的话,这次我们把它叫做发布登记制度,原来是经营许可,现在叫做发布登记制度。还有就是张司长讲到的,明确把发布公益广告作为大众传媒的法定义务,具体发布的版面、时段、时长要作出专门的规定。还有就是这次广告法授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和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起来制定专门针对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的行为规范,这个权利给了工商总局了。应该说这次规定很全面了,有很多都是新增加的。
借新《广告法》整顿市场秩序保障产业健康发展
最后,张国华总结道,我国现在已经变为全世界除了美国之外的第二大广告市场。国家对广告业也是积极支持扶持的,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文件,把广告业也列入到文化创意产业里面去了,同时这两年中央财政支持在全国搞了32个国家广告园、国家试点广告园区,国家也给了相应的资金支持。他又说到,从国家在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项目上,把广告的项目也列入到了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库里面。国家对广告发展的政策还是比较好的,还是给予相当支持的。这部新广告法的颁布,对于广告产业的发展也可以说是一个有力的保障。只有一个产业健康了,它才能快速发展,如果一个产业做得很烂,这个产业就会出问题了。国家也非常支持广告业的健康发展,通过这部法的颁布实施,能够把广告市场的秩序整顿的更好,把现在良莠不齐方面的莠去掉,使广告业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同时也给广告业在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当中树立更好的形象。
刘双舟最后补充道:“我非常同意张司长的分析,表面看起来这次广告法对行业来讲义务更大、责任更重了,但是换一个角度讲,新的广告法实际上是对行业更大的保护,因为除了保护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外,还有促进广告业的发展,这是立法的一个目的。这次还有一个行业自律、促进广告行业发展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