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离岸金融中心在哪里呢
按地域来分,主要的离岸金融中心可分为三类:
1、以伦敦为代表的伦敦型离岸版金融中心。
其特点:经营的权货币是境外货币,市场的参与者可以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又可以经营自由市场业务。在管理上没有什么限制,经营离岸业务不必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
2、以纽约为代表的纽约型离岸金融中心,经营离岸业务的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必须向金融当局申请。
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可以免交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金的优惠,享有利息预扣税和地方税的豁免权。离岸业务所经营的货币可以是境外货币,也可以是本国货币,但离岸业务和传统业务必须分别设立帐户。
3、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一般设在风景优美的海岛和港口,政局稳定,税收优惠,没有金融管制。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离岸金融中心。
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等纷纷以法律手段揣摩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或称为离岸司法管辖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
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点赞关注,谢谢。
Ⅱ 国际避税地为什么又是国际金融中心
国际宾税地之所以是国际金融中心,那是因为国际金融中心存在着许多的国际交易。
Ⅲ 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存在的利弊
你可以看看这个
http://www.360doc.cn/article/3320484_348176772.html
Ⅳ 什么是离岸金融中心
离岸金融中心是指一般来说,各国的金融机构只从事本币存贷款业务,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金融机构从事本币之外的其它外币的存贷款业务逐渐兴起,有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因此成为世界各国外币存贷款中心,这种专门从事外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活动统称为离岸金融(offshorefinance)。也就是说,任何国家、地区及城市,凡主要以外币为交易(或存贷)标的,以非本国居民为交易对象,其本地银行与外国银行所形成的银行体系,都可称为离岸金融中心。
以欧洲美元市场为例,它是一种非常典型的离岸金融中心,它是一种自由交易、不受管制之自由的国际金融市场。离岸金融业务是属于批发性银行业务,存贷款金额大,交易对象通常是银行及跨国公司,其业务通常为引进外来资金,再将资金贷给外国。个人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机构进行投资。
理论上主要离岸金融中心可分为三类:
1、以伦敦为代表的伦敦型离岸金融中心。其特点:经营的货币是境外货币,市场的参与者可以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又可以经营自由市场业务。在管理上没有什么限制,经营离岸业务不必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
2、以纽约为代表的纽约型离岸金融中心,经营离岸业务的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必须向金融当局申请。经营离岸离岸金融业务可以免交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金的优惠,享有利息预扣税和地方税的豁免权。离岸业务所经营的货币可以是境外货币,也可以是本国货币,但离岸业务和传统业务必须分别设立帐户。
3、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一般设在风景优美的海岛和港口,政局稳定,税收优惠,没有金融管制。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离岸金融中心。
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等纷纷以法律手段揣摩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或称为离岸司法管辖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
目前比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有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西萨摩亚、安圭拉群岛等等。
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税款。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另一优点是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立账号,在财务运作上极其方便。
一般这类“离岸”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都有良好的贸易关系。因此,海外离岸公司是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和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
Ⅳ 怎样利用离岸金融中心逃税
离岸金融中心在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中地位上升,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首先,这一现象使得我国得以利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巨额金融资本而不至于过度加剧风险。近20年来国际资本流动出现了证券化趋势,国际资本市场上最大的投资主体是各类投资基金,但投资基金惯常从事的证券投资方式又与我国所偏好的直接投资方式相互冲突。西方投资基金在离岸金融中心设立离岸公司,然后以此为载体开展对华直接投资,就能够实现最终投资者高流动性偏好与中国外资政策直接投资偏好的统一。其次,这一趋势有助于我国利用外资方式的创新,如利用投资基金,开展企业并购,进行以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为基础的资产支持证券融资。然而,离岸金融中心在我国跨境资本流动中地位上升也给我国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一)为腐败分子、不良商人提供侵吞国有资产和公众财产的途径。多数大型现代企业都是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企业,经营者或者完全没有企业股权(如完全的国有企业或由外部职业经理管理的私人企业),或者不占有全部股份(股权多元化企业),因此存在代理风险,掌握经营权的经理人可能侵占股东资产,掌握控股权的大股东也有可能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由于目前中国商业法规不够健全,这种代理风险相当高,而离岸金融中心恰恰为这种侵占行为提供了便利的资产转移渠道。这种资产转移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资产;二是隐蔽公司股权收购方的真实身份,低成本侵占公有股权,类似案例已经屡见不鲜。
(二)推动资本外逃规模进一步膨胀,进而对人民币汇率安排和货币政策运作产生重大压力。中国资本外逃(capital flight)规模极为可观,而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开曼群岛等加勒比海离岸金融中心是中国大陆资本外逃然后回流的“中转站”,这在国际财经界属于公开的秘密。资本外逃是国际游资(hot money,“热钱”)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来源, 2002年下半年以来,国际游资大规模内流对人民币汇率施加了沉重的升值压力,并严重干扰人民银行遏制信贷规模增长失控的货币政策。
(三)造成潜在投资争议。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是引起广泛关注的仰融案件。
(四)便利公司欺诈。目前所知,企业利用离岸金融中心的便利条件进行的欺诈行为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虚增资产。典型案例是意大利帕玛拉特公司欺诈案,其欺诈行为之所以能够得逞,主要是利用离岸金融中心信息不透明的特点。二是虚增经营业绩。企业虚增经营业绩往往是为了上市恶意“圈钱”,但虚增经营业绩通常需要支付相应的较高税收成本,企业如果利用离岸金融中心对离岸公司的免税待遇,就可以低成本虚增经营业绩。这种财务造假行为相当普遍,以至于香港形成了一条龙的财务造假“上市包工队”。
近年来,内地民营企业纷纷通过在百慕大等地注册离岸公司的方法曲线海外上市,在赴港上市的内地民营企业中,这类海外注册公司占大多数。2001年末以来,多家海外上市内地民营企业相继遭受财务造假质疑,有些已被证实有商业犯罪行为,而遭到质疑的民营企业全部是海外注册的离岸公司。
(五)转嫁金融风险。中国是利用外资大国,截至2003年底,全国已经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6.5277万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5014.71亿美元。随着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增长,外资企业的信贷风险问题也日益显著。
一般而言,为了提高投资收益率,企业倾向于提高负债率,这是因为当企业投资收益率高于利率时,负债能够提高股东的资本回报率;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为了降低汇率风险,使本币资产和本币负债相匹配,更加重视在东道国和国际金融市场融资。但企业不能无限制提高负债率,因为随着负债率上升,财务风险加大,其融资成本(贷款利率)将上升。因此,对于奉行激进经营策略的企业而言,如果能够向公众和金融机构隐瞒其真实负债水平,将有助于其扩大融资规模而不至于推高贷款利率。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拥有信息不透明“优势”的离岸金融中心无疑是上乘选择。借助离岸公司工具,一家集团公司可以在集团整体债务水平很高的情况下,将其控制下的信息披露义务较高的子公司帐面债务水平保持在较低水平,而集团整体的高负债不为人所知。对于中国而言,外资企业借助离岸公司推行高负债经营,最终发生债务违约而殃及向其在华子公司放款的中国金融机构,这样的案例已经不上一端,最典型者莫过于印尼金光集团及其下属亚洲浆纸业股份有限公司(Asia Pulp & Paper,APP)债务危机案。
Ⅵ 四大离岸金融中心有哪些
四大离岸金融中心:
伦敦离岸金融中心、纽约离岸金融中心、新回加坡离岸金融中心、加勒比海地答区离岸金融市场。
Ⅶ 百慕大,开曼,维尔京属于什么类型的离岸金融中心其快速发展带来的负面作用有哪些
根据业务经营和管理,离岸金融中心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内外混合型、内外分离型和避税港型。
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拥有大批注册金融机构和公司,这些公司通常被称作离岸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但这些机构通常并不在这里设立实体,实际业务都在母国进行,只是通过注册的机构在账簿上进行境内和境外交易,以求享受该地区的税收优惠,其典型为加勒比地区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开曼群岛、百慕大,南太平洋上的瑙鲁、萨摩亚,英吉利海峡上的海峡群岛以及地中海上的塞浦路斯。
负面影响:
首先,它给予国际游资逃避监管以及操纵资本流动的机会。现代机构投资者通常要接受严密的监管。以美国的共同基金为例,它必须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注册,在组织结构和经营的所有方面几乎都要接受严格的监管,包括可投资证券的类别、比重等。相反,对冲基金大部分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无需接受上述监管要求,并可以在大多数市场参与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奉行极为激进乃至不无操纵市场色彩的投资策略,而它们的这些策略在20世纪90年代的历次大的金融危机中都发挥了重大作用。 其次,为逃税、资本外逃和洗钱犯罪创造了机会。资本外逃是世界性问题,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尤其突出。当今15个重债发展中国家中,有9个曾经出现大规模资本外逃。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和前苏联东欧转轨经济体的资本外逃问题也极为引人注目,以至于出现了这种说法:“俄罗斯惟一的资本形成发生在塞浦路斯的银行账户上。”这些外逃资本,就有相当一部分流入离岸金融中心。乌克兰前总理拉扎连科在任期间,利用职权从俄罗斯低价购买石油,然后在乌克兰市场上高价出售牟利,所得非法收益中相当一部分流向离岸金融中心。1999年8月,瑞士调查人员在日内瓦某家银行发现拉扎连科1996年设立的私人账户,该年流动在这些账户上的资金总额有7200万美元,其中约4400万美元流向加勒比地区的银行。尤科斯、秋明石油、西伯利亚石油公司等在私有化浪潮中涌现的俄罗斯巨型企业集团,其法定注册地均不在俄罗斯国内,而是选在塞浦路斯、直布罗陀、英属维尔京群岛等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在这些莫斯科力量不及的地方,正在忙于化公为私的人可以合法洗钱,已经化公为私者则可以大幅度避税。 离岸金融中心在协助逃税、资本外逃和洗钱犯罪中的作用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感。2000年6月21日,反洗钱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宣布了与打击洗钱活动合作不力的国家和地区名单,巴哈马、开曼群岛、库克群岛、多米尼加、列支敦士登、马绍尔群岛、瑙鲁、纽埃、巴拿马、圣基茨和尼维斯、圣文森特等离岸金融中心名列其中。
Ⅷ 离岸金融中心中的名义中心是为了避税而设立的。那么他是怎样避税的
所谓离岸所得税,只有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离岸注册地才有,比较特殊的是香港。
拿香港公司来举例,香港公司是采用英美法系,适用于来源地征税原则,规定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来自非香港的利润所得可以申请税务豁免,这就是离岸所得的意思了。
Ⅸ 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的吸引力主要体现于何处
1、我国幅员辽阔、经济规模巨大、离岸经济金融税制齐全、法制环境严格规范,采用避税港型模式显然是不合适的。
2、 我国的经济、金融现状,尚不具备内外一体型离岸金融市场模式所要求的条件。
3、严格的内外分离模式,从政策上杜绝国际离岸资金向国内市场渗透,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对需要大量资金的重庆来说,发展离岸金融市场的意义和必要性将大打折扣。
4、通过离岸金融市场引进经济建设所必须的一部分建设资金,无论从成本还是效率上看无疑是引进外资战略中的一个必要和可行的部分。
5、 分离—渗透型离岸金融市场既便于保持我国金融政策的独立性,又便于扩大利用外资。
Ⅹ 世界离岸金融中心有哪些
目前比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有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马恩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西萨摩亚、安圭拉群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