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投资 > 金融机构存款利息要缴税吗

金融机构存款利息要缴税吗

发布时间:2021-07-18 22:52:56

Ⅰ 银行存款要交税吗税率是多少(专家满意解答) 详细

银行存款要交税吗?现在收取在银行存款的本金的百分之几的钱,还是收取在银行存款所得 存款利息所得税,包含在利息税里面的: 1、利息税是对个人在我国境内储蓄机构存储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 收的个人所得税。 2、它不是一个单独的税种。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七项规定对“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利息税是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个具体组成部分。 4、凡在我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存有人民币、外币并因此取得利息所得的个人,为 利息税的纳税人,其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境内的储蓄机构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商业银行、城市信 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邮政储蓄银行,以 及还没有改制为邮政储蓄银行的邮政企业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 6、利息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但不包 括符合规定条件免税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等。 你所说的是利息所得税,是根据每季度利息收入征收所得税 但是,目前对公存款所得利息不缴纳利息所得税,个人存款利息免交利息所得税 是银行利息所得税吗?1999 年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 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再次恢复征收,税 率为20%,2007 年8 月税率由20%降至5%,2008 年10 月9 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 储蓄存款在1999 年10 月31 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 款在1999 年11 月1 日至2007 年8 月14 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 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 年8 月15 日至2008 年10 月8 日孳生 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 年10 月9 日后(含10 月9 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Ⅱ 营改增后,企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要交什么税

营改增后,企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五)利息收入;

切也所得税的征税主体: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2)金融机构存款利息要缴税吗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Ⅲ 利息收入要交什么税

利息收入是否需要交税,需要根据企业经营的行业来确定。金融类企业取得利息收内入是需要缴税的容,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缴纳税款的会计分录为: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教育税 贷: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3)金融机构存款利息要缴税吗扩展阅读:

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Ⅳ 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可否免征增值税

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规定:
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同业借款。

同业借款,是指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此条款所称“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农村信用社之间以及在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列示的业务范围中有反映为“向金融机构借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三)同业代付。

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

(四)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

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金融商品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等金融商品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等金融商品的交易行为。

(五)持有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六)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是指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Ⅳ 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可否免征增值税

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70号)规定:
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同业借款。

同业借款,是指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此条款所称“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农村信用社之间以及在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列示的业务范围中有反映为“向金融机构借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三)同业代付。

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

(四)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

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金融商品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等金融商品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等金融商品的交易行为。

(五)持有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六)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是指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Ⅵ 到银行存钱5年定期 利息要交税吗帮帮忙啊 谢谢了啊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活期存款 0.36%

三个月 1.71% 半 年 1.98% 一 年 2.25%

二 年 2.79% 三 年 3.33% 五 年 3.60 %

利息=本金×年利率×存款期限

2008年10月9日取消了利息税,目前是免税的。对于以前存的定期要分段计税。

Ⅶ 银行存款要交税吗

  1. 储蓄存款日到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 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2号文件规定:

    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即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 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③ 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 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Ⅷ 利息收入要交所得税吗

1、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影响利润总额,需要交所得税。

2、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非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间的利息收入及银行的利息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章总则第六条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所以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银行存款利息应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8)金融机构存款利息要缴税吗扩展阅读: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 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参考资料:

网络-利息收入

Ⅸ 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否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70号)规定:


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同业借款。



同业借款,是指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同业资金借出和借入业务。此条款所称“法律法规赋予此项业务范围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农村信用社之间以及在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列示的业务范围中有反映为“向金融机构借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三)同业代付。



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



(四)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



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金融商品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等金融商品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等金融商品的交易行为。



(五)持有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六)同业存单。



同业存单,是指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

阅读全文

与金融机构存款利息要缴税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瑞华投资理财 浏览:896
投资公司怎样发展客户 浏览:814
股票跟基金挂钩的都有哪些 浏览:718
主要外汇交易商 浏览:347
三年前信用卡连续逾期还能贷款吗 浏览:674
热卷主力期货吧 浏览:154
新手投资理财活动 浏览:234
cj期货 浏览:809
融资合同公证 浏览:342
萨斯喀彻温省钾矿吸引大量投资 浏览:550
融资租赁irr计算器 浏览:526
什么人不适合期货 浏览:329
日照1124豆伯价格 浏览:160
建行贷款买车要几天 浏览:28
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724
投资理财与宏观经济的关系 浏览:496
外部融资困难 浏览:704
燕郊49800民间互助理财 浏览:990
产权交易所管理办法 浏览:516
科创基金和战略配售基金的申购费 浏览: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