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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资本市场

发布时间:2021-08-14 05:01:50

1. 互联网金融是什么啊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内,实现容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1] 理论上任何涉及到了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阶段,并且越来越在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

2. 互联网金融都包括什么具体分几类

当前国内主要互联网金融模式:

第一是传统的金融借助互联网渠道为大家提供服务。这个是大家熟悉的网银。互联网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应该是渠道的作用。



第二种模式,类似阿里金融,由于它具有电商的平台,为它提供信贷服务创造的优于其他放贷人的条件。互联网在里边发挥的作用是依据大数据收集和分析进而得到信用支持,创富商城理财模式通过创富商城消费会员了解到创富通宝理财模式。



第三种模式,大家经常谈到的P2P的模式,这种模式更多的提供了中介服务,这种中介把资金出借方需求方结合在一起。[5]发展至今由P2P的概念已经衍生出了很多模式。中国网络借贷平台已经超过200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这也是相对安全的P2P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此模式首先在创富贷平台创立,由创富贷与中安信业共同推出产品“机构担保标”。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此种模式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中安信业、证大速贷、金融联等国内大型担保机构均介入到此模式中。

二、“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众筹创富通宝模式。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甚至有由创富通宝负责人乔星燕自己作为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宜信也因其特殊的借贷模式,制定了“双向散打”风险控制,通过个人发放贷款的形式,获得一年期的债权,创富通宝将这笔债权进行金额及期限的同时拆分,这样一来,创富通宝利用资金和期限的交错配比,不断吸引资金,一边发放贷款获取债权,一边不断将金额与期限的错配,不断进行拆分转让,创富通宝模式的特点是可复制性强,发展快。其构架体系可以看作是左边对接资产,右边对接债权,创富通宝的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如果放贷金额实际小于转让债权,等于转让不存在的债权,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属于非法集资范畴。从短期来看,金融的互联网化将占据主要地位,但是只需10~20年,直接融资模式下的P2P与众筹模式将会取代传统金融模式。届时必定将升级为互联网金融的高级阶段。[6]

三、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与其他平台仅仅几百万的注册资金相比,陆金所4个亿的注册资本显得尤其亮眼。此类平台有大集团的背景,且是由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布局,因此在业务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浓,更“科班”,还拿风险控制来说,陆金所的P2P业务依然采用线下的借款人审核,并与平安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合作进行业务担保,还从境外挖了专业团队来做风控。线下审核、全额担保虽然是最靠谱的手段,但成本并非所有的网贷平台都能负担,无法作为行业标配进行推广。值得一提的陆金所采用的是“1对1”模式,1笔借款只有1个投资人,需要投资人自行在网上操作投资,而且投资期限为1-3年,所以在刚推出时天天被抱怨买不到,而且流动性不高。但由于1对1模式债权清晰,因此陆金所在2012年底推出了债权转让服务,缓解了供应不足和流动性差的问题。

四、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例如阿里小额贷款为电商加入授信审核体系,对贷款信息进行整合处理。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五、以P2P网贷模式为代表的创新理财方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与传统金融理财服务相比,P2P的借款人主体是个人,以信用借款为主,爱投资P2C借贷,在借款来源一端被严格限制为有着良好实体经营、能提供固定资产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依托爱投资搭建的线下多金融担保体系,从结构上彻底解决了P2P模式中的固有矛盾,让安全保障更实际且更有力度。



第四种模式,通过交互式营销,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把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将金融业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调整金融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共建开放共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由于此模式发展时间较短,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大类:

一、专业P2P(Professional to Professional)模式。在专业的金融服务人员之间建立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的平台,在中间从事信息匹配和精准推荐,促进线上信任的建立和交易的欲望。专业P2P模式远非市场上泛滥的P2P贷款模式可比,其从本质上才是符合金融监管的规则,符合当前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需求,也更符合互联网精神与特质。

二、金融混业经营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对所有金融机构开放共享资源,为金融产品销售人员发布各种金融理财产品、项目信息,为客户打造和定制金融理财产品。在金融混业经营中使用的互联网平台则定位于服务500万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及客户经理,并将囊括房产、汽车、奢侈品销售人员,提供一个开放共享、进行综合开拓交叉销售的平台,悬赏、交易、展示、学习、以及管理和服务自己的客户。

三、金融交叉销售模式。打破理财行业的机构壁垒,通过平台上各类理财产品的展卖聚拢投资人资源,促进金融产品销售人员产品的销售。金融产品销售人员们可以在平台上进行内部的交流沟通和资源置换,在不同产品领域寻找并组建自己的合作团队,达成利益分享规则后,团队内共享投资人资源,为投资人推介团队内部产品进行资产配置,从而实现金融产品销售人员间的交叉销售合作,取得共赢。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20年后,可能形成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运行机制,可称之为“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因为有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交易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的成本非常低,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这个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


在这种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络降低信息处理成本,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可达到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同时,大幅减少交易成本。

3. 运营商做互联网金融 到底靠不靠谱

初阶段类机构存仅仅满足自电商平台支付需求简单提供与各家银行间网关接口随着电商务蓬勃发展尤其随着海量用户数据积累互联网企业逐渐解用户金融服务面需求偏其提供金融服务便始简单支付渗透转账汇款、额信贷、现金管理、资产管理、供应链金融、基金保险代销等银行核业务领域金融脱媒背景种渗透尤显令担忧意味着金融业互联网企业转型向现战略重叠均朝着金融服务案提供者条高附加值路线进军 现今市场根植于互联网行业类金融公司主要四种类型: 平台依托型类互联网金融公司拥熟电商平台庞用户基础通与各银行、通信服务商等合作搭建 网线全覆盖支付渠道牢牢握支付终端基础经整合、包装商业银行产品服务赚取手续费息差并进步推广其增值金融服务代表企业包括阿巴巴集团旗支付宝、腾讯集团旗财付通、盛集团旗盛付通等 行业应用型面向企业用户通深度行业挖掘供应链游提供包括金融服务、营销推广、行业解决案等揽服务获取服务费、信贷滞纳金等收入代表企业包括汇付、快钱易宝 银行卡收单型类互联网金融公司发展初期通电账单处理平台银联POS终端线商户提供账单号收款、账户直冲等服务获支付牌照转银行卡收单盈利模式拉卡拉其较功典型 预付卡型通发行面向企业或者预付卡向购买收取手续费与银行产品形替代挤占银行用户资源代表企业包括资信、商服通、百联集团等 2005互联网金融发展谓风起云涌近银行监管部门互联网金融企业闸发放支付结算、金融产品代销等牌照更类公司规范健康发展进步夯实基础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互联网金融企业创新、整合、定制化服务面拥核优势通运用云计算、数据、物联网、定位服务等前沿信息技术量进行金融服务创新;通打通金融机构、移运营商、商户、用户等产业链各环节进行金融服务整合;通数据挖掘精确握产业链资金流向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充满创新精神互联网企业沿着数据路线迅速侵吞传统银行业版图 便捷与安全互联网金融两要素 互联网金融企业优势种种终落实用户端简化两字:便捷关注用户体验致力界面友互联网产品设计理念金融支付应用亦体现淋漓尽致额快捷支付使用户摆脱U盾等安全防护产品繁琐操作二维码扫描、语音支付等近场NFC应用使磁密概念延伸线阿金融甚至革新传统信贷理念商家淘宝或猫现金流交易额作放贷评估标准建立担保、抵押、纯信用额信贷模型申请贷款发放需要几秒钟 越越快节奏使便捷数用户首选点体现金融支付工具功能集化与单独某家银行或基金公司所能提供产品相比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虚拟钱包更接口所能集功能更加元疑简化用户支付界面更容易赢使用者青睐 金融特殊产品言便捷性与安全性存显著矛盾立何保证自资金、客户备付金、客户信息、运行业务系统安全强化客户身份识别规范业务运作跨界互联网金融公司需要着重考虑问题外全新信贷模式涉足贷款领域未究竟否积累巨风险新兴网络金融公司给肯定答案目前互联网支付公司客户交易数据没资金流向数据数据库能效掌握贷款资金流向信用风险判断能发失误交易数据否能支撑金融模型金融模型否能确定违约率降定概率都需要间验证 风险控制言传统银行毫悬念完胜互联网支付公司外富操作经验、软硬件投入巨资商业银行处理批量订单更保持系统稳定性双十网络购物节由于百万订单同涌入支付宝度支付根据易观智库预测2015第三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13.9万亿元于资本短缺、盈利渐薄第三支付企业说否能力提升安全稳定性迟早面问题或者传统商业银行参与竞争提供砝码 信息决战互联网金融核价值 企业通与IT公司、银行、物流公司三合作整合三流今现跨界于IT银行间互联网金融企业其本身已做合比银行更具数据挖掘面优势除资金流信息外互联网金融公司留存海量结构非结构化交易信息包括历史交易记录、客户交互行、海关进明细等精准营销定制服务提供数据支撑进步增加客户黏性 拿更信息做精准定位推送才能设计客户更吸引力金融服务案互联网金融传统银行间核战略冲突--谁都想真具高附加值、通信息挖掘发现增值业务拿自手互联网金融公司未蓝图金融业划江治:银行市场定位金融基础网络、业务骨干金融台支付公司则业务触角支付前端种合作描述江河终汇入海商业银行角色互联网金融公司提供备付金自资金托管服务工具 界线疑切断银行客户间联系谁掌握支付终端谁掌握客户全部信息及基于数据挖掘产系列手续费佣金收入客户再使用信用卡银行再掌握用户支付通道该通道所连接全部用户信息论产品发、市场营销、交叉销售都根源银行彻底丢失丰富前端信息互联网企业工具其业务含金量打折扣目前美互联网金融企业Paypal例该公司网支付主要包括四环节:终端、交换器、买卖处理器、清算结算环连接银行处理器环节清算结算业务免费提供给客户前三环节才真数据业务通获信息交易细节形收费性服务解决案免费基础业务与收费数据增值业务互联网金融发展向银行继续放弃用户支付终端信息争取其信贷转型(偏向零售微企业)经营转型(提供金融解决案服务型企业)遭遇自行业外强力冲击 巨压力商业银行物流行业纷纷往三流合向探索前者自建电商平台物流公司者自建电商平台金融服务公司定代表通往未确向毕竟行业工精细化才终趋势全企业难满足客户全位需求体现种放态度即信息宝贵资源争夺必须超越行业概念与互联网公司、物流公司电信运营商充竞合尽量自身划入信息掌握者疆域才能确保未蛋糕 移支付零售银行何破局 目前言互联网金融公司通掌握支付通道银行产威胁主要落零售面(微企业)B2B领域由于交易单笔金额较交易双资金安全顾虑较客户更愿意选择安全信用度更传统商业银行零售业务面何通握住支付终端黏住客户却商业银行亟需思考问题 互联网企业经提ABC概念即Application(应用)-Bank(银行)-Customer(客户)希望通牢牢掌握应用(支付终端)确保自身客户流失身处链条银行需要考虑则未应用意味着唯终端客户要选择功能银行IC卡要选择手机虚拟钱包究竟要何场非即彼零竞争胜避免朝客户跳银行ABC简化AC 轮线支付终端竞争商业银行疑失先机并意味着彻底失机事实目前第三支付已进入战略转型期趋势O2O(Online to Offline线线)通全业务线满足用户整体支付需求;趋势二自营电商助力传统行业电商化由满足需求向创造需求转型程商业银行移运营商同看机所谓O2O主要满足3A(Anytime, Anywhere, Anyway任何间、任何任何式)消费需求围绕移支付解决案展由于2013要台移支付家标准银行、第三支付、移运营商起蓄势待发始布局 2010美移支付公司Square块刷卡器现引领场支付革命丢弃繁琐现金交易名目繁银行卡需要部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能完付款现金、卡片、收据其谷歌钱包Paypal扫码技术现始与移刷卡器Square争夺市场份额 说即使熟美市场移支付市场仍处于百家争鸣战期今移支付市场性竞争激烈程度亦拉卡拉刷卡器采取类似Square便携刷卡器发展模式支付宝钱包类似于谷歌钱包微信扫码类似于Paypal扫码核价值于实现全银行支付功能聚合信用卡刷线POS机代银联提供种聚合;网支付代第三支付提供种聚合;尘埃尚未落定移支付代究竟哪种产品更受欢迎移刷卡器虚拟钱包即换代实现NFC近场支付功能金融IC卡;究竟哪种合作模式更容易胜第三支付+银行银联+通讯银联+银行银行+手机制造商跨平台广泛合作所都知唯肯定简便易用永恒向现金发展用300银行卡发展用50网络支付发展已经10移支付主流许速度更加惊 互联网金融角度重新审视商业银行运营 立足客户体验提升重新审视金融产品设计互联网金融所异军突起重要原提供更加简便性化金融解决案介质单化、功能元化未向要求商业银行重新思索用户界面柜面摆满琳琅满目信用卡、理财或者其产品给客户提供唯使用终端终端(卡手机或者其)初始状态或许加载基本使用功能需要其附加功能模块线商店自助添置选择单币种币种卡货币基金信用卡特约商户信用卡线购买贵金属扫描支付租车费?理想状态应该做卡走自2013起新代金融IC磁条信用卡替代持续提速给银行支付终端更新换代提供绝契机掌控支付终端提供增值信息服务战争银行界线究竟勘定勘定哪需要银行充参与竞争合作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参与并力争主导用户习惯培养跨行业标准制订并体现产品设计理念 立足客户结构层演进重新审视金融渠道建设线支付代电银行与物理网点两种渠道属于互补充并存关系电支付线进入线随随满足任何环境金融服务需求物理渠道制宜性化设计显格外重要银行网点应该能再千面初选址产品陈列前台风格台处理未银行物体渠道应体现精准定位区别化服务概念做制宜 力争客户服务效率改善重新审视银行管理模式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给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带挑战同带放合作契机三流合非金融企业通精准定位零售客户偏向其推送包括金融产品内各种消费品服务种毛细血管发达许降低银行微零售本或者间接带银行涵盖客户使银行变更加高效未零售业务标准化批发化运作能离与包括第三支付内其非金融机构广泛合作客户越越要求服务性化集化银行或许需要重新考虑管理集布概念业务需求挖掘、客户评价反馈、产品收机制面贴近客户各支机构与手握海量数据数据或许承担更职责何依托数据挖掘信息平台性化满足每名客户性化需求商业银行仍需细化思考问题 立足跨行业资本竞争重新审视市银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即使于熟美市场O2O全新概念说物联网、云计算移支付几乎同间改变着球两端金融版图面貌面银行业并没太借鉴象虽目前境内外银行业析师没及目光转移问题资本市场资金流向其实已闻风市场互联网金融未疑看阿巴巴集团私化引入PE投资20亿美元名单包括投、金融、信淡马锡京东商城再融资4亿美元领投加拿安略教师退休基金述投资者都资产组合重仓配置银行股或者更偏稳定具期报公司资本总稀缺种投资偏重叠竞争向重叠同令警钟鸣提示商业银行未市值管理资本规划需要更加关注资本市场资金流向及相关投资者行变化 (作者单位: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

4. 互联网金融市场七大类型

随着移动互来联网的崛起,数据信源息的重要性越发明显。金融行业迈入到互联网时代以来,金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已经成为企业以及用户最为关注的问题。
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有7大问题最值得关注:
1.互联网+金融的市场有多大?
2.金融信息平台的市场规模又有多大?
3.市场对金融信息的潜在需求量有多大规模?
4.市场中现有多少金融产品?
5.金融行业的从业人员又有多少?
6.为金融产品及金融从业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产品又有多少?
7.国内主要有哪些公司对金融信息最为关注?
望采纳,谢谢!

5. 现如今,互联网金融热度不断上升,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呈现爆发式增长,大家对于互联网金融有什么看法

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有很多种
腾讯:
以微信为例子,拥有第三方支付,贷款,理专财,基金等业务。因为腾属讯是做社交起家的,所以他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是以社交平台为核心,比如可以进行好友间转帐,为好友支付等等有特色的产品。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建立于社交平台之上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京东:
主营业务京东商城,典型的B2C电商平台,所有其他的第三方支付业务,京东白条(相当于银行的分期,要支付利息的,不过现在貌似在做活动,免利息),理财等等都是围绕着电商平台展开。
P2P类产品:
从本质上讲都是从投资人手里将资金聚合起来,贷给资金需求人。产品收益既是资金需求人承诺的资金利息扣除P2P平台方的运营成本。
众筹类产品:
既多位投资人共同汇集资金以风投的形式投资资金需求人的某个项目,采取收益分成方式和风险共担方式。所以,就这两家的情况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

模式很多,需要找到支撑点,例如腾讯和京东,没有支撑点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就是空中楼阁。

6.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推动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从金融业健康发展全局出发,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以下统称从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金融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发展。
(一)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二)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网络贷款平台等提供资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务。支持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支持证券、基金、信托、消费金融、期货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拓宽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
(三)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从业机构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各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实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电信主管部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互联网金融业务,电信主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立法研究,适时出台相关管理规章,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加大对从业机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支持设立专业化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鼓励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研究。
(五)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按照税收公平原则,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统筹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落实从业机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六)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支持大数据存储、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等技术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允许有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鼓励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二、分类指导,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
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通过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相互支撑,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
(七)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的服务。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的,应清晰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和客户权益保障机制。要向客户充分披露服务信息,清晰地提示业务风险,不得夸大支付服务中介的性质和职能。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
(八)网络借贷。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九)股权众筹融资。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股权众筹融资必须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进行。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对业务模式进行创新探索,发挥股权众筹融资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务创新创业企业。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应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向投资人如实披露企业的商业模式、经营管理、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不得误导或欺诈投资者。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股权众筹融资活动风险,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小额投资。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互联网基金销售。基金销售机构与其他机构通过互联网合作销售基金等理财产品的,要切实履行风险披露义务,不得通过违规承诺收益方式吸引客户;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资产配置中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基金销售机构及其合作机构通过其他活动为投资人提供收益的,应当对收益构成、先决条件、适用情形等进行全面、真实、准确表述和列示,不得与基金产品收益混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开展基金互联网销售支付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客户备付金及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相关监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只能用于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不得用于垫付基金和其他理财产品的资金赎回。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十一)互联网保险。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遵循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原则,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控系统,确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应当坚持服务互联网经济活动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应建立对所属电子商务公司等非保险类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防火墙。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
(十二)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要严格遵循监管规定,加强风险管理,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并保守客户信息。信托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销售及开展其他信托业务的,要遵守合格投资者等监管规定,审慎甄别客户身份和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能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信托公司与消费金融公司要制定完善产品文件签署制度,保证交易过程合法合规,安全规范。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三、健全制度,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
发展互联网金融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总体目标,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细化管理制度,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三)互联网行业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两部门按职责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十四)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十五)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充分了解从业机构运作状况,促使从业机构稳健经营和控制风险。从业机构应当向各参与方详细说明交易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要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管。
(十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规划,及时发布维权提示。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合同内容、免责条款规定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监督处理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在线争议解决、现场接待受理、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第三方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细化完善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标准和操作流程。严禁网络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的不实宣传、强制捆绑销售。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七)网络与信息安全。从业机构应当切实提升技术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分别负责对相关从业机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和技术安全标准。
(十八)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从业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主动监测并报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从业机构有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协助查询、冻结的规章制度,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及时查询、冻结涉案财产,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好取证和执行工作。坚决打击涉及非法集资等互联网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金融机构在和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代理时应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签订包括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要求的合作、代理协议,并确保不因合作、代理关系而降低反洗钱和金融犯罪执行标准。人民银行牵头负责对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进行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工作由公安部牵头负责。
(十九)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在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和保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要按业务类型,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协会要明确自律惩戒机制,提高行业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强化守法、诚信、自律意识,树立从业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正面形象,营造诚信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十)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各监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当密切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及相关风险,对监管政策进行跟踪评估,适时提出调整建议,不断总结监管经验。财政部负责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财务监管政策。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监测体系,相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互联网金融数据统计和监测工作,并实现统计数据和信息共享。

7. 从互联网思维角度考虑,金融市场的主体是金融机构吗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有其特殊性,如跨地域、跨时间、业务相互渗透、综合性强等特点,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难以有效适应监管需要,需要不断创新。当然,互联网金融并未从本质上颠覆金融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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