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要具备什么条件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版上权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证券及股份于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众人士可根据各个交易所的规则下,自由买卖相关证券及股份,买入股份的公众人士即成为该公司之股东,享有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总结:
第一,必须是我国境内合法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第三,其发行的股票需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㈡ 公司上市审计的流程
第一步、新设设立
即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家股份公司。
(1)发起人制定股份公司设立方案;
(2)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3)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4)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
(5)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二步、改制设立
即企业将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经评估或确认后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公司。
(1)拟定改制设立方案;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国有资产评估;
(3)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4)拟定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并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
(5)拟定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取得财政部门的批复;
(6)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7)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9)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10)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即先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新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再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1)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准;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公司;
(4)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5)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上市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属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直接成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里的股本总额包括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投票和发起人认购及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的总和,不单指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连续盈利。投资者在投资之彰,要对所欲购股票的公司进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情况。同时,证券管理部门也要对公司情况进行考察。这就他公司进行很长一段时间的分析,如果公司刚刚成立,这些情况也无从谈起。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开放性经济组织,其目的在吸收众多方面的社会资本,股东根据所持股票在公司总股本中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为了防止少数大股东操纵公司,实现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权益,有必要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构成。
所以《公司法》规定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少于1000人。这里是股票面值达1000元,而不以股东购买股票时支付的价款为准。同时,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会公开发行,也有一部分由发起人认购和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发起人和特定的投资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资者更优越的地位,因此为了维护一般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规定两者之间的股份比例。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应是具有极高信誉的企业,其生产经营依法进行,违法行为将导致公司危机,所以上市公司应无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超过经营范围、采取欺诈手段经营等行为。
这些行为应承担重大法律责任,如警告、吊销营业执照等。当然以前有违法行为,现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状况,如虚假记载即属重大违法行为也是对投资者的欺骗,投资者无法了解公司真实状况,自然也就不能成为上市公司。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有权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对整个经济的综合考虑,制定行政法规,规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条件。
㈢ 在会计师事务所做上市公司IPO、新三板项目赚钱还是做绩效评价、预算、基建项目赚钱呢
收费是有注协规定标准的,根据标的有超额累进税率的。不过最终还是双方协商。
㈣ 上市公司实施什么样的项目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同意不经其同意的后果是什么对外的合同无效吗
具体要根据复该公司的《制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中会对对外投资决定权限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管理层、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超出董事会权限的要经股东大会批准,如果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要回避表决。未履行审批程序的股东可以依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尽管程序存在问题,但合同是有效的,通过起诉,法院判决可以中止合同执行,已执行的应该有效。
㈤ 项目申请上市公司进行投资的程序是什么
1.股东之间达成一致,形成文件有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一定要有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专此类文件其属实都是股东之间对后期运营中很多关键权利、义务的明确文件,虽然一般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工商可能为了方便(方便了你,同时也方便了他),给你一个模板,让你填空。如果你们股东之间有特殊安排的话(特别是涉及公司法没有约定决策机构的决策权限事宜),可以好好利用投资协议条款及公司章程,为后期运营方面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手续麻烦(尤其是你们是异地管理,有时候盖个章签个字挺麻烦的);
2. 现在对注册资金监管要求不高,又不强制要求验资(如果你们后期有一些特殊需求,可以自主进行验资),但章程中约定的资金缴纳日之前一定要保证资金到位(无形资产转让手续办理完毕)
㈥ 上市公司监事会能审议公司项目投资计划吗
不能。监事会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没有决定权。
㈦ 上市公司建设工程是否必须招标
这个跟 公司是否 上市 没直接关系 必须公开招标的 是根据该项目资金来源 是否大部分为有资产,或者单项合同金额是否超过100万的 是必须要公开招标的~~
㈧ 年度审计报告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吗
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了年度报告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必须由具回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两名以上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盖章、签名(应提交审计意见原件,不得复印)。
公司有责任将正式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年度报告材料送存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责任复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已签发审计意见的财务会计资料一致。
公司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汇总营业部以后的会计报表)的如下项目注释(如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50%以上,还应在该项目下明确说明增减变动的原因)。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如涉及诉讼、仲裁等),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项目的性质、金额及对报告期及报告期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㈨ 浅谈对基本建设项目如何审计
一、工程项目事前监控是保证工程投资效益的前提
1、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
科学设计是把好工程项目投资的第一关,合理设计是工程科学定位的基础。设计阶段是生成和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设计方案和设计质量对工程造价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一句话,设计是构成工程造价高低的主要因素。因此,只有加强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避免设计阶段的人为浪费,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具体说来,要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内容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适用,费用计算是否合规、准确。对初步设计的可行性、技术性、经济性以及程序进行优化审查。
2、监督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合规和有效
目前,我国在固定资产投资体制中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一方面节资增效、缩短工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了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增加透明度,减少了贪污受贿。但是,目前仍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近几年,我国各地都声称本地工程招标率已达100%,但现状却是大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严重“失灵”。通过招投标本可以节约资源,却变成了浪费资源;本可以提高质量,却变成了“豆腐渣”工程。因此,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监督是工程项目监督中至关重要的内容,绝对不容忽视。
3、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工作是否准备就绪。
4、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
包括资金筹措方式是否科学;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安全,资金成本是否经济;前期资金是否到位。
5、审查工程招投标程序及招标文件
包括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文件编制是否规范、合理、严密和准确;标段划分是否充分考虑其时间和空间的衔接性等。
二、工程事中控制是做好工程项目监督的关键
1、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组织措施
要求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管理班子必须落实控制人员,实行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财务审计人员编制好自己的工作计划,定期对工程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审计;工程审计人员对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财务审计人员和工程审计人员紧密配合,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明确各自的责任,要经常互通信息、交换意见,以保证工程项目进度的落实以及建设资金的专项使用。
2、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经济措施
每一项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在项目资金筹措到位、按照项目投资审批权限和流程审批流转完成的前提下开工建设。财务人员必须编制好资金使用计划,明确投资目标和付款方式。在项目施工阶段要求上报附有详细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报表,并定期对工程进度根据施工工期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应有专业人员对该工程进度进行复核,查看所报进度是否属实、工期是否正常。这样,由定期的进度报表看工程整体的形象进度;由形象进度看工程的整体工期情况、累计工程款的投入使用情况,从而复核工程付款的比例,再由财务人员签发付款凭证。
这种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跟踪控制,可以定期比较投资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及时发现偏差,及时纠正,通过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从而有效防止资金流失,使资金得到合理有效使用,保证和提高投资方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
3、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技术措施
设计图纸是每个工程项目的基础,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在开工时对图纸进行复核,即建设单位通过监理单位组织一次图纸会审。这是开工前的一道关键程序,关系到今后施工图纸是否有效可行;施工质量是否保证;工程造价是否合理。建设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否则,施工中将会出现一系列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相应地增加工程造价,给建设方带来或大或小的经济损失。
当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更变和现场隐蔽签证是不可避免的,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来尽量降低风险、减少费用的发生:一是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责任心到位,对施工阶段的每一分部、分项工程亲临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在保证施工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做到现场签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二是当设计方案不合理或由于施工地质环境和结构的改变,必须要改变原有图纸时,对设计工作者来说必须亲临施工现场,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数量,尽可能地把工程造价降为最小值。三是要求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减少项目施工中不必要的费用发生。
4、对施工单位工程实施合同措施
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国家规定的基本经济合同的一种。我国有关部门颁发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为在基本建设中推行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工程合同签订后,一是做好工程施工记录,确保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标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能及时、完整地归档,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二是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投资控制的影响,严把工程造价关,认真分析合同的每一条款内容,工程部门、资产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层层把关,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把工程费用降至最低。
三、工程事后审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保证
竣工决算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情况、竣工决算和工程财务结算,竣工决算阶段重点审计决算和结算的准确性、真实性,这直接关系到工程成本和工程投资的完成的结果。
1、审查“工期、质量、投资”三大控制目标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整体工程已全部竣工,施工单位把所有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之中:对整个工程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支出进行成本核算,编制竣工决算,比较分析工程造价等。在此阶段,作为建设单位,必须从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投资”三大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逐一审查,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审查其是否有效控制施工费用;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标书或合同的约定;工程项目交付使用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按图纸施工,有无未完工程或偷工减料现象等等。
2、审查工程量的真实准确性,把握工程量计算关
工程竣工后期的审计重点是甲乙双方的工程结算。工程量审核是结算中最基础的数据,它直接影响计算直接费和其他各项费用,它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工程量的计算是编制结算最繁琐的环节,计算规则多、工程量大,最容易出现多算、重算或漏算的情况。因此,必须根据竣工图纸及其他他相关资料以及现场情况,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严格核实,确保工程量计算的真实准确性,避免施工单位做决算时有意加大工程和重复计算的情况。
3、审查工程决算书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
在审计中,查看定额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格,把好定额套用审核关。工程预算定额具有面广、交叉的特点。在审查竣工决算套用定额时,应注意各专业的适用范围及使用界线的划分,在套取定额编号计价时,必须看清定额的工作内容和材料含量,防止低工程、高套定额子目或已综合的价格却又分成几个子目重复计算、计取费用。
4、审查工程取费标准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审核决算中各项费用的计取比例、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工程决算是由直接费、间接费、计算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组成,单位工程项目是根据工程类别计取工程取费的,工程费用取计的管理费取费一般占直接费的25%以上,因此,确定取费标准、准确套用各项费率、明确取费基础是非常重要的。
5、审查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用量及价差的准确性
一般来说,土建工程材料费用占建筑工程造价总费用的70%左右,近几年建筑市场材料变化很大,建设单位对建筑材料用量控制还有很多漏洞。一旦失去监控,就无法控制工程造价,导致工程投资不能有效利用,因此,通过工程审计,可以纠正材料结果费用高的现象,从而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果。
6、审查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记录,变更签证单
在工程结算中隐蔽工程的签证常引起争议,因为签证人员往往在重视技术及时间的前提下,忽视了计费问题,结果签证中出现在定额内已包括的内容重复签证现象。另外,建设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亲临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内容,做到签证内容与施工内容相符合,在现场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在签证单上只体现工程量和施工内容,绝不能体现工程费用。这就需要建设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既有较高的自身素质,又有较强的职业道德休养;既懂得本专业技术知识,又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四、 基建工程项目的审计所应注意的问题
1、基建项目审计工作的定位
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一方,审计人员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正确扮演自己的角色。务必保持审计独立性,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开展基建项目审计过程中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越俎代庖、大包大揽,应正确处理好与基建管理、财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保持审计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二是将基建项目审计工作等同于传统的事后审计,将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与工程建设的其他工作隔离开,只关注工程造价,不能动态地监督全过程各阶段运作是否正常,也不能为工程建设提供合理、有效的审计建议。
2、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由于建设项目具有独特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是一次性、非重复性工作。因此,审计方案必须与工程项目相适应,切忌生搬硬套,应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项目特征、不同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审计方案,使之切实可行,真正对审计工作具有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