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说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投资,入股,控股,收购,并购,都分别是什么意思啊,
投资指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的标的物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
以资财,依计划可选择购置服务公司发行的新股(即现金增资股),或在证券市场上购买服务公司上市股票,这就是入股。
控股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收购(Acquisition)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兼并 —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收购 — 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与并购意义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合并(Consolidatio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完成后,多个法人变成一个法人。
㈡ 一个公司收购了另一个公司是母子公司关系吗能够举个总公司和分公司例子吗能举个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例子吗
想知道是不是母子公司关系,要看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时的章程和验资报告,一般来说,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资注册的。 如果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比例是100%,那乙公司就是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收购公司用母子公司的说法有点不太顺,即使是100%股权收购,那控股的总公司也只能算是后妈,呵呵~~
㈢ 控股股东收购子公司持有的同一控制下另一子公司股权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据国家税总《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版明确,企业转权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即如果B对C的初始投资是1000万元,净资产高于实收资本是缘于投资收益的话,那么B将自己所持有的45%股权转让给甲,年终需要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540-1000×45%)×20%=18万元。
当然啦,企业所得税是要年终汇算清缴的,如果B当年可以多计些费用或者有往年亏损需要弥补,这笔所得税也是可以规避的。
㈣ 一个公司是如何收购另一个公司的
无论公司大小,都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它任何企业不得强行干涉其经营管理或产权的变更。企业转让,必须由本公司全体股东(有限公司)讨论通过才可以。
不过,一个大公司想收购一个小公司,只要价格高一点,一般来说完全可以收购或兼并另一个小公司。除非这个小公司是为了争这一口气,就是不肯转让自己的所有权。
如果一个大企业要想兼并或收购一个小企业,必须先去谈判,首先了解小企业有没有出让其所有权的意向,如果有,那下一步就可以谈价格了。如果人家没有,你可以提高收购价格,征询人家的意见。如果给人家多少钱人家也不转让,那就没办法了,除非来阴的。
㈤ 公司股东欲收购其他股东股份,说是为了股份集中更好的管理公司,这里面有何风险
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
㈥ 因为大股东收购了另外一人的股份,我承诺两年内不得离开公司,要不然就要赔偿其收购行为,有法律效力吗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内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容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㈦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原来公司的原始股票怎么处理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公司原股份怎么处理由收购协议而定,如果是全资收购的一般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支付资金,收购股东的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应当提交以下备查文件:
(一)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或者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二)基于收购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的说明,收购人拟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改变或者调整公司主营业务的,还应当补充其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说明;
(三)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被收购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应提供避免同业竞争等利益冲突、保持被收购公司经营独立性的说明;
(四)收购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变更的说明;
(五)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收购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提供其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以及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说明;
(六)财务顾问关于收购人最近3年的诚信记录、收购资金来源合法性、收购人具备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核查意见;收购人成立未满3年的,财务顾问还应当提供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诚信记录的核查意见。
境外法人或者境外其他组织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除应当提交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财务顾问出具的收购人符合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条件、具有收购上市公司的能力的核查意见;
(二)收购人接受中国司法、仲裁管辖的声明。
(7)收购控股股东的其它公司扩展阅读
原始股的认购
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
㈧ 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进行投资,入股,控股,收购,并购,分别是什么意思
投资:是指一个公司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向对方输送资金的过程。也是这个公司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另一公司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投资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等。
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有增加股东的必要,且另一公司有购股投资的目的,双方经过协商,建立认购契约,即为入股。
控股:是指一个公司通过持有另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并购: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8)收购控股股东的其它公司扩展阅读:
投资、入股、控股、收购、并购都是一个企业或公司对另一企业或公司做出的经济措施,以便于自己可以更好的发展。他们会事先调查并预算该公司的基本价值和未来发展,从而决定对该公司报以什么样的态度。
无论是什么形式的投资,最终目的是为了通过生产经营获得被投资公司一定的利润。企业的投资活动明显地分为两类:对内扩大再生产奠定基础,即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对外扩张,即对外股权、债权支付的现金。投资带有一定的风险性,不是每一次投资都能成功的。
控股又分为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
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产生并购最基本的动机就是可以让企业更好的的发展。并购是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进行的,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
收购根据关联性可分为横向收购和纵向收购。横向收购是指对于生产或销售同一类产品的公司进行收购。而纵向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收购。
收购根据是否抵制又可分为善意收购和恶意收购。善意收购是指事先与被收购公司进行协商,被收购公司同意之后进行的收购行为。恶意收购指的是被收购公司不同意的条件下仍然进行强制收购的行为。
网络—投资
网络—入股
网络—控股
网络—收购
网络—并购
㈨ 本公司股东收购本公司其他股东股份的公司法规定大神们帮帮忙
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自己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的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转让权。 内部转让时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当需要通知其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