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股东会会议制度范本
企业会议是企业决策和沟通和主要方式之一。
一、例会制度
企业内部应形成有规律(固定时间、程序)的三级例会制度。
1、出席人员: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与议题有关的中层干部(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
2、周期:
· 每半月一次,或每月一次
· 月末举行
3、会议内容:
· 本期工作总结及下期工作安排
· 公司重大问题决策讨论
· 专题研究
4、主持人:总经理。
二、总经理办公会议(碰头会)
1、出席人员:
· 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 公司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负责人
2、周期:
· 每周一次
· 周五下午举行
3、会议内容:
各部门本周工作汇报 各部门下周工作安排
各部门间工作协调
三、部门工作会议
1. 出席人员:本部门所有人员。
2. 周期:每周一次数 周一上午举行,为短会
3. 会议内容:
本部门上周工作总结 本部门下周工作安排
公司情况传达
4. 主持人:部门经理。
四、全体员工会议
1. 出席人员:公司(总部)全体人员
2. 周期:
定期:每半年或一年 不定期
3. 会议内容: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通报 讨论职工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
讲座、培训、时事等务虚会 与公司前景在关的合理化建议
娱乐、会餐、颁奖
4. 主持人:总经理。
五、其他会议
1. 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
2. 董事会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工作条例召开。
3. 监事会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和监事会工作条例召开。
4. 计划调度会
(1)内容:各类计划制定、讨论、会审、批准、检查、变更及资源调度。
(2)出席人员:各部部长及计划部门人员。
(3)主持人:分管副总经理。
(4)周期:定期。
5、投资决策(审议)会议
(1)内容:专设对项目投资决策进行审议。
(2)出席人员:组成人员及研发经理。
(3)主持人:一般不定期。
6、工作汇报会
(1)内容:下级向上级汇报指定内容。
(2)出席人员:上下级或有关责任人。
(3)主持人:上级主管。
(4)周期:定期或不定期。
7、鉴定、评审、论证会
(1)内容:企业对新产品开发定型、设备选型、技改验收、质量、安全、环 保、标准认证活动。
(2)出席人员:有关上级机关、相关部门、专家教授、项目组成员。
(3)主持人:分管副总经理。
(4)周期:不定期。
8、新闻发布会
(1)内容:企业对外发布产品、质量、认证、上市、购并、诉讼等有关信 息。
(2)出席人员:有关上级机关、传媒、嘉宾、公关及行政人员。
(3)主持人:分管副总经理。
(4)周期:不定期。
9、专题、研讨会
(1)内容:就某一问题研讨,可得出或不得出结论。
(2)出席人员:有关人员。
(3)主持人:相关主管。
(4)周期:不定期或定期。
10、工作午餐会
(1)内容:一边就餐,一边随意讨论有(无)主题的问题。
(2)出席人员:有关人员。
(3)主持人: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4)周期:不定期或定期。
六、会议场所布置
1. 主持人须坐地主席位置,记录人须坐在主持人右侧。
2. 座次布局:
出席人数 三人 四人 五人
突出领导 ● ○ ○ ● ○ ○ ○ ● ○ ○ ○ ○
不突出领导 ● ○ ○ ● ○ ○ ○ ● ○ ○ ○ ○
3. 会议设备准备与调试:
会议横幅 会场路线指向牌
出席者主宾座次铭牌 资料袋(内装铅笔和记录纸)
签到簿 备用桌椅、墨水
电源插头和延长线 麦克风和播放系统
录音、录像工具 茶水、饮料
水果或点心 会议礼品
停车位、贵宾接待室
投影仪、幻灯片和白析或黑板(必要时的翻译或辅助视听设备)
七、会议管理技巧
1. 控制出席人数,与会无关者不参加。
2. 每次会议须明确主题,禁止漫无达际的泛泛而谈。
3. 对重大或有分歧的议题,有关人员在会前单独联络、沟通,而在会议上争执不下时,主持人应及时制止且搁置该问题,会后再议。
4. 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相对控制每位发言时间。对发言精彩者可适时延时,对发言啰嗦或情绪不稳定者应艺术、巧妙地处理。
5. 会议主持人应提前到会场,举止得当,温文尔雅、讲话声音清晰宏亮,体现领导的气质和感染力。
6. 会议主持人要善于控制会场气氛,对不同发言风格的人员合理安排发言次序,形成一个个生动、活泼、气氛轻松的大小高潮。
7. 会议主持人自身不应过多发言,除注意发言者外,还要观察听众的反应。
8. 对多个议题的会议,每段时间只集中充分地讨论其中一个议项。主持人可在每一议项或每隔一段发言时间作出小结,及时作出决定。
『贰』 哪些制度必须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首先声明,这里复仅讨制论上市公司,对于非上市公司,不做讨论。一、《上市公司章程指引》1、三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附件,而章程需要股东大会通过,因此这些议事会规则必然需要股东大会通过。2、必须由股东大会通过的事项还有:选聘解聘董事监事、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审议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即所谓重大对外担保事项)。二、《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的权限不包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公司内部部门设置的决策,这些决策权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属于董事会的一部分,对股东负责,其议事制度理当由股东大会通过。由此可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对子公司的控制制度》等需要股东大会通过。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是董事会的运作制度,比如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内审部受审计委员会领导对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由董事会负责等,理当由董事会通过。
『叁』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有哪些
董事会股东会区别
《公司法》第37-44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规定;第99-108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规定。
董事会股东会区别
1.股东会
《公司法》第37-44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规定;第99-108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62条)
国有独资公司也不设董事会。
2.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公司法》第45-49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董事设立及职权的规定;109-117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第51条)
『肆』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什么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企业经营目标。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组织经营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及部门经理等高级职员的人选,并报董事会批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及各种报表、计划、方案,包括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伍』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股来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自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陆』 论述股东会议制度以及法律程序
股东会议没什么具体格式,一般如下:
1、提前安排好股东食宿,如果是非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多的话,否则食宿自理。
2、在上述1条之前,是首先确定参会名单,及代表的股票数量;
3、议程一般提前发给各股东了,或者在你们网站股东自己下载;
4、具体内容,无非是:
a.向股东汇报经营层(董事会)一段时间内的工作;
b.业绩说明;
c.其他需要股东决定的事项,这个内容应该是领导决定的;
d.其他。
如果没有受让方愿意另外支付对价来接受该转让的股权,而其他股东又同意该股东撤回投资款项,那么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首先,公司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即减少的数额为将该股东投资款额;然后,该股东再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可以通过减资决议的股东人数,那么这种方式的关键在于要征得这些人数的股东的同意。优点是其他股东在不必另行支付价款的情况下,而该股东又可以收回投资款。但是,在要经历减资和股权转让两项程序,比较麻烦。解散也是股东退出公司经营的一种方式,但是,股东退出时能够获得多少价款要视清算情况而定。根据公司法181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这里第(5)项是解散中的特殊情况,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起僵局诉讼。根据公司法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008年5月19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柒』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区别
组成不同、职自责不同、性质不同等。
1、组成不同
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
2、职责不同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
3、性质不同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体现股东意志和企业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