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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集团挂职交流研发

发布时间:2021-05-01 19:49:41

❶ 总经理办公会关于自主研发项目立项决议书范本

关于DSPL移动剪式举升机研发等项目立项的决议书

各公司、集团各部门处室:
根据各公司经营及市场需求,集团技术中心提出如下研发项目,经集团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立项,予以公布:
1、******设备有限公司国贸部提出研发的***移动剪式举升机项目,项目预算研发费用22万元,由德********汽车检测设备公司负担,****作为课题负责人进行研发,立项期间为2012.01-2012.12。
2、*****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国贸部提出研发的停车转盘项目.项目预算研发费用45万元,由****汽车检测设备公司负担,***作为课题负责人进行研发,立项期间为2012.01-2012.12。
3、****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国贸部提出研发的***地坑式停车设备项目.项目预算研发费用50万元,由****设备公司负担,于全栋作为课题负责人进行研发,立项期间为2012.01-2012.12。
以上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有技术中心负责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立项责任书,纳入年底考核。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❷ 求一篇国贸专业的论文

目 录

中文摘要 1
英文摘要 1
一、绿色壁垒的概述 2
(一)绿色壁垒的含义 2
(二)主要表现形式 2
(三)基本特征 3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壁垒的原因分析 4
(一)国际原因 5
(二)国内原因 6
三、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7
(一)消极影响 8
(二)积极影响 9
四、我国农产品出口突破绿色壁垒的对策分析 10
(一)政府对策 10
(二)行业对策 11
(三)企业对策 11
(四)农民 12
(五)农产品消费者 13
五、结语 13
参考文献 14

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孙伟伟
摘要: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绿色壁垒作为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日益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阻碍。我国农产品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却频繁遭遇绿色壁垒,它影响了我国的出口市场的巩固和扩大,削弱了我国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此,我们应该提高全民绿色环保意识,积极调整我国农产品的产业结构,加快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步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出口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标准体系,积极抗辩,破除壁垒,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
关键词:绿色壁垒;农产品出口;影响与对策

Green barriers on China's agricultural exports and countermeasures
Sun Weiwei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orld’s trade liberalization, Green barriers in international trade a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non-tariff barriers is increasingly becoming the new hindrance of international trade development. More and more Chinese agricultural procts participate in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but frequently encountered green barriers, which affected China's export market consolidation and expansion, weakened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of our agricultural procts export. Therefore, we should raise awareness of nation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actively adjust the instrial structure of agricultural procts, accelerate the pace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increase the technological content of export agricultural procts,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agricultural standard system, active defense, break barriers and the promotion of agricultural exports.
Key words: Green barriers; export of agricultural procts; influences and countermeasures

一、 绿色壁垒的概述
(一)绿色壁垒的含义
绿色壁垒,是指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健康为由,通过制定一系列复杂苛刻的环境保护制度和标准,对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产品及服务设置障碍,限制出口,以实现保护本国市场为目的的新型非关税壁垒。
(二)主要表现形式
绿色壁垒是近几十年来再国际贸易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主要的非关税壁垒措施,也是近年来表现最为突出的一种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绿色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其以保护环境的名义,通过立法或其他非强制性手段,制定许多环境技术标准和法规,限制国外农产品进口。
第二,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无环境污染、能循环和再生利用的包装。例如,欧美对进口的木质包装规定(包括木质铺垫材料、支撑材料、托盘等)均须有出口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已经过热处理、熏蒸处理、防腐剂处理或其它为进口国所认可的处理措施的证明。这些“绿色包装”法规有利于环境保护,但同时大大增加了出口商的成本。
第三,绿色卫生检疫制度。为了确保人类和动植物免受污染、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影响,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卫生检疫指标。乌拉圭回合通过的《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规定,成员国政府有权采取措施,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的健康,确保人畜食物免遭污染、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疾病而造成的危害。实际上,发达国家往往以此作为控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工具,尤其对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的要求日趋严格。由于生产条件和水平的限制,发展中国家很多产品达不到发达国家制定的严格标准,使出口到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受到很大影响。
第四,绿色环保标志。它是由政府管理部门按照严格的程序和环境标准颁发给厂商印在产品及包装上的一种图案,以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从生产、使用到回收处理整个过程均符合生存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而我国企业为了获得“绿色通行证”,要花费大量的检验、认证等费用,这就使农产品成本大大提高。
第五,绿色补贴制度。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却因此提高。而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有时为此而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对此,发达国家又以这种“补贴”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为由,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口。
(三)基本特征
绿色壁垒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保护措施,它和以往传统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比起来,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广泛性、隐蔽性和歧视性的特征。
第一, 保护名义的合理性。自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全球环境日益恶化,尤其是南极上空的臭氧层漏洞,拉美非洲热带雨林的过度砍伐等问题的出现,使人们觉察到自身生存环境所受到的污染和破坏,开始重视发展经济与环境资源及自身健康的和谐,可持续发展理论也应运而生。绿色壁垒正是利用这种心态和趋势,表面上以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名以迎合民众口味,实际上却提高或自行设定环境标准进行环境保护。
第二, 保护形式的合法性。绿色壁垒与其他非关税壁垒的不同之处在于其用公开的立法加以规定和实施,不仅如此,WTO规则体系中的“环境保护例外条例”和以此为基础所制定的不少多边协定,再加上发达国家推波助澜,大力推行环保立法,为绿色壁垒提供了法律支持。
第三, 保护内容的广泛性。绿色壁垒的法律依据涉及到了不少方面,因此它保护的对象十分广泛:从产品层次来看,不仅包括了初级产品,还包括了中间产品直至产成品;不仅涉及到了产品质量标准,对“末端”产品本身的污染提出要求,还涉及到了产品的生产过程及生产方法标准,对其也提出了特定的限制。从生产过程来看涵盖了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消费等。
第四, 保护方式的歧视性。发达国家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优势,以保护环境为借口,利用环境制度,根据本国贸易需要可以不断制定调整环保标准,而发展中国家本身技术不成熟,以其环境标准来要求发展中国家显然是不合理的,具有歧视性,阻碍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出口。
第五, 保护目的的隐蔽性。绿色壁垒和其他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许可证等相比,不仅隐蔽地回避了分配不合理、歧视性等分歧,而且各种检验标准极为复杂,往往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其他非关税政策可以看到其量的份额,但绿色壁垒没有限制在哪个国家,一视同仁,不存在配额问题。并且它是在全球一致的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呼声中产生的,有其合理的一面,把贸易保护的视线转移到人类健康保护上,有更大的隐蔽性。
二、 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壁垒的原因分析
目前,虽然我国农产品出口规模较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壁垒的现象已以越来越普遍。遭遇绿色壁垒的农产品种类扩大,对我国实施绿色壁垒的国家增多,绿色壁垒也越来越严格。究其原因,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
(一)国际原因
1.国际贸易竞争的加剧和全球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近年来,由于过度开发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所引起的自然灾害给人类足够的教训,使各个国家普遍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人类面临的共同课题。同时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健康的认知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农产品的进口同样也使各国处于环境保护的考虑而不得不慎重对待。各国为了保护本国市场,纷纷利用世界贸易组织关于环境保护的例外条款,在环境保护上做文章,通过颁布实施严格的环保法规和相对苛刻的环保技术标准,设置绿色贸易壁垒,从而限制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
2.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强化。根据俄林-赫克歇尔的比较优势理论,一个国家应该出口本国充裕要素密集的产品。由于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产品,使得我国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因此我国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就获得了价格优势,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从而能大量进入国际市场,占据了很多的市场份额。而对进口国家来说,农产品大量进口势必会对进口国同类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因此这些国家和地区出于保护本国市场的动机,往往会采取一些措施,制定过于苛刻的条件来保护本国农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我国加入WTO后,一些国家和地区曾作为保护本国市场的有效手段的传统贸易壁垒方式(尤其是关税贸易壁垒)的作用越来越小,便纷纷转而采取绿色贸易壁垒等各种“正当”的方法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利用其经济和技术上的优势,制定了更高层次的环境保护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致使技术性壁垒大大增加,以有效地保护本国市场。
3.世界科技发展的不平衡性。发达国家凭借发达的经济水平、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技术优势、较高的环境意识,制定相对严格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而这些标准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根本不可能达到的。通过这些标准制定就可以将其他国家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商品拒之门外,来保护本国的相关产业。由于这些规则和标准的增加和改变具有不确定性,使得我国出口农产品在短期内难以适应,从而限制了农产品出口。
(二)国内原因
1.生产加工技术落后,农产品技术含量不高,检验检测手段落后。我国农业生产活动基本上以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专业农业大户比例较低,农业的产业化发展缓慢。生产经营方式上的规模细小化、个体化,给经营者带来了较大难度,也不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由于生产加工过程中乱用或滥用抗生素、激素、农业等,致使出口农产品难以达到发达国家越来越高的质量与安全要求。我国农产品技术含量低是导致农产品出口贸易遭绿色壁垒的深层次原因,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科技发展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由此导致我国出口农产品技术含量少以及质量落后。目前在我国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而且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订,而我国的标准制订却相对落后,周期也长。同时,农产品检验检测手段的落后,不能适应农产品出口的需要。我国目前虽已有500余项分析方法标准,但多为常规的重量法、容量法或比色法,与发达国家采用的离子色谱、等离子质谱等微量、痕量级分析技术相比差距很大,难以满足大批量产品检验及产品的快速通关检测需要。
2.环保意识薄弱,认证体制不规范。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环保意识虽有所提高,但整体而言,经济发展让停留在以消耗自然资源、牺牲环境质量发展经济的模式上。环保法规不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的要求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异。而目前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有主要集中在技术要求较严格的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或地区在产品安全、环境保护、卫生等方面设置的标准普遍偏高。我国农产品短期很难完全达到其要求,从而造成其出口严重受阻。同时,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对环境管理体系反应迟钝,认证不积极。我国现行的出口检疫标准不完善并且与发达国家的质量标准差异极大。如我国有关食品及食品原料卫生标准严重滞后,甚至缺少相应的法规和标准。在我国1845项涉农国家标准中、75%标龄在5年以上。而同期一些发达国家的粮食卫生法规和标准修订发展很快。使得我国目前实行的标准对农产品的出口没有起到有效的保障作用。目前,获得国家认可的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证书的国内企业和组织还不到1000家,且大部分是三资企业。
3.我国农产品出口信息不灵,工贸之间缺乏协调机制。我国现有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大都规模较小,生产分散,形不成规模生产,经营品种比较单一。对国际市场信息了解滞后,而整个行业也缺乏同意的协调机制,从而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经常会出现某一企业遭绿色壁垒后很长一段时间还是有许多其他企业在大批量生产。
三、 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农业在我国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是经济发展的基础部门,农产品贸易在我国的出口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一直是国家出口贸易关注的重点。尤其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频频遭到绿色壁垒的阻碍,对一些国家和地区出口的农产品,由于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含量超过国际通行的食品安全标准,被迫退出国际市场,遭受了重大损失,国外实施的绿色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对我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一) 消极影响
1、绿色壁垒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发达国家不断实施绿色壁垒措施,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欧美等国家近年来提出的所谓“有机食品”,以及类似的“生态食品”、“健康食品”,对农产品中化学物质的限量更加苛刻。在我国这样传统的农业技术欠发达的国家要达到其要求,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的检验、检疫、测试、认证等手续及相关费用,从而导致农产品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价格优势和竞争力。同时发达国家以一些产品不符合标准为由,禁止进口、退货、赔偿的事时有发生,这样损害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形象,也降低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2、绿色壁垒减少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 数量,降低了我国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实行绿色壁垒的国家和地区,不仅制定了一套环境保护法和苛刻的绿色技术标准,而且施行了一个繁琐的进口检疫制度。这些措施直接影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数量,使得农产品的贸易数量要小于有关标准颁布以前的水平。在我国农产品贸易中,曾经出现我国大米因为农药严重超标不能出口而造成积压,我国出口日本的瓜果因日本的“植物检疫实施细则”而受阻等情况。同时,绿色壁垒使经营企业为了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等手续并产生相关费用,还要对农产品的外观包装、出口标签和商品广告作大幅度调整。因此,生产成本大幅度增加,出口份额和市场占有率减少,生产经营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大降低。
3、绿色壁垒导致了我国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的恶化。近年来,发达国家凭借绿色壁垒限制外国产品进口由此引发贸易摩擦增多。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两大区域性经济组织成员基本上都是发达国际,他们的环保水平和标准大致接近。因此他们可以通过区域自由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将来自区域以外的农产品排斥在巨大的区域市场之外。随着世界经济区域化和集团化趋势的不断加强,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或区域性经济组织因为环境问题产生双边或多边的贸易摩擦不断增多。
(二) 积极影响
1. 绿色壁垒有利于保护和改善我国农业生态环境。发达国家实施绿色壁垒,以外部力量的形式,强制性地促使我国广大农民增强环保意识,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采取环保措施,保证农产品不受污染,从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形成一个“在生产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中生产”的良性循环。
2. 绿色壁垒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产品技术水平及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绿色壁垒实际上是一种绿色的“高科技”壁垒,面对劳动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不断进行调整,使得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我国企业在产品的生产、加工、工艺流程、流通、销售等环节上也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促使我国农业生产向规范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并通过相应行业的国际认证,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突破“绿色瓶颈”的制约,提升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3. 绿色壁垒有利于促进我国改善农产品产业结构,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实施绿色壁垒可以促使我国农业生产尽快适应绿色贸易标准,合理配置、利用农业资源,重点发展有利于环保的农产品生产。通过突破绿色壁垒的实施,可以促进我国合理配置和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 我国农产品出口突破绿色壁垒的对策分析
我国要应对国外绿色壁垒,需要多方共同携手,营造一个公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贸易环境,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实施:
(一)政府对策
1、提高全民绿色环保意识。在贸易领域,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目标,已日趋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认同。对此,政府应加大传媒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国内消费者的环保意识,推动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使绿色经济意识和环保责任融入到每个人的生产和生活中,以此来主动应对绿色壁垒的挑战。
2、完善有关法律法规。鉴于国际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卫生的日益关注,我国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卫生的法律制度,实现与国际社会的接轨,同时,健全食品安全卫生法规和食品质量监督体系,倡导生产和加工“无公害食品”,加大对食品质量的检查力度,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是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3、加大对农村教育和科研投入力度,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在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过程中,应该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农业专家深入农村的田间地头,利用现代科技分析土壤成分,因地制宜,指导农民在生产中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学肥料,解答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农民科学种植,科学管理。定期举行农业生产培训班,使农民对科学种田,向土地要效益,向环境生态要效益有更形象地认识,培养一批在农产品生产上既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又富有实践经验的农业生产人员。
4、建立和完善绿色壁垒预警机制。我国政府应重视对本国贸易伙伴绿色壁垒措施的跟踪和研究,建立起成熟的预警机制,赢得应对绿色壁垒的主动权,政府有关部门可借鉴其他国家的成熟做法,加强通报咨询网站建设,建立国外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中国涉外出口企业提供WTO绿色壁垒通报、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法规、国际上技术贸易措施的发展动态等有关信息,使他们做好防范工作,采取积极措施,突破技术壁垒。
(二)行业对策
1、积极调整我国农产品的产业结构。目前,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中初级产品比重大,出口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集团化、一体化程度不高,同世界各国的国际标准互认合作还不够。对此,我国出口的农产品要努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优质农产品的比重,降低初级农产品生产比重,强化出口经营企业联合,建立集团公司,提高专业化、规模化、集团化水平,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努力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一体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互认。
2、整合农产品企业,实行优胜劣汰,为优势企业创造迅速扩张的良好竞争环境。实行行业整合,培植在国际市场上能与国外知名农产品企业竞争的大型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信息和人才等方面予以倾斜,建立农产品出口基地,生产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培养出企业自有品牌。
3、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农产品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委派行业代表。通过它们反映企业的要求和问题,收集企业所需的信息,使之成为农产品出口绿色标准、技术成果等相关信息交流和发布的平台。此外中介组织还应协调行业内企业之间联系,以民间组织的角色与国外有关部门交涉和协商,为行业会员提供优良服务。
(三)企业对策
1、加快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步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出口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科学技术决定着未来农产品的份额和农业发展的前景。因此,政府应鼓励企业加大项目科技投入,提高项目科技含量,从而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效益,进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双增”目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是扩大农产品出口的有效手段。我们应密切跟踪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和认证制度,从源头抓起,实现用标准贯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快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2、开发新产品,实施农产品升级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问题是初级农产品质量差、加工增值程度低、出口市场单一。因此,企业要开发新产品,拓展农产品国际销售渠道,加大对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际的市场开拓,尽快改变我国过分依靠发达国家的格局,形成市场多元化格局,以此避开苛刻的贸易壁垒。
3、企业应积极实施对外直接投资,实施“走出去”战略,绕过绿色壁垒。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积极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实现跨国经营。对此,中国出口农产品企业可以在外国开办独资、合资生产企业的形式,不仅可以在外国设立研发中心,利用当地人才,紧跟国际消费潮流,而且可以利用外国在资金、某些原材料上的价格优势,节约运输等多项成本。另外,企业还可以采用劳务输出、技术输出等方式,实施“走出去”战略,就地生产、加工农产品,变“销地”为“产地”,绕开绿色壁垒。
(四)农民
1、农民应多参加政府举行的农业知识讲座或培训,提高生产技术以及自身农业素质。我国农村人口的受教育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农民掌握的科学知识少,加上劳动力过剩,其中受教育层次较高且科学知识相对丰富的年青一代都加入到城市的劳动大军中,从而造成农村中从事农业生产的那部分人口的素质得不到提高,难以进行科学的生产和经营。因此,农民应通过政府这个桥梁,多参加由政府举办的农业知识讲座或培训,提高生产技术以及自身的农业素质。
2、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土地污染。发展绿色环保农业,农民应树立绿色观念,减少农药的使用,引用科学、绿色的生产技术,提高环保意识,维护生态平衡。
(五)农产品消费者
1、提高全社会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紧迫感。加强宣传,把绿色壁垒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变成全社会的动力,使全社会认识到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挑战的重要性,自觉地以实际行动来应对这一挑战。
2、推行绿色生活方式,使绿色经济意识融入到每一人的生产生活中。加强生态环境教育,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培育绿色经济行为,推行绿色生产活动。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并非只是外贸企业和有关部门的事,它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国际地位、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所占有的份额、改善我国贸易环境的大事,它的实现要靠全体国民的共同努力
五、 结语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很大比重,农业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增长举足轻重。鉴于绿色壁垒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障碍,我国有必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利用入世的良好契机,推动农业引进来、走出去,在更宽领域、更大规模、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加快农业生产经营与国际接轨步伐。因此,我们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合理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设备、人才,借鉴国际经验,发展外向型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强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叶全良,王世春.国际商务与技术性贸易壁垒〔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2]陈鑫.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绿色壁垒[J].企业改革与管理,2008,(3):48-49.
[3]高映.我国农产品贸易中的绿色壁垒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2005,(7):12-14.
[4]高彩云.绿色贸易壁垒的成因探究[J].国际商务.2004(3):64-65.
[5]张毅,唐艳.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J].当代经济,2008,(14):88-89.
[6]李健.绿色壁垒阻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成因与对策[J].江汉论坛,2005(7)
[7]武振.我国农产品出口应对绿色壁垒的对策[J].当代财经,2005(11).
[8]申卓婕.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和对策[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
[9]李迪昕.浅析绿色壁垒的若干问题[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5(6).
[10]李玫瑰.唐华,林富强.绿色壁垒与中国农产品出口问题[J].北方经贸.2005(7):43-46.
[11]陈伶俐.出口贸易中绿色壁垒的应对措施[J].商业研究,2003(8):89-90.
[12]张琳.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J].安徽农业科技,2006,(22):16-17.
[13]史明灿.农产品出口如何应对绿色贸易壁垒[J].当代经济.2008,(3).
[14]顾佳佳,赵银德.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J].商业现代化,2008,(10).
[15]于东.绿色贸易壁垒与中国农产品出口策略分析[J].对外开放,2008,(2).
[16]赵雪飞.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07,(5):68-69.
[17]王嘉端.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大的对策探析[J].现代农业科技,2007,(8),:1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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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国贸专业。准备转行做金融,不知是否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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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国贸毕业论文选题

1. 国贸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1. 后配额时代的中国纺织品出口
2. 中美(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之我见
3. 我国外贸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战略思考
4. 贸易大国形象与非贸易强国之实质
--------浅析中国外贸的发展现状
5. 技术性贸易壁垒与绿色贸易壁垒之异同
6. 论企业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7. 浅谈行业市场营销的现状与对策
8. 论市场营销中的非价格竞争策略
9. 个性化需求与定制市场需求
10. 企业目标市场选择问题探讨
11. 实施绿色营销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12. 营销队伍的建设现状与对策
13. 中国轿车消费市场的分析
14. 论我国进出口贸易对国内通货膨胀的影响
15. 我国人民币汇率取向的对策和建议
16. 现行汇率制度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
17. 论出口结汇风险的防范
18. 人民币汇率保持持续稳定的必要性
19. 人民币汇率制度的特点、缺陷及改革方向
20.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国际收支的影响及对策
21. 论述我国当前人民币是否应该升值
22. 论述国际收支顺差对一国经济影响
23. 中国储备增长和人民币汇率压力
24. 对外开放度的计量与模型构造
25. 新形势下中国参与国际分工的战略研究
26. 建设中国跨国公司相关问题研究
27. 中外(美、日本、欧盟)贸易争端的产生原因与解决方式探讨
28. 中国对外反倾销机制的完善
29. 中国参与地区经济一体化问题研究
30. 长三角经济合作模式探讨
31. 经济全球化中我国开放型服务业的发展
32. 内外贸一体化研究
33. 循环经济相关问题研究
34. 长三角地区利用跨国公司投资相关问题研究
35. 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与中国企业技术创新
36. 有关反倾销及其他贸易壁垒的问题
37. 涉及国际贸易纠纷的问题
38. 人民币汇率问题
39. 企业的国际化战略问题
40. 国外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41. 外国对华直接投资与中国制造业产品国际竞争力
42. 跨国公司本土化战略及其启示
43. 金融开放对中国经济影响的经验分析
44. 美元汇率波动的主要因素分析
45. 跨国公司的战略联盟和我国企业的对策
46. 跨国公司的研究与开发战略及其影响和启示
47. 中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48. SA8000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与中国对策思考
49.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问题跟踪研究
50. 推动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研究
51. 新一轮全球产业分工重组与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研究
52. 制造业的国际竞争优势及其跨国投资战略
53. 鼓励和支持我国企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问题研究
54. 参与区域贸易自由化问题研究
55. 规范纺织品、服装出口市场秩序研究
56. 完善我国汇率形成机制问题研究
57. 人民币区域化问题研究
58. 外商在江苏投资“研发中心”的现状及政策建议
59. 贸易开放度与经济增长的理论与实践
60. 经济全球化下金融危机国际传染性及对中国的政策含义研究
61 “后配额时代”我国纺织业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62本土农产品品牌的国际化经营
63当前我国纺织品贸易面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对策分析
广东民营企业对外贸易的现状和对策
广东企业反倾销对策研究
广东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引进外资问题研究
广东省零售业应对“入世”挑战的发展战略
广东省农产品国际贸易比较优势研究
广东省农产品应对绿色壁垒的挑战与对策研究
广东省手机企业出口策略研究
国际技术转移与惠州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问题研究
国际技术转移与惠州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技术创新问题研究
广东主要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研究
惠州港功能定位研究
惠州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惠州市电子行业发展的瓶颈分析以及对策研究
惠州市工业企业国际竞争力研究
惠州市区域外向型产业集群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惠州数码产业的集群化研究
绿色壁垒对广东外贸的影响及对策
绿色贸易壁垒对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与对策
绿色贸易壁垒与我国的产品出口研究
论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广东纺织品出口的影响以及对策
粤港物流竞争与合作问题研究
中国与东南亚农产品贸易前景分析
中泰柑橘产业比较研究
珠三角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现状与发展战略
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国际技术转移与惠州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技术学习机制研究

.中国现代物流的发展与国际贸易,
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民营企业的国际化战略问题"
《企业出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❻ 国贸作业:论述题:1、自动审查制和请求审查制的区别 2、自主研发和引进的优缺点 谢谢!

引进优点:
Ø可以避开自身开发能力较弱的难点。
Ø可以很快地掌握新产品制造技术
Ø减少研制经费和投入的力量,从而赢得时间,缩短与其他企业的差距
引进缺点:
Ø不利于形成企业的技术优势和企业产品的更新换代
Ø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Ø依赖性强,消化吸收力度不足
Ø知识产权、专利及相关法律方面的障碍
自行独立开发优点
Ø有利于产品更新换代及形成企业的技术优势,也有利于产品竞争
Ø有利于保持企业研究开发能力
缺点:
开发周期长
技术难度高不易掌握

❼ 研发部门项目管制制度

摘要:出口管制受到先进国家重视,不但认真实施,并且会定期检讨成效.其原始目的
是管制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技术的扩散,以及限制可供作为军事用途之军商双用品之移转.先
进国家为了达到出口管制之目的成立国际性组织并订定协议.台湾在高科技领域仰赖美,
日,欧等先进国家之产品,技术或设备输入,若执行出口管制成效低落,可能导致国际间向
我输出高科技加强设限,会影响台湾产业之发展.本研究之目的在於探讨台湾及世界主要国
家之出口管制制度,希望政府与企业对出口管制制度能有清楚的认识,以便采取必要的措
施.

壹,前 言

出口管制以武器管制为主,乃是为了防止武器或可能用来生产武器之货物与技术扩散.
随著台湾科技产业的发展,企业所进口之设备,零件,技术或所生产之产品可用来作为军事
用途者已愈来愈多;因此,一个完善的出口管制制度,不仅可作到防止武器扩散,协助促进
和平,并可取得科技先进国之信赖,减少其对台湾出口之管制,将有助於台湾之科技与产业
持续发展.
本研究希望透过研究与比较科技先进国家之出口管制制度,加以归纳整理,以供台湾改
善出口管制制度之参考.资料来源包括搜集国内外专业期刊,书籍,法规,政府公告,相关
网站及线上资料,研究机构的调查报告等,以了解出口管制在国内外发展之背景与现况,重
要议题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研究范围包括国际间之主要出口管制组织,如瓦圣那协议,核子供应国集团,澳洲集团
及飞弹技术管制组织,探讨其成立的宗旨及目的.另外,介绍美,英,日及台湾之出口管制
法规及制度,并分析比较其差异.
本文共分为伍节,第贰节为出口管制制度之完整介绍与说明,第参节比较各国出口管制
制度,第肆节探讨台湾出口管制制度之推展现况,第伍节为本文之结论.

贰,出口管制制度之介绍

一,出口管制之定义与目的
高科技货品出口管制(以下简称出口管制)指的是国家或地区透过立法,制订政策,或
采取行政手段限制某些货品或技术输出,其目的为防止受管制之货品流入某些特定的国家或
地区.
出口管制的目的是希望透过此种手段,防止军事武器技术或军商双用品不当输出到可能
会危害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地区或恐怖份子之手.主要防范的货品与技术为可用以生产或研发
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者,如:核武,生化武器,飞弹等技术及货品.因此出口管制本质上是以
武器管制为主.
国际间并不特别在出口管制之前冠上「高科技」三字,因为其管制之物品大多数为军事
武器或军商双用品(Dual-use goods),不限定是否为高科技,所以一般皆以出口管制直接称
呼此制度.台湾有鉴於此,於2000年将高科技货品管理办法之相关法源及施行细则冠上「战
略性」三字,以凸显管制之货品或技术为可供军事用途者.
二,国际间出口管制之起源与架构
出口管制制度的起源肇因於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以苏联为首的共产主义兴起,东欧国家
纷纷陷入铁幕.因此,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为了围堵共产主义的扩张,於1949年发起成立
「多国出口管制协调委员会」(COCOM,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Multilateral Export
Controls).其目的是希望透过采取一致的作法以防止传统军事武器,技术,战略物资流入前
苏联及东欧前共产诸国.COCOM成立后国际间为了更进一步加强武器管制,陆续有管制不同
军事项目之相关产品与技术输出而成立国际组织,如1977年成立的「核子供应国集团」,
1987年成立的「飞弹技术管制协定」,以及1985年成立的「澳洲集团」.因应美苏冷战结束
与世界局势变迁,COCOM於1994年宣布解散,另於1996年成立瓦圣那协议取代之.除了这些
国际间之非正式组织外,各国亦签定了三个重要的国际条约,以管制大规模毁灭性核生化武
器扩散:
1.「禁止核子扩散条约」:於1970年签订
2.「生物武器公约」:於1975年签订
3.「化学武器公约」:於1997年签订
三,国际间出口管制之主要组织
瓦圣那协议(Wassenaar Arrangement)被视为是COCOM的后续组织.目的为加强传统武
器与军商双用货物交易的透明化与责任制.其他与大型毁灭性武器(WMD, Weapon of Mass
Destruction)的出口管制相关的体系有三个,分别是「核子供应国集团」(NSG, Nuclear
Suppliers Group),其目的是管制可发展为核武的军事设备及原料;「澳洲集团」(AG,
Australia Group),主要是管制与生化武器相关的军事用途货物;「飞弹技术管制组织」
(MTCR, Missle Technology Control Regime),主要管制可用於发展飞弹之军事用途货物.
这些集团的运作是基於达成的协议和基於诚信原则自发性的合作.参与国开会讨论出口
管制之政策和应受管制的货物与技术,各参与国依协议达成的管制清单制定其国内的货物
技术管制办法.
(一)瓦圣那协议 (WA)
1.背景
「瓦圣那协议」於1996年7月成立,取代1994年3月结束的「多国出口管制协调委员会」
(COCOM,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Multilateral Strategic Export Control).冷战时代COCOM
主要目标为加强执行对共产国家的围堵政策.在COCOM架构下,会影响东西方军事平衡的策
略性货物与技术,都遭到严格禁止出口,以确保西方集团在军备,高科技与经济等领域的优
势.随著冷战的结束,美国政府於1993年9月提案COCOM全面改革,进而於1994年3月正式废
除COCOM.至於新体制的建立,则是在会员国激烈的讨论下,於1995年12月在海牙附近的瓦
圣那成立新的出口管制体系,并依此城命名为「瓦圣那协议」(WA, Wassenaar
Arrangement). 1996年7月33个国家采纳了协议的基本法规与文件,瓦圣那协议遂正式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瓦圣那协议」的目的是藉由推动传统武器与军商双用途货物交易的透
明化与责任制,进而防止传统武器的过度累积,以维护国际安全与区域稳定.与COCOM相反
的是,WA的成立并非为了反对任何国家或集团.两者之比较如表一.
2.成立目的
(1)「瓦圣那协议」成立的宗旨在於维护区域及国际间的安全与安定,藉由推动一
般武器与军商双用途货物及科技交易的透明化和责任制,来防止不稳定因素的
累积.参与国藉由其国内政策的制定以避免这些项目的交易会形成危害协议宗
旨的军事力量.
(2)此协议旨在加强针对既有的毁灭性武器及其运送系统的管制,并特别针对军事
设备和敏感的军商双用途货物及科技交易可能对国际安全与和平造成威胁者.
(3)当参与国严重关切某一地区或国家的行为可能危害世界和平与安定时,此协议
亦可加强各国间的合作.
(4)此协议并非要与任何国家或集团作对,也无意妨碍一般诚实的交易,更非要干
预任何国家基於联合国宪章第51条以合法手段防卫自身安全的权利.
(二)核子供应国集团 (NSG)
1.背景
1974年5月印度进行核子武器试爆,核子技术拥有国意识到核子武器相关货品与技术的输
出应加以限制以符合限武的目标,遂在1978年约定了一系列有关核武出口的指导方针,以确
保此类交易不会导致核武技术扩散,此为核子供应国集团成立的背景.
1991年波斯湾战争后, NSG发觉核子燃料循环系统专用的货物或技术出口管制不够严
密,无法防范如伊拉克之类的国家在国际市场取得军商双用途核子原料来暗中发展核武.
NSG在1991年3月於海牙召开其13年来首度的会员大会,起草与核武相关的军商双用途货物交
易指导原则.在一年的准备工作之后,NSG於1992年4月在华沙召开全会,同意一系列与核子
相关的军商双用途设备及技术交易的指导原则,以防止其他国家用来发展核武.至此NSG已
发展了两套指导原则,一为规范核子专用的货物及技术的「NSG 第一部」,以及规范军商双
用途货物及技术的「NSG第二部」.
2.成立目的
NSG是核子技术拥有国间建立的非正式组织.这些参与国家同意针对能用来发展核武的
原料,设备及技术进行出口管制,以防止核武扩散.
(三)澳洲集团 (AG)
1.背景
国际间为防范生化武器(CBW)扩张所作的努力有「生物武器公约」和「化学武器公
约」.依公约规定,任何生化武器的持有,获得,研发,交易和使用都是禁止的.
1984年3月联合国秘书处特别调查小组在伊朗发现化学武器,主要的生化技术拥有国认为
两伊战争中使用的化学武器已违反了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禁止使用有毒或窒息性气体,因此
决定对可能发展成化学武器的化学品实施出口管制.1985年6月,澳洲政府邀请主要的技术拥
有国参与一非正式会议,讨论出口管制的方式,就形成了「澳洲集团」.1992年管制清单中
另加入了军商双用途化学设备及技术,生物媒介剂,动物病原体,以及军商双用途生物设
备.1993年清单中亦加入了植物病原体.
2.成立目的
AG是非正式的协定,其目的是针对可用来发展和制造生化武器的原料,设备和技术实施
出口管制,以限制生化武器的扩散.每一个AG会员国都同意基於AG协议来执行出口管制.
(四)飞弹技术管制组织 (MTCR)
1.背景
1980年代初期,利比亚,伊拉克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始从事核弹的研发,这些国家并积
极向已开发国家购买制造飞弹的相关设备和技术.因此 MTCR遂於1987年成立,以防止能载
运核武的飞弹及无人飞机的发展,以及相关货物及技术的扩散.1993年管制项目也增加了能
运送生化武器的飞弹及无人飞机.
2.目的
防止飞弹技术的扩散.
(五)参与各管制组织的会员国
参与四大出口管制组织之会员国整理於表二.
参,各国出口管制制度比较
一,美国之出口管制制度
(一)法律机制
美国出口管制制度之法源来自国会通过之出口管理法案(Export Administration Act,
EAA),根据此法案美国商务部订定出口管理条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
此为美国出口管制制度之主要法规.此外,尚有其它与武器出口管制有关之法律,包括1976
年制定之武器输出管制法(Arms Export Control Act, AECA)及1954年订定之原子能法案
(Atomic Energy Act).原子能法案主要管制有关核子物质与技术之输出,而武器输出管制法
乃针对可能直接导致他国军力增长,进而影响国际均势,有害美国安全的军用物资,装备和
科技进行出口管制.
除了上述三项法源依据外,美国政府会视环境变动而订定新的法案来作为实施出口管制
的依据.例如:1976年,美国为应付紧急需要,保障国家安全,特订定「国际危机经济势力
法案」(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 Act of 1976),该法案赋予美国总统在美国面
临危急情况下或受到非常威胁时,实施出口管制或贸易禁运等措施之权力.
(二)管制政策形成之机制
美国之出口管制政策主要为配合其国家政策需要以及遵守国际之协议.因此,其出口管
制制度之管制对象与范围会因其国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经贸政策改变而调整.此外 ,美国亦
须履行其身为国际组织及协约成员之责任,譬如:美国为联合国之会员,因此必须遵守联合
国安理会所达成之禁运决议,如:对伊拉克之禁运.当然此禁运之决议案本也就是美国外交
政策之延伸.美国同时也是欧洲安全合作组织的一员,因此也必须遵守该组织有关出口管制
的决议.此外,亦必须遵守国际间有关禁止核子,生物,化学武器扩散之条约或相关组织之
协议.
(三)执行机制
美国执行出口管制之主管机关为商业部,该部设有出口管理局(Bureau of Export
Administration, BXA),综理一切出口管制之业务.美国高科技输出管制的组织架构既完备且
复杂,商务部是主要负责出口管制业务的机构,同时也具有对军商两用货品或技术管制出口
清单的裁决权.但基於外交政策或国家安全考量,也尊重其他部门限制某些特定商品项目出
口的裁决权.例如,军需品由国务院及国防部负责,核子设备原料和其技术资料由核子管制
委员会(Nuclear Regulation Commission)和能源部负责.因此,在整个输出管制体系中,商务
部虽为主管单位,但涉及其他部会之管辖权时,输出许可必须先经过这些部会同意方可核
准.
在执行出口管制方面,除了由商务部,海关实际负责查核之外,美国各部会,海外代表
处,甚至国内的情报单位(如:CIA,FBI)彼此之间皆有资讯流通,形成一个严密的网路来
共同执行出口管制.在此复杂的出口管制组织体系中,其中主要的运作单位包括国务院,商
务部,国防部,能源部及财政部海关总署等辖下之单位.
二,英国之出口管制制度
(一)法律机制
英国为瓦圣那协议之一员,且为欧盟之会员,因此,英国之出口管制法规是参考瓦圣那
协议及欧盟纲领所制定.其法规名称为「军商双用途及相关货物之出口管制」(Dual-use and
Related Goods Regulations).另外,英国出口管制制度亦严格遵守联合国有关武器禁运及贸易
制裁之决议案.由於英国亦属欧盟及欧洲安全合作组织之一员,因此,也遵守该组织对出口
管制之规范.
(二)管制政策形成之机制
英国之出口管制政策虽亦配合其国家安全,外交与经贸政策而调整,但因英国与美国在
国际外交上步调一致,所以均是参照美国的管制政策,例如推动对伊拉克之禁运.
(三)执行机制
英国执行出口管制之主管机关为贸易工业部(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stry, DTI)所
属之出口管制局
三,日本之出口管制制度
(一)法律机制
日本之出口管制法律依据为「外汇与外贸法」(Foreign Exchange and Foreign Trade
Law).经济产业省(前通产省)即根据此法颁布出口贸易管制条例(Export Trade Control
Regulation)作为出口管制的管理办法.此外,由於日本是瓦圣那协议,NSG,AG,MTCR及
联合国之会员,因此除日本之国内法外,亦必须遵守国际组织之协议及决议案.
(二)管制政策形成之机制
日本虽然为贸易大国,但在国际政治地位上一向跟随美国之政策,因此日本除遵守联合
国决议之禁运及贸易制裁外,并无藉出口管制作为其实行国家安全,外交及贸易政策之目
标.
(三)执行机制
日本经济产业省在出口管制相关事务上具有直接的管辖权,日本的战略物资出口管制主
要是由经济产业省辖下贸易局安全保障贸易管理课(简称「安保课」),商品输出承办课
(简称「商品承办课」)与冲绳综合事务局之商品输出承办课负责输出许可之审核及发证业
务.其职权是依照货品项目与出口地区来区分.
四,小结
针对美,英,日出口管制制度之作一比较,列於表三.
肆,台湾出口管制制度与推展现况
一,法律机制
台湾於1994年3月31日根据「贸易法」制订「高科技货品输出入管理办法」(2000年修法
将名称冠上"战略性"三字),并於1995年7月1日实施.
台湾实施出口管制最早可溯及1990年与美国签订之「中美保护战略性货品及技术资料贸
易了解备忘录(MOU)」,以及美方协助台湾建立一套符合COCOM组织规定之「国际进口
证明书与抵达证明书(ICDV)制度」,以管制高科技货品输出入之流向及用途.同时,基
於互惠原则,美方亦同意将对输往台湾之管制予以放宽.此为台湾立法之源由.
此外,与出口管制相关之法规为:
1.贸易法施行细则
2.货品输出管理办法
3.出进口厂商登记管理办法
4.军事相关输出入货品管理办法
5.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贸易许可办法
6.科学工业园区贸易业务处理办法
7.加工出口管理处及分处业务管理规则
二,管制政策形成之机制
基本上台湾是以出口为导向,因此并不以管制出口作为执行政策的工具.台湾一向配合
国际间普遍遵守之协议与规范,善尽国际社会一员之责任.
三,执行机制
(一)主管机关
台湾出口管制负责之机关为经济部,在经济部之下分别由国贸局与工业局负责.国贸局
负责出口管制法规之制订,而工业局则负责推动执行.各加工出口区,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
及国防部之授权机关为协办单位.另外,工业技术研究院接受经济部之委托办理高科技货品
鉴定事宜.
(二)许可证分类
台湾出口许可证有二种:分批出口及不分批出口.分批出口之输出许可证有效期限二
年,一次申请得分批出口,以瓦圣那协议军商两用品清单为限,适用管制地区为第二,三类
地区,且申请人需为已建立内部出口管制系统者.不符合分批出口者一律采不分批出口许可
证,须逐次申请.
(三)管制地区分类
管制地区别区分如下:
1.第一类管制地区:
伊拉克(Iraq),伊朗(Iran),利比亚(Libya),北韩(North Korea)须先经签证机关
专案许可,始得核发高科技货品输出许可证.
2.第二类地区:出口管制组织会员国
(1)瓦圣那协议
(2)飞弹技术管制组织
(3)澳洲集团
(4)核子供应国集团
3.第三类地区:前二类以外之其他国家或地区
须依规定申请核发高科技货品输出许可证凭方可输出.
(四)管制清单
由经济部会商有关机关审核后公告之高科技货品清单包括以下各清单之集合:
1.瓦圣那协议清单
军商两用货品清单由经济部工业局汇整订定,军品清单则由国防部审定.
2.防止扩散清单
飞弹技术管制清单由国防部审定,澳洲集团管制清单由经济部工业局汇整订定,核子供
应国集团管制清单则由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订定.
3.非属前项高科技货品输出管制清单列管之货品,其最终用途或最终使用者有可能涉
及生产或发展核武,生化武器,飞弹或其他大规模破坏性武器者亦在管制之列.
伍,结 论
台湾出口管制制度自1995年正式立法实施,政府积极宣导推动,召开多次研讨会,并且
参与国外相关组织之活动.於2000年曾召集有关单位组团考察,各国之出口管制制度.目前
台湾之出口管制制度,就法规面而言,不管是法律基础,执行机制,管制内容,甚至稽核制
度都已大致完备.台湾立法推动出口管制制度虽较先进国家晚了近40年,但是在如此短的时
间内,能有目前之进展诚属不易.虽然法律上详细规定了出口管制之细节,然而实务上却少
见严格执行.若非厂商主动申报,则主管机关不见得充分掌握情况,厂商之所以主动申报之
多因其国外厂商或客户要求.
台湾为海岛型国家,资源稀少,因此出口贸易是国家的命脉所系,长久以来,政府协助
出口贸易所做的努力不遗余力,其手段不外乎简化进出口申请作业流程,提升行政效能以鼓
励出口;因此,出口管制对以出口挂帅的台湾来说,常被误以为不是那麼重要的议题,而被
忽视了.
然而,经过数十年的努力与发展,台湾的进出口产品内容和以往已大不相同.传统输出
的工业产品已几乎被高科技产品所取代,可是政府之出口管制措施在实际执行层面上却未能
采取与目前产业发展现况相符之作法.因此,整体来看,在法律架构层面上虽较无问题,但
是在执行成效上则尚待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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