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吴英的行为到底是民间借贷还是集资诈骗,二审为何维持
吴英案最终结案的罪名是:集资诈骗罪。
相关资料参照网络:
吴英,女,1981年5月20日出生,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7年3月16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逮捕。2009年12月,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该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2年11月27日,两起相关的吴英"案中案"在浙江金华中级法院开庭重审。“案中案”的重审结果不会影响吴英个人面临的刑罚。
2014年6月,媒体证实吴英减刑报告已上报浙江高院。2014年7月11日,法院裁定,吴英从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
2. 吴英为什么被判死刑
因为涉案金额巨大,造成的影响也很广泛。集资这一行为牵涉到了我国法律的灰色地带,即民间借贷广泛存在,官方未出台相应监管措施,放任自流。本案中吴英吸收大量民间资金,供自己任意挥霍,大肆塑造富豪形象,进而欺骗他人继续投资,如此恶性往复,但其背后的资本黑洞是越来越大,大崩溃是迟早的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后来复核吴英案认定说吴英犯集资诈骗罪,因数额特别巨大,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严重,但如实供述,并揭发了一批受贿公务员,综合全案,没有同意判死刑,发回重判,最后浙江高院给判了死缓。我觉得综合全案,死刑确实有点过了,民间借贷洪水一样泛滥,正是枪打出头鸟啊。但确实国家未有效监管,被钻了空子,判个死缓也算惩前毖后吧。后来不是开始搞金融改革,民间借贷在温州开始试点了么
3. 本色集团 吴英 判决
如果司法是公正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掺杂“其它因素”,应该是——无罪释放。
但可能性不大!
4. 本色集团,吴英 判决结果如何多少年
一审死刑宣判半年之后,针对吴英案的二审宣判,似乎仍遥不可期。
2009年12月18日下午,因犯“集资诈骗罪”,当时年仅28岁的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在浙江金华被判处死刑。其后,吴英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浙江东阳女富豪吴英集资人民币7.7亿元,一审被判死刑。吴英花2300多万元购买上亿元珠宝;用集资款捐赠230万元;花近2000万元购置大量汽车,为本人配置购价375万元法拉利跑车;为所谓的拉关系随意给付他人130万元;花400万元购买名衣、名表、化妆品。
5. 浙江“吴英”案,吴英是何须人物
吴英的问题是金融创新困境的写照,吴英当初公开经营数年,政fu和法律并没有干预,等到吴英陷入困境再以法律制裁,主要原因就是相关的领域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最后是以成败论英雄。
6. 吴英是谁
吴英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吴英所借资金究竟系用于正常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挪作他用,将成为判决的关键。
吴英,生长在东阳的一个农民家庭。据说在她只有十多岁的时候,有人欠了她父亲近百万元工程款,打起了官司。吴英因此早早地领略到了社会上的人情世故。或许是在东阳、义乌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有太多的商业故事和机会,让吴英的心不安分起来。没读完技校,吴英就辍学做起了生意。听说开美容院很挣钱,吴英开了一家西街贵族美容院,其中“羊胎素”项目帮她挣到了第一笔钱。紧接着,她又开出了东阳第一家足浴店千足堂。“嗅”到了汽车租赁业“暴利”,她就利用原先积累的资本一口气买下了十多辆车。“韩流”袭来,她又开出了韩品服饰店。此后,她成了喜来登娱乐城的老板娘。
吴英在这些涉猎的行业中,挣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除了有形的财富,更重要的是,吴英积累了丰富的人脉关系——很简单,吴英的客户几乎都是当地最有财富的一批人。
7. 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是否执行死刑
一审、二审都判了死刑,现在等最高法院复核,如果同意了。就要执行死刑
8. 介绍一下吴英,及其案件。
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2012年4月,最高法未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院重审。 拘留 2007年2月10日下午4点30分左右,在事先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至少在本色普通员工和市民看来),本色集团在东阳的所有门店,在短短几分钟内,全部被东阳警方控制。当晚,东阳市政府发布公告,宣布吴英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色集团也同时被立案调查。与本色有关的债权债务,开始登记。(政府债没有出具) 一审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吴英案 吴英,只有中专文化,曾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捕前住在东阳市本色概念酒店913房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英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即以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不等的高息或每季度分红30%、60%、80%的高投资回报为诱饵,从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徐玉兰等人处集资达1400余万元。 吴英在已负债上千万元的情况下,为资金链的延续,于2005年下半年开始,继续以高息和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非法集资,并用非法集资款先后虚假注册了多家公司。为掩盖其已巨额负债的事实,又隐瞒事实真相,采用给付高息或高额投资回报,用非法集资款购置房产、投资、捐款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给社会公众造成其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骗取社会资金。 上诉 上诉书上,吴英提出了5个上诉理由,她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希望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吴英的律师张雁峰手里,有上诉书的副本。薄薄一页纸上,简明扼要地写了5点上诉理由: 第一点,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吴英所借资金大部分用于公司经营,只有极少部分用于购买个人用品,不存在肆意挥霍; 第二点,没有实施欺诈行为。没有对公司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债权人。而且用借款偿还公司经营债务,也是经营行为。吴英没有虚构借款用途。 第三点,债权人不属于社会公众。吴英的债权人都是亲朋好友,不是集资行为; 第四点,借款行为是单位行为,不是吴英的个人行为; 第五点,本案的林卫平等所谓被害人,已被法院判决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以,原判决明显是在保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 检举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律师张雁峰7月29日说,一审判决后,吴英已在金华市看守所检举了当地约10名官员和银行负责人的受贿行为,其中以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本色集团)所在地金华东阳市的官员为主, 但也涉及金华市官员,浙江省纪委和检察院已介入其中。 二审 亿万富姐吴英集资诈骗案二审开庭 称7.7亿是借款 2011年4月7日,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集资诈骗案二审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09年,金华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英不服,提起上诉。 吴英检举官员名单将浮出 吴英父亲吴永正希望律师前来,拿到吴英举报的其余7个官员名单,其中并不排除东阳市官员位列其中。吴英另一辩护律师张雁峰目前意欲安排此事。 吴英一审结束后曾连写控诉材料,检举了湖北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天贵、荆门市农业银行原副行长周亮和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市灯塔支行原行长梁骅,此三人都已分别获刑。 发回重审 2011年11月4日,主审该系列民事诉讼的浙江省高院法官王军证实,本色集团部分房屋产权纠纷的民事案件,将由浙江省高院发回重审。一审被判死刑的吴英,迎来了一丝曙光。王军称此案正在进行相关移交的程序,将发回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可他并没有透露发回重审的原因。 该民事案件中涉及的房产,是本色集团名下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审宣判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未核死刑 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裁定不核准被告人吴英死刑,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9. 求本色集团老总吴英的个人资料
http://hi..com/bensegroup
本色集团空间里有:吴英、周红波(她老公)、方鸿(总经理)的联系方式
10. 浙江吴英案
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吴英所借资金究竟系用于正常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挪作他用,将成为判决的关键。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