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首发前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根据上专市规则,发行人在刊登招股说明属书之前十二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锁定期是三年。
新增股份锁定三年是从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日起算,而控股股东锁定三年是从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算,二者相比,差的是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日至股票上市日这段时间。
参考:http://wenku..com/link?url=X4Zy9_ahj7t1b1pWbEgFPI_JNPQ-lQ--OWYOpig-oWONvA5AmrT41rXPTDAxepaL0JoqC
㈡ 证券法84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七十四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第七十五条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十六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㈢ 公司有个股东是控股股东,有60%,他又是总经理,公司里的所有的事是不是都是他说了算我如何保证利益
根据公来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是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可以决定公司的一切事务。不过股东会决议实行资本决,即按照投资比例享有表决权。由于总经理是控股股东,所以公司除了公司解散、合并、分立、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以及改变公司形式的法定事项外,其他事项基本上都可以由控股股东操控。尤其是在公司职员待遇方面,通常都是大股东说了算,小股东要想通过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改变这种状况很难。除非在公司章程中有一些保护小股东的特别规定。但中国的小股东往往不重视章程内容,稀里糊涂按照工商局的模板执行,千篇一律,无法保障自己权益。
不过,还是有一些途径可以试一试。按照你所说,如果总经理的提成过分高于行业标准或者占公司收入比重过高,则总经理以及决定总经理待遇水平的董事已经违反了其作为公司管理者的诚信义务,侵犯了公司股东利益。小股东此时可以提起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要求停止这种行为。不过由于总经理并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只是规章制度的制定有失偏颇,要通过诉讼说明制度不合理应当撤销,对于小股东来讲非常难,诉讼的难度非常大。
㈣ 不能完成承诺, 控股股东将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这样对散户有什么影响
对散户没什么影响。
只是上市公司对自身盈利能力的一种向好的预期,表明了对自身企业盈利的信心,也是在鼓舞持有或是增持该公司股票的股民的信心。
和追送没有任何关系。
㈤ 关于豁免控股股东有关承诺事项及变更承若的公告是利好还是利空
得看具体更改事项。不过,对出尔反尔的保持戒心是应该的。
㈥ 违反公开承诺证监会未过何时能继续重组
上市公司可不再承诺3个月内无重大事项
具体口径如下:
一、上市公司发生股价异常波动或者出现市场传闻的,在发布异常波动公告或澄清公告时,应当核实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并如实披露。本所将加强事后监管,并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前后是否一致。
二、上市公司在股价异常波动公告或者澄清公告中披露未来一定期间内拟筹划相关重大事项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可以不再承诺三个月内不筹划相关重大事项。
三、上市公司出现股价异常波动的原因与公司实际情况关联性不强,或者相关市场传闻没有明确事实线索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可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承诺三个月内不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等相关重大事项。
四、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原因可能涉及公司并购重组、股份发行等重大事项,或者市场传闻具有明确事实线索,公司在公告中披露无相关重大事项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可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告中承诺三个月内不筹划相关重大事项。
前述口径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
㈦ 创业板在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创业板除了像主板一样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外,还特别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股票上市前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做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不以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违反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其所作出的承诺的,交易所将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处分。
㈧ 金融法的问题(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
就是已经在公司认缴了出资的股东
㈨ 创业板在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创业板除了像主板一样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外,还特别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股票上市前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做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
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不以任何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违反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其所作出的承诺的,交易所将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处分。
㈩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未履行完毕承诺情况是好还是坏
未履行承诺,通常情况下不会是好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