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对外披露制度
一、研究背景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状况(尤其是会计报表的披露状况),是我国证券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而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期,存在各种不规范的情况。为了解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披露情况,本文选取了截止2002年l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199家A股上市公司2002年年度会计报表作为样本,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下同)所给出的会计报表格式,运用会计报表内部以及会计报表之间各报表项目应有的逻辑性关系。对披露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数据检验。
截至2002年l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共有1224家,对于国内的广大投资者来说,由于B股(人民币特种股票,也称境内上市外资股)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于B股和投资于A股相比较,存在诸多的差别,故本文未将仅发行B股的24家上市公司的2002年年度报告包括进去。这样,本文共选取1200家A股上市公司的2002年会计报表进行检验。其中,金融类上市公司共有八家。另外,有一家公司由于退市未能披露2002年年度报告,因此,本文选取的实际样本数为l199家A股上市公司。
本研究所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网站)以及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02年年度报告,香港理工大学中国会计与金融研究中心和深圳市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CSMAR数据库系统。
为了检验这些报表的逻辑性符合情况,本文选用的检验方法是:对于这些报表的表内项目,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所给出的会计报表格式分项进行,各上市公司在实际披露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比较特殊的会计报表项目,则按其出现的位置,分别归属到不同的项目之中;对于报表之间的会计项目,则按照这些项目之间应有的逻辑关系进行检验;本文仅检验了期末数(或本年数)。例如,资产总计的检验公式为:资产总计=流动资产合计+长期投资合计+固定资产合计+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递延税款借项;且资产总计=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在检验中,对于会计报表的计量单位不是精确到计量单位“分”的公司,以及用()表示减项的公司,或同时出现新旧会计项目的公司、同一会计报表项目有不同的表示方法等,只要符合报表勾稽检验公式,本研究就认为这些公司的会计报表是没有问题的;而在作为样本选取的某家公司之全部会计报表里,若出现1个或1个以上的不符合报表勾稽检验公式的情形,本文就认为,这家公司的会计报表是有问题的,相应地,这家公司则称为问题公司。由于资料来源等的限制,对于通过报表勾稽检验公式的会计报表,未作进一步的检验。
检验结果显示。有545家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未通过报表勾稽检验公式,从而这些公司被认定为问题公司,占公司总数l199家的45.37%。在这些会计报表中,涉及资产负债表140份,占公司总数的11.7%;利润及利润分配表128份,占公司总数的10.7%,现金流量表102份,占公司总数的8.5%。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未通过报表勾稽检验公式的情况,并不是2002年年度会计报表所特有的现象。下表给出了200l、2002两年出现问题的三张主要会计报表占公司总数的比例。
从下页表中可以看到,资产负债表的问题出现频率和2001年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2001年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现金流量表的增幅较大。
二、出现问题的类型分析
经过对这545家问题公司出现问题的会计报表进行分析、整理之后发现,出现的问题多种多样,一些想象不到的问题也发生了,甚至还出现了一些令人费解的数字。出现问题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尾数问题。这种情况是指,在出现问题的会计报表里,虽然在对这些会计报表运用上述检验公式进行检验时,没有通过,但经过对这些报表的分析发现,报表的合计数、总计数或小计数与按报表提供的数字进行加减运算后,相差不大,有的是相差O.O1元,有的是相差O.02元,但多数情况下,相差不超过0.10元。在所检验过的每一种报表里,都出现了这种问题,有的公司还重复出现这种问题。如
(1)某公司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合计年末数栏里填写的是1,172,950,104.19元,对报表进行复核的结果是,流动负债合计数,按照报表所提供的数字,应为1,172,950,104.18元。而按后一数字对资产负债表进行检验,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运算数为2,444,860,028.84元,不等于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栏填列数及资产总计数2,444,860,028.85元。同样的问题,在该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之间的项目里也出现了。
(2)某公司资产负债表年初数资产总计为441。273,536.88元,负债与股东权益总计也为441,273,536.88元。但根据报表提供数字运算的结果是,流动负债合计应为241,207,011.29元, (而报表填列数为241,207,011.30元),股东权益合计按报表提供数字应为188,527。141.11元, (而报表填列数为188,527,141.12元),各相差O.O1元。这样,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就应为441,273,536.86元了。该公司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3)某公司资产负债表期末数股东权益合计一栏填写的是965,685,434.98元。而根据报表提供数字进行运算的结果是965,685,434.97元,按此数合计,负债与股东权益总计为2,399,155,024.68元,且等于资产总计期末数。
(4)某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本年实际数),营业外支出报表填列数为5,397,704.34元,这样运算的结果,利润总额就应该是42,605,458.33元,而按此数字进行检验,结果不符。按利润总额报表填列数字42,605,458.30元检验,则符合。经查该公司会计报表附注,发现营业外支出应为5,397,704.37元,按照这一数字进行调整之后,再进行检验,就符合了。
2.数字写错。按照报表所提供的数字进行检验,会出现问题,但经过分析发现,是由于将数字写错了。如:
(1)将合并数写为母公司数。如某公司资产负债表年末数中的资本公积一栏填写的是56,264,741.57元,经过查阅该公司会计报表附注发现,这一数字为母公司数,合并数字应为56,427,455.02元。
(2)将某一位置(十位或百位等)上的数字写错。如某资产负债表(年末数)长期负债合计数填写的是155,931.55元,而根据报表提供数字(该公司就一项长期应付款)应为155,931.95元。这里,将“角”位数上的“9”错写成了“5 ,但报表中的负债合计这一合计数是按155,931.95元计算的。再如,某资产负债表年末数,长期投资合计为165,117,019.54元,而根据报表提供数字,经过运算应为165,177,019.54元,误将万位上的“7”写成了“1”(仅有一项长期股权投资,资产总计是按165,177,019.54元进行合计的)。
(3)将部分数字的位置写串。如某资产负债表年末数,未分配利润数栏填写的是1,085,569,554.66元,而根据该公司报表附注,这一数字应为1,058,569,554.66元,将五千八百万错写成了八千五百万。
(4)其他错误。如某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应付账款错填为244,343,521.56元,经查阅会计报表附注,该公司这一数字应为244,139,617.17元,相差203,904.39元。
3.串行。在利用上述检验公式对会计报表进行检验的过程中,发现了串行这一现象的存在。正常情况下,会计报表因数字填写错误而仍然检验通过的现象是极为少见的。在对检验未通过的数字作进一步的分析时发现:有的报表是向上串行,有的报表是向下串行,还有的将母公司数与合并数整列地填写串。如:
(1)向上串行。如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一栏无数字,而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则为1,140,872,112.18元。经查,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其他”栏里也有一数字1,140,872,112.18元,经过对补充资料进行复核后发现,若不考虑“其他”一栏,其结果正好是这一数字。于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该公司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一栏的数字向上串了一行,串到“其他”栏里去了。
再如,某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数)将长期借款(年初:175,000,000.00元,年末:10,000,000.00元)向上串了一行,串到“长期负债:”标题栏里,长期负债合计(年末:10,000,000.00元)也向上串了一行,串到“其他长期负债”栏里了。
2.向下串行。
(3)整列填串。如某现金流量表(续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所填写的数字与现金流量表中相应的数字不符。经查验,是由于现金流量表(续表)将整列合并数放入母公司数,而将整列母公司数放人合并数所致。
4.数字遗漏。在对会计报表进行检验的过程中,有的报表明显不平。经过多方查证,包括采用表问核对、参阅报表附注以及查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等,发现是由于遗漏了一些报表数字。
(1)合计数遗漏。如某资产负债表期末数,负债合计遗漏。而按报表提供数字,流动负债合计(488,578,065.92元)与长期负债合计(68,000,000.00元)相加,则应为:556,578,065.92元。
(2)部分数字遗漏。如某资产负债表将“盈余公积、“公益金”连同与之对应的年初、年末数字一并遗漏。某现金流量表(续表)将净利润2,893,646.94元遗漏(补填上该数字之后,相应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应由一2,922,887.30元调整为一29,240.36元)。
(3)报表的一部分遗漏。如某现金流量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152,361,207.76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014,028.01元,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一567,893.48元均遗漏。
5.报表项目的位置及使用问题。由于不同时期,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所不同,某些会计报表项目在报表中的位置和所属大类也有所不同。如:1994年前上市公司年报中“待处理流动资产”不属于“流动资产”。而属“待处理资产损失”;另有些是以前年度会计报表使用的项目,在以后的会计制度中不予使用的,如“长期投资”从1998年起需按“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分别予以披露;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一些会计报表项目由于各公司在处理上是依据各自不同的重要性等种种原因,也引起了会计报表项目在表内位置上的差异。如:“分给外单位利润”,部分公司作为利润表项目处理。部分公司则作为利润分配表项目处理。
然而,在同一时期,如在对2O02年年度会计报表进行检验时,也发现了有一些会计报表项目,相对而言,位置变动较大。如资产负债表的“递延税款贷项”,大部分公司都是将之作为负债合计的一部分来处理,但有的公司将之作为单独项,并列列示于负债合计与股东权益之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大部分公司都放在了净利润与可供分配的利润之间,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加项)处理的,但有的公司是作为“可供分配的利润”的调整项目。也有的公司是作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的调整项目。等等。
6.项目符号问题。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报表之间会涉及到一些存在对应关系的会计报表项目,如“少数股东损益”、“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等。少数股东损益是指子公司年度损益中,按少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计算的、应属于少数股东享有的利润(或分担的亏损)。未确认的投资损失是指在按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项目的情况下。由于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所以,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如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时,公司应承担的被投资单位负的所有者权益之份额。这两个会计报表项目在编制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时,都是需要调整的项目。同样,在以净利润为起点,采用间接法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时,由于这两项不涉及到现金的收支,也需要进行调整。
这两个项目,在参与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计算过程中,具体就表现为金额相等、计算方向相反(一张报表是加项,而另一张报表是减项)。就未确认的投资损失而言.这里有一个怎样表示的问题。有的公司将这一数字表示为正的数字,而有的公司则表示为负的数字。如此一来,在编制这两张报表时,就有了不同的表示方法。有的公司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用的是“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正数)”,在现金流量表里用的是“减:未确认的投资损失(正数)”。有的公司的表示方法则正好相反。
但是,有的公司则将这一数字在不同的报表里赋予不同的符号,出现了形如“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正数”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负数)”(现金流量表)等情形。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之间也有类似的情形。
对于这种正负号的应用问题,值得关注,也有必要进行统一的表述。既然会计报表的项目名称是“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那么,还是以一个正的数字来表示为宜。如果用一个负的数字来表示,那么,损失了一个负的数字,就很有可能会引起歧义。因此,本文倾向于采用: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用“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正数)”,而在合并现金流量表里,用“减:未确认的投资损失(正数)”。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用“减:少数股东权益”,而在合并现金流量表里,用“加:少数股东权益”。
7.其他问题。如果说前面提到的尾数问题,是由于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过程中,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导致检验未通过的话,那么,在剔除了上述各种影响因素之后,造成的检验未通过的情况,也就比较地特殊了。例如:
(1)某资产负债表年初数,资产总计为962,690,469.02元,而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则为1,006,494,494.61元。两者相差43,804,025.59元。
(2)某资产负债表(年末数),少数股东权益,在指定网站上披露数为28,042,227.36元,经查阅指定报纸,这一数字则为27,912,942.43元,按报纸上的这一数字重新计算后,再进行检验,则符合。
(3)某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数年初、年末)、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数上年同期、本年累计)有多处不符(如资产负债表年末资产总计与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不相等,年初股东权益合计不符,利润表上年同期净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不符等)。
(4)某现金流量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并数为12,997,556.15元,而根据该表提供数字进行计算则为l2,977,556.15元。
(5)某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分别填列的是3,400,237,320.56元和3,126,609,428.51元。而根据提供数字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分别为3,397,990,465.01元和3,124,362,572.96元。但按这两组数字计算的结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都是273,627,892.05元。
三、结论
截止2002年底,我国深沪两市发行并上市的A股公司共有1200家,其中,有1199家披露了2002年年度报告。对这1199家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检验的结果表明,有545家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在披露上存在问题,占公司总数的45.37%。这些问题的类型主要有:尾数问题,写错,串行,遗漏,项目符号,报表项目的位置及使用等。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在会计报表的披露上的确存在一定的问题,并具有普遍性。因此,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之现象,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披露质量,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⑵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书面报告如何写
表格填适用小企业会计制度、折旧摊销等使用的方法
书面报告要写设立了那些帐簿采用什么核算办法、财务设施是否健全等
⑶ 您好,我想知道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和普通公司会计核算有什么不同
相对来说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完善更合规一些,理论上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因为毕竟每年都要经由具备证券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向社会公众披露,但是也有一些普通公司做的很完善,我觉得还是要看公司
⑷ 上市公司会计核算的定义是什么
除了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其他和小企业会计没什么不同。
望楼主采纳
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⑸ 上市公司依据的会计规范主要有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通常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定期报告等文件向广大投资者、债权人等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信息,是投资者评价公司业绩决定投资方向的重要参考之一,也是资本市场运行的基础。及时有效的会计信息披露可以规范公司行为,降低代理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帮助投资者制定正确的投资决策。
财务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其在公布之前属于公司的私有信息,一旦被披露便成为公共信息,存在很强的外部性,因此企业都不愿意将重要信息彻底披露,并且考虑到信息公布后的市场反映,公司会倾向于披露利好信息而刻意回避利差信息,以此来稳定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引起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通过谎报资产;虚构财务状况;编造虚假利润或亏损;隐瞒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夸大公司未来盈利等来进行会计信息造假,扭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信息披露虚假可以说是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最为严重、危害最大的问题,既误导了广大投资者,也严重影响到了市场的健康运行。从会计信息披露成本角度来看,如果上市公司从会计信息披造假为中获得的收益大于其违规成本,那么公司就有虚报会计信息的动因。而我国目前,会计造假的违规成本是相当低廉的。
首先,公司造假被揭露的概率很小。正如上文所指出的,我国相关的会计制度不完善,资本市场不健全,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力和缺位,使虚假信息被揭露的可能性变得很小;其次,即使被揭露出来,其受到的处罚的力度也不够大,并不能使违规上市公司感受到切肤之痛。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目前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使得造假者难以受到应有的处罚,即其造假所付出的代价远远小于因失信而得到的收益。这种成本—效益的不对称性使得上市公司在巨额收益的诱惑下,不惜通过隐藏或歪曲某些会计信息来形成对自己有利的局面。同时这还大大挫伤了诚信者的积极性,可能会放弃原则,纷纷效仿,进而整个社会陷入会计诚信缺失的黑洞,严重影响整个市场的健康运行。1.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治理
上市公司是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源头,因此是我们治理的重点。要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治理力度。除了要对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外,还要进行股权结构调整。主要是指通过改制重组,引入新股东,分散大股东股权来抑制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加强不同持股者之间的制衡关系,约束大股东行为。此外,还因不断推进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增强董事或内部的制约机制。使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监管公司的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促进真实会计信息的披露。
2.建立完善的会计准则
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包括了会计准则、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会计信息披露信用评价制度、审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其中的核心便是会计准则。准则规定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是我们进行会计监督的主要手段。但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对上市公司会汁信息披露的规定并不完善,有必要构建一套准确、系统、适应未来发展需要、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准则体系,为上市公司披露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提供技术保证。
3.强化对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
我们有必要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政府监管、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进行有机结合。第一,要明确政府的监督职能,各部门合理分工,明确职责。财政部与证监会在工作中保持协调一致,加强合作,在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各司其职。财政部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会计准则,侧重于规范披露信息的实质内容;证监会负责监管,确认会计信息披露,重点在于规范披露信息的表现形式,即披露什么,如何披露,何时披露等等。第二,健全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汁制度。比如建立注册会计师奖惩制度,实施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提高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强化其独立性,充分发挥他们的行业监督作用。
4.严格执法,加大对违规公司的处罚力度
我们要严厉惩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以及与这些上市公司合谋或无法公正履行职责的会计中介机构。第一,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公司以及参与造假的个人给予严厉的惩罚,追求其法律责任。第二,构建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当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被揭发后,应该把相关的肇事者驱逐出其所处的行业,给那些没有职业操守、不守诚信的上市公司或个人以严厉的打击。比如,对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进行强制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会计中介机构进行停业整顿,对会计造假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从业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则应该吊销其从业执照,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等。
我国改进无形资产计量的紧迫性
综上所述,与国外报表中的充分、详尽、谨慎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报表中关于无形资产的披露状况不尽如人意:范围过窄、结构不合理、表外披露太少。特别是对某些维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无形资产没有充分揭示和披露,一方面使得报表的相关性减弱,也必然使报表国际通用的程度降低,在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更加广泛地进行联营、兼并及商务交往的活动中,无形资产披露不充分则会导致国内企业处于不利地位。
报表披露出现种种差异的原因,究其根本,在于国内外会计准则中关于无形资产披露的要求不同。我国改进无形资产的计量迫在眉睫。财政部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关于无形资产的部分作出的大幅改动,正是顺应了这一要求。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商誉在企业合并相关准则中规定。这样,商誉的核算更为明确;新准则对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计价作了改变,取消了原准则第10条中“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该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意在减少实际工作中遇到的能否用评估价入账的问题;新准则还增加了有关不确定寿命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不确定性的说明应运用稳健原则,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这一点体现了新准则中的谨慎性原则。
对于研发费用,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予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中,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此条规定适应了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披露的要求,对于研发费用较大的企业影响巨大,将极大增加企业的权益,资产结构随之发生变化,权益比率的提高,有利于增加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为了消除上市公司利用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粉饰报表来应付投资者及规避退市。新的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它是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进行的重大变革。新的资产减值准则将有效的遏制利用减值准备作为“秘密储备”调节利润的情况。准则实施后,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小,利用计提手法调节利润将越来越难,相应的,报表真实性会越来越高。
关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若干思考
判断一个会计准则的好坏不在于该准则有多先进,而在于是否适应其所处的会计环境。新会计准则是随着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及监管环境的发展而制定出台的,是与我国当前的会计环境相适应的。以下是关于无形资产方面我国新准则与国际准则接轨的几点思考。
(一)扩大确认范围
知识经济时代,能够给企业带来不确定性的超额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中绝大部分是无形资产,包括我们所熟悉的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特许使用权等)、组织资本、智力资本、人力资本等。国际会计准则中无形资产包括六大类,分别为与营销有关的无形资产、与客户关系有关的无形资产、与技术有关的无形资产、与合同权利有关的无形资产、与技术革新有关的无形资产、商誉。客户关系、数据库升级费用、制造合同、设计许可等都纳入了无形资产核算的范畴。其范围十分宽泛,也充分体现了无形资产对企业价值的驱动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国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范围过于狭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出现的形形色色的“无形资产”对于企业价值的驱动作用日益明显,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扩大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将客户关系、技术文档、非竞争协议等纳入无形资产核算体系,同时要积极研究可行的确认与计量方法,包括一些非财务计量方法,在理论成熟的基础上,逐步将这些新兴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
(二)逐步建立公允价值计价的环境
与国外公司治理相对规范、监管体系完备、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相适应,在计量手段上,国际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都采用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此次颁布的新准则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产、债务重组等方面均谨慎地采用了公允价值,成为本次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虽然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完善,但我国公允价值的应用环境并未完全建立。国际接轨是方向,是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应在今后逐步建立公允价值的计价环境。
(三)对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建议
对于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在英国,研发费用一般存在于科学或工程项目中,缺乏“独特性”使之与其它内生资产一样被资本化(Company Reporting, January, 2002)。目前国际会计准则(IAS No.38)对研发费用采用的是有条件的资本化方法,即通过技术可行性测试后,内生无形资产在研发过程中的支出可予以资本化处理。
新准则中,我国改变了之前研发费用完全费用化的做法。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应注意的是:要严格制定研究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以防企业利用费用资本化调节利润。
Amir&Lev(1996)提出,在慎重对待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问题中,“内部效用”是一个很好的评判标准。为了制造出令人满意的产品,成功的非商业产品所含的智力资本也可能用于内部研究。因此,基于市场生存能力及内部有用性的研发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将更有意义。
(四)加强表外披露
美国的Paul B·W·Miller和Paul R· Bahnson 在《高质量财务报告》一书中指出:产生QFR(高质量财务报告)信息最可能的途径在于提供大量的补充披露信息,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所有已确认的和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同时应该使用这些补充披露来描述所有无形资产的来源和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价值。当衡量无形资产时,不应该给出一个单独的确切数字,而应该描述可能的价值分布。在本文所研究的15家国外上市公司2004年年报中,发现其中对于无形资产的披露相比国内公司而言充分很多。不仅体现在无形资产包含项目上,而且对近三年摊销、减值情况的对比、今后五年的预计减值(具体到每项资产)、研发活动对于企业生存及发展的重要性等等都作了详尽描述。 因此,我国上市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表外披露,在扩大披露范围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给出每项无形资产的来源、增减情况、预计未来摊销额、预计减值情况等,这样,不仅可以增强信息与决策的相关性,也使得企业的获利能力及盈利的增长率更符合实际。
综观世界上著名的公司无不靠无形资产赢得投资者信任,其股票受到投资者追捧,从而使公司及投资者双赢。当前,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报表中关于无形资产的披露不完全,不能真实反映企业价值,使得报表不具相关性及可比性。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加强并改善了无形资产的披露状况,但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全、市场监管的逐步有序,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会越来越高。
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基石,其理论基础是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决证券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从而纠正证券定价偏差,最终促进资本的有效配置。真实、准确、完整、公平披露、规范、易解、易得的信息是投资者作出理性投资决策的先决条件,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的基础之一。在没有建立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情况下,证券市场上信息的混杂状态使得投资者无法辨别高品质证券与低品质证券,结果便是高低品质证券的价格趋同,换句话说,投资者不愿意为高品质证券支付高价,因为他不知道哪些是高品质证券。这就是证券市场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其直接后果便是“资源将会配置到一些低价值的替代物上作用 ”(Esterbrook and Fischel,1984),而高价值的证券定价偏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降低,资源配置功能受损。作为一种低成本高效益的证券监管方式,信息披露制度已经在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中得以推行。实践强有力地证明,通过树立并维护公众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和提供投资者保障,信息披露制度增进了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并最终促进了资本的有效配置,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从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出发,按照法定要求将自身财务经营等会计信息情况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且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告。
⑹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区别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区别是:
1、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比非上市公司的更加严格,更加规范。因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对外公开的,需要做到真实严谨;而非上市公司大多为私企,财务报表是不对公开。
2、上市公司的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会很完善,设立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而非上市公司大多只有会计岗位一致。
3、上市公司会有内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而非上市公司未必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