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格力以前是做什么起家的
格力以制造台窗式空调起家,逐渐成为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际化家电企业。
1991到1993年,新成立的格力电器,是一家默默无闻的小厂,只有一条简陋的、年产量不过2万台窗式空调的生产线。格力在朱江洪董事长的带领下开发了一系列适销对路的产品,抢占了市场先机,初步树立格力品牌形象,为公司后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1994至1996年,公司开始以抓质量为中心,提出了“出精品、创名牌、上规模、创世界一流水平”的质量方针,实施了“精品战略”,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出台了“总经理十二条禁令”,推行“零缺陷工程”。
几年的狠抓质量工作,使格力产品在质量上实现了质的飞跃,奠定了格力产品在质量上的竞争优势,创出了“格力”这一著名品牌,在消费者中树立良好的口碑。1994年,董明珠总裁开始主管销售工作,凭借不断创新的营销模式,95年格力空调的产销量一举跃居全国同行第一。
格力的立生之本:
格力电器自成立以来,以“一个没有创新的企业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企业”为座右铭,致力于技术创新,把掌握空调的核心技术作为企业立足之本。
格力电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建成了行业内独一无二的技术研发体系,组建了一支拥有外国专家在内的5000多名专业人员的研发队伍,成立了制冷技术研究院、机电技术研究院和家电技术研究院3个基础性研究机构,拥有300多个国家实验室。
在技术研发上,格力从来不设门槛,需要多少投入多少的做法,让其成为了中国空调业技术投入费用最高的企业。据统计,仅2011年,格力电器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就超过30亿元。
格力电器在国内外累计拥有专利超过6000项,其中发明专利1300多项,是中国空调行业中拥有专利技术最多的企业,也是唯一不受制于外国技术的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贰』 格力公司的兼并和收购事件
你好,
2007年5月31日,格力电器公司以14,655,929.80元竞得珠海市振戎公司持有的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92%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该公司直接持有财务公司33.92%的股权。 上述该公司收购股权事项已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粤银监复[2007]397号文件批准;
2007年7月13日,格力电器公司参与竞买关联方珠海格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珠海格力罗西尼表业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6%的股权,并以转让底价5,982万元的价格取得《现场竞价最高报价确认书》,本次转让完成后,该公司直接持有财务公司49.92%股权。
希望以上答案能帮到你。
『叁』 格力公司的发展史
格力公司的发展历程:
1、创业阶段
1991~1993年,新成立的格力电器,是一家默默无闻的小厂,只有一条简陋的、年产量不过2万台窗式空调的生产线。
但格力人在朱江洪董事长的带领下,发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精神,克服创业初期的种种困难,开发了一系列适销对路的产品,抢占了市场先机,初步树立格力品牌形象,为公司后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发展阶段
1994~1996年,公司开始以抓质量为中心,提出了“出精品、创名牌、上规模、创世界一流水平”的质量方针,实施了“精品战略”,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出台了“总经理十二条禁令”,推行“零缺陷工程”。
几年的狠抓质量工作,使格力产品在质量上实现了质的飞跃,奠定了格力产品在质量上的竞争优势,创出了“格力”这一著名品牌,在消费者中树立良好的口碑。1994年,董明珠总裁开始主管销售工作,凭借不断创新的营销模式,95年格力空调的产销量一举跃居全国同行第一。
3、壮大阶段
1997~2001年,公司狠抓市场开拓,董明珠总裁独创了被誉为“21世纪经济领域的全新营销模式”的“区域性销售公司”,成为了公司制胜市场的“法宝”。
1998年公司三期工程建设完毕,2001年重庆公司投入建设,巴西生产基地投入生产,格力的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形成规模效益。
同时,通过强化成本管理,为公司创造最大利润。自此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市场占有率一直稳居国内行业领头地位,公司效益连年稳步增长,在竞争激烈的家电业内一枝独秀。
4、国际化阶段
2001年至2005年,公司提出了“争创世界第一”的发展目标,在管理上不断创新,引入六西格玛管理方法,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大拓展国际市场力度,向国际化企业发展。
2005年,公司家用空调销量突破1000万台/套,实现销售世界第一的目标,成为全球家用空调“单打冠军”。“格力空调,领跑世界”的时代已经来临!
5、创全球知名品牌阶段
格力人在成功实现“世界冠军”的目标后,2006年公司提出“打造精品企业、制造精品产品、创立精品品牌”战略,努力实践“弘扬工业精神,追求完美质量,提供专业服务,创造舒适环境”的崇高使命,朝着“缔造全球领先的空调企业,成就格力百年的世界品牌”的愿景奋进。
『肆』 不明白为什么网上说格力集团是国有企业,它的创始人不是 朱江洪吗那么他应该属于民营企业才对吧还有
格力集团的确是国有企业。不明白是你没了解清楚,格力集团的前身专是珠海经济特区工属业发展总公司,是国资委企业的下属,是1985年成立的,而你说的朱江洪是1988年在珠海经济特区工业发展总公司下属的冠雄塑胶工业公司总经理、后兼任特区工业发展总公司下属的海利空调器厂厂长。1992年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朱江洪出任总经理。
由此看来他并非格力集团的创始人,创始人在公司创始之后居然出任总经理,你觉得有可能吗?
董明珠她是被任命为格力的董事长的,也就是说她不是股东,是被集团内部任命为董事长,属于升职的性质。而且,她的那些股份都是在国资委的手上的,只是国资委安排一个下属担任董事长而已。
『伍』 格力集团历任董事长
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格力集团历任董事长:朱江洪、董明珠、周乐伟
1、朱江洪:
2001年4月底,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5月,荣获“重庆市荣誉市民”称号。2004年当选广东家电商会副会长。2004年12月,荣获“全国用户满意杰出管理者”称号。
2005年8月,被评为“中国品牌国际市场十大杰出人物”。2006年,被授予“2005年度广东十大最具影响力品牌建设人物”。2006年5月,荣获“2006年度中国家用中央空调行业风云人物”称号。2006年8月,任珠海格力集团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
2、董明珠
2012年5月,格力电器宣布,公司总裁董明珠正式被任命为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一心经营格力,至今仍未再婚。2013年,董明珠女士位列2013福布斯亚洲商界权势女性榜第十一名。2016年10月18日,董明珠卸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3、周乐伟
2016年1月28日,任命周乐伟为格力集团党委委员、书记、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5)格力集团股份变更历史扩展阅读
1994年是格力的一个分水岭。在此之前,格力销售人员的工资要比技术工作者高得多。这一年,格力开始瞄准“科技创新”,朱江洪大幅降低了销售人员的提成比例,大批销售人员因此“出逃”。这给了留下了的董明珠机会。
当时主管安徽和江苏市场的董明珠,再年底时已被提拔为经营部副部长。在朱江洪的大力推荐下,不久她就拿下了经营部部长的职位。这一年,是董明珠到格力的第五年。
朱江洪与董明珠的第一次见面是在1991年。当时董明珠刚到珠海工作,在海利空调厂(格力电器前身)当推销员,主管安徽的销售业务。
一次市场考察中,朱江洪发现董明珠与经销商关系融洽,安徽的销售成绩也蒸蒸日上。就这样,董明珠进入了朱江洪的视野。自此,董明珠的事业一直扶摇直上。
『陆』 格力电器2015半年报股权结构,董明珠持多少股
截止于2017年11月5日董明珠持有(000651)格力电器44,488,492股。
自上市以来,格力集团一直在进行减持或转让股份,不过转让幅度最大的一次源于2006的股权分置改革,格力集团将所持股份大幅转让给经销商和管理层。因为这次改革,格力电器还被媒体称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先行者”。
(6)格力集团股份变更历史扩展阅读:
凤凰网财经梳理发现,自格力电器上市后,格力集团逐步“减持”持有格力电器股票。1998年和2000年,由于新进了股东,格力集团持股比例小幅缩水,一直到2005年,格力集团合计持有格力电器股权比例一直在50%以上,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2005年,证监会推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格力电器积极推进。2006年3月,格力电器启动股权分置改革,格力集团持股比例首次降至低于50%。
根据格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决定对管理层实施股权激励,激励股份总数量为713 万股,激励股份来源为珠海格力集团公司。激励股份的每股出售价格为5.07 元(2005 年12月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激励股份价格远低于当时格力股价。
格力集团从所持股份中划出2639万股股份,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如格力电器2005年度、2006年度和200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达到承诺,则格力集团将以当年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价,将股份出售给公司高管人员、中层干部、业务骨干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管人员。
2006 年7 月11 日,公司实施了每10 股转增5 股,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规定向公司管理层出售的股份数量由713 万股相应调整为1069.5 万股
其中,董明珠作为董事、总裁,获得激励250万股,占全部激励计划的23.38%,合计需要资金967.5万元。激励价格为3.87 元(2006 年12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截止2006年底,格力集团持有格力电器股份降至40.84%。历史资料显示,三次股权激励分别从格力集团手中把1.62%、1.33%和1.28%的股权转让给格力电器管理层,合计转让了4.23%的股权。大股东格力集团对上市公司控制力逐步下降,而格力电器管理层逐渐拥有了一定的投票权。
股权激励对象还包括格力经销商,这一变动在2007年基本完成。2007年,格力集团向公司主要经销商作为股东的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格力电器10%的股权,使之位列公司第二大股东,并成功引入经销商联盟成为公司战略投资者等方式。
截止2007年底,格力集团持有格力电器股票骤降至22.58%,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一跃成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73%。
2009年7月股市走出金融危机,格力集团减持了上市公司股权,直到12月底,格力集团减持了约1.85%的上市公司股权。同样在这一年,格力集团旗下格力地产也在大举减持上市公司股权。
此外,格力电器在2007年12月和2012年1月先后两次完成了增发,第一次增发了接近3000万股,对上市公司总股权约有3.6%的摊薄,对格力集团及旗下格力地产的股权带来了1%左右的股权摊薄。
2012年1月格力电器再次增发,增发股份近1.9亿股,对上市公司总股权形成6.3%的摊薄,比第一次增发的影响更大。
截止2012年底,格力集团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从19.45%减少到了18.22%,减幅为1.23个百分点,旗下格力地产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从1.22%下降到了1.15%。
这使得格力集团及旗下格力地产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到了20%以下,在此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格力集团及旗下格力地产只拥有了19.37%的投票权,历史上首次低于20%。
2013至2018年三季度期间,格力电器持股比例一直稳定在18.22%,持股比例为格力地产逐渐退出了前十大股东名列,董明珠成为了十大股东之一。
梳理格力集团的“减持史”发现,自上市以来,格力集团一直在进行“减持”或转让,不过转让幅度最大的一次开始于2006的股权分置改革,格力集团将所持股份大幅转让激励给经销商和管理层。因为这次改革,格力电器还被媒体称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先行者”。
此次,格力集团拟再次转让格力电器股权,甚至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背后根源可能还是国企改革。宋清辉对启阳路4号表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逐渐退出竞争性行业背景下,格力电器控制权变更原因或是出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这也是国企国资改革发展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变革。
『柒』 我是一家公司股东,如何去工商查实我的占股数量,以及股份历史变更情况
很简单啊,去工商局查一下就可以了,必要时可以出示你的持股材料!一般像这种情况,在网上就可以查到!网络搜,全国企业征信查询!
『捌』 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怎么变更需要那些资料
企业名称的变更手续 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是企业变更登记的一种。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报告(应说明企业申请使用变更名称的理由); (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三)企业的章程;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当报经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并且企业的名称变更申请应当在主管机关或审批机关批准后的30日内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的,应提交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或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变更名称程序办理,并提交相应的文件。 企业变更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名称中使用"集团"、"股份"、"进出口"字词的,应分别提交有关部门同意成立集团、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 办理企业集团名称登记或申请核心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词时,除提交上述企业名称变更材料外,还应提交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企业集团的批准文件、组建企业集团的申请报告、企业集团的章程及集团成员单位的名单。 企业申请变更的名称,如超出了其登记主管机关的名称登记管理权限,应由其登记主管机关按企业名称核准权限划分,报该变更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经核准后,方可办理名称的变更登记注册。 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其申请变更名称属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在受理企业变更登记申请后,对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进行审查,同意企业变更名称的,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时,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审查,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并核发《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登记主管机关依据《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办理该企业的名称变更登记,同时填写《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回执》,将回执和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一并寄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如不寄回回执,该《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上的企业名称将不予保护。 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外商投资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后,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加"集团"字词的,应当被授权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的地方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如其申请的变更名称仍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权限范围的,应由其登记机关经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如其申请的变更名称已不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权限范围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核准变更,并将变更情况及结果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下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申请名称变更登记时,应自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其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实践中,由于企业名称权是企业法人人身权的一部分,企业在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名称的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有权选择自己的名称,人为地限制企业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得更名,在某种意义上影响或限制了企业权利的行使,也没有实际意见。鉴于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修订上报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送审稿)》中取消了此项规定。 六、企业名称权的终结 企业名称权是企业法人人身权的一种,它始于企业法人的成立,终于企业法人的消灭。因此,企业名称没有独立的注销登记程序,随着企业注销登记申请的核准和被吊销决定的宣布,企业的名称权即随着企业的终止而消灭。 对于一个具体的企业名称来说,企业自获准登记注册之日起,即取得了该企业名称的使用权。企业申请企业名称变更即是放弃了对原企业名称的使用权,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获得核准后,企业即取得了新变更企业名称的使用权,直至企业终止。 一个企业名称的灭失,一般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是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按企业章的规定终止企业的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二是由于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被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吊销营业执照。 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并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如经核准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应由其登记主管机关将该企业名称和核准注销日期或吊销营业执照日期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