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其他应收款几乎不可能看出来,因为上市公司受《证券法》 管理,而《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将款项借贷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几乎是零容忍的。三年之类不得发行新股、不得发行新债等等...所以大股东不会通过直接借款,将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方法比较有限,但经常使用的是关联方交易,这也是现今为止,注册会计师行业、证监会、广大股民最为头疼的问题。通过交易舞弊,可以隐藏公司下滑的业绩、可以隐藏企业的诟病。
关联方,有的是不在关联方名单之内的,也就是说,往往是以其他的方式(非控制)形成的关联方关系,这样的企业和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通常不会被发现为关联方交易。有的企业间的交易非常复杂,融租、套保等,一系列合同下来,根本不知道它的价格是否还公允。一旦价格不公允(或高或低),其中就隐藏了私自借贷的资金利息。另外,有的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复杂,它的第六级子公司有可能才是上市公司,里面的堂表亲公司无数,这样的集团,为了资金之间更加的融通,采用了资金池管理(资金共享,内部调度,核算本息。),并委托了某一银行或投行代为管理资金池(俗称:委托贷款。),如果上市公司参与该资金池的运作,实质上,就是大股东占用资金的典型。
2、虚构现金?倒没听说。上市公司的银行函证都是项目组成员陪同直接去银行函证的,除非与银行舞弊,否则很难想像虚构现金。
可能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现金未直接存放在银行,而是期货公司或证券公司。类似于一种“准备金”,比如,我以前审计过一家农产品国有企业,除了主营业务之外,还从事同产品的期货业务,有时为了价格对冲,有时只是投机而为。他们将2.3亿元的资金放入期货公司,建头寸时使用,平仓时也不取出。对于期货公司而言,该公司属于大客户,甚至对于该农产品种类的期货来说,他在商品交易所都算大户。所以我们向期货公司的函证,和向银行进行的函证,考虑证据的质量时,会认为较弱,还需要佐证。
2. 公司资金占用方式上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太多会有什么风险
一、财务流动性风险管理新框架财务流动性风险是指资金的供给无法满足资金的需求而导致财务困境的可能性。而财务流动性风险管理就是运用一系列的风险管理策略,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对流动性风险进行防范、评估、监控和补救的一整套方案。成功实现财务流动性管理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建立一个的流动性管理体系并将其严格、一致地到财务管理的实践中去。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公司财务部门应该致力于建立一套公司各个部门都能充分认同和理解的,思路清晰的流动性管理理念。一个有效的流动性管理结构要求采用“自上而下”的模式,这意味着流动性管理首先要得到高层管理者的理解和支持。高层管理者必须具有明确的流动性风险意识,并将这种意识传达给公司内部的各个部门,建立企业良好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氛围。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过程中,公司财务部门务必遵循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标准,并将其一致地贯彻下去。笔者认为企业财务流动性管理框架必须进行重构,应分为流动性日常管理、流动性评估与监控以及流动性危机管理三个方面的内容(见图1)。限于篇幅,本文将仅针对财务流动性风险日常管理层面进行探讨。财务流动性日常管理是流动性风险管理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是流动性风险事前防范的一整套方案。虽然“亡羊补牢”未必太晚,但最好的策略还是平时不停地加固你的“篱笆”。笔者认为流动性风险日常管理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模块:资产负债管理模块、保险与业务外包模块以及套期保值模块。二、资产负债管理所谓资产负债管理就是通过资产和负债的恰当组合来减少上市公司的财务流动性风险,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资产负债管理的关键在于构筑资产负债表上资产和负债各项目的正确组合,以及了解潜在的能够改变上述表上项目组合的各种可能性。资产负债管理涉及到许多内容。与财务流动性相关的资产负债管理主要有现金资本管理、资产配置结构、正常融资结构和应急筹资计划四个方面的内容。(一)现金资本管理我们知道,一个公司保留的一定现金结存额,是为了满足三方面的动机:交易动机、预防动机和投资动机。不管是哪一科动机,其实就是同一个目的,即保证公司在任何需要的时候有随时可动用的现金资产。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能使公司的现金随用随有。传统的解决办法是公司在账上随时保留足够的现金结存。但公司持有现金是有成本的,保证公司的现金随用随有又不会产生太大成本的方法是精确地了解公司每一时刻的现金需求并使现金的结存量正好与之相匹配,当然这只是一个完美的状态。要进行有效的现金资本管理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对公司现金需求及其波动性尽可能准确的预测;二是建立良好的银行信用,出现非正常现金需求时能够借用银行的钱进行现金支付。(二)资产配置结构上市公司资金结构主要包括资本结构和资产配置结构。其中,资本结构反映资金来源渠道的结构,表现为资金总额中自有资本和负债的各种构成及比例关系;资产配置结构是反映资金的占用形态,资产配置结构就是指资产总额中各种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所占的比例,或者它们各自的内部组成,也称为资产组合方式。上市公司选择最佳资产配置结构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发挥流动资产的作用。上认为,持有大量的流动资产可以降低企业的财务流动性风险,因为当企业出现不能及时清偿债务时流动资产可以迅速地转化为现金,而非流动资产则不能,因而,在资本结构不变的情况下,资产配置结构中保有较多的流动资产,可以减少企业的财务流动性风险。但是,如果流动资产比重过大,把大部分资金投放于流动资产上,以致造成积压呆滞,就会降低企业的投资收益率。所以最佳资产配置结构的标准应该是收益较大而风险较小(即收益曲线和风险曲线的交叉点之处)。
3. 国家是否会为刚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国家不会,是股票发行的时候股民为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并获得权益。
4. 上市公司为什么可以通过上市就可以筹集到资金呢>
股份公司可以直接发行股票,和是否上市无关.不过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流动性较专好相对风险较属低,比较受投资者欢迎,所以融资数量较多;未上市的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融资数量较低。
股权融资按融资的渠道来划分,主要有两大类,公开市场发售和私募发售。
1、所谓公开市场发售就是通过股票市场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包括我们常说的企业的上市、上市企业的增发和配股都是利用公开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的具体形式。
2、所谓私募发售,是指企业自行寻找特定的投资人,吸引其通过增资入股企业的融资方式。因为绝大多数股票市场对于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都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例如我国对公司上市除了要求连续3年赢利之外,还要企业有5000万的资产规模,因此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较难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门槛,私募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
5. 上市公司怎么获取资金
一、股票发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二、股份公司上市时,扣除股票发行费用后,中签股民的资金划归该上市公司。因而,上市后股价的涨跌对上市公司资金流没有直接的影响。
三、禁售期过后,公司持有的股票可以在市场自由变现,公司才可以通过出售或买入公司的股票从而影响公司的现金流。
四、当公司有投资于股票时,持有其他公司的股票,股价的涨跌仅表现为投资收益的变化。
五、股票发行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6. 上市公司资金拆借是否合法
(二)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版用: 1)有偿或权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而且,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不是违反金融法规的吗?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也是认定这样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呀答: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所列相关情形可知,本通知规范的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资金往来形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资金占用。至于为补充上市公司经营资金,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发行人提供资金支持形成的关联方借款则并非本通知规范的情形。另外,目前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对于有上下级关系的企业及有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借贷往往认定为有效。
7.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后钱是怎么拨给上市公司,给公司的资金金额只等于所发行股票的市值吗
公司今年刚上市,才知道这些流程。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投资者网上和网下认专购。款项是存在券属商的户口,待券商扣除发行佣金费再转给上市公司的募集专户。待股票上市交易后,就只是投资者之间的事了,跟企业没什么关系。
募集资金使用遵循相应的管理办法。
8. 上市公司是怎样靠上市得到资金的
1,从其他应收款几乎不可能看出来,因为上市公司受《证券法》
管理,而《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将款项借贷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几乎是零容忍的。三年之类不得发行新股、不得发行新债等等...所以大股东不会通过直接借款,将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方法比较有限,但经常使用的是关联方交易,这也是现今为止,注册会计师行业、证监会、广大股民最为头疼的问题。通过交易舞弊,可以隐藏公司下滑的业绩、可以隐藏企业的诟病。
关联方,有的是不在关联方名单之内的,也就是说,往往是以其他的方式(非控制)形成的关联方关系,这样的企业和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通常不会被发现为关联方交易。有的企业间的交易非常复杂,融租、套保等,一系列合同下来,根本不知道它的价格是否还公允。一旦价格不公允(或高或低),其中就隐藏了私自借贷的资金利息。另外,有的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复杂,它的第六级子公司有可能才是上市公司,里面的堂表亲公司无数,这样的集团,为了资金之间更加的融通,采用了资金池管理(资金共享,内部调度,核算本息。),并委托了某一银行或投行代为管理资金池(俗称:委托贷款。),如果上市公司参与该资金池的运作,实质上,就是大股东占用资金的典型。
2、虚构现金?倒没听说。上市公司的银行函证都是项目组成员陪同直接去银行函证的,除非与银行舞弊,否则很难想像虚构现金。
可能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现金未直接存放在银行,而是期货公司或证券公司。类似于一种“准备金”,比如,我以前审计过一家农产品国有企业,除了主营业务之外,还从事同产品的期货业务,有时为了价格对冲,有时只是投机而为。他们将2.3亿元的资金放入期货公司,建头寸时使用,平仓时也不取出。对于期货公司而言,该公司属于大客户,甚至对于该农产品种类的期货来说,他在商品交易所都算大户。所以我们向期货公司的函证,和向银行进行的函证,考虑证据的质量时,会认为较弱,还需要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