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上市流程,公司上市的话都要经过什么流程
你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章规则等有关规定,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经历以下程序:
(1)尽职调查:企业首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各方中介机构针对公司的发展历史沿革、业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的前期尽职调查,为企业诊断问题。
(2)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重组方案,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重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3)辅导与辅导备案: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并需通过当地证监局对辅导情况的验收。
(4)申请文件的申报与受理:企业和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并进行申请文件预披露。
(5)申请文件的初审: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由发行监管部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更新原有的申请文件,发行监管部组织对申请文件召开初审会。
(6)发审委审核:申请文件初审后,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审委由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证监会外的专家组成,每次发审委会议由7名委员参加,委员负责审议有关申请材料,在会议上进行问询,对企业的发行申请发表审核意见并进行表决,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企业通过发审会。
(7)核准: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发审委提出的意见落实有关会后事项,然后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证监会将向企业下发核准批文。
(8)发行:获得核准批文后即进入发行环节,企业在发行前,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承销商(证券公司)与发行人组织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部分企业按规定可直接定价),并进行网上网下的公开发行。
(9)上市:根据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
企业自改制到发行上市的时间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各阶段的大致时间为:从筹划改制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1年左右,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可以缩短;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和制作申请文件,约需6个月;中国证监会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核准、中止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的决定。在实务操作中,由于申报企业较多,企业申报到上市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
② 企业上市的企业上市前的准备工作
IPO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
1、审批制
1991年到2000年,我国对上市企业实行行政审批制,各个省的上市名额由国家来定,如果超过国家规定的上市名额,即使有再多好企业都无法上市。
2、核准制
核准制就是有通道,每年授予券商一定的股份,让券商把握一定的股票发行数目。此制度一直延续到现在。
3、保荐人制度
2005年,我国股市开始改革,实行保荐制度,即企业能否上市由保荐人决定。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最终决定企业能否上市的还是证监会下面的发审委。然而保荐人在推荐时要负法律责任,企业上市后出现问题保荐人也要承担责任。
虽然保荐人的责任如此之大,但是最终决定权不在保荐人手中,这是中国特色。此外,中国特色的制度还包括:如果企业不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就不可能上市;如果不达到一定利润也不能上市,从现实来看,创业板至少要达到三千万,中小板至少要达到六千万。 1、重视上市筹备小组
企业要想将上市工作落实,就要尽快成立上市筹备小组。上市筹备小组的建立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建议老板亲自领导。同时筹备小组里面既要有公司各个部门的高层,也要有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外部机构的参与。企业如果没有做好筹备工作,上市就会更加困难。
2、区分创业板和中小板
作为企业家,要了解创业板和中小板的区别。
创业板。创业板更强调企业的持续成长性,包括业绩成长性、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资金管理、担保等。创业板有一个叫法是“两高六新”,“两高”即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六新”即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
中小板。相对于创业板而言,中小板在成长性上要求不高,更强调企业发展的稳定性和业绩的成熟性。 企业成立筹备小组后,要开始选择外部合作机构,即中介机构。
国家规定,企业如果没有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出的报告就不能上市。
1、保荐人
保荐人,即主承销商,是上市小组的组长,这个角色很重要,在上市过程中起协调作用。如果没选好,企业上市会比较困难。承销商的职责很多,在改制阶段,指导企业改制,辅导股份有限公司的设计、资产设计、业务重组,甚至在法律等方面提出意见。同时,上市过程中股票的卖出,上市后持续信息的披露也由承销商负责。
企业选择承销商时,不要选最好的而是要选最合适的,要具体考虑以下方面:
第一,有相关项目经验;
第二,社会资源和协调能力;
第三,历史违规纪录;
第四,IPO以后的支持情况;
第五,收费标准;
第六,委派的工作人员的质量。
2、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重要性仅次于保荐人。很多企业被否,问题一般就在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是从财务角度参与改制,协调全过程。企业上市最终所有数据性的材料都出自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保证最后出来的利润既要合规又要符合资本市场的成长性。会计师事务所帮助企业改组,改组后具体的建账都要由会计师事务所帮助完成。另外,盈利预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评价等都是会计师事务所要做的事情。
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要考虑以下方面:
第一,是否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需要注意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分为两种,一种只能出审计报告,但是没有证券资格,得不到证监会的认可,所以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要选择有证券资格的;
第三,委派的工作人员的素质;
第四,收费标准。
3、律师事务所
企业在IPO申报专利时的法律状态,即三年之内是否更换过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潜在债务等相关事项都由律师报告。律师事务所的职责是参与改制,负责发行过程中和发行后的法律事项。
选择律师事务所时,要具体考虑以下方面:
第一,是否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第二,相关的从业经验和业绩;
第三,历史违规记录;
第四,委派的工作人员素质;
第五,收费标准。
4、资产评估公司
资产评估公司的职责是清产核资、账目调整,采取不同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资产加以评估。
企业选择资产评估公司时,要具体考虑以下方面:
第一,是否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第二,收费标准;
第三,业绩能力;
第四,委派的工作人员素质。
企业寻找中介所最笨的方法和途径是上网浏览,然后排序,找出中国前十名的公司,并进行选择。需要注意的是,通过熟人介绍,可能是更好的方法。 企业进行相关制度设计和资本运作是进入实际工作的第一步。具体来说,其主要包括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制度设计。
1、股份制改造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有三个内容比较重要:
设立股权结构。企业设立股权结构的工作包括:首先,设立的目标股本总额既要满足公司法的要求,又要符合证券法的要求;其次,中小板上市发行前不得少于三千万,创业板上市发行前不得少于两千万;再次,股份结构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发起人持股比例不能太高,过高的大股东的持股水平会导致上市失败。
设立股权机构的好处是,保证企业上市、吸引优秀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留住高管与核心员工。
股份调整。股份调整有很多方式,转增资本的方式、分红股的方式、扩股增资的方式、引入风险投资的方式、缩股或者分利的方式等。
规范运作。规范是股份改造阶段必须遵守的原则。
2、资产重组
资产重组,不但要调整资产结构,还要调整负债结构,其涉及到以下具体内容:
资产重组的模式。资产重组的模式包括:原序整体重组、一分为二、主体重组、合并重组、异地同业重组等。从现实上市的情况看,对于中国中小企业而言,用原序整体重组的模式比较合适。但是用原序整体重组上市,需要剥离与主业无关的部分,因为创业板上市要求企业主营业务突出甚至只经营一种业务。
资产重组的核心原则。资产重组的核心原则包括:一是独立原则,包括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二是主业突出原则,包括三年内主业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至少有一个绝对优势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
3、要点提示
资产重组的核心原则包括:
①独立原则;
②业主突出原则。
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就是上市公司和很关联的公司做同一件事,这会损害上市股东,但是企业要上市就必须要消灭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就是上市公司和关联股东的公司发生业务关系,虽然在理论上无法避免,但要把握尺度,即关联交易的比例不能太高,要控制在20%以下,另外关联交易的价格要公允。
4、制度设计
企业上市前必做的工作,包括设计三个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制度、股权激励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制度中,企业要重点把握管理控制制度和会计控制制度。设计会计控制制度时,出纳和会计要分开,会计又要与财务主管分开,让财务主管保管财务章,让另一个人控制人名章,从而使出纳、会计、财务主管相互监督。
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治理制度是指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为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经营,以股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
股权激励制度。股权治理制度中除了股权结构,要重点把握股权激励制度。股权激励的授权方式有业绩股票、股票期权、虚拟股票、限制性股票、延期收购、管理层持股收购等。
设计股权激励制度时,需考虑以下方面:第一,授予价格;第二,激励条件;第三,激励有效期;第四,激励对象;第五,授予数量;第六,股份来源。为保证股份价值,进行股权激励时,企业不要以送的方式,而要以卖的方式。
此外,为防止员工带着股份离开公司,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设计方案,让股份不可轻易得到;第二,买股权的价格与业绩挂钩;第三,制定退出机制,如企业可设计一些门槛,假如员工在没有被开除的情况下主动离开公司,公司有权以当初卖出的价格对员工所持股份进行强制性回购。总之,这些设计既将要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又要防止员工持股离开公司。
③ 请问公司要申报上市公司都有哪些手续和程序
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条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发行H股上市:
中国注册的企业,可通过资产重组,经所属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及中国证监会审批,组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
·优点:A 企业对国内公司法和申报制度比较熟悉
B 中国证监会对H股上市,政策上较为支持,所需的时间较短,手续较直接。
·缺点: 未来公司股份转让或其他企业行为方面,受国内法规的牵制较多。
随着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场对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为提高。
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向一家拟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将资产注入,达到“反向收购、借壳上市”的目的。
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都会对买壳上市有几个主要限制:
· 全面收购: 收购者如购入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须向其余股东提出全面收购。
· 重新上市申请: 买壳后的资产收购行为,有可能被联交所视作新上市申请。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须维护足够的公众持股量,否则可能被停牌。
买壳上市初期未必能达至集资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购后的上市公司进行配股、供股集资; 根据《红筹指引》规定,凡是中资控股公司在海外买壳,都受严格限制。 买壳上市在已有收购对象的情况下,筹备时间较短,工作较精简。 然而,需更多时间及规划去回避各监管的条例。 买壳上市手续有时比申请新上市更加繁琐。同时,很多国内及香港的审批手续并不一定可以省却。
创业板上市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发行红筹股上市:
红筹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达或开曼群岛),作为上市个体,申请发行红筹股上市。
·优点:A 红筹公司在海外注册,控股股东的股权在上市后6个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后的融资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场运作茧自缚灵活性最高
·国务院在1996年6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红筹指引》)严格限制国有企业以红筹方式上市。
·中国证监会亦在2000年6月发出指引,所有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上市项目,须在上市前取得中证监不持异议的书面确认。
(http://www.ibinvestor.com/web/ibi/c4693/c4745/w6490.asp)
美国证券市场的构成及特点
1、美国证券市场的构成:
(1)全国性的证券市场主要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纳斯达克股市(NASDAQ)和 招示板市场(OTCBB);
(2)区域性的证券市场包括:费城证券交易所(PHSE)、太平洋证券交易所(PASE)、辛辛那提证券交易所(CISE)、中西部证券交易所(MWSE)以及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等。
2、全国性市场的特点:
(1)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 具有组织结构健全,设备最完善,管理最严格,及上市标准高等特点。上市公司主要是全世界最大的公司。中国电信等公司在此交易所上市;
(2)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 运行成熟与规范,股票和衍生证券交易突出。上市条件比纽约交易所低,但也有上百年的历史。许多传统行业及国外公司在此股市上市;
(3)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 完全的电子证券交易市场。全球第二大证券市场。证券交易活跃。采用证券公司代理交易制,按上市公司大小分为全国板和小板。面向的企业多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大中型公司,而不只是科技股;(4)招示板市场(OTCBB): 是纳斯达克股市直接监管的市场,与纳斯达克股市具有相同的交易手段和方式。它对企业的上市要求比较宽松,并且上市的时间和费用相对较低,主要满足成长型的中小企业的上市融资需要。 ·
上市基本条件纽约证交所对美国国外公司上市的条件要求:
作为世界性的证券交易场所,纽约证交所也接受外国公司挂牌上市,上市条件较美国国内公司更为严格,主要包括:
(1) 社会公众持有的股票数目不少于250万股;
(2) 有100股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000名;
(3) 公司的股票市值不少于1亿美元;
(4)公司必须在最近3个财政年度里连续盈利,且在最后一年不少于250万美元、前两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或在最后一年不少于450万美元,3年累计不少于650万美元;
(5)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1亿美元;
(6)对公司的管理和操作方面的多项要求;
(7)其他有关因素,如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对稳定性,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公司产品的市场情况,公司的前景,公众对公司股票的兴趣等。
美国证交所上市条件
若有公司想要到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最少要有500,000股的股数在市面上为大众所拥有;
(2)市值最少要在美金3,000,000元以上;
(3)最少要有800名的股东(每名股东需拥有100股以上);
(4)上个会计年度需有最低750,000美元的税前所得。NASDAQ上市条件 (1) 超过4百万美元的净资产额。
(2) 股票总市值最少要有美金100万元以上。
(3) 需有300名以上的股东。
(4) 上个会计年度最低为75万美元的税前所得。
(5) 每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需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们参考。
(6) 最少须有三位"市场撮合者"(Market Maker)的参与此案(每位登 记有案的Market Maker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价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后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及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NASD)。
NASDAQ对非美国公司提供可选择的上市标准
选择权一:
财务状况方面要求有形净资产不少于400万美元;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中的两年)税前盈利不少于70万美元,税后利润不少于40万美元,流通股市值不少于3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量在100万股以上,或者在50万股以上且平均日交易量在2000股以上,但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股价不低于5美元。
选择权二:
有形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价值不少于1500万美元,持股量不少于100万股,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税前利润方面则无统一要求;此外公司须有不少于三年的营业记录,且股价不低于3美元。
OTCBB买壳上市条件
OTCBB市场是由纳斯达克管理的股票交易系统,是针对中小企业及创业企业设立的电子柜台市场。许多公司的股票往往先在该系统上市,获得最初的发展资金,通过一段时间积累扩张,达到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要求后升级到上述市场。
与纳斯达克相比,OTC BB市场以门槛低而取胜,它对企业基本没有规模或盈利上的要求,只要有三名以上的造市商愿为该证券做市,企业股票就可以到OTCBB市场上流通了。2003年11月有约3400家公司在OTCBB上市。其实,纳斯达克股市公司本身就是一家在OTCBB上市的公司,其股票代码是NDAQ。
在OTCBB上市的公司,只要净资产达到400万美元,年税后利润超过75万美元或市值达5000万美元,股东在300人以上,股价达到4美元/股的,便可直接升入纳斯达克小型股市场。净资产达到600万美元以上,毛利达到100万美元以上时公司股票还可直接升入纳斯达克主板市场。因此OTC BB市场又被称为纳斯达克的预备市场(纳斯达克BABY)。
OTCBB买壳上市程序
在一个典型的买壳上市中, 一个现在运作的公司("买壳公司")与一个已上市的公司("空壳公司")合并,空壳公司成为法律上幸存的实体,但是买壳公司的经营并不受影响。买壳公司的股东事先跟空壳公司股东作好取得空壳公司控股权的安排。 买壳公司的股东现在可以享受上市公司的所有好处,该上市公的股东则现在拥有有价值的合并后的实体的股票,并且有增值潜能。
空壳公司多种多样。他们可以是完全或部分申报的公司,也可以是在证交所、场外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报价牌, 或者粉色单股票报价系统交易, 或者拥有现金。买壳公司所付的代价包括可能高达30万美元的初期付款。合并后公司的5%-26%的股份将在公众或者前空壳公司股东的手中。 最终的价格将取决于空壳公司的类型,比如:是否在交易所交易,是否向SEC申报,以及所获得的控股比例, 还有合并后公司的生存能力等。
应该购买一个干净的空壳公司。
在反向收购空壳公司的过程中最为关心的, 莫过于空壳公司可能有未经披露的责任与义务,或者空壳公司有许多遗留问题,如果不予解决购买者可能会比较担心。因此,应该做必要的审慎调查, 并且由会计师做财务报表审计。此外,法律意见书也不可缺少。
通过买壳上市,往往比IPO迅速,时间大概在6个月左右。如果空壳公司已经在市场上交易,那么合并以后股票也很快可以上市交易。不过, 收购空壳公司, 起草意向书,以及最后完成交易, 还是有一定的过程。另外,如果这个公司想在另外一个交易所上市交易, 那么他还必须申报和获得审批。从成本上讲, 一个空壳公司的价格可以低至五六万美元,高至几十万美元。
此外,还需要支付上市的律师费及会计师费。但买壳上市还是比IPO上市便宜。买壳上市的成本一般在50-60万美元(包括空壳公司价格和中介费用)。
买壳上市本身并不能筹措资本,真正的资金是通过随后的配售或二次发行股票筹得,。一般地,如果空壳公司本身有资金,还是不要接受为好,因为这种融资本身会非常的昂贵。另外,空壳公司可能有许多债务。因此, 收购时必须做审慎调查, 同时也应该获得空壳公司尽可能多和广泛的陈述和保证。
买壳上市操作流程第一阶段:
上市资格评估、签约或审批 * 确立境外上市意向 * 律师对买壳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并设计操作方案 * 获取有关部门审批(如必要的话) * 律师与买壳公司商谈操作条件并签订委托协议第二阶段:收购空壳公司 * 未上市公司: 15-30天 * 已上市公司: 3- 4月 * Reg. D 募股: 90-120天第三阶段: 上市交易前的准备 * 进行反向合并 * 重组公司(如必要的话) * 申报新的或修正的报表 * 准备融资文件 * 公司修改商业计划 * 指定转让代理人(7天左右) * 获取CUSIP交易代号 * 邮告股东 * 注册申请州"蓝天法"豁免 * 指定造市商(约2-4周) * 造市商进行审慎调查 * 公司/造市商决定竞价 * 指定投资者关系顾问进行上市包装 * 准备给经纪人、承销商、投资人的审慎调查报告 * 准备促销材料 * 路演(Road Show) * 股票分销 * 组织承销团第四阶段: 上市交易可先在OTCBB上交易,然后升格到NASDAQ,也可以直接在NASDAQ上市交易,视购买何种空壳公司而定。第五阶段: 上市后的继续申报与披露 公司上市后,应每季申报10-Q表,每年申报10-K表并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此外,公司的任何重大事项应及时并适当地用8-K披露。
④ 上市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程序及需要报备的材料
股票发行上市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章、规则等有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取消了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这一环节。
(2)尽职调查与辅导: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目前已取消了为期一年的发行上市辅导的硬性规定,但保荐机构仍需对公司进行辅导。
(3)申请文件的申报: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初审结束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进行申请文件预披露,最后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5)路演、询价与定价: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
股票发行上市需要的中介机构
⑤ 如何做好IPO前的准备工作
内容提要 证券发行的法规及制度体系 IPO的主要发行条件及其内在逻辑 IPO关注重点 如何做好IPO的准备工作证券发行的法规及制度体系证券发行的法规体系 证券发行的制度体系证券发行的法规体系 《证券法》《公司法》《IPO管理办法》《再融资管理办法》《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审委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证券发行的制度体系证券发行的法规体系保荐制度发审委制度询价制度 IPO的主要发行条件及其内在逻辑 IPO的主要发行条件 IPO主要发行条件的内在逻辑 IPO的主要发行条件 《证券法》的规定 “两法”修订后法律的变化情况 《IPO管理办法》的规定 《证券法》的规定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两法”修订后法律的变化情况 发行条件由《公司法》规范改为由《证券法》规范 发行条件由具体规定改为原则性规定,具体条件授权证监会制定报国务院批准《IPO管理办法》的规定 监管理念 主体资格 独立性 规范运行 财务与会计 募集资金运用《IPO管理办法》的规定——监管理念 明确发行条件,推动优质企业发行上市严格对发行人的独立性要求;适当提高发行人的财务指标要求;关注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对无形资产比例进行限制,要求在主板上市的公司达到一定股本规模加大中介机构责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对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明确提出要求,加大其审慎核查责任;将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作为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加大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IPO管理办法》的规定——监管理念 深化发行制度改革,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实施预披露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取消筹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两倍的规定,要求发行人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取消关联交易比例不超过30%的规定,对关联交易提出更加严格的披露要求;取消辅导期一年的规定,对保荐人的审核核查工作提出严格的监管要求;取消首次发行前12个月不得增资扩股的规定,但提高限售期要求《IPO管理办法》的规定——主体资格 发行人必须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解析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值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解析《IPO管理办法》的规定——主体资格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解析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行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解析《IPO管理办法》的规定——主体资格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解析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解析《IPO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性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解析 资产完整解析 人员独立解析《IPO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性 财务独立解析 机构独立解析 业务独立解析《IPO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运行 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三会制度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IPO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运行 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擅自公开发行股票、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报送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不得有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 解析《IPO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与会计 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解析 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解析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报表编制符合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解析《IPO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与会计 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谨慎;对相同或类似业务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解析 完整披露关联交易并恰当披露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解析 最近3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3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000万元或营业收入>3亿元解析《IPO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与会计 发行前股本>3000万元解析 最近1期无形资产<20%解析 最近1期末未分配利润不为负数解析《IPO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与会计 依法纳税,优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解析 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解析 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以及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或有事项解析《IPO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与会计 不得有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不得滥用会计政策或估计;不得操纵、伪造或篡改会计记录或凭证解析 不得存在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行业地位或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存在重大依赖;净利润主要来自非控制公司;在用商标等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解析《IPO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与会计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果和效率解析 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至日后六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延长不超过1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三、六、九、十二月末为截至日解析《IPO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运用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解析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